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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论坛十八讲【zt-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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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0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01: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二 三(上)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42章,以下略称42。)前人把另一处老子的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凑成一幅天然的佳对。用老子的话,来对老子的话,真是天衣无缝。从文学的角度来说,它的确是幅佳对,可从哲学的角度来讲,其意义的长阔高深,简直难以衡量。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25)这是老子为“道”下的一个初步的“定义”。因此可以总称之,曰:道大。不过,以汉文的习惯来说,“道大”有点不大顺,不如称它做“大道”。“大道”的内容,是老子用整本《道德经》来描述的,道的内容的确是非常庞大。
上面25章,老子那段话的意思大体是:有一个混沌的物质,在天地之先已经存在。它既无声音,也没有形体,它并不依靠外在的力量,而自身不停地循环运行。可以把它称作天地万物的本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姑且把它叫做:道。再勉强地加上一个名字,叫它做:大。这段话与《约翰福音》第一章第1-4节比较来看,很有意思。使徒约翰说:“太初有道,道与神(上帝)同在,这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道德经》与《约翰福音》,二者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幸亏老子在这章书里,接着说:域中有四个“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最后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名句。“人法地”,意思是:人类的行为取法于大地,或是:人类的生活行为的运行是以地球物理运行的法则为法则。“地法天”,意思是:地球运行的法则是以这整个宇宙运行的法则为法则。“天法道”,意思是:宇宙运行的是以道的法则为法则。“道法自然”,是:道的运行是以自然而然为法则。简言之,“道”取法于“自然”,以自然为法则。质言之,道的运作是以宇宙本来自然的规律为规律。这样,老子的“道”和基督教的“道”才就分道扬镳了。
道生一”三个字,“道”字,我们在前面已经约略地解释过了。“生”是产生,是化生。在这里我们不愿意把这个“生”字,解成“创造”,免得沾上了犹太基督教《创造论》的气息。“道生”是从道生出,也就是:从道的本身的不停循环运行的能量,自然的化生出来。这个“生生不息”是没有任何一个力量能阻止的,就连道的自己也无法自行停止,就是自然而然。因此道的运动本身一活动,就化生出一个东西来,老子称它做“一”。自古以来的解经家们都一致认为:道和一,在化生程序上,好象是两个物体,而在实质上,两者并无显著的区别。这是说,道一动,就立即把自身显示出个“一”来。“一”也就是“道”本身的显示。
