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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精者必看!(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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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01: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要求三四十岁男性患者治疗至无梦而遗三至五次以上才考虑适当过性生活。有的患者想当然地认为与其让精液白白地流走,还不如真枪实弹地操练一回,既可排精,又可痛快,一举两得。我会严肃地说这绝对是两码事,杯中的水满了流出来与你用勺子去搅动溅溢出来能两样吗?又或者夫妻双方身体状况不相当,一方治疗要严守戒律,一方又有所谓的生理需求;一方颇有微词,一方心有愧疚,于是过了一段时间虽知不能过性生活,但居于守妇(夫)道的观念难免不能坚守防线。再者现在的各种科普医学期刊、电视、广告反复地说定期的排精、有规律的性生活有利于身体健康,有利于夫妻关系的和谐,有利于前列腺等等,铺天盖地,天花乱坠。患者难免深受其害,执迷不悟,对于服药期间禁止性生活不能接受。我要他们明白服药仅是靠药物积聚元气、调动元气来破寒除疾,性生活是最消耗元气的行为,吃了一二个月的药好不容易攒起来的一点元气就让你过性生活时一二十秒的快感一泻而出,前功尽弃!
   患者在服药前还是一潭死水,无性趣可言,经过正确的治疗开始出现春心荡漾,蠢蠢欲动时,医者一定要千叮咛,万嘱咐,此时不可轻举妄动,当继续养精蓄锐,清心寡欲,直至出现无梦遗精。再进一步患者则会有欲火中烧,把持不住的情况出现,这时候有可能是治疗到体质发生逆转的最关键的一步,医患者更要注意。已婚患者我是要求在阳气开始萌动之前,夫妻双方分床而卧,相敬如宾,实质性的性行为不可以,准性行为如拥抱抚摸亲吻的肌肤相亲行为也不可;进一步阶段,有必要与夫妻另一方面谈,一是交待同居一室时,不要有任何可能引发对方性趣的言行,更衣洗澡时要注意不可过于裸露;二是在患者提出性要求或是有亲热的行为时要晓之以情动之于理加以制止。有的患者会想当然地认为过一次没关系,恰恰是就一次的性生活,过后立即感到身体状况退了一大步,这种切身体会,加以医者的反复说导,会给患者留下深刻的烙印。“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大多是出在“性”的问题上。
   大体上,遗精之前为元气(能量)的蓄积,遗精则为元气(能量)的宣泄。在治病的初始阶段,定期或是较频繁地出现遗精是人体在清淤排浊,所以精液呈果冻状色黄浊味臭是一定的。到了一定时候,生殖泌尿系统的淤浊已清理得差不多时,遗精的次数渐少直至几无,此阶段在除外心动因素所致性的冲动,为元气的蓄积待发,之后出现躯体上的病症为元气宣泄在进行人体的自我修复工作。如果不能拒绝外界的各种诱惑或是主动的破坏(如手淫、意淫、性生活、饮酒或是油腻食物),第二步修复工作不可能顺势出现,体质状态在原地踏步,甚至回至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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