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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bffq

老子论坛十八讲【zt-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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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02: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经》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惟不争,故无尤。”
老子说:“上善若水”。高级的“善”就象“水”一样,也可以说:上等的善就象水。这是总纲,提出了水代表上等善的这个命题。因此,水就可以作为善的说明,根据水的性质和功能来阐明善的内容。在这个总纲之后,老子接着又提出了两大原则,一是:水善利万物;一是:处众人之所恶。前者是以水的最大功能作为建立这个原则的依据;后者是以水的最显著的性格作为建立这个原则的基础。
现代天体科学家探测别的星球,首先提出的大问题,就是:那个星球有没有水。退而求其次,就是问:是否能证实它过去曾经有过水没有?因为有水,那个星球就有生命,是活的,否则,那个星球就没有生命,是死的。地球不但有水,而且三分之二以上是水,所以地球是活的,不但有万物,而且有人类。《淮南子》说:“天下之物,莫柔弱于水。然而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修极于无穷;远沦于无涯。息耗减益,通于不訾。上天则为雨露;下地则为润泽。万物弗得不生;百事不得不成。大包群生而无所私;泽及蛴蛲而不求报。富瞻天下而不既;德施百姓而不费。”这段话,把老子的“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描述得淋漓尽致,无以复加。统而言之,就是:水对一切作着默默的重大贡献。简言之,可称为:水的贡献原则。是老子提出的第一大原则。
常言道:“云向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水流就下,《道德经》里说过许多次,这句话还含有其他的重要哲理。但在这里,老子用了不同的字句:“处众人之所恶”“几于道”。几于道的“几”字,是“近”的意思。《庄子.渔父》:“几于不免”。《吕氏春秋.大乐》:“则几于知之矣”。《礼记》:“知乐则几于礼矣”。等等,“几于”都是当“近于”讲。上善若水,善就象水,可以用水来比喻善,也可以用善来比喻水,因为它们都是有形的。而道是无形的,水是有形的,老子用“近于”来统和道与水的关系,用字是很考究的。水的性格往低处流,而这里老子说得更特别,说它往众人所不喜欢的地方流。这个是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就是.与众不同。老子在《道德经》第廿章中,用了很大篇幅来讲“与众不同”。他说:“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若婴儿之未孩,乘乘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若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漂兮似无所止。众人皆有以,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这段话很长,简单地可以作这样解释:“大家都兴高彩烈欢庆盛宴,又好象在蜂拥似地踏春游玩,我偏淡漠得象是没事发生的一样,象是未笑的婴儿,若无其事。大家都追求富足有余,我偏象是被遗弃的一样,满不在乎。我有个愚人的心肠吧?是个傻瓜吧?浑浑的。那些俗人(浅薄之人)都是聪明得不得了,我偏糊涂得象睡着了。那些俗人对于利与害,敏锐得明察秋毫,我偏默默无语。好象在广阔无际的海洋,我由它漂荡,永无止境。大家都象精明强干得无比,我偏愚顽似鄙。我就偏要跟大家不一样,只知保守着宝贵的道的根本。”话虽很长,重点只在:“那些熙熙攘攘的‘大众’”和“与众不同的‘我’”。“众人...”和“我独...”。我与那些俗人就是“不一样”,“不一样”在哪里?就是我专到他们瞧不起的地方去,我专做他们认为愚顽的事。他们一窝蜂去的地方,我不去,他们一窝蜂赶的时髦,我不赶。他们一窝蜂要抢的东西,我不在乎。他们认为他们是世界上最机警聪明能干的人,我偏只做他们眼中的傻瓜。他们抢进热门,我偏愿意走进冷门。其实,物以稀为贵,他们那些俗人却懵懂得毫无知觉。统而言之,这就是老子“大智若愚”,“处众人之恶”的另一大原则。也就是:不挤热窝子,水的冷门原则。这是老子提出的第二个大原则。
例如,七年前有些学生和我谈起他们学习和就业的方向,那时候电脑科系最枪手,最热门,大家都趋之若鹜。我问他们为什么对学电脑这科这么感兴趣,他们几乎千篇一律都说是:可以贡献社会。我说:难道学别的科系就不能贡献社会吗?他们无言可对,就说:这是“热门”,将来不愁没有发展。这才是真心话,说到题目上来了。我就拿老子的话来劝告他们,我说:物极必反,物壮则老。等到你们学成毕业的时候,电脑业也可能就变成了人浮于事的“大白象”(美国话white elephant 意为多余的废物,可又舍不得丢掉。有点象中国人讲的“鸡肋”。)有些人听了这话,觉得有理,就转到别的系去了。大半都还是相信“热门”,一个劲去挤。后来那些挤热门的学生都叫苦连天,悔不当初。其实,这些在懂得老子的人都是很浅显,明摆着的事,那些“聪明”人却看不透,正如所罗门王的名言:“聪明人一定会掉在自己的网罗里。”
上善若水”是个大总纲,以下两个大原则。再以下就是七个分则,是从水的七个功能和特性里演绎出来的,是谓:“七善”。居善地是站好立场岗位象水那样择地而流,心善渊是心思智识象水那样地广大渊博,与善仁是与人交接象水那样地仁慈柔和,言善信是言语诚实象水那样地坚定无伪,政善治是政策政务象水那样的涤除玄览(清明有远见),事善能是办理事务象水那样澎湃汹涌无坚不摧,动善时是行动机敏象水那样潮汛如期。由于水具备这些完善的功能与特性,它根本不必与人争利夺权,天下没有人能比得过它,也没有人能争得过它。因此它不会有过犯遗咎,效果就是完全的、永远的成功。同时也完备了老子在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水式管理哲学》。
居善地”,由于我们是个人,在时、空里必须占据一定的岗位和立场。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来智慧地选择我们自己的正当岗位和立场。如果我们选对了,它的效果就是给予我们成功和荣誉。如果我们的选择错误,就会带来失败,甚至于有灭顶之殃。小自选择居家的房屋,床位,坐位,这些起码的周围环境,都能造成对我们身心极大的影响。中至选择合适的学科和职业,大至对国家民族的忠奸,都不能有一点马虎。居而善于择地,是根据水的贡献原则,在合适的立场和岗位上,比较容易展现出自己的贡献能量。譬如,雨水降在久旱之地,称之为:甘霖。此水之来,是善。然而,如果此雨降在正在洪水泛滥之地,就是雪上加霜,是恶。雨水的本身虽然只是个贡献,但因所降的地位不同,就有受到欢迎,或受到厌恶的区别,随即有了善与恶的区别。雨水降在需要的地方,就是善;降在不需要的地方,就是恶。所以在此,明显可以看出,贡献原则与冷门原则的相通性。也在此可以明显体会,为什么老子要把“居善地”列为“七善”之首。因此,一个人如果居而不能善于择地,则其他的六善都无所附丽。
心善渊”,应该分两方面来看。一是心胸度量;一是学问知识。心胸度量是看人能不能容物,老子一再强调“江海为百谷王”《道德经66章》,就是:领导者的心胸要象江海一样的能容纳。地位越高,心胸就要越大。有心胸度量才能接纳别人的聪明才干和积极建议,这都是帮助自己成功的要素。所以俗语说:宰相肚里好撑船。相反的鼠肚鸡肠正是描写心胸狭窄,不能容物,也因此成不了大事业。从心理学来看,鼠肚鸡肠的来源:一是眼光如豆。因为不懂辩证法,就看不到事物的两面性和全面性,受到了很大的局限。一是受到“自我膨胀”的影响,自高自大,自以为是,就产生巨大的排斥性。以上鼠肚鸡肠者的两端都是成功和贡献的致命伤。
学问知识也可分为两个层次来看,一是教科书式的智识,也是一般人所谓的智识。对这种智识,老子并不太放心。第一是因为它不一定“正确”,书本上得来的知识,虽然为某某名人的著作,学说或理论,但不一定就写出了作者的全部真知,同时在节录时可能断章取义,还有用语与诠释上的时代偏差,以及读者吸收能力与他的思想背景都会影响到认知的准确性。第二,即使是一时定为科学的真知,那时的确被认为是金科玉律的,不久就被另一个“真知”所推翻。因此,书是要读的,读书的真正目的,不应该是照搬,而是从读前人的书而得到“启发”,作为自己创作(突然领悟出些什么)的激发点。人类脑筋的运作,到现在还没有人能真正弄得清楚。不过人为万物之灵,一切人类的创造发明最先都是脑筋里的一个“突发”“构想”,然后逐步成为现实。要为人类贡献,注意激发脑筋的新构想比背死书重要。第三,由于人的的动机和目的,对现有智识的运用,可能会发生扭曲。老子称其为:大伪或智巧。越有知识的人,可能诈伪的技巧越高,令人越不容易参透,以致吃亏上当。这样为少数人的私利而破坏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造成祸患,就严重地违反了贡献原则。人的智识真伪,其动机与目的,还得依据“三宝”里,“慈”基点来作衡量和评价。
学问智识的另一个层次,是“以百姓之心为心”的大学问大智识。“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矣。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矣。圣人之任天下,怵怵。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49》。意思是:领导者撇下自己的成见,以人民的需要和意见为意见。对于人民好的(正面的)意见,我(圣人)接纳;不好的(反对的)意见,我也重视,因此我就得到了(全面的)好意见。对于人民值得信任的意见,我接纳;不值得信任的意见,我也重视,我就得到了真实全面的好的意见。圣人对于管理天下的一切事务,兢兢业业。为了天下的利益,不自己乱出主意。人民各用耳目心思关切自己的事务(人们的眼睛雪亮),(无论他们的意见是什么)圣人象对自己对孩子一样的宝爱关怀。
领导者以人民的意见为意见,这是民主的总纲。如果单单只有“以百姓之心为心”这句话,就显得很空洞。政客们说话向来都是以“空洞”为不二法门,要叫人不容易抓住他的辫子。由于它没有实际的内容,说话就不过是喊口号,说得越漂亮越糟,都是美丽的谎言。老子要是也喊喊口号,不过成为哗众取宠的政客而已。值得赞扬的是他下面的几句话,就是:他用辩证的方法,把“百姓之心(人民的意见)”一分为二。根据辩证法的原理,任何时候人民有一个正面的意见,同时就马上会有“反对意见”存在,这是必然律,不为人力所能更改的。假设正、反意见各占一半,领导采纳正面的意见,说它是个好意见,因而付诸实行。那么他就是“以百分之五十的百姓之心为心”,算不上,全民的领导,他不过是“一派的领袖”罢了,怎么能说:他是真的以百姓之心为心呢?现在西方自诩的民主制度,就是这种偏颇的半半民主主义,因为他绝对不可能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意见。譬如,西方现代的民主制度,首先把人民分成两个大党(即使还有其他党派,都还是要附从于两个大党之一,结果还是只有正、反两个大党。)选出来的“总统”只代表两党之中的一党,因为他本是那一个党的首领。他充其量不过只代表了全国一半人民的意见(实际上他可能只是很少数人的代表)。分成两大党是合乎辩证原理的,但是他们这两大党却永远分裂对立。因此并不能真正为全民造福,没有一个是能代表全民的利益和意见的。老子的民主,那个“圣人”是“超党派”的,他同时照顾和代表正、反两派的利益和意见。他就是:正、反、合下面的那个“合”。因此老子的民主才是真正民主的“全民民主”。这是西方民主制度所望尘莫及的先进、更优越的民主制度。《道德经49章》的意义很重大,内容极丰富,是政治学或政治哲学的奇葩,不可等闲视之!
