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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8月中旬完成起草《体检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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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19: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近日卫生部《体检服务管理办法》起草专家委员会在沪召开的座谈会上获悉,于8月中旬完成起草的《办法》,将为体检机构设定准入门槛。

  目前体检市场主要分为指令性体检(如兵役体检、职业病体检等)和社会性体检两大类。中国医师协会健康管理总干事胡波介绍,《办法》起草过程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流动体检要不要取缔,二是体检机构场地大小是否要有具体规定。

  流动体检从严规范

  一个办公室几张办公桌撑门面,接到体检“定单”后,便临时召集体检医师、借来检查仪器,利用体检单位的食堂等空间,拉上个帘子便开始体检,血检等项目则委托医院进行。对这种上门体检的方式,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沈国光教授态度十分坚定――应坚决取缔。

  卫生部医政司一位官员坦言,在一些大中型企业体检中常出现流动上门体检的形式,其中不乏“黑作坊”混杂其间,但眼下就“一刀切”喊停时机还不成熟。有调查显示,上门体检带来的便利可使体检覆盖面达到80%―90%。

  对此,起草专家委员会拟采取从严规范的对策,首先明确从事体检者必须是获取“体检中心”资质的医疗机构。要有一支固定的体检医师队伍,配置有必备的医疗设备,要有一整套完整的质控体系。

  场地大小分级管理

  “《办法》是针对全国体检机构的,因此各地的门槛应该有所不同。”起草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陆希祥介绍,起草过程中许多专家建议体检机构的场地应限定在至少600平方米,但也引发许多不同意见。“许多保险公司自己的体检处和一些大专院校的体检站,都达不到这个条件,如果统一限定,很多机构都将被淘汰,这不利于整个体检市场的发展。”

  不过,设置独立的体检场所,将体检人群与就医的病人分离,从而避免院内交叉感染,这是专家们的共识。

  起草专家委员会拟采取的对策是:分级管理。根据体检场所的面积、开展体检项目及服务内容,分为体检中心和体检站两级,实施分级对应管理。其中明确“体检中心”在实施体检后,必须加入健康管理内容,对体检者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实施生活方式的指导等健康教育。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处处长助理钱文红表示,《办法》将着重于为体检机构设立一个准入门槛,同时对体检项目作出限定。“不能将体检的项目扩大到治病领域,借体检之名推销药品或保健食品被列入明令禁止之列。”

来源: 新华网
 楼主| 发表于 2006/5/31 19: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体检服务管理办法》冲击寿险体系

21世纪经济报道  赵萍
  卫生部新条例冲击寿险体检

  保险公司体检机构面临关门窘境

  近日,卫生部发布了《体检服务管理办法》,并于5月中旬在浙江金华召开了研讨会。

  一位中资寿险公司核保部总经理告诉记者,《体检服务管理办法》里面的一些条款触动了保险公司的神经。

  争议

  体检是保险核保中的关键环节。因为一些寿险和人身产品都要求客户先体检后承保:客户有告知疾病史等相应的信息的义务。

  “体检是承保前风险分类、核定费率的基础性工作。”上述中资寿险公司核保部总经理告诉记者,“体检还是防范金融诈骗,恶意骗保事件发生的重要手段。”

  《中国保险业发展蓝皮书(2004-2005)》显示,2005年中国人身险中,健康险及意外险的赔款总计153亿元。如果按行业一般骗保率10%计算,即有高达15亿元的骗保。

  “保险公司只能将恶意骗保造成的损失,通过调整费率的方式,转嫁到其他投保人身上,对其他投保人极不公平。而我们发现,事后被查出来的骗保和骗赔案中,大多数来自于委托外部机构进行体检的投保人。”该经理说。

  在不久前召开的一次保险业内部研讨会上,一位与会的泰康人寿代表透露该公司统计的内部体检阳性率较外部体检阳性率高出15%,而其他一些公司的代表甚至表示这一数字超过50%。一位与会人士告诉记者,内外部体检阳性率偏差大的主要原因,是外部体检没有实名制的要求,造成冒名顶替代检的情况屡禁不止。

  “目前,中资公司地市级以上分公司,大都拥有自己的体检中心、体检站,以自查自检为主,只是规模和人数有所不同;地市级以下的中资分支机构则采取全部或部分外包给医院的方式。合资公司由于客户规模有限,以及其他政策阻碍,多以与医院合作为主,公司内部只设立一个由三五个人,甚至二三个人组成的体检室,进行最简单的如测量血压等检查,或抽检。”上述经理说。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出具的统计结果,目前各寿险公司名下大小不一的体检中心、体检站、体检室有1000多家,场所建筑面积从10平米到600平米不等。

  但这一体检场所的面积,同目前出台的卫生部《体检服务管理办法》相去甚远。

  《办法》讨论稿要求对体检进行分级管理,而作为《办法》配套文件的《体检机构分级管理的基本标准(讨论稿)》中,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体检站”都要达到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米。

  “按照这样的规定,保险公司的体检机构都得关门。”前述寿险公司核保部总经理说,“如果真的只有600平米以上的机构才能做体检,估计县以下地区的老百姓都没权力接受体检了。”

  另外,在体检的属性上,保险公司也是持有另辞。

  一位寿险公司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的体检主要是甄别客户风险,与商业机构的健康体检完全不同,例如保险公司检查的项目远远少于商业健康体检,主要对影响疾病率、死亡率的项目进行检查,而诸如眼科、耳鼻喉科都是不在受检范围内。

  此外,“保险公司将检查结果主要用于对死亡和重大疾病保险风险的评估,并不对外使用,也不向客户收费;属于‘不对外、不盈利’的性质。”

  卫生部门的观点则认为,保险公司给内部员工以外的人员进行体检就属于对外营业,而在保费测算中业已将这部分成本考虑进去了,因此不能完全等同于不收费。

 紧急应对

  此前,中资寿险公司设立的体检中心多是比照国内企事业单位为内部员工设立内部医务室、诊疗所的相关规定完成报批的,“一般是不能面向员工以外的客户的,”并且,“目前此类机构已经暂停发放新的牌照。”

  但在实际中资保险公司体检机构的设立过程中,监管机构并没有对保险公司“严肃执法”,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意淡化。

  相比之下,外资寿险公司(包括合资公司)则根本不能享受有关“设立内部医疗室”的待遇,一旦开设,便属于“超范围经营”。就在近半年多的时间里,外资寿险公司不断接到当地卫生部门的检查。

  据记者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该协会紧急制作的一张包含体检机构规模、数量、人力、分布,以及健康管理等方面内容的调查问卷已经下发至各寿险公司,问卷结果和相应的分析报告送呈卫生部门及保监会。“并希望通过保监会与卫生部医政司正式斡旋的途径,达成相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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