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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的观念是否合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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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1 10: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西汉大儒董仲舒等人的推衍、发挥,时至两汉,天人合一观趋于鼎盛。它既演变成一种宠杂的宇宙本体哲学:天人本为一体的,人是天的一部分;又蜕化为一种实践之信条L人的一切活动,均是实现天人合一(德)的过程,人应顺从于“天”而行其事;同时还形成了一种推理认知的模式:可以借天言人,以人来知天。至此,可以说,天人合一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重要的基质之一。在这基础上,学者们构筑起形式各异的思想体系。以汉代为例,董仲舒大谈“天不变,道亦不变”,假借天意,而把封建统治秩序神圣化、绝对化、并构建了“人副天数”,“天人感应”的神学思想体系。谶纬又精心建造其“九天”、“九地”、“九人”、“九体”、“九窍”......的九九《太玄》模式。其中,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的以“天”来推知和论述人体的众多论述更属“奇文”。他认为天人相符,“身犹天也”,人的种种特点都是“天”的表现,都与天之数相符。如“天以终岁(一年)之数成人之身,故(人有)小节三百六十六,副(通“符”)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脏,副五行数也;橡皮有四肢,副四时数也;乍视乍暝,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乐,副阴阳也“。并认为人的喜怒哀乐也对应于四季的生杀养藏。简言之,这种“副”,指受天支配的人,顺从,契合于天,不仅仅是死生福祸命数上的受天操纵(“天命”),同时也是躯体构造乃致精神心理等所有方面的契符于天,总之,人的一切,受制于天。这种荒诞不经的说法,自然要受到近现代学者的极力抨击。有学者甚至不无偏颇地认定:正是由于根深蒂固的“天人合一”观,使中国在中世纪的传统中原地踏步,无法向前迈进,也无法自行进入近代社会(指资本主义社会)。因为他们认为:文艺复兴后西方的一个鲜明特点正是人天分离,人天对立,人欲了解天(自然),从而控制、征服自然(天)。
  哲学史、思想史范畴的天人合一观,笔者不想妄加评点,只是强调两点:(1)它的产生,自有其客观必然性;(2)它的确存在着浓厚的巫术韵味,有许多荒谬无稽之处。我们再来看看中医学中的“天人合一”观。中医学这方面的认识,也奠基于《黄帝内经》。后者作为秦汉时期的著作,不可能不受当时社会文化思潮的影响。董仲舒的观点,在《内经》中有“翻版”。如《灵枢·邪客》说:“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以上这些,也见于《淮南子》等书);天有风雨,人有喜怒;天有雷电,人有音声;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脏;天有六律,人有六府;天有冬夏,人有寒热;天有十日,人有手十指;......天有阴阳,人有夫妻......”还有长长的一大段,最后说:“此人与天地相应者也。”客观地说,这些,与董氏之说,并无仲裁条款伯之分。但由于中医学更多地讨论人体结构上、生理上的与“天”数相符,相互对应,故虽逻辑上同等荒谬,却因这些大多是有形可证之物(如四肢、两目等),或属于已成定论的学说(如十二经脉、五脏六腑等),故其推论逻辑上的荒谬性易为结论上的可征性所掩盖。以致后人每每津津乐道于“天人合一”之说,甚至直到九十世纪末(1887年),中医师罗定昌在《中西医士脏腑图说》一书中还振振有词地认定:西医学者“其立言树义,有与《内经》合者,有与《内经》不合者,......第不知西人之谈医,其一本‘天人合一’之理否也?”
  从上述的阐发中,似已明白无误地导出了结论,讨论已可划上句号。然而,事情并非简单如此,中医学中的天人合一观,是接受了社会文化领域的有关思想的渗透,并结合具体的医学实际作出某些调整或充实后的产物,难以用玄秘荒谬或科学合理等词作出截然的划分或简单的证券左。它至少在两个方面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且这种意义一直延及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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