与善仁”的“仁”字,过去很多学者认为,不合老子原意,应该改做天字或人字,因为老子曾说:“大道废,有仁义。”《18》。“绝仁弃义,民复孝慈。”《19》。老子把仁义常常和诈伪联系在一起。其实老子主张“慈”,“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67》。所以把仁当慈字讲,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以“慈爱”的原理来待人接物,是最智慧的方法。孟子告诉齐宣王说:“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仇寇。”《孟子.离娄下》。这话讲得十分梗直,而中外古今历史却处处证实了他的话。西谚有谓:上天要毁灭一个人,必先叫他疯狂。所谓疯狂,就是残暴不仁。老子所说:上天要护卫一个人,必先叫他仁慈。两句话好象说到一块儿去了。
言善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这是孔子的名言。不知其可,就是不得了,要有多严重就有多严重。最简单的说法,无信就是:说了不算!信用是一切政治、社会、经济的根本。就拿银行来说,一旦挤兑,不管你是多了不起的银行,也会受不了。银行如此,整个社会经济也是如此,它们都仅仅悬吊在“信”的一根细丝上。老子说:“信不足,有不信。由其贵言”《17》意思就是:领导者为自己创造了失信的条件,所以遭致人民的不信任。因此要慎重于“言”。“轻诺必寡信”《63》,“美言不信,信言不美。”《81》。领导者的“言”有两种,一是发表的言论,包括对人民的允诺;一是他所发出的命令。记得在不久前,美国的一位总统,在竞选时拍了胸脯,说:你们选我,我绝不加税,看我的嘴唇皮(read my lips)--我以我的人格信誉为担保。后来他加了人民的税,人家问他,你不是保证过不加税的吗?他说:现在,你们看我的屁股吧(read my hip)。当时这个“嘴唇”与“屁股”不分家,成了大笑话,于是美国经济自此一蹶不振。他也不得连任,羞愧的了不得。领导者为自己创造的失信条件,莫若“轻诺寡信”。其次是:“朝令而夕改”和“三令五申”。出尔反尔,说了不算,“百姓皆注其耳目”,是绝对糊弄不了的。一令一申,下面都不理,三令五申就更暴露了自己的无能,就算十令百申也不中用了。“一令逆而百令失”“令不行则政不立”《黄石公三略兵法》。“持竿立信”是商鞅富强棋局的最先着。曾子要大家每天,在一天之内,必须三次自己省问自己:“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政善治”,以正治国,以奇用兵。《57》。以正治国,老子有几个简单易行,又有立竿见影效果的建议。第一是:廉洁。贪污是象盗贼一样无孔不入,暗中偷袭的。不论什么主义,什么思想,什么国家,什么团体,贪污是绝对要不得的致死的毒品。老子在讨论“强盗社会”时,列出了七个症状《53》,贪污腐败被列为第一个。因为一贪污,就必定腐败,一腐败,就必定无能。为政者的第一个使命就是祛除贪污,必须雷厉风行,也是一天要扫除三次的。绝对不能手软,讲情面,一定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否则贪污是祛除不掉的。不能祛除贪污,别的什么都谈不上了。只要贪污能够肃清,在百姓面前就有了信用,得到尊敬,百政自然迎刃而解,人和政通,顺利成功了。第二是:高瞻远瞩,一切都要走在人家头里。在一切事情未发生之前,已经看到了,并且处理掉了。不能等到事情发生后,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再来研究,再来想方设法去补救。老子说:“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64》这就是:预防。美国也有句俗语:“一个盎司的预防胜过一镑的治疗”。以上就是:“涤除(清除污秽)玄览(高瞻远瞩)”《10》。第三是:气势。“营(身体)魄(魂魄)抱一”《10》。国要有国魂,企业也要有企业精神,也这就是:使命。人若没有了使命感,就会颓废自丧。领导者必须是使命的创造者,气是领导打出来的。一个团体若是没有了中心思想,就不能有生存的目的,就丧失了气势,整个团体就可能变成麻木不仁,很多人都会因此沉沦。是谓:哀莫大于心死。
事善能”,善者,果而已《30》。什么是善,就是必须拿出成果来。换句话说,有成果就是善。因此,希望办事要有效率。若要办事必能成功,也有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有办事的好环境。老子强调绝对不能容忍贪污腐败,就是要给办事人一个好的办事环境。自古以来,有办事能力的人们,多半是有些个硬脾气,不肖于贿赂钻狗洞讲人事,或是根本没有条件去贿赂。因此埋没了许多英雄的才能。而那些有条件,有本领去贿赂,钻狗洞的人们,又刚好没有办事的真实能力。于是,所谓成果都不过是:瞒上欺下的假、大、空,都是泡沫。第二,必须有办事的技巧。老子强调:图难于易,为大于细。天下的难事必作于易;天下的大事必作于细。《62》。违反了这个原理,事情就很难办得成。第三,必须按部就班,不能急躁。企者不立(踮起脚来站,就站不稳),跨者不行(两步当作一步走,就走不远。)《24》。欲速则反而不达。凡事预先慎密的计划好,临事而惧,好谋以成。不然,事情即使侥幸暂时办成了,也必然后患无穷。
动善时”,就是把握时机。黄石公劝勉张良的话,首重;“待时”。他说:时至,则可为帝王师;时不至,则没身而已。《素书》。老子劝勉孔子,也要他“待时”。君子得其时,则驾(进);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退而等待)。《史记.老子列传》。这都是:时势造英雄的说法。不过也有人提倡:英雄造时势。譬如,史家称赞张仪,说他是:大丈夫一怒而天下惧,一息而天下安。历史里也有不少人,自命不凡,要做造时势的英雄,搅乱了一番,一事无成,落得个身首两端。黄石公在圯上,折腾了张良一廿天,就是要磨他的性子,然后传授他学问。如果张良一被折腾,就翻了脸,就证实他不是干大事的材料。历史里,也就没有了张良这个名字了。火燎毛子,大少爷脾气,颐指气使,即使有大好时机给他,也成不了功。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磨他的性子。所谓待时,这个“磨”字就是重点。就是自己要把自己装备好,等着,甘罗发早,子牙迟,大好时机迟早一定会来到,毛躁不得。古人有一联:正身以待时;守己而律物。与诸葛亮的: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上,水的一个总纲,两个原则,七个分则。在七个分则里,一分地利,一分天时,三分做人,两分做事。就是保证人的成功之道。老子说:“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也?不曰:求以得,罪以免耶?故为天下贵。”《62》。就是说:天子即位,大臣就职,虽然举行拱璧在先,驷马随后的隆重仪式,不如只把“此道”作为礼物进献给他们比较实惠。自古以来,为什么对“此道”重视呢?岂不是说:利用它,要求的必能获得,罪过就能免除吗?所以,它能取得天下有识人们的宝贵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02: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笛卡儿(Rene Descartes 1596-1650)是个划时代的《怀疑论》的倡导者,由于对凡事保持怀疑态度,是真是假就必须经过详细的求证,他就不断的思索。因此产生了一个代表性的名言:“我思,故我在。”由于我能不断的思索,所以证明了“我”的存在。我的思索等于我的存在。
老子说:“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道德经13章》。老子在这里说,一切宠辱、得失、福祉、祸患,都是因为有这个身体的存在。如果一旦“我”没有了这个身体,那一切都与我不相干了。如果套笛卡儿的话来说,就是:“我有身,故我在。”我的身体等于我的存在。那么“身体”是什么?明显地,老子的“身体”不只限于“思索”。
巴利文《弥兰王问经》与《那比丘经》说:“那先问王言,名车何所为车者,轴为车耶?王言:轴不为车。那先言:辋为车耶?王言:辋不为车。那先言:辐为车耶?王言:辐不为车。....那先言:合聚是诸材木,著一面宁为车耶?王言:合聚是诸材木,著一面不为车也。那先言:假令不合聚是诸材木,宁为车耶?王言:不合聚是诸材木,不为车。那先言:音声为车耶?王言:音声不为车。那先言:何所为车耶?王便默然不语。”这段话很是罗唆。这个那先问来问去,总是把车的一部分当做车的全部来问。问到弥兰王烦死了,看他执迷不悟,就默然不语。接下去“那先言:佛说之‘如合聚是诸材木用’为车。(车子是合聚一切用为车子的材料,如辕、辋、轮、轭、辐....合在一起的总称。)人亦如是。合聚:头、面、耳、鼻、口、颈、项、肩、骨肉、手足、肝、腑、心、脾、肾、肠、胃、颜色、声响、喘息、苦乐、善恶,合聚名为人。王言:善哉!善哉!”这段话用来描写老子的“身”,恐怕是最近似的了。因此,老子的“我”,即是:我的诸肢百节,经络腑脏,思想意志,情觉欲望一切的总合,包括了宠辱、得失、祸福。也明显地包括了笛卡儿的“我思”。由于老子重视“我思”,同时重视“我思”以外的身体其他各个组成部分与功能,所以对于“我”的认识和处理的方法,比笛卡儿的层面就深广得多了。如果按照佛教《那比丘经》的逻辑来说,“车”是诸材木的合聚,光是一个“辕”,就不能称为“车”,这是“一不能概全”颠扑不破的逻辑原理。“我”不只是“思”,以“思”作“我”,就犯了“以一概全”的毛病。
