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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写的因果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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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写的因果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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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0: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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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纪文达公笔记摘要》
清 纪昀 著
演莲法师 译
纪文达公笔记摘要重刊序
学诚
纪文达公,讳昀,清朝学者、文学家。直隶献县(今属河北)人。字晓岚,一字春帆,晚号石云。乾隆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曾任四库全书总篡官,篡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录其平时所见所闻奇异之事,著《阅微草堂笔记》一书,约三十万余言,详述
因果
六道轮回之事征,多系真人真事,偶间有寓言者,然皆词理周圆,堪为后世之宝鉴。警世励俗,俾阅者知所戒慎进止。此书脍炙人口,令人拍案惊奇,昔贤评价尤在《聊斋志异》之上。盖鸿儒而能通达妙法者。民国陈荻洲居士,依此笔记摘录百篇,题为《纪文达公笔记摘要》,冀其普及。莲宗十三祖
印光大师
曾为此《摘要》撰写序文,举凡驳斥因果之祸,倡导因果之要,已作详明精要之发挥。回溯往圣前贤,无不提倡因果,以期平治天下,淑世牖民。
福建
佛学
院演莲法师,悲心广大,博闻强识,近就《纪文达公笔记摘要》加以整理充实,增为一百六十则,内容愈加丰富翔实。又译为白话,希企不善文言者得以共享奇文,开卷有益,由明因果而步圣道之阶,从而断恶修善,进趣
菩提
。其拳拳恳挚之心,循循诱善之行,值得随喜赞叹,是为之序。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纪文达公笔记摘要流通序
因果者,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下,度脱众生之大权也。以若不提倡因果,则善无以劝,恶无以惩。唯大贤方能守分遵道,其他则孰不愿任心肆意,以取快于一生乎?以既无前因后果,则一死永灭,尧桀同归于尽,又何必无绳自缚,拘拘然循礼守分,以致诸凡皆不自在乎?儒教经史中,因果事理,不胜其多。惜后儒不深体察,徒见
佛经
详说因果,遂欲与佛宗旨各别,反指佛说为妄,而不知其悖圣道而灭天理,丧治本而启乱机,疑误后人,埋没道体,皆由此言以基之也,可不哀哉!
有清以来,博学多闻者,江慎修先生为第一,次则纪文达公,又其次则袁氏子才。江乃穷理尽性之隐君子,虽未研究佛学,其于
佛法
亦不辟驳,而且深信
因果报应
,故于护生杀生各报,悉记录之,以期启
善念
而息杀机,可以知其居心矣。袁子才初则辟佛,及中年以后,阅历日深,遂于佛法生真信心。但以狂妄自大,懒惰懈怠,不肯亲近高人,息心研究,虽于佛法感应事迹,悉皆记录,其所论说,难悉恰当。纪文达公自幼至老,笃信因果,凡所见闻因果事迹,悉为记录,叙述详明,文笔顺畅。由其绝未研究佛法,每欲畅谈深理,或致有乖实义。佛言,世智辩聪,难以入道。以江、纪、袁三公之博达,尚不知佛法即自己心法,专精研究而亲证之,岂不大可惜哉!使彼稍分余暇,略为研究,能不发大菩提心,专精致力,宏扬大法,以期自他同出苦轮,同成觉道,又何至唯以记录因果事迹,仅为世人开一向善之路而已。然只此记录,殊有大益。以故陈荻洲居士,于《阅微草堂笔记》,摘录百篇,拟排印以普遍流通,以为世之不知因果者,作一殷鉴。夫因果者,犹形声与影响耳,未有有形而无影,有声而无响者。