老子既然专门提出这个“一”字来,那么,“一”又到底应该是个什么东西呢?老子在42章,“三生万物”之后,马上就跟着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他自己就做了很好的补充解释。自古以来,试着去解释这个“一”的学者,多如汗牛充栋,可是说来说去,费了许多唇舌,引经据典,还不如老子这个“负阴而抱阳”来得简单明了。因为他们解来解去,就没有一个能超出“阴阳”这个范畴以外去的。“道”动而变成一个“一”,这个“一”就是“阳”。“道”一动,就化生出个“阳”来。“阳”动而“阴”随,两者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之两面”。“一”必定分为“二”,于是就有了“一生二”。譬如,万物是一个“人”,这个人前半面是阳(他怀抱着一个阳),后背是阴(他背负着一个阴)。阴和阳是这个人的“一体之两面”。如果有人多事,要把这个人的“阳”切掉,或是要把这个人的“阴”割掉,这个整个的人就立刻无法存在了。也就象一张纸,一面是纸面,另一面是纸背。如果有人说,我不要纸面,就拼命用橡皮擦,等到纸面被擦掉了,纸背也没有了,只剩下一个洞。因为,一纸的两面是绝对不可分割的。
易经曾经也给“道”下过定义:“一阴一阳,之谓道。”(系辞上传第5章)换句话说,道就是一个阴和一个阳之间的变化组合。易经是周朝代表性的学术,而“阴”和“阳”的概念,远在伏羲王朝以前,就已经成为中国人的实用思想。老子是周朝的学者,绝对不能不了解阴阳的概念和它们的运用,只是他把“阴阳”说得更文明,更巧妙。他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就是说,宇宙一切事物,都具阴阳、正反的两面,而且正反两面是活动的,是互为转移,互相渗透的,互相变化,互相贯穿的。说得更明白的话,就是:阴和阳,两者一为二,二为一。一就是二,二就是一的。因为它是“一体之两面”。
关于“阴”“阳”这两个字的概念,似乎是不证自明的,大家并没有努力为它们作详细的说明。而诸子百家中的《鬼谷子》却曾经对阴阳,说得比较明晰。大概《鬼谷子》是纵横家的书,以智谋、说服为重,他们运用“阴阳”作为“方法”,所以不能不作比较具体的解说。“智略、计谋,各有形容。或圆或方,或阴或阳,或吉或凶,事类不同,故圣人怀此用之。”(见《鬼谷子,转圆》章)在这里提一下应该是有意义的。鬼谷子说:“捭阖(纵横)之道,以阴阳试之。…由此言之,无所不出,无所不入,无所不可。可以说人,可以说家,可以说国,可以说天下。为小无内;为大无外。益、损,去、就,背、反,皆以阴阳御其事。”(《鬼谷子.捭阖章第一》)那么什么是阴阳的内容呢?接着他说:“长生、安乐、富贵、尊荣、显誉、爱好、财利、得意、喜欲,为阳,曰:始。死亡、忧患、贫贱、苦辱、弃损、无利、失意、有害、刑戮、诛罚,为阴,曰:终。”他把人类生存的精神和行为分成积极和消极两面,对立地列了出来,让人一目了然。同时,他还阐明了阴阳之间的关系:“阳动而行,阴止而藏。阳动而出,阴随而入。阳终还始;阴极反阳。”进而,他说:“物有自然,事有合离。”(《鬼谷子.抵隙章第四》,下同))这是说:一切事物都有其两面性,他把它叫做:“隙”。就是:“矛盾”。矛盾的开始极其微小,然后逐渐分裂,对立,扩大。他形容说:“经起秋毫之末,挥之于泰山之本。”当矛盾开始之时,必有“朕兆”,最好在这个时候就要采取对应它们的行动。采取“行动”或“对策”,他把它叫做:“抵”。他说:“隙始有朕,可抵而塞,可抵而却,可抵而息,可抵而匿,可抵而得,此谓:‘抵隙’之理也。”“圣人见萌芽隙罅(矛盾开始),则抵之以法。世可以治则抵而塞之;不可治则抵而得之。…五帝之政,抵而塞之;三王之政,抵而得之。”他说得这样露骨,难怪《鬼谷子》被封建统治者列为禁书。
老子在《道德经》开始第一章,第一句和第二句,就开始了他的《辩证逻辑》。第一句:“道可道”,第二句:“名可名”。道隐无名(41),为了方便说明起见,不得已才给它一个名字叫“道”,是无形的,抽象的。“名”是一切具有形质的,是有形的,具体的。因此“道”与“名”是一个“对待”“对立”,是一对“阴阳”。接下来,他又提出“有”和“无”的概念,“无”是无形的,抽象的;“有”是有形的,具体的。又是一对“阴阳”。到了道德经第二章,他提出了一连串的对待概念。如:美与恶(丑),善与不善,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低、矮),声与音,前与后等等。美与丑,善与不善,都是相对的、比较的概念。天下如果没有“美”,就不会有“丑”。没有“丑”也衬不出“美”来。就等于,如果没有光明,就不可能知道什么是黑暗。没有黑暗,也不可能知道什么是光明。因此,天下一旦有了“美”,就必定有“丑”;有了“善”,就必定有“不善”。反过来,有丑就必定有美,有不善就必定有善。这是“平面的”比较。
