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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知柏地黄丸卖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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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9 20: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门诊部好黑心 50元药充乙肝特效药卖2200元

央视曝光广州两家门诊部做电视广告大卖假药,屡次被查仍有执照

  原来售价不到50元的知柏地黄丸被冒充成治疗乙肝的“特效药”,打了五折,还要2200元。而且所谓的“特效药”既无包装,又无药品批号、药名。

  门诊部主任“以前是帮人家接电话的”,根本没有医师资格证却无证行医。

  根本没有化验设备,仅用试纸就把没有病的记者化验出得了“严重乙肝”。

  昨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广州平安医疗门诊部和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做电视广告大卖假药一事。

 这些号称是治乙肝“特效药”的药丸既无包装,又无药品批号、药名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还没有能够彻底治愈乙型肝炎的办法。广州市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家门诊部非法制售假药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屡次被查处却一直能够照常营业。

  今年5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接到了吉林省通化市几位观众来电,反映他们看到广州平安医疗门诊部治乙肝的电视广告,声称“小三阳一个疗程就好”,很多患者都被治好了。两患者分别给这家门诊部寄去了4960元的药费。

  邮购“特效药”无包装

  不久,“特效药”便从广东寄来了。

  患者家属1:大药丸子,这么大的一个大药丸子。

  记者:药有包装吗?

  患者家属1:没有包装,就是塑料袋装的。

  记者:你吃了之后,效果怎么样?

  患者家属1:一点作用也没有。

  患者家属2:还严重了,有一项还多了。原来是250多,现在是300多。

  据记者了解,按照《国家药品法》规定,所有的药品都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并标注批号、药名。如果是包装、药名一概全无,就极有可能是医院非法生产的假药。

  “纳米技术造药易吸收”

  在广州市广园东路,我们按照观众邮寄药品的地址找到了广州平安医疗门诊部。门诊部乙肝专科的李主任看了记者带来的别人的化验单,二话不说就开始推销他们的特效药——快速软肝排毒转阴丹。

  记者:这药效果怎么样啊?

  李主任:两个月90%的人完全治好、完全转阴。

  可是据记者了解,目前全世界都还没有根治乙肝的技术和药物。

  李主任:这个药是纳米技术制造的,药就是细,容易吸收。

  在打了五折,交了2200元以后,记者终于拿到了这些药。打开一看,一堆大药丸子,还有一些胶囊,竟然没有一个是有药名的。

  无病记者被验出有病

  离开平安门诊部,记者又来到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

  在门诊部,乙肝专科的赵主任要记者先去化验。在抽血化验后,记者吓了一大跳,因为本来没病的记者,不仅被化验出得了乙型肝炎,而且从各项指标来看,病情还非常严重。

  赵主任(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乙肝专科):现在转氨酶这么高,我告诉你有点麻烦了。我建议你突出用中药,配合西药治疗。你15天或者一个月去检查,就马上见成效了。

  一个月就能见疗效?在交了1700元钱后,我们拿到了一个疗程的“特效药”。可打开一看,也是一大袋的大药丸子和几小袋的汤剂,也是一个药名也没有。

  拿着这两家门诊部卖的药,记者来到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继忠(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这批药没有标识、生产厂家的厂名,也没有具体药品的名称。我们执法一直以来按照《药品管理法》,我们初步认定它是假药。

  假医生原是接电话的

  在广州市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对这两家门诊部进行执法检查时,记者随行前往又见到了李主任。

  记者:您是医院的什么主任啊?

  李主任:我们帮人家顶两天班,医生不在。

  记者:我听小护士都叫你李主任?

  李主任:我以前是帮人家接电话的,他叫我顶两天班的。

  记者:那你有医师的资格证吗?

  李主任:没有。

  记者:那你给我们开的药都是什么药啊?

  李主任:这个是解毒胶囊。

  记者:这个呢?

  李主任:一个是知柏(地黄丸)。

  在医院的药房里,记者看到李主任给开的药中,知柏地黄丸一盒10粒,7块9毛钱。一瓶这样的乙肝解毒胶囊,100粒19块钱。也就是说,我们买的这一堆药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50元。可就是这不到50元的药,这个李主任打了五折,还向记者要了2200元。

  记者:你这个药说有特效,吃了之后,几个疗程转阴,这个效果又是谁说的?

  李主任:这个都是他们教我才知道说的。其实我真的不知道的。

  在药监部门进行检查时,记者发现不管是平安医疗门诊部这个李主任,还是电视上很风光的商业医疗门诊部的赵主任,居然都是没有医师资格证的假医生。

  无化验设备乱填数据

  在商业医疗门诊部的化验室,记者看到这里的条件极其简陋,根本没有化验乙肝患者血液样本的大三化设备。

  记者:做乙肝化验的设备在哪儿呢?

  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化验员:没有啊,我做就用这个做。

  记者:这是试纸,但是数据你怎么查啊?

  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化验员:没有啊,我只能做阴性、阳性

  记者:那你这化验单里面的数据是怎么得出来的啊?