故书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彼高谈阔论,谓因果为虚幻者,何异执母决不能生子,子决非母所生乎?世有此人,人必目为痴颠,独怪儒者读圣贤书,不以圣贤言论为准,不以古今事实为准,而以己之偏执谬见为准。一人倡之,众人和之,盲引众盲,相牵入火。故致世道人心,日趋日下,以至废经废孝废伦,杀父杀母免耻。而犹嚣嚣自得,谓为吾务归还大道,不效彼从前迂腐辈,处处拘执束缚,令人一生不能随意所行,各得自在也。今而后吾辈同享自由之幸福,意之所至,皆可为之,世何幸而得吾辈之改革,人何幸而为吾辈之侪侣乎。若此邪说,皆彼排斥因果者所酿成。使因果之理,家喻户晓,父母以是教子女,师长以是训生徒,谁肯灭理乱伦,现丑态于明镜之前乎?唯其世之大儒尝驳斥之,小儒即深知其非,亦只可人云亦云,以避众口讥刺。学宫既如是,
家庭
更莫由谈及,竟至一班新学派,完全弃人伦,灭天理,欲与禽兽,了无所异。此其祸不归之破斥因果者,则将谁归乎?善哉!周安士先生之言曰: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知因果,大乱之道也。吾尝悯世之乱,无力挽救,因陈居士之请,遂略叙其利害之源本云尔。
民国十七年戊辰六月释印光谨撰
【译文】
因果报应之说,是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下,度脱众生的大权巧。因为如果不提倡因果,就无法得以劝勉
善人
,惩罚恶人。大概世间只有大贤才能自觉地恪守本分遵循道德,平常的人有谁不愿任心肆意,以取快于一生呢?既无前因后果,无论好人恶人,则一死永灭,即便是仁德的唐尧、暴虐的夏桀,也一样同归于尽,又何必无绳自缚,小心翼翼地循礼守分,以致做什么事都感到不自在呢?儒教经史中,有关因果报应的事理,不胜其多。可惜后世的儒者不愿深加体察,但见佛经中详说因果,遂欲与
佛家
的宗旨有所区别,反指责
佛教
所说的是虚妄。而不知他们这种观念悖逆圣道,灭绝天理;不但丧失了治国安民的根本,而且更开启了犯上作乱的先机,致使后人对祸
福报
应产生疑误,埋没进取向善的道心,都是由于他们这些言论所引起的,真是可怜!
清朝以来,博学多闻者,当推江慎修先生为第一,其次便是纪文达公,又其次则是袁子才先生。江先生是一位穷理尽性的隐逸高士,虽然他对佛学未加研究,但他对于佛法也不驳斥,而且深信因果报应。所以对于护生、杀生各种果报,都加以详尽的记录,以期启人善念,消除杀机,即此可以知道他宅心仁厚。袁子才起初排斥佛教,及至中年以后,阅历日深,居然对佛法生真信心。但由于他一向狂妄自大,懒惰懈怠,不肯亲近高人,息心研究,虽于佛法感应事迹,都有所记录,但他所论说的义理,却未能完全恰当确切。纪文达公自幼至老,笃信因果,凡所见所闻因果事迹,悉为记录,叙述详明,文笔顺畅。但由于他绝未研究佛法,每欲畅谈深理,有时反而背离实义。这正如佛经所说的,世智辩聪,难以入道。以江、纪、袁这三位先生的博学豁达,尚且不知佛法即自己心法,都未能专精研究而亲证之,这岂不是太可惜了吗!假使他们能稍微抽些空闲的时间,对佛学略为研究,怎能不发大菩提心,专精致力,宏扬大法,以期自他同出苦轮,同成觉道。又何至于唯以记录因果事迹,仅为世人开一向善之路而已。然而,就以这些记录来说,对于改善世道人心也有很大利益了。因此,陈荻洲居士从《阅微草堂笔记》一书中,摘录百篇,拟排印以普遍流通,好让世间那些不知因果的人,作一殷鉴。
因果,就像形声与影响,从来没有见过有形体而没有影子,有声音而没有应响的。是以《尚书》上说:“人能顺善而行则吉,倒行逆施则凶,就如影子总是跟从身形移动,山谷的声响问题随从音声互应一样。”那些高谈阔论,认为因果是虚幻的人,岂不等于是认定母亲决不能生子,子决不是母亲所生的谬论吗?假如世上有这种人,人们必定会把他看成是痴呆颠狂。唯独令人不解的是那些儒者们,读的是圣贤书,却不以圣贤言论为准,不以古今事实为准,而竟然以自己的偏执谬见为准。一人首倡,众人附和。真是一盲引众盲,相牵入火坑。以致世道人心,一天不如一天,乃至于摒弃经教、孝道、伦理,甚而杀父、杀母,不识廉耻,而仍嚣张自得。不仅如此,竟还大肆标榜为我等务要归还大道,不效从前那些迂腐辈,处处拘执束缚,令人一生不能随意所行,各得自在。自今而后,我等同享自由之幸福,任凭自己的意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世上何幸能有我们这些人提出全面改革之说?生而为人,何幸能与我们这些人结为朋党?像这等邪说,都是由那些排斥因果的人所酿成。倘若能把因果的道理广为宣扬,使家喻户晓,父母以这些道理来教育子女,师长以这些道理来训导学生,试问还有谁肯灭理乱伦,于明镜之前自现丑态呢?只因世上有某些大儒曾驳斥因果,那些小儒即使明知道这种言论是错误的,亦只好人云亦云,以避众口讥刺。既然