我”既然包括了身体诸肢百节和腑脏的各种机能,首先保持身体健康,以达到长生久视,是老子哲学里的一个重要部分。可惜笛卡儿哲学里付诸缺如,所以他活到五十出头就死了。老子讲究“长生久视”“专气致柔”,但这并不就是老子。只不过是那些“吹嘘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伸,为寿而已”《庄子.刻意篇》的“导引之士”所嗜好的东西罢了。“吐故纳新”和“熊经鸟伸”的确是“专气致柔”(保持细胞新陈代谢,和诸肢百节柔软和谐。)不二法门的好方法。代表一个人的存在,身体是首要。譬如,一首最美妙音乐是从一个钢琴里弹奏出来的,如果这架钢琴烂掉了,还能弹奏出什么来呢?人的身体如果早早的就不存在了,他还能发挥出什么能力来呢?颜回,有闻一知十的本领,聪明倜傥,领袖群伦,可是早早就死了,所谓:壮志未酬身先死,是人生的最大遗憾。但这长生久视并不是老子“我”的全部。“我”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之上,“我”不仅应该长生久视,也然应该是一个出类拔萃,有抱负,有贡献的“我”。要“我”做一个有成就的“我”,老子的教导是在众家哲学中出类拔萃的。根据老子的教导,不仅当“我”还存在的时候,是成功的,即使到了那天,“我”必须离开这个世界,“我”已经不再存在了,而“我”的成功却还能继续存在,这就是“死而不亡者寿”《33》。古语说:“人存政存,人亡政息。”算是成功的榜样,从老子的话看来,那就还是不够理想的了。
首先,我们来看看老子的“我”的来源。投胎转世是印度的特产,人的今生存在,是前生一切作为的总结果。无论你是谁,也无能改变现状。假如一个人翻然悔悟,今生的努力行善,也只不过是为来生累积善因罢了,是谓:三世因果。这个“回轮转世”之说,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构造,它既无法科学地被证明为是,也不能被证明为非。譬如,我说我是由我的前生某某转世投胎而来,无论你是谁,也无法妥当的证实我真的是那么一回事,或真的不是那么一回事。不过,我只要保持此说,我今生的一切失误,责任就推到前生的身上了。然而,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前生造因,今生结果,这个因果之间也并不是有着完全直接的联系的,中间还有一个转接机构,就是阴曹地府,阎罗王是那里的领导,手握安排指令投胎转世的大权。从蒲松龄笔下的《聊斋志异》里的描写看,他不止一次地陈说,阴曹地府里从阎罗王到小鬼卒都明目张胆的货赂公行,贪污腐败得比阳间还厉害,没有钱就寸步难行。寻常百姓在阴曹地府里关系不够,钱财使得不足,就不能得到最起码的公平待遇,也根本没有可能投生“善地”。这种“冤屈”是冤沉海底,永远无处可诉的。与蒲松龄异曲同工的另一则故事,是:某甲与某乙是同乡,同学又同僚,薰莸相投。某甲死后,不知道用了什么关系,搞到了阎王的位置。某乙死后,去拜谒老朋友,送了非常重大的一笔厚礼。阎王在森罗殿上对老朋友很客气和优待,准他提出要求和条件,自由选择想投胎到哪里去。某乙慢条斯理,念出了七言四句,他要:“一妻一妾妻妾美,百担高田自来水;儿中状元父尚书,百年死后居仙位。”阎王听罢,立刻下位来,说:“我的这个位子就让给你去坐罢。世间若有这么好的去处,我自己去了。”回轮转世的理论归理论,事实上执行起来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再就理论言理论,有人辩护说,投胎转世之说有“劝善”和“吓阻”的作用在。可是为什么在投胎前一定要喝一碗“迷魂汤”,今生把前生的一切记忆都全部从硬盘里删除掉了。既然记忆资料完全不复存在,还怎么可能有“劝善”与“吓阻”的实际效能?这些荒诞不经的说法,恐怕孔子要是听到了,连胡子都要气直了,必定斥为:怪力乱神!遍寻老子《道德经》,找不到“轮回转世”的蛛丝马迹。因此,“我”的一切,都由这个“我”负担一切责任,无法推委。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都是我这个存在造的因,结的果,我是无法推前托后的。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必要面对的问题,没有逃避的余地。老子是一位堂堂正正的哲学家,是不会涉及荒诞不经的。
其次,与“我”俱来的,有一个东西叫:“自我”(ego或egoism=自我膨胀, egoistic或egotistic=膨胀自我的发作)。美国许多企业的人事部门都异常关心职员的“翳沟”(姑且把它音译,叫做翳沟,翳是盲目,沟是沟壑,都是自我膨胀者的症状。)问题。人事部门招考新进人员时,经过诸般考选之外,还有一道关卡,表面看起来没有什么,就是让他们手抄一段书。然后根据《书法剖析学》来分析此人的“翳沟”程度(中国古代也盛行“书如其人”的观点)。譬如此人书写 g 字,底下的弯勾写得特别大,拉得特别低,或是写的 t 字上面写得很高,特别突出,一横写得特别粗长,都是代表此人的“翳沟”特大(这个很容易作弊蒙混过去)。根据现代心理学的研究,翳沟特大的人,他特别自骄自傲,绝对容不了人,嫉妒心也就特别强,遇事往往不择手段。无论他的知识有多高,能力有多大,自制力有多强,迟早碰在适当的机会来临时,他的膨胀的自我就必定会爆发。这样的人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很可能把一手创造出来的东西,不惜摧毁。也很可能是一颗团体里的“定时炸弹”。因此,企业里得不用这样的人,就不录用他。假如逼不得已非要任用他不可的话,只能作为阶段性的任用,同时也必须把他放在“副职”的地位,绝不能让他大权独揽。“翳沟”大的人,单打独斗时,可能会有一时的成功,而遇到一定要他发挥团队精神或非与他人合作不可时,他就会变成发展的障碍。“自我”是人生成功、失败、痛苦、快乐,宠、辱、得、失、福祉、祸患的关键。老子把这个“关键”,分别列为四个基点:自见、自是、自伐和自矜,并且反复地强调。《22》《24》《30》。
老子在第廿二章里,先用反面的说法,他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在第廿四章中,他说:“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于道也,曰:余食赘行(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也。”在第卅章中,他说:“...果而勿矜,果而勿伐。”“自见”的“见”字,历来有两种解释。一是照字面“看”的意思讲;一是以“见”与“现”通,当“表现”讲。前者是:“只看见自己所要看见的东西”,挂一漏万,根本就等于没有看见,所以说不明。后者是:好自我表现(用意只在表演),所以造成是非不明。“自是”是自以为是,刚愎自用,顽固不化,颠倒黑白,以致判断不清(不彰)。“自伐”是自我夸张,炫耀己功,使人厌烦,反而没有了功劳。“自矜”是自骄自傲,自高自大,所以不长。“不长”也有两种解释,一是:不能长久;一是不能为长,就是不配做长官,做领导。老子把这四个“自”,比做人家吃剩下来的食物(余食)和身子上长的赘瘤(赘形)一样的丑陋和令人厌恶。犯这种毛病的人,好象“企者不立”和“跨者不行”一样。“企”是踮起脚跟站着。《汉书.高帝纪。颜注:“企,谓举足而竦身。”字林:“企,举踵也。”踮起脚跟来站立,是站不住的。“跨”,说文:“跨,渡也。”段玉裁曰:“大其两股间,以有所越也。”就是跨大步子走,两步当做一步走,要快反而快不了,是走不远的。总之,自我膨胀,翳沟越大越糟糕,不会有好结果的。中外古今,历史上因此失败的人,不胜枚举。
太史公在《史记.老子列传》中说:“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这就是:著名的《犹龙之叹》!
以上这段话也是一幅极其美好的图画。试想:一位年青有为的孔子,抱负着振兴国家壮志,千里迢迢到老子那里去,要请教老子怎样能恢复周朝初年的“礼制”。他以为如果能恢复当初的礼制,就能回复到当初的盛世。老子却告诉他,周礼制度的崩坏是合理的时代演进的结果。连那些创建礼制的人们都早已过去了。只留下了几句过时的空谈,是当不了真的。时代是进步的,复礼的事再提并无意义。这是第一点建议。他接着劝告孔子,要注意一个“时机”的问题,得时,时机合适,就应该进(则驾),去为国家出力报效。不得其时,时机不合适,就应该退后等待(则蓬累而行)。这是第二点建议。他劝告孔子一定要把膨胀着的自我,祛除掉,因为那是对他的前途非常不利的阻碍。他分四点,指出了要命的翳沟:骄气、多欲、态色和淫志,这四点都是翳沟的症状。这是第三点建议。三点都表示了老子的诚恳,直率,慈爱和关怀。而孔子也虚心的接受了他的指教。因为他并没有生气了出来,骂老子倚老卖老,你是个什么东西,竟敢批评我!而他出来对弟子们说,老子是乘风云上天的龙。这一老一少的会面,彼此真情的流露,多么完美,多么令人感动啊!后来孔子戒绝了老子指责他的那四点:“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他把老子对他的指责,不但闻过能改,而且认真消化过了,所以才能用自己的话再说出来。这不是非常感动人的一幅图画吗?!这也证明了孔子是很了不起的人物!孔子的确稿过“复礼运动”,不过听了老子的劝告,他就不再提这件事了。如果一口咬定,认为孔子的一辈子都是在搞复礼运动的,那就不公平了。孟子送过一顶“高帽子”给孔子,称他做:“圣之时者也”,“集大成者”。“圣之时者”,孟子的解释是: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所以孔子是“圣之时者也”,是“集大成者”《孟子.万章下》。不读《史记》就不知何以孔子是个圣人里面的“时”者,读了《史记》就能恍然大悟,一目了然了。孔子去见老子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捩点”,去以前是一个粗糙的孔丘,听了老子的教诲后,就脱胎换骨,脱掉了旧人,换上了新人,是个崭新的,可做万世师表的孔夫子了。这个场面真是伟大得难以形容!