对立既然是从比较得来,那么就可能有更复杂的现象。举个简单的例子来看,高矮是一对阴阳。一个某甲170公分的身高和一个某乙160身高比较,某甲是高子,某乙是矮子。当某甲和某丙180身高比较时,某丙是高子,某甲就变成矮子。因此,某甲可能是高子,也可能是矮子。这是“立体的”比较。阴阳并不是固定的,必须看“观点”“立场”“角度”“中介”“时空”种种客观因素而定。在这个层面上,老子的时代著书,写文章和他的风格是《言简意赅》。如果要求详细,就非读《庄子》,特别是《庄子.秋水篇》不可了。读过了《秋水篇》,再回头来读《道德经.第二章》,就会令人心旷神怡。
如果再读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譬如,他说:“一个人坐在公共汽车上,车子在往前驶着。对这个人来说,车子并没有动,而是两旁街道上的房屋在往后走动。”因此,“动”和“静”是“相对的”。同理,读过了爱因斯坦对相对论,再回头来读《道德经》,就会令人仰天赞叹。
一”“二”的分合转化,就产生了一个“一+二”和体的“三”。“三”是“一”和“二”之间,千变万化的统一体。老子称它为“和”,就是:“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42)。“冲”是相冲相克,相激相荡。就如上面讨论过的,阴阳对立中的千变万化。相冲相克,相激相荡,却又相辅相成,相合相应。总而言之,“一”,“二”,“三”,也就是“阳”,“阴”,“和”。也就是“正”,“反”,“合”,矛盾的对立,分裂与统一。这就是老子首创最伟大学说之一的《辩证法》。
如果用图象来表示,就是如所周知的《太极图》。《太极图》俗称:黑月吃白月,或白月吃黑月。也有人称它:黑鱼、白鱼。白鱼的眼睛是个黑点,黑鱼的眼睛是个白点。表示阳中有阴,阴中又有阳。两鱼在一个圆周中,运行永不止息。可谁也没有把谁真的吃掉,谁也不可能吃掉谁。这个图象,巧妙地描述了一、二、三,正、反、合,辩证法的奥妙。这个《辩证法》在中外古今所产生的影响是完全无法估计的。
德国的大哲学家康德是第一位运用一、二、三的人。他把他的哲学著作分成三部分。第一部是一般正面的叙述,是“正”。第二部,把第一部的一切都否定了,是“反”。第三部,却又把第二部否定掉都东西,再加一次否定,负负得正,于是全部肯定了回来。人家用最简单的话来描述《康德哲学》,第一部:上帝是活着的,第二部:上帝死了。第三部:上帝又复活了。黑格尔是一位对这个《辩证法》了解和运用得最彻底的一个人,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的文章都分三部,每部分三章,每章分三节,每节分三项,每项分三款。都是一、二、三,正、反、合。黑格尔是使德国复兴强盛的大伟人,德国人封他为:“青年的导师”。他的“法宝”,就是:一、二、三,正、反、合。读过了黑格尔,再回头来读老子,就会令人拍案叫绝。
幼时曾读《封神演义》,里面有这样一段话:“赤精子将老君太极图打散抖开,此图乃老君劈天开地,分清理浊,定水火风,包罗万象之宝。化了一座金桥,五色毫光,照耀山河大地。”(44回)这虽是小说家想象的无稽之谈,不过所谓“包罗万象之宝”,“五色毫光,照耀山河大地”,以此描述老子的一、二、三,正、反、合的辩证法,当之无愧,或有过之而无不及!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01: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二 三(中)
老子的辩证逻辑既然是根据阴阳而来的,那么,阴阳的性能与机能对于老子的实际运用理论是有着直接、重要的联系的。因此,在讨论老子实际运用理论之前,必须把阴阳的性能与机能先检查一下。“阳动而行,阴止而藏。”阳代表生长、是始,是进行;阴代表死亡、是终,停止。这是阴阳的一种形式,可以称它为:《始终式》。“阳终还始,阴极反阳。”这是阴阳互为始终,来回循环,可以称它为:《循环式》。从阳到阴,从阴到和,也就是从正到反,从反到合。这是结合了上面两种形式,成为直线进行的三个阶段,一,而二,而三,正、反、合。可以称它为:《三连式》。综上所述,就是:阴阳的三种机能。