学校
里那些教学的先生也抱这种态度,那么
家庭教育
也就更无从谈起了。竟而至于一班新学派,完全抛弃人伦,灭绝天理,直要与禽兽等同,了无差别。这种种祸源的产生,不归咎于那些破斥因果的人,难道还要归罪于谁呢?
正如周安士先生说得好:“人人知道因果,这是天下大治的规律;人人不知因果,这是天下大乱的必然现象。”我每每悲悯现下世道之乱,而又无力挽救,因陈居士之请,就把这其间利害的本源作一约略地叙述。
民国十七午戊辰(1928年)六月释印光谨撰
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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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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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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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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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0: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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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义叟免难
余有庄在沧州南,曰上河涯,今鬻之矣。旧有水明楼五楹,下瞰卫河。帆樯来往栏楯下,与外祖雪峰张公家度帆楼,皆游眺佳处。先祖母太夫人,夏月每居是纳凉,诸孙更番随侍焉。
一日,余推窗南望,见男妇数十人,登一渡船,缆已解,一人忽奋拳击一叟,落近岸浅水中,衣履皆濡。方坐起愤詈,船已鼓棹去。时卫河暴涨,洪波直泻,汹涌有声。一粮艘张双帆顺流来,急如激箭,触渡船碎如柿,数十人并没。惟此叟存,乃转怒为喜,合掌诵佛号。问其何适,曰:“昨闻有族弟得二十金,鬻童养媳为人妾,以今日成券。急质田得金如其数,赍之往赎耳。”众同声曰:“此一击神所使也。”促换渡船送之过。时余方十岁,但闻为赵家庄人,惜未问其名姓。此雍正癸丑事。
又先太夫人言,沧州人有逼嫁其弟妇,而鬻两侄女于青楼者,里人皆不平。一日,腰金贩绿豆,泛巨舟诣天津。晚泊河干,坐船舷濯足。忽西岸一盐舟纤索中断,横扫而过,两舷相切,自膝以下,筋骨糜碎如割截,号呼数日乃死。先外祖一仆闻之,急奔告曰:“某甲得如是惨祸,真大怪事。”先外祖徐曰:“此事不怪。若竟不如此,反是怪事。”此雍正甲辰、乙巳间事。
【译文】
我家原有一庄园座落在沧州以南的上河崖,如今已经卖给别人了。那庄园里,旧有“水明楼”五间,凭楼而望,可以俯瞰卫河,看舟帆点点来往于护栏下。这“水明楼”和外祖父张雪峰家的“度帆楼”一样,都是登高远眺的好去处。先祖母张太夫人,每到夏季便来这庄上居住,借以避暑乘凉。我们几位后辈子孙,便轮番来侍候、陪伴着她老人家。
有一天,我在“水明楼”上推窗南望,只见有男女数十人络绎登上一条渡船,船已经解开缆绳,行将启程了。突然,船上一人奋力挥拳,将一位老者击落在岸边的浅水中。老者的衣鞋全湿了。他挣扎着坐起来,愤怒地指着船上人破口大骂。这时候,船已经鼓棹离岸了。
当时正当大雨之后,卫河水突然暴涨,洪波直泻,汹涌有声。就在这时候,有一艘运粮船张满双帆顺流而下,恰似离弦之箭,直向那渡船撞去。渡船当下被撞个粉碎,船上数十人全部落水,无一人幸免于难。只有那没有上船的老者幸存性命。这时候,他才转怒为喜,不住口地合掌念佛。
有人便问老者要到哪儿去?老者说:“我昨天听说我的一位族弟得了人家二十两银子,就要把自家的童养媳卖给别人去做小老婆,据说今天就要立下字据,我于心不忍,赶紧把我的几亩薄田押给别人,弄到二十两银子,好把那女孩子赎回来,真没想到……唉,唉!”
