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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医疗机构将新增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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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02: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新闻网

  讯(记者张玲)深圳的医疗机构将新增两类: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由深圳市卫生局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管理条例(送审稿)》日前报送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法制办将在进一步修改该条例后,提请深圳市政府审议。条例的出台,将极大促进深圳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平均每万人口拥有中医医生数和中医床位数分别为1.3人和1.01张,与全国(分别为1.91人、2.23张)和广东省(分别为2.00人、2.24张)相比,严重滞后。中医药发展问题已经引起深圳市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深圳市作为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试点城市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医坐堂医诊所的经营行为,该条例明确规定了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设置条件、审批程序、服务范围和服务规范。

  为了明确法律责任主题,避免在承担法律责任是出现争议,《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管理条例(送审稿)》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医坐堂医诊所是药品零售药店的内设机构,设置了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药店或者所属药品零售企业对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诊疗活动负责。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管理条例(送审稿)》中提及的新医疗机构“中医馆”,则是一种全新的中医医疗机构。深圳市卫生局为此专门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了立法思路,获得充分肯定。

  中医馆和中医门诊部有何不同?在普通医院的中医门诊部,其设置标准要求有急诊科、需要具备X光放射、B超和检验设备,这些是参展西医类门诊设置标准执行的。

  据介绍,中医馆的规模近似于中医门诊部,但不要求设置急诊科,不要求具备西医检验设备,但要求按照中医特点设置三个以上中医临床科室,提供中医特色诊疗。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管理条例(送审稿)》中还规定,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及其执业医师应到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西药、不得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注射和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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