社会是个人的积聚,因而有人称其为大我。既是“大我”,它的反面,就必定可能会有“大翳沟”的存在。老子给社会大翳沟的诊断共有七点: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资财有余。但凡社会犯了这七点毛病,老子叫他做:盗夸。“夸”《说文》作大字讲。就是盗大,也就是充满大盗的强盗社会。他感叹的说:非道也哉!《53》。
朝甚除”,“除”字有两讲,一是照《说文》当殿陛讲。引申为大造豪华宫殿楼台和园子。一是把“除”字,借用为涂。如马叙伦的说法,涂就是污秽。引申为,朝廷行政污秽,就是贪污腐败。大造豪华宫殿楼台园子就是腐败,也必须贪污,此说比较具体。(好象现代到处建造豪华高楼大厦。)“田甚芜”是农田荒芜,引申为农业破产。因中国向来以农立国,农业破产是个不得了的大事。“仓甚虚”是储藏虚空,引申为没有储蓄,债台高筑(好象现代的国债,亏空。美国人叫它做National Deficit,也是不得了的事。)。“服文采”是服饰鲜艳。(好象是现代的穿名牌,或泊来品的高档名牌。)“带利剑”也是装饰品,以利剑来高抬自己身份,表示自己重要。带着“利剑”不象真是用来杀人的,更不是去杀外国敌人的,无非以此炫耀自己罢了。(好象现代人当街或大庭广众之前“打手机”,无非是个炫耀心理。)有了“鲜衣”之后,“怒马”是必要的,如此才能招摇过市。(好象现代的.“奔驰”“凌志”..)“厌饮食”是大吃大喝。大吃,必定要大喝,常言道:酒是色媒人。喝了酒,必定要大搞色情,于是娼妓泛滥横行。“财货有余”是向“钱”看,赚多少也还是不足。钻窟窿打洞,无所不用其极,由此贪污腐败是不召自来的副产品,谁也挡不了,于是礼义全无,廉耻扫地。老子称这样的社会是强盗社会。管子的名言:“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真是非道也哉!
宋徽宗赵佶和他的王朝是个绝好的例子。赵佶因为哲宗崩后无嗣,在诸王中被选来继位的。在选拔的时候,章敦(右去反文,左加竖心旁)说: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可向太后喜欢他,说他“仁孝”,(他长得好看,又象贾宝玉那样在女人面前会低声下气。)众臣附和,于是赵佶就当上了皇帝。开始时,他表现得还不错,可渐渐的把他那轻佻的劲儿就放出来了。他正式得宠的老婆之中,就有郑皇后,王贵妃,乔贵妃,大小两个刘贵妃,以下还有个韦妃。其他宫娥才女,不计其数。还有一个美男子王黻是他的男宠,这还不够,他还不时微服出游,从而得以结识妓女李师师。由于她是妓女,不便召进宫来,就筑成夹壁地道,与李师师往来,两个打得难解难分。他时常喝酒喝到昏迷不醒,不能上朝。北方的重要城镇,哪个是在敌人的手中,哪个还是属于中国的都弄不清(美国俗话,叫做:脑子长在裤裆里。)。他大兴土木,建造宫殿楼台,还要造个大园子。史家所谓:“花石纲”,就是凡民间有什么好看的石头,一草一木,稀奇玩物,他都要。下面如狼似虎的公差就到人家家里,譬如发现了一块石头,就在上面贴上一个黄色封条,上写“贡品”二字。人家就得要小心维护,坏了脏了都要赔。到期来取时,“贡品”要打直线出去,不许转弯抹角,以示恭敬。就把人家房子拆了,搬贡品出去。有鉴于此,有些人家把家里好玩一点的东西,预先毁掉,怕他们来封做贡品。这事如有人通风报信,官吏就来要他折价赔偿。估价之高,鬻妻卖子都不够赔。此外,苛捐杂税,无限无尽的盘剥,终于把一个“万寿山”造了起来,带着老婆们玩耍,还美其名曰:与民同乐。官逼民反,大宗的有宋江起义,方蜡起义等。北方有辽,有金,虎视眈眈。蔡京和童贯,两人一搭一挡,通统作弊,货赂公行。嘴里大叫要振兴国家,收复失地,实际上节节败退,不断的割地赔款。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譬如上头要加一元钱的税,等一层一层辗转到了实际纳税的人民头上,就变了十元。在徽宗皇帝驾下,中国社会是个十足十分的强盗社会。中国有两本名著都是以徽宗时代为背景写的,一是《水浒传》;一是《金瓶梅》。对那个贪污腐败,暗无天日的社会都有详细的描述。
赵佶“笃信”道教,要道录院册封他做:“教主道君皇帝”。先由蔡京想蒙混皇帝,他好独断横行,荐来一个道士,叫:王老志。哪知这位王道士总是用老子的言语,劝勉赵佶要清心寡欲,蔡京要急流勇退。王道士并警告他们:不久将有大难发生。可惜他们一概听不进去,于是王道士上章告退。疏数上而不允,他就“生病”了。最后赵佶答应他归林。他就霍然起床,健步如飞,回到濮州,倒下就“死了”。赵佶赐金赙葬,追封为正议大夫。蔡京另荐一个王仔昔。赵佶如获至宝,让他住在皇宫内院里。宝贝供奉得了不得。于是群臣上章攻击,说他是“匪类”。王仔昔也不争辩,离开了。有诏寻求天下有道之士,方士徐知常(道录院的官员,蔡京就是由他举荐的。)荐林灵素入朝。林道士先是佛门弟子,后来弃佛从道。为人机敏恢谐。因为天气特别干燥炎热,赵佶忍受不住,林道士为他披发仗剑求雨,大雨下了三刻时分,解了暑气。那雨只下在宫中,别处却不见一滴水。因赐号:通真灵达先生,自此称先生而不名。林道士观察赵佶的程度,只能和他讲些神仙故事之类的东西,也只有这类东西他才感兴趣。。赵佶无子,林道士属下道士刘混康帮他施药,一连生下好几个子女。种种灵异,使赵佶信念益坚,林道士遂大展身手:立道学,建制度,编道史,出版《政和万寿道藏》,并在全国建造许多道观,于是中华的国教《道教》大行,在广大人民群众里奠定了坚实的根基。林道士在使命完成之后归林,走了。最后那个刘知常说自己练成了一个“大法轮”,叫:神霄宝轮。放了上去,在汴梁上空旋转。法轮一转了起来,小则延年益寿,大则可以保皇护国,金兵打不进来。还有一个外来的骗子郭京说:练成了六丁六甲,可以抵御金兵。赵佶一概供养敬重。总之,徽宗迷信,什么神仙故事的传说,什么法轮延年益寿,保皇护国,什么六丁六甲。都是层次很低档,很愚昧一类的东西。完全与老子的哲学无关,他的思想行为与老子的道,完全背道而驰。卒至亡国,自身被掳。不过他至死都是道装打扮,大概是在忏悔吧(之前他的确下过惭悔的罪己之诏)。如果他能够达到那个程度,能听得懂老子的话,整个中国的历史都要改写了。唉!
人人都有一个身体,就免不了有七情六欲。一方面要使它们发挥良好作用,以缔造美好、幸福的人生。另一方面,又要它们不过于膨胀,要能不被那七情六欲拖下不能自拔的泥沼。“碌碌之玉”呢?还是“落落之石”《39》呢?要想在两者之间拿捏得恰到好处,“自知而不自现;自爱而不自贵。”《72》。真是难能可贵,不容易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13: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成功的八字诀
人生在世,不是成功,就是失败。中国人常说:不如意事常八九,能对人言无二三。西方人也常埋怨着说:上帝是个骗子,他巧妙的制作了一个飘渺的信仰,要人疲于奔命,又吝啬得连一点虚空的安慰都不肯给人。因此诗人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这样无奈的吟咏。这个世界里有太多的迷团,都不是我们平常所能看到的层面里的东西。当人们正在无边苦海里浮沉的时候,老子撒下了八根“救命草”,让我们顿时有了凭藉。就是:智、明、有力、强、富、有志、久、寿八字诀。
老子在《道德经》第卅三章里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一般父母师长会教导我们说:你一定要有智慧,或必须做个有智慧的人。以下就没有了下文,那句话就成了口号性的格言,恐怕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智慧,或怎样才能有智慧。老子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是,他从来不提一个空洞的口号,教人去瞎摸索。他无论提出什么命题,总给人一个方法。甚至先给了方法,才提出要求。绝不象人家,出了一个没有答案的难题给别人,叫他去疲于奔命,自己又高在云端,好象很神秘,很了不起似的袖手旁观。譬如,你必须有智慧是一个命题,也是一个要求,更是一个难题,可是如何才是智慧,怎样才能有智慧,他却早已先告诉人们说:知人。知人就是智慧,能知人才能有智慧。这是读老子书,能令人心旷神怡的一个非常明显的地方。他既不以自己不知道的东西,模糊地强加予人;他又不卖关子。
1.知人者智。
有了“知人”的这条线索,就容易寻索了。人是最不容易知的东西,所以孔子说:“凡人心险于山川,难于知天”(《庄子.裂御寇》)。很早以前,姜太公就说过: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有的外貌似愚钝而心思睿智,有的外表似严正而其实不肖,有的形似温良而心底卑猥,有的貌似恭敬而心怀叵测...。复杂纷搅是人的世界,而没有人却又没有了世界。因此,人为人出了一道永远无尽的难题:上自国家政府,用对了人,就能富强致治,用错了人就会贫弱丧败。下至个人交游,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个人的存亡成败也完全与知遇密切相关。太公有“知人八法”,内容大致包括在孔子的“九徵”之中。所谓“九徵”是:一.远使之而观其忠,二.近使之而观其敬,三.烦使之而观其能,四.卒然问焉而观其知,五.急与之期而观其信,六.委之以财而观其仁,七.告之以危而观其节,八.醉之以酒而观其侧,九.杂之以处而观其色。他说:“九徵至,不肖人,可得(抓到)矣!”(《庄子.裂御寇》)。一言以蔽之,就是用各种方法来测验一个人。譬如曹操使关公与刘备的妻子同住一个房间,就是杂之以处而观其色。关公在门外站了一夜,通过了这项测验,以此曹操尊敬关公。历代有人讲究观察,考验人的,不外都是用此类的方法。话虽是这样讲,而事实上用尽了这些办法,也并不真正能够侦察出一个人的真伪来,譬如,要离行刺手能捉飞鸟,力能擒兕虎的公子庆忌。要离自断右臂,让吴王阖闾杀了自己妻儿,才假意去投靠庆忌,再经过了庆忌的反复九徵考验,一一通过,终于得到信任,而达到了刺杀庆忌的目的。可见通过“九徵”的测验,也未必一定能靠得住。换句话说,只一味讲究怎么去观察和认知世界上的人,即使用尽了一切可行的方法,也不见得就能得到真实的效果。很可能是自己在欺骗自己,以为已经掌握住了别人,却让自己更容易上当罢了?