众人听了,无不交口称赞,都说:“这一拳准是神明颐使那小子打的。”于是众人急忙张罗其他渡船,将老者送过河去。
当时,我刚满十岁。只听人讲这位老者是赵家庄人,可惜那时没有问清他的姓名。这是雍正癸丑(1733)年的事。
又先祖母张太夫人说:沧州有个人,他逼迫寡居的弟媳改嫁,并把两个侄女卖进妓院,乡亲们对此都愤愤不平。忽一日,此人怀揣不义之财,买下满满一船绿豆,直下天津去贩卖。傍晚,船泊于河边,他坐在船舷边洗脚。忽然,西岸边一艘运盐船缆绳中断,那盐船突然横扫而过,两船船舷相切,此人自膝盖以下如被刀削,双腿骨肉粉碎,他悲惨地呼叫了几天后才死去。
先外祖父张雪峰家有个仆人听了这件事后,忙来向主人报告,并且说:“某甲遭到如此惨祸,真是件大怪事!”雪峰公却慢条斯理地说:“这事并不怪。依我看,他若是不落得这个下场,那才是大怪事呢!”
这该是雍正甲辰到乙巳(1724—1725)年间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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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0: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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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美味促寿
文安王氏姨母,先太夫人第五妹也。言未嫁时,坐度帆楼中,遥见河畔一船,有宦家中年妇,伏窗而哭,观者如堵。乳媪启后户往视,言是某知府夫人,昼寝船中,梦其亡女为人执缚宰割,呼号惨切。悸而寤,声犹在耳,似出邻船。遣婢寻视,则方屠一豚子,泻血于盎,未竟也。梦中见女缚足以绳,缚手以红带。复视其前足,信然。益悲怆欲绝。乃倍价赎而瘞之。
其僮仆私言,此女十六而殁。存日极柔婉,惟嗜食鸡,每饭必具,或不具,则不举箸,每岁恒割鸡七八百。盖杀业去。
【译文】
文安县王氏家的姨母,是先母张太夫人的第五个妹妹。这位姨母说:她没有出嫁之前,有一天坐在渡帆楼上观赏远景。远远地看到河边停着一条船,有一位官宦人家的中年妇女,伏在船窗上痛哭,围观者密密麻麻,像是一堵墙。王氏姨母打发一位奶妈从后门出去探个究竟。奶妈回来向王氏姨母禀告说,那船上哭泣的中年妇女是某知府的夫人。她刚才在船中睡午觉,梦见她死去的女儿被人捆绑去屠宰,呼号之声凄惨悲切,一下子把她惊醒。梦醒之后,悲戚之声犹在耳际,似乎是来自邻船。这位知府夫人派一个丫环去查看,发现那里刚刚宰完一头小猪,泻血盆还放在那里,血还没有流尽呢。这位知府夫人在梦中看见死去的女儿被用麻绳捆住脚,用红带子捆住手。命小丫环再去看个究竟,果然如知府夫人梦中所见。知府夫人听了悲痛欲绝,便花了双倍的价钱把那头被宰的小猪买过来埋掉了。