《始终式》,老子称它为:“出生入死”(道德经50章,以下简称50)。宇宙之中,大自天体星球(地球包括在内),小至朝露秋毫,莫不有它们的出生之始,死灭之终。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65)。然而,不论合抱之木继续发展到枝接云霄,根通海翰,九层之台变成了摩天大楼,千里之行换作了太空遨游,它们都有个消灭终了之期。一切占据了一定时、空的事物,都有其开始之日,都有其终了之时。当然人类是万物中的一种,有生就必有死。老子描写《人生》,恰好有“出生入死”四个字。当“生”逐渐加量,到了满盈之时,就是“死”的突然降临。
释迦牟尼的最著名的《苦谛》(佛教基本理论)中,描写人生过程《生、老、病、死》又特别脍炙人口。他说:所乐不得,是苦。快乐不长,是苦。习惯无乐,是苦。不苦不乐,还是苦。这是人生为乐的苦。加上生、老、病、死四项本身就是苦,而人生偏还要挣扎着活下去,这是为苦的苦。总称为:人生《八大苦谛》,总称是:人生苦海无边。这个说法,也真是“鲜血淋淋”。唯一解脱的办法是把“六根断绝”,真正达到“四大皆空”,全空真空,进入涅盘状态。因为只要还有秋毫之末一般大的“欲念”存在,就立刻产生“迷惑”,就立刻产生“业障”,马上就堕入“痛苦”的轮回之中,被苦海淹没了,永世难得脱身。
庄子也说人生,他说:“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庄子.大宗师》。他同样讲生、老、病、死的必然过程,却幽默萧洒多了。庄子的说法是这样的:我既有了这个形体,到处来往而大地却无处不默默地驮载着我。虽然我为生活辛劳折磨,经一事长一智,不见得我没有一定的收获。老了,干不动了,病了,干不动了,自然我就卸下我的担子来。如果退休以后,还有机会过几年轻松的日子,含饴弄孙,未始不是一种难以描述的伟大乐趣。有一天,我死了,我就彻底的得到休息了。人有生必有死,这是定律,就象有了白天,夜晚是一定要来的。既然是必然的,不能改变的,那么又何必去杞人忧天呢,不如轻松一点看待吧。一个人上寿一百,中寿八十,下寿六十《庄子.盗跖》。如果某人年过九十,过生日的时候,是应当庆贺呢?还是应当悲吊呢?不过庄子认为:即使我们用极坦然的心情去对待死亡,如果我们认为还有继续活下去的需要和乐趣的话,我们还是有可能把生命无限期的延续下去的,因为我们是万物之灵的人类啊。他的方法并非那么神秘复杂,窒碍难行。方法只有简单的三句话:“静默可以补病,按眦可以休老,宁可以止遽。”《庄子.外物》。头一句,“静默”是安静,不说话。人开口说话就损伤元气,大声说话、谩骂、吵闹就大伤元气。静默就可保存元气,元气就是天然免疫能力,免疫能力是对付疾病的根本良药,所以它可以补(祛)病。第二句,“按眦”的原文是眦“?”(这个字是女字边,不是三点水。一般字典里都没有这个字,音灭。是“按”的意思。)就是按摩眼睛,特别是眼眶的内角,睛明,攒竹两穴的部位。时时按摩这个部位就可以休老(抗衰老),延年益寿。现代科学的研究证实,刺激眼内角,同时眼睛尽量往里看,可以刺激眼睛内部的丘状体。从而直接刺激身体的内分泌腺(脑下垂腺体分泌生长荷尔蒙),内分泌旺盛,免疫能力加强,自然延年益寿。第三句,“宁”是心安理得,心平气和。要能得到心安理得,必须要“自宽”,就是凡事往积极、乐观方面想,这样就可止遽(祛除烦躁,忧郁,惊悸,紧张和压力。烦躁、忧郁、惊悸、紧张、压力都是破坏免疫能力的劲敌。
有一天,孔子在鲁国的郊外遇见一个老人,名叫:荣启期,他穿着鹿皮,系着带子,在那里弹琴唱歌。孔子问他:“你怎么这样快乐啊?”他回答说:“我的快乐很多噢!天生万物,以人最贵。而我居然得以生为人,这是第一件乐事。人世间男尊女卑,而我幸得生为男子,这是第二件乐事。好多人生下来不久就死亡了,可我现在竟然或到了九十(五)岁,这是第三乐事。贫穷是很平常的,死亡乃是人生的终点。我过着平常的日子以等待最后终结的到来,有什么好忧愁的呢?”孔子说:“好啊!这是很能‘自宽’的人哪。”《列子.天瑞第一》(又见《说苑》及《孔子家语》)。假使荣启期这样说:“鸟自由飞翔,鱼任性的游玩,我不幸却生而为人。既被国家法律所制,又为社会规范所辖,没有自由活着真是痛苦啊!我又不幸生为男人,终日劳苦,要负担家庭生活,做老婆孩子的马牛,这个枷锁何日才能解脱?真是苦无出头之日!如今我悲悲惨惨地活到九十多,成了风前烛,瓦上霜,又没有发到财,随时要随死神而去。死而无知,这辈子算白活了;死后有知,不知道在阴曹地府里还要怎么受苦呢?真是苦啊!苦啊!”如果一个人这样思想,这个人恐怕一定活不到四十,不是心脏病,就是大肠癌,再不然就是患精神分裂症!