西方企业里用人,常常参考“星座”。这和中国的生肖差不多一样的无稽,所不同的是:生肖十二年一转,星座是十二个月一转。我却经历过这样一件事,百事可乐的女主人翁Ellen Campodonico夫人,在我们闲谈中,常常说:双鱼座的人不能用。有一次我用了一个双鱼座的人,她知道了还特别来关照我一定要小心,最好把他炒了。不久这个人出了个大纰漏,所幸防范得早,损失不太大。这很可能只是个个案,并不能以一概全。不然,以“星座”来认人,似乎有点太简易了吧?而且凡是不幸生为双鱼座的人,岂不都遭了殃。逼到后来,不是他坏也是他坏了。其实,人的忠奸善恶,很难有一定绝对客观的标准。譬如韩非子曾比喻,一个人不见了铁釜,心疑是邻居家孩子偷的。于是越看那孩子,越认定是他偷的。后来铁釜找到了,就越看那个孩子越不象小偷了(列子里也有这个故事)。他又以卫灵公来作比,卫灵公宠爱弥子瑕,弥子瑕有一次吃着一个桃子,觉得很甜,舍不得吃完,就把剩下的桃子给卫灵公吃。卫灵公就到处对人夸耀,说:你们看他多好,多么爱我,连个好桃子都舍不得自己吃完。弥子瑕的母亲得了急病,他急着看母亲,就顾不得卫灵公的同意,驾着卫灵公的车子走了。卫灵公说:你看,私驾君主的车子,是犯重辟的,他都顾不得了,他多孝顺啊。后来卫灵公不爱弥子瑕了,掉过头来说他欺君妄上,于是分桃、驾御两罪俱发,把他斩了。如此说来,所谓“知人”,主观心理占很主要的成分。而一个人的表现,与他背后的客观环境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个人的行为,很可能是在哪个特定时空,条件,环境,情况下,他有不得已非这么做的苦衷。因此,“知人”是不可以专从平面或表象上去认知,而须要从包容,体谅,更深一层的理解去关怀。所以老子说:“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故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道德经27章》)。就是说:圣人时常怀着帮助他人的心,因而世上就不会有无用之人;有爱惜物的心,就不会有无用之物。善人是不善人的表率;不善人是善人的资材(不善人是使善人成为善人的条件,没有不善人就不会衬出善人。)。如果不知道尊重表率,不爱惜资财,即使被称为智者,也还是个大糊涂。由此可知,要完成老子的“知人”的这一个命题,一定要引出下面的“自知”才行。因为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完人,知人,并不是拿着显微镜去审察人家就能达成任务的,而“知人者”才是关键。
2.自知者明。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论是微妙玄通,还是明白四达,说的就只是“人之情,事之理。”简单的说,就是:通情达理。世上的一切,合理的才能存在,而合理就必须合情。只有通情达理之人,才能衡量出别人是否通情达理。列子有一个故事说:秦国姓逢的人有个儿子,小时候很聪明,长大了之后突然得了“迷惘”的病症。听到歌声以为是哭声,见黑以为白,闻香以为臭,尝甘以为苦,把非当成是,天地四方,水火寒暑,无不倒错。有个姓杨的建议说:鲁国有个能人,或许可以治好你儿子的病。于是姓逢的就起程到鲁国去,经过陈国,遇见了老子。他把儿子的病症说给老子听,老子对他说:你怎么知道你的儿子真的得了“迷惘”的病呢?现在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弄不清是与非,更被利与害所迷惑。只是大家一样,就没有人能觉得出来罢了。再说一个人迷惑,害不到全家。一家迷惑,害不到一乡。一乡迷惑,害不到一国。一国迷惑,害不到全天下。如果全天下都迷惑了,还有谁来说那是病呢?如果天下之人都象你的儿子一样,恐怕那个病的反而就是你自己了。至于哀乐,声色,臭味,是非等等,都是主观性很强的东西,谁能去匡正谁呢?就连我这么说,未必人家不说我是迷惘病的患者呐。何况鲁国的那个能人是最最迷惑于是非,颠倒于利害的人,他怎么能治得了你儿子的病啊?你不如背起你的干粮,快快回家吧!(《列子.周穆王》)。这段故事虽是寓言,不过也很能耐人寻味。
现代研究,人的认知,可分为四等:普通平面的认知,辩证的认知,深度立体的认知和超时空的认知。有些学者主张:对事物的认知,早已脱离了三度空间,现在已能达到十一度空间了。科学已经发展到连自己的界线也不分明了。其实在《庄子.秋水篇》里就早已说得非常清楚了。因此,天下没有绝对的完人,一个人即使在这里是个完人,在那里可能是个罪人。在此时是个完人,在彼时可能是个罪人。在这群人中是个完人,在那群人中可能是个罪人。对事物的认知必须先把时间、空间、立场、条件、环境、背景、角度...等等弄清楚之后,才有比较真实的效果。换句话说,只有自己才能知道自己在哪个立场和角度...。否则,就是等于盲目的大糊涂。自己若是能先把焦距调整得正确,庶几乎对人、事、物才能有比较正确的认知。同时本身的条件,如果自己是“四自--自见、自是、自矜、自伐。”的带菌者,就完全失去了正确认知别人的能力。人类的行为是根据认知而来的,越是智识程度高的人,越重视行为前的认知。所谓:大丈夫做事,三思而后行。姜太公曾经把人的功能分为八等,他说:一.多言多语,终日言恶,为众所憎,可使要遮闾巷,察奸伺祸。二.早起夜卧,虽剧不悔,此妻子之将也(可以做老婆孩子们的领导)。先语察事,财物平均,此十人之将也。三.垂意肃肃,不避亲戚,此百人之将也。四.嫉贼侵凌,欲整一众,此千人之将也。五.知人饥饱,悉人剧易,此万人之将也。六.近贤近谋,使人知节,此十万人之将也。七.用心无两,行法不枉,此百万人之将也。八.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四海之内,皆如妻子,此英雄之率,乃天下之主也。(《意林》)。他的认知累积得越多,他的功能就越大,成功就越大,地位也就越高。
此外,嫉妒是一个无形的杀手,是隐藏的两刃利剑,随时刺入彼此的骨髓之中。
3.胜人者有力。
人有一个身体,生来就有争取生存的本能,因而就必然会宠辱若惊,得之若惊,失之若惊。好得而恶失,要维护所得,避免所失,人天生就有争胜夺利的本能。整个大自然里,充满了弱肉强食,物兢天择,适者生存的普遍现象。在人类的文明社会里,争胜夺利就改换了一种面貌而进行,一般表面上是不容易看到尖牙利爪的。英国的哲学家霍布士(Thomas Hobbes 1588-1675)形容这种现象为:“万人对万人的斗争(War of everyman against everyman)”。这句话也成了代表他的名言,从而导出他的法律哲学,认为法律是解消人间斗争的唯一力量,开了现代“西方法治主义”的先河。然而,事实上法律并不能止争,不过是为斗争开辟了另一个新战场而已。老子早就说过:“法令滋彰,盗贼多有。”(《道德经57章》)。从法令滋彰到盗贼多有,这中间的森罗恐怖,黑幕重重,都尽在不言中。万人对万人的斗争,使人活得非常辛苦。譬如,人们只注意到刘邦是个胜了又胜的太祖高皇帝,他在宴会里曾经说:现在才明白当皇帝的快乐。可人们却没有注意到,他坐在深宫哭泣,有了病不肯吃药,只求速死。吕后强逼他吃药,他发狠把药罐子、药碗都打碎了。这就是一个胜利者说不出口,生不如死的辛苦状态。不论时代多文明进步,道德,宗教,主义,以及科技等的名义多堂皇,而人们争胜夺利的原理原则和手段,丝毫没有改变过,同时,将来也不可能改变。正如耶稣说:他们是粉饰的坟墓,是毒蛇的种类(《马太福音廿三章2-33节)7。不论坟墓的外表粉饰得多美丽,而里面都是人吃人剩下的枯骨,毒蛇的种类就是有毒,是不能改变的。又好比酸苹果树不能结出甜果子来,除非把它砍断,接上甜树的枝子(最新处理办法是改换基因)。人类也是一样,那还未进化得完全的人性里,带着或多或少的兽性,除非人类的生命体系能得到净化和进化了,就是人类须把带着兽性的人性,加以净化,从而进化,成为道性的人性,改造成一个新的人类生命体系,才能自然有良善的行为。整个净化和进化的可能性就在老子的辩证法,老子--这位生命工程的大工程师--通过“争”(正)→“不争”(反)→“无所争”(合)的方法论(详细内容请参阅《争,不争,无所争》一文),换给予人类一个崭新的生命体系。以不争否定了争,又以无所争否定了不争。他在《道德经》里提出了“九个不争”,彻底扬弃了一个以毒蛇为本质的种类和人吃人的社会。新人类的生命体系是象水一样的善利万物,只有贡献,没有争夺。从而,人类的生活才能不是永无止境的辛苦吃力,而是安平乐泰。因为不争比争上算多了,省力多了,良善多了,智慧多了。不争之争的结果是:万人都是胜利者。
要完成“胜人”的这个命题,就必定要引出“自胜”。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13: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4.自胜者强。
自古以来,胜人的手段无非是:饱以老拳,痛揭疮疤,陷井圈套,阴挖墙根,暗中放箭,乱撒野火,笑里藏刀...尔诈我虞,你来我往,冤仇世代相传。斗到后来,可能什么都不为了,只斗一口气。即使抱定“我不犯人”的宗旨,说不定突然之间,什么冤家犯到头上来。因此人人都活得非常辛苦。何以这么辛苦,就是因为人性里遗留下了可怕的不纯成分。虽然孔子是一个圣贤,别人也大多那么认为。可老子一见到到他就指出别人见不到的:骄气、多欲、态色和淫志,叫他赶快把这些“成分”净化掉,祛除掉(《史记.老子列传》)。骄气产生嫉妒,就是那无形的杀手。多欲产生贪念,就是那蒙蔽睿智与人性的毒雾。态色制造假冒伪善,就是欺骗狡狯的巧饰。淫志生出膨胀的野心,就是一头吃人的猛兽。由于这些都是深密隐藏在人性的底部,智识程度越高,它们就埋藏得越深。埋藏得越深,爆发起来,威力和杀伤力就越大。伤害了别人不算,自己也受到同样的伤害。一个大圣贤可能就立即变成了大恶魔。因此,老子曾经断然的教人绝对不可对自己姑息,一定要痛下决心来斩断那个虚伪圣贤的假仁假义和巧智狡黠,他断然主张:“绝圣”和“弃智”(《道德经》19章)。这就象是医生治病,在手术室里好象是把张三割了,其实是割掉了张三身体里面的大毒瘤,使张三可以继续健康地活下去。可惜生命体系里的不良成分,不能仰赖于别人,非自己动手不可。一个人如果对于自己的“四自”不能认知,不能痛下决心祛除它们,他整个人生的胜利和成功就完全无望了。