据那位知府的仆人们私下里议论说:这位小姐十六岁便夭折了。她生前极柔和温顺,只是特别爱吃鸡肉,几乎是每餐必备,一顿没有鸡,便不动筷子。每年为她佐餐而被宰杀的鸡至少有七八百只。这大概是她杀业过重的果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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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0: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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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放生消业
胡御史牧亭言:其里有人畜一猪,见邻叟,辄嗔目狂吼,奔突欲噬,见他人则否。邻叟初甚怒之,欲买而啖其肉。既而憬然省曰:“此殆佛经所谓夙冤耶?世无不可解之冤。”乃以善价赎得,送佛寺为长生猪。后再见之,弭耳昵就,非复曩态矣。
尝见孙重画伏虎应真,有巴西李衍题曰:“至人骑猛虎,驭之犹骐骥;岂伊本驯良?道力消其鸷。乃知天地间,有情皆可契;共保金石心,无为多畏忌。”可为此事作解也。
【译文】
御史胡牧亭说:他家乡有人养了一头猪。这头猪只要一见到邻居的老头儿,就瞪起眼睛狂吼,并横冲直撞地追来要咬他。但见到别人却不会这样。那老头儿起初非常愤怒,想把它买过来杀掉吃它的肉才解恨。不久他忽然省悟,心想:“这大概就是佛经上所说前生结下的冤仇吧?然世间上没有不可解的冤仇!”于是,他就以高价把它买来,送进寺院作为长生猪喂养。此后这头猪再见到老头儿,便俯首贴耳很亲昵地靠近他,再也不像从前所见那副凶恶的样子了。
我曾看过孙重画的一幅《伏虎应真图》。图上还有巴蜀西部人李衍题的词。其大意说,道行广大的人骑着猛虎,如同驾御良马一般。岂是它本来就是驯良的,而是道力化解了它的凶性。由此可知天地之间,一切有情都可以成为契友,但愿众生能至诚相处,不要互相畏忌而成敌对。
我想,这段题词正好可以作为胡御史所讲这个故事的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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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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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雷殛长舌
雍正壬子,有宦家子妇,素无勃谿状。突狂电穿牖,如火光激射,雷楔贯心而入,洞左胁而出。其夫亦为雷焰燔烧,背至尻皆焦黑,气息仅属。久之乃苏,顾妇尸泣曰:“我性刚劲,与母争论或有之。尔不过私诉抑郁,背灯掩泪而已,何雷之误中尔耶?”是未知律重主谋,幽明一也。
【译文】
雍正壬子(1732)年间,有个官宦人家的媳妇,平时并没有与任何人吵过架。可是有一天,突然乌云蔽日,雷电交加,一道闪电穿过窗户,如一束火光激射,击中这个媳妇的心房,又从左胁下洞穿而出,这个媳妇当场死去。而她的丈夫也被雷火烧伤,从后背至臀部一片焦黑,只剩下一口气尚存。过了许久才苏醒过来。他一见妻子被雷击死的惨状,不禁放声大哭道:“我的脾气暴躁,平日经常顶撞母亲,这是有的。可你呢,只不过在私下里向我倾诉心中的不快,一个人常悄悄地哭泣而已,怎么雷电就这样误把你击死了呢?”