犹太基督教把人类的死亡归咎于“罪”,“罪的工价乃是死”。保罗在《罗马书五章12节》中说:“罪从一人(亚当)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要不死,就得先祛罪。于是他在《加拉太书五章24节》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从辩证逻辑来看,十字架的意义就是用“死亡”来治死“死亡因素”,好让生命能继续下去。等于要使身体能继续健康,必须杀死致病致死的细菌,或开刀割掉瘤子。因此他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5节》说:“这必死的,变成了不死的。..死啊,你得胜的权柄在哪里?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死的毒钩就是罪。”耶稣自己也说过:“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十一章25节》。从逻辑推理来看,这个道理好极了。“神爱世人,甚至把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死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三章16节》。耶稣既作了替罪的羔羊,代替了世人一切的罪,偿还了罪价。莫须有地被犹太的反动派把他用极刑,钉死在十字架上了,却完成了赎罪的理论。可是两千年来,事实上,信耶稣的人,千百亿万,连教皇在内,却没有一个因耶稣的替罪而不死的。理论上的逻辑推理是一回事,事实又是一回事。这个自相矛盾可大极了!要勉强自圆其说,于是他们把肉身的不死,诡辩地推延到了无限期将来的灵魂不死。至于“灵魂”是个“灵”,本是不受时、空限制的,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终了,根本没有死不死的问题存在。耶稣说:“那杀得死身体,杀不死灵魂的,不要怕它。”《马太福音八章28节》,既然灵魂不死,用刀剑火燎,杀都杀不死的,上面说了那么多,与灵魂又有什么相干?常言道:“诌书俚戏,不可考究。”到此也就不必考究,简直是不可言说的了。
那么,老子又是怎么说的呢?首先,老子把人类的现状用他的《三分法》,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生之徒”,第二类是“死之徒”,第三类是“人之生动之死地”,各占三分之一(50)。老子很喜欢用《三分法》,近年来,留心考察美国的总统选举。民意调查显示,铁定拥护的占三分之一,铁定反对的也占三分之一。还有剩下的三分之一是游走票,最后决胜的就在游走票者的最后决定。最近,白宫宣布,美国青少年中吸毒的占28%强,极近三分之一之数。屡验不爽,是不是巧合?还是天下凡事都是三分的?
生之徒”就是珍贵生命,注意养生的一群人。老子称他们做:“善摄生者”(50)。老子又把“生之徒”分成三种。第一种,是本章中的“善摄生者”。他说:“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避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50)。”乍看好象老子有什么法术,还是带着什么神符,野兽不能近他的身,并且刀枪不入。或是有什么绝世武功,上山打虎,百万军中自往还。啊!都不是的,老子自己解开了这个谜。他接着说:“以其无死地。”就是他根本不到那种危险的地方去,不入险地。不到有老虎的山上去,老虎怎么吃得到他。好象是说:市虎(汽车)到处都是,喝了酒绝对不开车,绝对不要开快车。这个回答和21世纪的科学家们同一口吻,真是太科学了。第二种,“生之徒”就是:人如果决定了千里之行,速度是一天走百里,十天就走完了。如果把速度减慢,一天只走十里。那么,就可以拖到一百天以后才走完。同样是千里,慢慢的走,所用天数就比前加了十倍。同理,人生的路程如果本来走六十年的,若其使用“低调主义”,慢一点走。采取“弱势姿态”,缓一点进行。运用“柔软迂回”走法,或是“进一步,退两步。”很可能六十年的路程,实际上要一百二十年才走得完。