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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中医,必须首先搞清楚:病、证、症这3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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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03: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症”指症状,是在发生疾病时病人的异常感觉。“病”是指具有相同病因、病理和病位,大致相同的临床表现,大致相同的发生、发展过程的机体异常。“证”是中医特有的概念,是指机体在特定的时空所处的状态。
  病和证之间的关系基本可以这样比喻:如果"病"在人体上的表现是一个纵向的发展过程,那么"证"就是发展过程中的横截面。
  
  中医治疗的立足点在“证”,西医的治疗立足点在“病”。一些攻击中医或者不明中医的人,一直强调中医的疗效无法重复,都是个案,是偶然因素。这完全是因为中西医治疗立足点不同的缘故。
  用西医的分类办法来验证中医疗法的效果,当然不能重复。比如,西医对感冒没有分类,统称感冒。一个中医师运用“发表散寒”的办法治愈了1例风寒感冒,如果再用这个方法治疗感冒,碰到的是风温感冒病人,那就肯定是没有效果,甚至出现毒性作用。于是得出结论:疗效不能重复。
  如果我们用中医的分类办法,中医疗效完全是可以重复的。《伤寒论》中记载的经方至少创立于两千年前,现在还在临床上使用,只要辨证准确,疗效还是卓著,这难道不是中医疗效能够重复的明证么?!试问100年前发明的西药,还有几个在临床上常规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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