这位做丈夫的似乎在埋怨上天惩罚得不公平,但他哪里知道律例严惩主谋。这一点,无论阴间阳间的法律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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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0: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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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衔冤不平
先祖母张太夫人,畜一小花犬。群婢患其盗肉,阴扼杀之。中一婢曰柳意,梦中恒见此犬来啮,睡辄呓语。太夫人知之,曰:“群婢共杀犬,何独衔冤于柳意?此必柳意亦盗肉,不足服其心也。”考问果然。
【译文】
我的祖母张太夫人曾养了一只小花狗。她的婢女们嫌这小花狗总爱偷肉吃,就暗地里合力将这小狗勒死了。
从那以后,其中有个名叫柳意的婢女,就常常梦见那小花狗来扑咬她,并在睡梦中喊叫,呓语不止。祖母知道了这件事后,说道:“一伙丫头共同勒死小花狗,它为什么单找柳意算帐?想必是柳意也有偷肉吃的毛病,所以小花狗死的很不服气。”后经审问柳意,果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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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0: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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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恶口烂舌
余一侍姬,平生未尝出詈语。自云亲见其祖母善詈,后了无疾病,忽舌烂至喉,饮食言语皆不能,宛转数日而死。
【译文】
我有一名近侍婢女,她为人善良,平生从来没说过一句脏话,更不会骂人。
据她自己说,她曾经亲眼见到她的奶奶平时特别会骂人,骂的话都很难听。后来也没发现她奶奶得了什么病,但忽然间,她的舌头从舌尖一直烂到咽喉部位,既不能吃饭,也不能开口说话,就这么挨了几天之后,便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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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0: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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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德延嗣
景城西偏,有数荒冢,将平矣。小时过之,老仆施祥指曰:“是即周某子孙,以一善延三世者也。”盖前明崇祯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刲羊豕。周氏之祖,自东昌商贩归,至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周恻然心动,并出资赎之。一无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携归。因无子,纳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红丝,自腋下绕肩胛,宛然断臂女也。后传三世乃绝。皆言周本无子,此三世乃一善所延云
。
【译文】
景城西郊有几座荒坟,因为年代久远,坟头几乎快要被夷为平地了。我小的时候,曾经路过那里。我家的老仆人施祥曾指着那片荒坟对我说:“看见了吧?这里埋葬的就是周氏的后代子孙。只因为他们的祖先做了一件功德事,才使他的后代能够延续三世啊!”
据施祥说,明朝崇祯末年,河南、山东等省连年遭遇大旱,又被蝗灾肆虐庄稼,谷物颗粒不收。灾民们把草根、树皮都吃尽了,接着就发展到人吃人的地步,连官府也没法禁止。许多妇女、小孩往往被反绑了两手,拉到集市上去出卖,还起了个名称,叫做“菜人”。屠户们把这些“莱人”买了去,就像对待猪羊一样,任意宰割。
当时,周氏的祖先刚从东昌府做生意回来,到一家餐馆里进午餐。店主人说:“肉暂时用完了,请你稍候,一会儿酒菜便齐。”这时候,周氏忽见有人把两名年青的妇女,推推搡搡地拉向厨房。就听店里喊道:“客人已经久等了,还不先卸下一只肘子来!”周氏听了大惊,急忙跑入内去阻止。但是,为时已晚。只听一声惨叫,一个妇女的胳膊已被活生生地砍下,而人已倒在血泊中。另一个妇女吓得周身颤抖,脸上一丝血色都没有。她们见到了周氏,惨绝哀号不已,一个求快死,一个求救命。周氏看到后,既惊惧又痛惜,顿生怜悯恻隐之心,当即出资赎下了这两名妇女。