岳飞好饮酒,高宗拊其背说:今国难方殷,卿未可嗜酒。飞遂戒酒,终身不饮。岳飞的自制力如此,断然力行,所以他能大小数百战,攻无不胜,战无不取。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
因为人有认知的过程,有的时候,人在迷惘之中,需要别人的“当头棒喝”。老子给孔子的是“当头棒喝”,赵构给岳飞的也是“当头棒喝”。老子警告过:“强梁者不得其死”(《道德经》42章),也是“当头棒喝”。《好了歌》也可以说是对一般人的“当头棒喝”: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红楼梦》第一回)
这是根据老子:“虽有荣观,燕处超然。”(《道德经》26章)而发挥的。就是教人不可执着沉溺,要象燕雀一样,超然在物欲之上。
试想一个人如果连手中的一根烟,唇边的一杯酒都胜不过,如此一个弱者却心心连连要与天下人争胜,夺利,岂非是一个自不量力的大糊涂?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13: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5.知足者富。
一个人经过了智、明、有力和强的历程,毕竟已经至少成功了一半。世间衡量一个人的成功,就是根据他的财富。就是苏秦的嫂嫂说的:“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也。”老子没有反对或歧视人家富有,不过根据事理,预先告诉大家:“金玉满堂,莫之能守。”(《道德经》9章)的事实和规则,不要误认“金玉满堂”是可以永远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对它舍命的追求不已。钱财的本身并不是坏事,老子主张人要:“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道德经》80章),如果没有钱,这些怎么能办得到。
钱财这个东西却又有它的特性和规则:一.如果你真的非常爱它,想要它,只要你肯辛苦,早晚一定能得到它。二.如果所得的钱财是因为劳苦贡献而来,它是报酬性质的,你就可能有权享受它的好处,否则可能是惩罚的性质。(美国人有调侃语说:人家突然发了财,是上帝的惩罚到了。)三.惩罚性的钱财会同时带来疾病死亡,家反宅乱,口舌官非。四.钱财不论多少,不花则已,一旦花起来,很快就会一去不复返。五.钱财收在箱笼或柜橱里,是箱笼或柜橱的钱财。埋在地下,是地下的钱财,存在银行里,是银行的钱财,只不过名义上是你的。六.即使只是名义上的所有,如果你自己不肯花,却必然会有一个最亲近的人来替你花,花到你象流血一样的疼痛。七.有了钱财,在别的方面的幸福就会被削减,成为鳏寡孤独,无后。八.钱财放着,有虫子蛀,会上锈,还有盗贼来偷。以上是“金玉满堂,莫之能守。”的具体内容和法则。俗语说:“人无横财不富”。美国有人对那些中了彩票的人,追踪调查,发现:没有一个有幸福的结果,也没有一个能真正留得住那些横财。
人不嫌钱多。正如《好了歌》中说的:终朝只恨聚无多。而富有的定义也是很相对的。譬如一个小学生,荷包里有了十块钱,心里就很高兴,认为自己很富有了。一个中学生,荷包里有了几百块钱,就觉得自己不错了。一个大学生,要有几千块钱才能满足。再接下去,几万,十万,百万,还会觉得少些。到底多少钱才算富有,世界上没有人能设下过一定的标准。这山还有那山高,钱财也没有止境。因此,追求钱财的也没有止境。即使赚得亿万钱财,并不能抱着睡觉,只不过是个名义而已。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富翁,只有名义上的富翁。有钱佬,其实是:有钱的穷人。因此,老子给富有下了一个定义:知足者富。只要一个人说:够了够了,霎时他就是大富翁,即使他腰里只有十块钱。满足才是富有,不满足永远都是穷人,因为这山看着那山高。
世界上只有一个办法,能使钱财源源不绝而来,就是把你现有的钱财施舍掉,做好事给掉。老子说:“既以与人,己越多。(《道德经》81章)。施比受更为有福。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13: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6.强行者有志。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好比是一个人的求学时代。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好比是就业时期。到了知足者富的阶段,至少已经发展到一个领导的地位了。位尊而多金,这是人的转戾点。这个时候,人就会踌躇满志,开始腐败。就连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也都不能例外,遑论其他?此时,老子特别提出警告:要人必须警惕,要本着原来志向,坚持力行。不然一旦松懈,可能前功尽弃,而且贻害无穷。
7.不失其所者久。
不失其所“以”,不失其所“是”,不失其所“本”,不失其所“势”,不失其所“时”,不失其所“有”,不失其所“止”。
不失”,意思是,不迷失,不放弃。这是上一句“本着原来志向,坚持力行。否则,就会前功尽弃。”的延伸。如果一个人一生的努力不过是个泡沫,功效不能持久,就不如不曾努力还好些。因为眼看着自己的努力的成果化为乌有,这个痛苦是没有法子形容的。
韩非子在其《难势篇》中引《慎子》说:“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蚓蚁同矣。”这是说:物各有所本,有所是,有所以,才能有其势。就如龙如果没有云,蛇如果没有雾,就会和蚯蚓、蚂蚁一样卑微,不足为奇。这和虎落平阳被犬欺,相呼应。这是韩非子对“不失其所”的理解。
那么,这与“久”有什么关系呢?墨子的解说是:“久”,弥易时也(《经》)。久,古今旦暮(指所有的时间)(《说》)。同时墨子说:“久”,以止也(《经》),就是“用止”才能久。什么是“止”?王凯运注:“止,撑柱也。”久,就是能有撑柱。不会倒塌,故能久。“止”在《易经.艮卦.彖》说:“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统而言之,要功业能长久有意义于人类,必须自己不迷失,不放弃自己原来的面貌,原来的根据,原来的志向,原来的坚持,原来的信念,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再接再厉,终于把自己的贡献,让人们能长久受益.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13: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8.死而不亡者寿。
死而不亡的“亡”字,在室町旧抄本,中部四子本,意林卷一,群书治要卷卅引的道德经里,均作“妄”。河上公本虽作“亡”,但注云:“目不妄视,耳不妄听,口不妄言,则无怨恶于天下,故长寿。”这里也把它当作“妄”字解。而帛书本则作“忘”。如果把“不亡”当“不妄”解,就是不妄死,不白白的死去,要死得有意义。那么就有:“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的意义。如果当“不忘”解,就是有功德于人,虽然死了,人家还纪念,不会忘记。即使是用“亡”这个本字解,死而不亡,就是虽然死了,还象没死一样,成了“不朽”的意思,与“不忘”意义相近。同时遍观老子的理论,要人为贡献而活。贡献的结果,就是有功德于人。有功德于人,自然人即使死了,人们还会纪念他的功德而不能忘怀,也就是“不朽”。
只要是人,有生必有死。庄子说:“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庄子.大宗师》)。从上面的“不失其所者久”来看,似乎老子并没有太注重“佚老”这一点,贡献应该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吧。近来医学也证明:老年人不应该就躺在沙发上不动,象似在享福,其实是找死。老年还是要尽量活动,才能延年益寿。这样老子就又说对了!不过,死确是最后的安息。俗语说:人死如灯灭,一了百了。至于有没有来生,老子没有提过。从老子所有的话里,也没有丝毫的暗示,所以不便瞎替老子做主张。不过,如果人的“灵魂不死”,还有“转世”的话,老子就没有必要说“死而不亡者寿”的话,因为反正死了并没有了,珍惜今生也成了没有必要的事了。即使真的还有来生的话,而人到了“来生”,根本对“今生”完全没有了记忆,既然完全没有记忆,资料的联系断绝了,两者之间就完全不相干了,这种“来生”还有什么意义?与彻底死亡有什么区别?即使有来生,也等于没有,讲了也是白讲。所以老子,庄子,列子都不提有这样的事,是很明智的。人死了之后,唯一还能延续的,就是人们对他的感激和怀念。即使是中国的儒家,墨家,法家...也都同意这种实证的观点。也都劝人追求不朽,不朽不是飘渺无稽的灵魂不死,而是为人民立德,立功,立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是何等的心胸,何等的抱负,何等的行事,何等伟大而充满意义的人生!