换句话说,即是把生命延长了一倍。他说:“安以动之,徐(缓慢)生。保此道者,不欲盈(满盈或开足马力。)夫惟不盈,故能弊不新成(弊病不层层发生和旧病不重新复发,所以可不至于速死。)。”(15)。根据这个论点,老子提出了一连串的智慧和方法,如:生而不有..,不尚贤...,挫锐、解纷、和光、同尘,处众人之所恶...,保持单纯,微小,不可急着扩张,以至于不可收拾。等等等等。几乎《道德经》每一篇章都有这样类似的提议。目的是要人“深根固蒂,长生久视。”否则,就是:“不道,早已(亡)(55)。”“第三种,“生之徒”就是:叫人随时随地“病病”。他说:“夫惟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71)。“病病”前面一个病是动词,后面的是名词。就是:“祛除疾病”。人若没有小病,就不会有中病。没有中病,就不会有重病。没有重病就不会死。不断把致病的因素祛除,就可以不病。不病就不会死。
以上“生之徒”的三种情况,适用于个人,适用于家,适用于乡,适用于国,适用于天下(54)。譬如,国家在阶段性的过程中,采取“滔光养晦”“不搞无谓的正面对抗”“阳示柔和,阴修战备,以待时机。”等等政策,都是非常实际有用的,也是智慧的,必要的。目的是使国家不容易受到攻击,造就安定局面,好好建设内部,加强实力,以达到长治久安。
第二类的“死之徒”,一切都与“生之徒”恰恰相反。这一群人虽然活着,就象已经死了一样。譬如:醉生梦死。大明永乐时代,有个县官,名叫:金祥瑞。他说:“我名金祥瑞,一天三个醉,醒了就喝,喝了就醉,醉了就睡。”(胭脂宝?-京剧)这个官儿就可想而知了。酒精杀死肝细胞和脑细胞,所以酗酒的人免不了肝炎、肝肿瘤和脑肿瘤,心思错乱,易怒颠狂。其次,“酒”作用的延伸,就是“毒品”了,人若染上了这个,就会思想怪异,行为乖张,已经早就不是人了。使用毒品,自古有之。譬如晋朝流行的“五石散”,很象现代的LSD,什么摇头丸之类的药物。再其次就是淫乱。《金瓶梅》笔下的西门庆,生得高大健美,他不但把五个宣淫的条件:潘、驴、邓、小、闲,样样具备,还做了县里的提刑官,照样有自己的衙门,可以拜牌、坐堂,打扳子。他通过贿赂,居然搭上了当朝太师,第一权奸蔡京,还做上了蔡京的干儿子,正是“前程无量”。西门庆昼夜宣淫,平时补品补药不断的吃,还未到到卅三足岁时,得了急性前列腺炎加梅毒(当时中医诊断:癃闭便毒),没几天就死了。上周联合国卫生组织发表报告:今年(2003)十个月里爱滋病例,数量已经再创空前,多在亚、非两洲。“死之徒”的生活,一切都是在寻死,弄死,拚死和等死。“死之徒”三字,非常耐人寻味。郑国名相子产有兄公孙朝,终日在醉乡,不知日出日落;有弟公孙穆,窕窈盈庭,左拥右抱,足不出户《列子.杨朱第七》。所谓人各有志,虽贤如子产,也是爱莫能助,徒呼奈何。
第三类,“人之生,动之死地。”这群人为了要生活得更美满,更丰厚(生生之厚),努力以赴,反而促成了死亡。一般人生,古人用酒(包括吃)、色、财、气四个字来概括。有些人则用功、名、利、禄来概括。纪晓岚答乾隆皇帝语:“臣以为江中的船虽多,其实不过是名、利两条船。”这样把人生概括成两个字,更简单了。人生如工蜂,如蚂蚁,从痛下决心到锲而不舍,为名为利,劳苦奔波,死而无怨。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是俑中的佼佼者,为众人称羡的。其实,在中国历史中,“伟大”的人物可车载斗量,而出身卑微,竟然搞到轰轰烈烈,无与伦比的,恐怕千古只有《魏忠贤》一人。魏忠贤是个黄毛小太监,从小就做了“阉人”,是个五体不全之人。长话短说,他居然在短期内,不但能使“阳道复兴”,而且爬到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朝中文武百官之中,“佼佼者”都拜了他做义父。他著了一个“魏忠贤理论”的小册子,凡是违背这个小册子理论的文章和书藉,不是严禁,就是烧毁。朝廷里发言也不能有违反这本小册子的言论,如有人敢在泰山头上动土,小则徒,大则满门抄斩。皇帝没有人能见得到,他才是真有实权的皇帝。天下万方贡献,他家财宝堆积如山。最奇的是,他竟然还有“盖世武功”,万方奉表颂扬。秦皇汉武做了皇帝想登仙,都没有做到“神”。而魏忠贤的“生祠”遍天下,他活着就当了“神”,享受万方香火。论权、位、钱、势、名、乐、神,集于一身的,试问历史上还有谁?可是说倒就倒,连他自己都不能相信。说死就死,连别人都不敢相信。炎炎者灭,赫赫者绝,他的作风不但把自身搞垮了,把他的家族搞垮了,把整个大明国朝也断送了。老子说:“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44)要防止和救治这种现象,就只有“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44)还是老子的“低调主义”。