那名被砍掉胳膊的妇女流血满地,看来已经没有救活的希望了,周氏便请人刺其心脏令她速死。另一名妇女则带回家中。适值周氏年长无子,便收她做了小老婆。一年之后,她果然为周氏生了个儿子。落生之后,发现这孩子右臂有一道明显的红线,宛然是那断臂女子的托生。后来周氏传了三代才绝嗣。有人说,周氏本来命中无子,这三代子嗣是因为他做了这件善事才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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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0: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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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受恩必报
先姚安公,性严峻,门无杂宾。一日,与一褴缕人对语,呼余兄弟与为礼。曰:“此宋曼珠曾孙,不相闻久矣,今乃见之。明季兵乱,汝曾祖年十一,流离戈马间,赖宋曼珠得存也。”乃为委曲谋生计。
因戒余兄弟曰:“义所当报,不必谈因果。然因果实亦不爽。昔某公受人再生恩,富贵后,视其子孙零替,漠如陌路。后病困,方服药,恍惚见其人手授二札,皆未封。视之,则当年乞救书也。覆杯于地曰:‘吾死晚矣!’是夕卒。”
【译文】
先父姚安公(纪容舒)性情严峻,平时很少与闲杂人等交往。然而,有一天,却有一位衣衫褴缕的人坐在堂上,先父恭敬地陪着他吃茶说话。一会儿,先父又把我们兄弟几人唤上堂来,与此人见礼,并对我们说:“这位先生就是宋曼珠先生的四世孙。我们纪、宋两家失去联系已经很久了,今天才见了面。想当年,正遇上明朝末年的战乱,那时候,你们的曾祖父(纪润生)年仅十一岁。在那兵荒马乱的年月里,多亏曼珠先生将他收留教养,才得生存下来。”于是,先父便留下这位宋曼珠的后裔在家中,并多方为他谋求生计。
此后,先父还经常以此事为例教诫我们兄弟说:“别人对我们有恩有义,我们理当尽心尽意去报答,且不必去谈论因果如何,而事实上因果丝毫不会差错。过去曾有个人受过别人的救命之恩。后来这人富贵了,眼看着恩人的后代衰败零落,却冷漠得如同素不相识的过路人。不久,这位富贵人得了一场大病,他刚要举杯服药,恍惚间见有人递给他手里两封信,信封且不曾封口,他抽出信函一看,竟是当年他危难时亲笔写给恩人的求救信。他又是惊恐、又是悔恨,当下把药杯掷之于地,长叹一声说:‘我死得太晚了!’当天夜里,他就断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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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0: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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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神忌机巧
河间冯树柟,粗通笔札,落拓京师十余年。每遇机缘,辄无成就。干祈于人,率口惠而实不至。穷愁抑郁,因祈梦于吕仙祠。夜梦一人语之曰:“尔无恨人情薄,此因缘尔所自造也。尔过去生中,喜以虚词搏长者名。遇有善事,心知必不能举也,必再三怂恿,使人感尔之赞成。遇有恶人,心知必不可贷也,必再三申雪,使人感尔之拯救。虽于人无所损益,然恩皆归尔,怨必归人,机巧已为太甚。且尔所赞成拯救,皆尔身在局外,他人任其利害者也。其事稍稍涉于尔,则退避惟恐不速,坐视其人之焚溺,虽一举手之力,亦惮烦不为。此心尚可问乎?由是思维,人于尔貌合而情疏,外关切而心漠视,宜乎不宜?鬼神之责人,一二行事之失,犹可以善抵,至罪在心术,则为阴律所不容。今生已矣,勉修未来可也。”后果寒饿以终。
【译文】
河间府有个叫冯树柟的人,粗通文墨,还算有点本事。但是,他流落在京城十几年,一直不得志。每次遇到机缘,最后总是落空了。他去恳请人帮忙,人家口头上答应得满好,实际上却置之不理。
生活上的穷困潦倒、心理上的压抑苦闷,逼得他到吕洞宾的庙里去求梦,祈求仙人能在梦中对他的命运给予启示与引导。
那一天夜里,他梦见有个人对他说:“你不要怨恨世道的艰难、人情的冷漠。其实,你这一生的命运全是你自己造成的,怨恨又有什么用?你上辈子喜欢以虚伪的言词博得忠厚长者的好名声。遇有善举好事,你明知道该事不可能办成,却极力怂恿他人去做,以使人感谢你的赞成与倡导。遇有恶人犯法,你明明知道他的罪行不可饶恕,却再三为他申辩,以使人感谢你的拯救之恩。你的这些做法,虽然谈不上对别人有什么好处或坏处,但是,充好人让人感恩的都落在你身上,而把怨仇愤恨全归结到别人身上。你的机巧奸诈也太过份了!何况,你所赞成怂恿的事,或是你极力拯救的人,你都是处身在局外人的位置上,无论成功或失败,全由他人去承当利害。假如有某件事稍稍触及你一点儿利益,你就唯恐躲闪不及。就算是眼看着别人被烈火焚身、溺水将死,你只消一举手之劳,便能救人于水火,你也会因怕麻烦而撒手不管。你这种险恶的居心,还用得着鬼神来指教吗?由此看来,别人对你看似亲近,实为疏远;形似关切,实为冷漠,也是理所当然了。你自己想想,这是应该不应该?神鬼对一个人的要求,若是他偶然有一两件事做错了,还可以用他其它的善行补偿。但如果一个人的心术坏了,那便是为阴曹的条律所不容。你这辈子算完了。只能是努力去做好事,为下辈子造福吧!”
那冯树柟,最终落得个饥寒交迫贫病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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