现代中国人没有不知道郑板桥这个人的。虽然他会画竹子,可中国会画竹子的人很多。虽然他会作诗作文,中国会作诗作文的人也很多,虽然他做过官,不过只是个七品县令的芝麻官,比他官高爵显的有的是。怎么在那些当时比他富贵,比他有名,比他轰轰烈烈的人们,没有人还记得那些人谁是谁?而郑板桥确是一直让人记忆着,不是因为他真的为人民做了几件好事是什么?因此,郑板桥是死而不亡的了。
一个人的成功,在老子来说,不仅是他曾经一时成过功,也不仅是“人存政举,人亡政息。”而是要他的功业永久长存,让人民一直纪念他,才算是完全的成功。老子的“八字诀”就是完全成功的指导原理。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13: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与后(上)
老子在《道德经》第二章阐明了美论和善论之后,立即,一连说了六个“相”。就是:有无之相生,难易之相成,长短之相形,高下之相倾,音声之相和及前后之相随。美论与善论,似乎偏重于总的理念,而接下来的“六相”,似乎偏重于做事做人的实际方法。
有无之相生”,就是无中生有,然后有又归还于虚无。在我祖父的时代,做梦也想不到会有现在我们平常搭乘的喷射式的飞机。那时,他们连电视机也没有。到了我父亲一辈,电脑也是没有听说过的天方夜谭。就连中国古代的伟大发明:指南针,火药,活字印刷,纸张,瓷器等等,也都是无中生有。特别是电脑的新旧淘汰率太快了,让人觉得很难赶得上。关于老子的宇宙论“有”与“无”,黑格尔也有过相当明了的哲学的阐述。爱因斯坦也有过类似的科学的阐述。
犹太基督教讲“创造论”,有点象无中生有。不过多了一个创世主的神(上帝),神说什么,什么就成了,也象中国人过新年祝福人家“心想事成”差不多。《圣经.旧约.创世记》第一章说:神起初创造天地,大地是黑暗、混沌、空虚,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有了晚上,也有了早上,这是“第一日”。神说:“水要分开”,于是水就上下分开。有了晚上,也有了早上(先晚上后早上是犹太人的习惯,一天是从头天晚上日落时算起。),这是“第二日”。神说:“水要集中一处,让干地出现。”于是水是大海,地是陆地,神说:“陆地上要生长植物”,于是地上长出各种蔬菜、树木,并且结各样地果子。有晚上和早上,这是“第三日”。神说:“要有光照在地上,分开为昼与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一点的光(太阳)管昼,小一点的(月亮)管夜。神把白天和夜晚分开,把光和暗分开。有晚上,有早上,这是“第四日”。第五天神造了地上的爬虫走兽和水中的鱼类。第六天按着他自己的“形象”造了人。按照创世的程序和进展,第四天神才造了日和月,那么第一天的“光”是从哪里来的?既未有日月,那么第一天的晚上早上又是怎么来的?有人辩解说:第一天造的“光”是圣光,是灵光,不同于日、月的物质之光。明明神造了日、月是用来司分昼、夜的,分别光、暗的,那“灵光”是“灵”,没有时空的限制,应该昼夜通明的,那么第一天的晚上、早上是怎么来的?如果“灵光”也能区分昼、夜,第四天又何必多此一举地去造日、月,又说由日月来分出昼夜来?现在谁都知道:太阳是生命之源,没有阳光、空气、水份,植物是不可能生长的,在日、月未造成的第三天,怎么居然有了植物并果实?太阳和大地,谁先谁后,怎么在圣经的第一页就弄出这么个大的笑话来?神是个灵(耶稣说的《约翰福音四:24》),所以是自有永有,自在永在,全智全能的。既是“灵”,怎么会有物质的、受制于时空的“形象”?如果“照着神自己的形象”来造人?那么神岂不是也和人一样会死了!为了弄明白这些问题(还有许多疑问暂时不提了),笔者翻遍了古今神学家的著书,居然没有一个人把这些疑问解释清楚过,不是存而不论,就是囫囵吞枣。我想:摩西时代的犹太人写《创世记》时的知识程度,不能与廿一世纪的人相比。把一些事物颠倒了,也是情有可原的。不过很多神学家坚持“圣经是神自己的话”一句也不会错的,这就难说了。读者千万不能把这些当成无关紧要,伽利略因为发现大地是个球,是圆的,不是方的。不是太阳在走,而是地球在转。罗马教会根据《创世记》,说他:离经叛道,判处极刑,当众活活的烧死了。如果今天教会还有这样大的权威的话,那么,太空总署里的科学家们,一律都应该烧死!
儒家从来不说什么“有”“无”的问题,却有一个“天(上帝)”,和犹太基督教的耶和华神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儒家的“天”不爱说话,“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中庸》”。耶和华却非常好出头说话(见旧约全书),直到近千年来,大概听了孔子的劝导,完全不说话了。儒家的天和耶和华一样,非常有为,人间的什么事都管。譬如:孔子去见美女南子,子路很不以为然,孔子就赌天发誓说:“我要是存着不轨之心,天就会弃绝我(天厌之)《论语.雍也》”。孔子说:“天对我好(生德予予),那桓推(去提手换鬼字边旁)怎么奈何得了我!《论语.述而》”。颜渊死了,孔子哭着说:“天毁了我啊!天毁了我啊(天丧予)!《论语先进》”。诸如此类。天也很可怕的,得罪天就不得了,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整部《中庸》,就是讲天怎么伟大,教人以通过“中庸”而上合于天,有人叫它做:“天人合一”。不过,孔子一再自己强调:“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中庸第九》”。一个局限的人,怎么能去上合于无限的天,逻辑上不可能,这是做不到的事。儒家的天与基督教的耶和华,二者之间最大都不同点是:耶和华为自己造了一个魔鬼(撒旦),纠缠得难解难分。儒家的上帝是一家独尊,绝对没有一个与他匹敌、抗衡的东西存在。
犹太基督教的神(上帝),在创造万物里,同时创造了一群灵体的天使。众天使中的首领,名叫路西佛,他不但长得美丽,而且聪慧过人。于是他就心气高大,要把耶和华踢掉,取而代之。因此,又名:撒旦。撒旦者,上帝之敌对也。神当然是当仁不让,于是他两个就互相在凡事上斗争,互相宣告自己是最后胜利者。旧约圣经里最先写的第一部书,名叫:《约伯记》。后来因为圣经的编辑,把它挪到第十八位。《约伯记》记载的故事,是:一日,神与撒旦在天庭议事。神夸奖约伯这个人是极善良、正直和忠心的人。撒旦马上反驳,说:“你处处照顾他,让他富贵豪华,子孙满堂,他当然说你好了。如果你把这一切的福分都给他剥夺了,看他会不会当面弃绝你。”神说:“好!我们来试试。我把他交给你,只是不要伤害他本人。”于是撒旦下界,刮起一阵大风来,把他所有的儿女,牛羊,财宝,房产,通通在一瞬间毁灭掉。撒旦回到天庭,神很得意的说:“约伯虽然失去一切所有,但还是对我忠心耿耿。”撒旦说:“他的身体还是好好的,当然他不背叛你,如果是他身体受到折磨,看他变不变心。”神说:“好,任你所为,只是不要伤害他的性命。”(这个天庭好象拉斯维加斯的赌场)。撒旦就使他遍体生疮,疼痛不堪。他还是不怨神。这场赌博,神赢了。这个童话一般的寓言故事,却把上帝与魔鬼,两者既斗争,又联合;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点明了出来。活象一幅《太极图》。同时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牺牲)。”《道德经5章》刻画得一清二楚。因此,基督教有辩证逻辑的思维的基础。由于上帝并非一体独尊,处处受到对手撒旦的制衡。所以在政治制度里会产生“制衡思想”,以至于发展出“民主主义的构想”。制衡与民主等概念很容易在西方茁壮起来,而在中国儒家思想的统治下,两千年来,不见一点端倪。
代表“天”的,在人间就是天子,皇帝,唯一独尊。自汉武帝以来,独尊儒术,以定于一尊。此后,天下臣民只有绝对顺从听话,发展到极点,不问什么理由,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所谓:雷霆雨露,皆是天恩。在家庭里,代表天的就是“父”。父要子死亡,子不得不亡。这是绝对的,不可抗辩的。臣不死,就是不忠;子不死亡,就是不孝。忠臣出于孝子之门,教忠必先教孝。譬如通行于民间的《廿四孝》,以“王祥卧冰”为例,母亲要想吃鱼,在严冬季节里,河被厚厚冬冰层冻住。王祥这个小孩为了“孝”,就脱光了衣服,睡在冰层上面,企图用自己的体温把冰层熔化,因而钓出鱼来,满足母亲的食欲。这种行为,不仅王祥会感染肺炎而死,而且家长是要坐牢罚款的,怎么能把它作为“标榜”来“提倡”?!这种不人道和虐待小儿无理的举动只有儒家能认为“合理”。在整本《四书(儒家的宝典)》里虽然强调“尧舜”是人类的典型榜样,而强调舜的篇幅远比尧来得多。认为大舜是“孝”的,更好的典型。大舜的父亲瞽叟,瞎了一只眼的残障人士,他却残忍凶狠异常,特别对待儿子舜,象眼中钉一样,百般虐待,不择手段,要把他置于死地。所幸大舜千辛万苦,存活了下来。这个大舜在青少年时代受尽了不可言喻的虐待和摧残,他长大以后很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的患者,至少也很可能是个“极端主义分子”。这样的人当上了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我们应该为这个国家庆幸呢?还是应该悲吊?而这种片面独断主义在中国实行了两千年,只要识字,就必从《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完全绝对儒家思想,一个字,一个字的背诵。每个中国人,直接间接的,两千年下来,被灌了满脑子的大舜、王祥。这种片面独断主义思想不知不觉的,已经辗转进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血液里去了,根深蒂固,牢不可拔。而日本虽然也尊敬孔子,到底不象中国那样实在彻底,只要看,日本妇女不裹小脚,就可以举一反三。所以日本明治维新,一举成功,而中国,只能是昙花一现的百日戊戌政变而已。