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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师准入制呼之欲出 医学生就业将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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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20: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希望将来的专科医师准入制度在细节上更完善。我认为,只有解决了招生制度、毕业生就业制度、医院人事制度、执业医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专科医师培训中很多具体操作上的困难。”

  3、4月份已成为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5月则成为签协议的高峰。现在,对于医学类毕业生来说,毕业后的去向又增加了一个选择,那就是参加专科医师准入的资格培训。近日,启动专科医师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专科医师的培训、考核、考试、准入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要包括年轻医师与高年资医师的准入和培训、考核、考试等。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出席会议,并对试点工作做了部署。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及基地的建立、推广以及培训工作的展开,预示着专科医师准入制度的确立,同时也意味着传统的医学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

  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培训

  这种培训对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5年制毕业生小明并不新鲜,因为华西医院很早以前便在全国率先试水住院医师培训制度,近年已转变为较完善的专科医师培训制。今年3月底,小明实习所在的华西第二医院教育处负责人找他谈话,征询其有无意向参加专科医师准入培训。在培训期间,将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和培养协议,档案放入人才交流中心,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保险和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等待遇。同时,在培训结束通过考核后,也将会面临二次就业。

  “我对这种培训制度认真思考过,就其制度本身而言并不存在问题。”小明表示,培训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在于培养新人,主要针对无医师资格的应届毕业本科生和应届毕业研究生,在一流三甲医院和教学医院培养3~5年,以获得临床经验和能力。但此制度在选择者和执行者身上还是存在问题。

  执行者(培训单位)的目的在于培养、选拔人才,但培训单位有大批的人才资源补充,真正留用的人员数量非常有限,这不是执行者单方面所能改变的,所以矛盾主体还是在选择者自身。“我最终选择了留下参与培训,衡量自己是否有最终留下就业的能力,如果不能留,对二次就业我也能接受。”小明说。

  同一学校的硕士毕业生小王则认为,若有较好的二甲以上医院可去,他会考虑先直接就业,其好处是工作稳定,有编制,一般情况下没有失业风险。“在二甲以上医院,我们学习一般和常规临床技能是没问题的,其实从别人身上学习的多半也是一些常规性的东西,真正要提高和深造还是得靠自己,自己去发现问题,深入思考,查阅资料,进一步求教,然后总结经验,这些在小一点的医院也是可以完成的。”

  小王即使选择了二甲医院,将来也将面临专科医师的准入培训。据了解,四川省卫生厅去年底便出台了《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医学毕业生在毕业后必须进入基地经过专科医师培训,通过考试考核,得到相应合格证书,将来持证上岗。通知规定,从2011年起,三级以上医院接受从事临床工作的中级以下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经公布的专科范围,须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从2013年起,所有新进入省内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中级以下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须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镜表示,在过去几年,全国各地都进行过不同程度的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如北京市到目前已审批认可了100多个普通专科培训基地,46个亚专科培训基地。中国医师协会两年前在卫生部科教司的指导下,参考过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和国内著名的大学一起研究,已制定出有关专科医师培训、考核、考试、基地准入标准等的准则。专科医师标准和培训基地标准的制定将推动建立一种合理、科学适应新时代医疗服务特点的人才管理模式。

  仍有矛盾需解决

  中小型医院在对专科医师准入制度表示欢迎的同时,也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担忧。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医教科负责人表示,国家建立这样的培养和准入制度,不仅能解决医院对专科医师需求的瓶颈,更重要的是有可能改变现有医学毕业生一次分配就定终身的现状,使医院人才分流趋向合理化,特别是有利于解决中小型医院的人才需求和培养不足的尴尬。

  也有医院反映,虽然把自己的人送出去培训可以提高素质,但是自己招来的人却三年不能使用,还要支付工资,占编制。而对培训基地医院而言,培训学员的输入一方面可证明学科的综合实力,另一方面可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员紧张的压力,但医院也要为此付出一定的培训经费和生活补贴。培训期间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或事故,学员、培训医院和送出医院应该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目前也没有相应的详细条款。

  仁济临床医学院副院长张艳萍认为,医院之所以愿意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工作,主要原因之一是需要一部分年轻医师完成一定的医疗工作。细化到各个临床科室,也是如此。因此,专科医师到培训医院接受培训的时候,往往会遇到培养与使用的矛盾,在医疗任务繁重时,培养会被忽视,使用会被夸大,专科医师培养会有失规范。

  卫生人才的培养是健全国家卫生体系的前提条件,具有当然的公共性质,需要国家的投入和政策的支持。但目前的卫生体制改革存在市场化倾向,医疗单位在市场的推动下,对医疗人才以使用发挥其最大的效益为主,而对花钱培养缺乏相应的重视。近年来,医疗单位的人力资源往往以“拿来主义”为原则,“自己开发、培养”为辅助。针对专科医师培训来说,就造成了卫生人才培养的公共性质与卫生体制改革市场化之间的矛盾。

  要解决这一矛盾,首先政府要承担其应有的责任,把握公共卫生体制的改革方向,制定政策,规定并督促医疗单位履行培养医学人才的责任。同时,增加投入,强化卫生人才培养的公共性质。

  对于已参加过培训的李医师而言,张艳萍所指出的问题确实存在。李医师向记者举例说,参加试点培训的医师往往没有真正进行培训轮转,就参加了阶段考核,有了阶段考核的成绩即可使其获得证书。

  李医师认为,要规范好我国的专科医师培训,必须要解决以下问题,首先,我国医学院校招生人数太多,无法达到一对一的培训。其次,我国的执业医师制度有悖于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医生工作一年以后即可以考取执业证书,而美国只有拿到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才有资格考取执业证。另外,我国的学生毕业就业制度与专科医师培训制度之间也存有矛盾。美国的毕业学生在参加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获得执业证后,才能选择医院就业。而我国培训试点的基地太少,大部分学生都是先分配,分配后再培训。这样一来,明显局限了住院医师的培训途径。因为只有培训基地的医院才能培训,很多小医院根本无资格培训医师。还有在培训期间,卫生部要求“培训学员享受本院同年资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这一点目前几乎没有一家培训基地能做到。这涉及到相关部门投入的问题。单方面强调医院的社会责任却没有一定经济支持,无疑会增加医院的经济负担,是不公平的。

  “希望将来的专科医师准入制度在细节上更完善,对以上问题都有好的解决办法。但我认为,只有解决了招生制度、毕业生就业制度、医院人事制度、执业医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专科医师培训中很多具体操作上的困难。”李医师说。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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