  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化验员:我不知道啊,那个数字我不知道。

  卖假药屡被查照常营业

  药是假的,医生是假的,化验也是假的。记者看到,这两家门诊部都有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家平安医疗门诊部大门外,还挂着中华医学会广州天河区会员单位的牌子。在广州市药监局,记者了解到,这两家门诊部非法制售、邮购假药,其实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简志成(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这两家门诊部)从成立到现在,我们已经接到投诉好几次,也处理过。但处理以后他继续再骗人。到目前为止,我们跟卫生部门和有关部门还没有形成一个共识,就是他要作假多少次,骗人多少次,才能把它打掉。

  据记者了解,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中,药监部门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监管。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发证,以及每年的校验年审则由卫生部门来负责。药监部门发现医院使用假药,只能针对这一次使用假药的情况进行处罚,而停止医疗机构的运作只能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

  胡晓民(广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平安医疗门诊部是在天河区卫生局登记的。商业医疗门诊部的登记机关是省卫生厅。详细资料要找他们。

  记者:这两个门诊部,像一些日常的管理,是市医政处来负责的,还是由各区自己来负责?

  胡晓民:发证机关。

  记者:谁发证谁管理,是吧?

  胡晓民:对。

  记者:你们这里有没有这两家医疗机构因为制售假药被卫生部门处理过的记录?

  胡晓民:这个你要问发证机关。

  我们到了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的发证部门——广东省卫生厅,平安医疗门诊部的发证机关——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可是在这两个地方,记者都被告知由于相关负责人都很忙,所以无法接受我们的采访。


  来源:南方都市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20: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两医院售假药遭央视曝光后被查处

时报讯(记者 游曼妮 夏令 通讯员 粤卫信) 前晚,广州平安医疗门诊部和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因高价兜售“乙肝特效药”被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曝光。昨日,广东省、市、区三级卫生监督部门对曝光诊所进行执法检查。

  无病记者竟查出肝炎

今年5月,央视《焦点访谈》接到了吉林省通化市几位观众来电,反映他们看到广州平安医疗门诊部治乙肝的电视广告,声称“小三阳一个疗程就好”,两患者分别给这家门诊部寄去了4960元的药费,吃了之后,却一点效果也没有。

  《焦点访谈》记者在随后的暗访中发现,这种打了5折还要2200元的“特效药”没有一个有药名。在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没病的记者被检查出得了乙型肝炎,而花1700元买的“特效药”也是一个药名也没有。后来经过检查证实,这两种所谓的“特效药”都为假药,而这两家门诊乙肝专科的“赵主任”和“李主任”都没有医师资格证。

  十几元药品售价1700元

  昨日上午,卫生执法人员赶到位于广园东路的平安门诊部时,诊所里空空荡荡,老板声称:“我们这里没有姓李的主任”。记者在现场发现,与其他门诊部不同的是,平安门诊部37间诊室全部未标科室名称而是标注为数字。执法人员表示,此举属不规范行为,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按照卫生部门核准的科目进行科室设置,否则很容易给患者造成“全能诊室”的误解。经初步调查取证,平安门诊部涉嫌诊室出租、使用非医疗技术人员、出售假药等违法行为。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广东商业门诊部,只见门诊前门上贴了一张告示,“因内部整顿,暂停门诊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该门诊部负责人对于央视曝光的药价虚高、雇佣无卫生资格证人员和对外承包科室供认不讳。该门诊部负责人当众拿出拆包出售的高价药品,如知柏地黄丸进价才1.8元。据知情者透露,一盒进价1.8元的知柏地黄丸配上一瓶进价9元的大黄庶虫丸,再加上几小包汤剂,就可以卖到1700元的天价,而这些药大都不会有毒、有害,也没有治疗效果。医院称,坑骗央视记者的“赵主任”已经被辞退。

  黑心门诊屡罚屡犯

  据了解,卫生和药监部门曾多次接到过平安门诊的投诉并进行处理,但该门诊至今仍在屡罚屡犯。平安门诊部出示的相关证照显示,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04年6月由天河区卫生局颁发,但区域调整后,该门诊部划归越秀区卫生局管辖。据执法人员介绍,变更手续还在办理过程之中,但这也无法成为平安门诊部不受管理的理由。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立案进行调查,具体处罚将随后作出。

  天河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天河区都非常重视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据统计,一年以来天河区卫生局共开展医疗卫生监督500多次,专项行动50多次。

  编辑点评 非法行医案应移送司法机关

  我国刑法设立非法行医罪已有9个年头,但非法行医至今仍屡禁不止,这值得我们好好反思。

  《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除了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个案,非法行医者受到刑法处罚的,甚为鲜见。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从已查处的大量“黑诊所”和假医假药看,其中的所谓医生,大多都没有执业资格,属不属非法行医,就看情节是否严重了。然而,情节是否严重须由法官认定,其权属不在卫生主管部门手里。卫生主管部门对无证行医者,只能是处以罚款、“整改”,实际上是认定其不属“情节严重”。

  卫生主管部门把涉嫌非法行医案移送司法机关,通过法律渠道对其性质进行认定,是其责无旁贷的职权和义务。不进行这种移送,涉嫌非法行医者自然得不到侦查、审判和认定,这在客观上是对“黑医”、游医的一种纵容,这是我们应该明确的。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于 2006/7/2 15: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梁知行 at 2006/6/30 12:38: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还没有能够彻底治愈乙型肝炎的办法。广州市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家门诊部非法制售假药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屡次被查处却一直能够照常营业。


一句話,把正統中醫也給封死了,無知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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