大家怪慈禧是维新失败的罪人,而慈禧是不得不顺应,在颐和园黑压压跪了一地的王公大臣。在“正统”中国人的思想里,什么宪法,国会...都是洪水猛兽,大逆不道。更有那些“既得利益者”在儒家的思想下,是理直气壮的不必自动放弃的。“专制”是中国历史特产,见皇帝要三跪九叩首,山呼万岁!在金銮宝殿上动不动,一言不合,龙颜震怒,就打大臣的屁股,当场打死的不少(廷杖制度)。大臣不管地位多高,年龄多大,只有叩头,叩响头,叩头流血,最后是“比干挖心”。想象中,那些胡须皆白的老头,跪在一个蛮不讲理、糊涂年青人面前,叩头流血,他怎么不当场脑充血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13: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18》。大舜是一个极不正常家庭塑造出来的子弟-“孝子”,所以大舜的孝,正说明了那个不应该有的,扭曲的,混乱家庭。这是从辩证的观点看事情,说的是真理。除非大舜的故事,完全是象“灰姑娘”那样的虚构幻想小说(fiction)。由于中国人被灌输了满脑子的大舜“虚构幻想”,把它当作真实,一听到老子的话语,简直就是“洪水猛兽”,非常难以接受。越忠实,越顽固的孔子信徒,就越对辩证思想的真理仇视。譬如唐朝的大儒韩愈,民初的饮冰室主人梁启超,他们骂老子,都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他们是读不懂老子的,可悲的是他们没有辩证思维的思想基础和悟性。推翻满清是一回事,民主宪政是又一回事。去了个满清,来了个洪宪称帝,改朝换代而已。到了民国初年,中国人中的有识之士认识到,要中国进步,非打倒孔家店不可,于是有了《五四运动》。一个千年来深深印在血液里的东西,不是喊喊几句口号,上街游游行,写几篇文章,就能去得掉的,那只不过是个“启蒙”而已。蒋介石一生就跳不出孔孟的思想圈子,败退台湾之后,自己当《孔孟学会》的会长,认为,并且一再强调“孔孟思想”是反共的最有效武器之一。并且花了大笔钱到美国推行孔孟,在美国公园里为孔子塑铜像等等。那笔钱等于扔到了大海之中,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因为他的头脑不可能理解:现代的美国人是无法再退步到回去接受,孔子的片面独断主义的。
不久前,《纽约时报》做了个调查统计,世界(西方)最受欢迎的十部大著作,以《道德经》居首。因为西方的人们有辩证思维的基础,一读到老子,就畅舒肺腑,他们到了那个层次能了解老子的说话,感觉得出来老子带给他们的益处和帮助。古代的来布尼兹,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如此,现代的人们更是如此。这正是《吕氏春秋》说的:“抱薪就火,燥者先燃;引水注地,湿者先濡。”关于这则消息,我不知道是应该为中国人高兴呢?还是悲伤?老子是中国人,《道德经》是中国人的无上瑰宝。而中国人在这点上,又落后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13: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与后(中)
老子的六个“相”,以“有无之相生”为首,中间经过难易,长短,高下,音声,以“前后之相随”殿后。前后之相随这句话的“前”字,很多学者都主张,应该改为“先”字,因为在《道德经》中,凡老子说到这个意思的时候,都是用“先”与“后”,只有在第二章里用“前”“后”。其实“前”与“先”在字义上是相通的,不过《道德经》的敦煌本,遂州碑本,强思齐本,帛书本,以及郭店楚简本都是“先后相随”。因此,在这里以“先”代“前”,似乎比较合理。既然“前后之相随”,老子在这段里,把他当作大轴子。从一般习惯来说,似乎是比较重要的,前面的龙套都是衬托后面主角出场用的。
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到先后,一气呵成。其实就是辩证逻辑,总体说的都是一件事--一个“方法论”。例如,老子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道德经63章》。又说:“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39》。“大国以下(以怀柔谦下对待)小国,则取(收聚)小国;小国以下(谦恭顺应)大国,则取(可得依靠)大国(而生存)。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两者各得其所欲,故大者宜为下。”《61》。...等等。
古代一个非常成功的例子,就是“召陵之役”。管仲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以“上尊周王”“外攘四夷”为纲领。南方的楚国,自号称王,搞起“两个中国”来,并且以郑国为跳板,频频搅扰中原。于是,大义当前,齐国号召了其他七国诸侯,联军讨伐楚国,却以“伐蔡”为名。八国联军到了楚国边界,早有楚国一位使臣,衣冠整肃,停车在大路旁等候,要见齐侯。管仲说:糟了,伐楚是个秘密的行动,怎么楚国就知道了?必定有人泄漏了机密(其实是齐桓公的亲信竖刁,收受了蔡国的贿赂,把伐楚计划和盘托出。)。既然他们知道了,就必有准备,恐怕我们的计划要变动了。且看使臣怎么说?于是管仲乘车而出,与楚使屈完,彼此拱手答话。屈完说:“齐居北海,楚近南海,虽风马牛,不相及也。君兴兵来到我国境界,敢问何故?”管仲代齐侯说:“从前成王封我先祖太公于齐,赐命说:‘五侯九伯,汝世掌征伐,以夹辅周室。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凡有不共王职者,汝勿赦宥。’现在,自从周室东迁,诸侯放恣。寡君奉命主盟,修复先业。你们楚国应当向王室岁贡包茅,以助王祭。自从你们缺贡以来,王祭没有东西来缩酒,寡人事徵!昭王南征不返,也是为了你们的缘故(周昭王,讨伐楚国叛逆,在汉水全军覆没。),寡人是问!”屈完说:“周室自废纲纪,朝贡不到,天下皆然,岂独我楚?虽然是这样,包茅不贡,寡君知罪矣!敢不贡给,以承君命。至于昭王南征没有回得去,事情都隔了几十百年了,那你只好去问汉水吧,寡君不敢任其咎。”说完回车走了。于是管仲让齐桓公下令,诸军齐发,到陉山,离汉水不远的地方下寨。诸侯都来问,为什么不渡河去跟楚国决战?管仲说:“楚国既然预先派遣了使臣,可见早有准备。兵锋一接,难以复解。不如在此,遥张声势。楚国要是怕我们,一定再会派来使臣,到时于中取事,自有佳音。”诸侯不信,议论纷纷。
楚国方面,楚成王已派令尹(相国)子文为大将,屯兵汉水之南,准备大战。听说联军停住不进,子文就和成王商议,认为管仲是个智者,必有另一番见地。不如再遣使,探听动静,可战则战,可和则和。成王要再派屈完,屈完说:“臣已经答应了进贡包茅的事,如果您要和,我可以再去一次。如果您决心要战,请您另外派别人。”成王想了一想,说:“还是你去吧。和战由你决定,我不预先约束你。”于是屈完再登车出发。管仲听说,楚使又到,就同桓公说,这次要很有礼貌的,好好招待他。商谈的结果,达成协议。联军退卅里,到召陵札驻。楚国答应进贡包茅。屈完回来。成王变了主意,说:这样容易,和议就达成了,显见是他们怕了我们,还贡什么包茅?子文说:几捆茅草,楚国有的是,不值几文钱。为了几捆茅草而失信于八国?万一他们翻转了面皮,真的打了起来,损失的决不止几捆茅草。成王说:不然,周是王,我也是王,彼此是对等的,我怎么去向他进贡?屈完说:这个很容易解决,我们不用王号,只说是“远臣熊恽敬献”就得了。您不知道,去掉几捆茅草,直接通了周惠王。您想齐国一下子就能号召七国,就是利用周王的名义。我们直通了周王,齐侯就再也号召不起来了,这是一。这次八国散了,再想组织起来,就难了,这是二。等去进贡完了事,我行我素,照样蚕食中原,一步一步来,比以前还要顺手,这是三。暂时小忍一下,所得利益,不可胜计,诸侯从此对楚国都有了好感,自然削弱了齐国,这是四。成王说:“行了,行了,去准备十辆车的青茅,送到周国去就是了,屈完,还是你去吧。”
就这样结束了历史著名的“召陵之役”。鲍叔牙是个直肚肠的人(不懂辩证),忍不住来跟管仲辩论。他说:楚国称王叛逆是第一项大罪!你怎么费了这么大的事,就叫他贡点茅草就算了事呢?管仲说:“楚称王已经三世了。昭王南征,就是为了要他去王号,结果全军覆没。我们如果要他去掉王号,就得打算跟他作战到底,彻底毁灭了他才行。以前昭王是个例子,现在的楚王熊恽是个很英明的人物,子文又是文武全才的好宰相。他们君臣合作的又很好,就连这个“外长”屈完也是很有一套了不起的。如果真打了起来,还是很棘手的啊。现在我让他们在“几捆茅草”和“与八国联军作战”之间有个选择。我料他们再怎么聪明能干,也舍不得放弃几捆茅草的‘大便宜’。再从我们这边看,只要他称臣纳贡,尽管只是几捆茅草,也还是他进贡来了。周王必定很高兴,用他来大事宣传,中央政府就气象一新。这样周王欢喜,齐侯盟主也有了大功,诸侯都有光彩,楚国也没什么损失,都是不费之惠,便是皆大欢喜。反过来看,万一作战失利,或者两败俱伤,或是战事长期拖延,齐侯这个盟主完了不算,周朝也就此了结。所以我这样安排,是舍难取易,大大上算的事啊!”不过,鲍叔牙听了,似懂非懂,一会点头,一会摇头,只是嗟叹不已。当然后世有不少人为此批评管仲,说说风凉话。可是,连孔子也还为管仲辩护,他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微(批判)管仲,吾其披发左衽(做亡国奴)矣!”《论语.宪问》。事实上,自从楚独立称王以来,这是唯一的一次,向中央政府低了头!不仅如此,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无与伦比的!“尊王”和“攘夷”是管仲创建的大原理原则,成了万世中国人心版上的不成文的宪纲大法,是中华民族大一统的法理和正义,是中国人永远不可能做亡国奴的基本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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