辩证逻辑的第二种形式,《循环式》,就是阴阳的运行互为因果。这是老子《认识论》很特殊突出的一环。“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58)是老子的名言,是很多中国人都能朗朗上口的。俗语也有:“乐极生悲”“否极泰来”的说法。事物向着自身反对的方向发展,经过逐渐的加量,到了一定的时候,就突然变成与自身相反的事物。这术语叫做:量变引起质变。人生在世,坐的不过是名利两条船。“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13)。人之所望的是宠;所怕是辱。所爱的是得,所厌恶的是失。人们一身随时随地都在这“宠辱”“得失”中翻滚。
塞翁失马”是一个有名的成语,也是一个有名的故事。故事是:有个塞翁,他的一匹好马不见了,就忧伤懊恼,气愤填胸。后来,这匹马又找到了,就高兴的了不得。正好是他的独生爱子的生日,就把这匹马送给爱子做生日礼物(现代,很多人把一辆敞蓬大红跑车送给过十六岁生日的儿子或女儿,这些人有祸了!),那个小孩子高兴极了,就去骑它。跑了没有两圈,孩子从马上摔了下来。幸好未曾丧命,只把腿摔断了,从此成了残废。于是就有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话。等到故事发展到儿子成了残废时,又多了两句话:“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后来秦始皇徵役夫去筑长城,去的都没能活着回来。塞翁的儿子,因为残废,不必去服役,平平安安在家过活。故事又回到了“塞马伤儿,焉知非福。”
列子《说符第八》里有一个故事,宋国有一个三代专做好事的人,一向很平安。家里的黑牛忽然生出了白牛犊来,就去问孔子,孔子说这是吉祥。不到一年,他的眼睛无故的瞎了。这时那黑牛又生了白牛犊,他就叫儿子去问孔子,孔子还说是吉祥。又过了一年,儿子的眼也无故瞎了。不久楚国来攻打宋国(这是一场非常激烈的战争,《左传宣公14年》元前595年。楚围宋都商丘9个月,使得城内,易子相食,析骸为爨。)所有的男人都要去服役作战,大半都战死了。只有这家父子都是瞎子,因而免役。等到战争结束之后,他们父子的眼睛都又医好复明了。
人若有了这种认识,在得意的时候就不会太张狂,就不会使失意迅速飞到。失意的时候也不必太忧伤,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苦撑过去,否极自然泰来。不管怎么样,都在鼓励人们积极的、乐观的、好好的活下去。同时教导人:“得其所利,必虑其所害;乐其所乐,必顾其所败。人为善者,天报以福;人为不善者,天报以祸。”《御览459说苑》。庄子在《德充符》里,鲁哀公和孔子的对话中,藉孔子的口说:死、生、得、失、穷、达、贫、富、贤、愚、毁、誉、饥渴、寒暑都是事物定型的变化,就象白天、黑夜在人们面前轮流交替一样。懂得了这个道理,就不要让穷、达、寿、夭等一切变化来搅乱我们心中的淳和之气,也不让它们搅扰我们的心神思想。如果我们能保持住思想里淳和之气的流通,就不会丢失我们天真的喜悦。无论什么现象发生在我们面前,我们都能随宜应付,而且时在欢乐之中。同时,庄子在《应帝王》里,建议我们把自己当成一面“镜子”。祸来了,照出来的是祸;里面反映出来的是祸的样子。福来的时候,照出来的是福的样子。镜子并不去“欢迎”祸的到来,也不去欢送祸的离去。同理,镜子不去欢迎福,也不欢送福。让他们来去自如,而镜子也不把它们的映象守藏在“心中”,根本丝毫不受它们来去的影响,镜子自己还是镜子。因此,镜子永远胜过祸福、得失,本身永远都不会受到伤害。
这些宝贵的道理和运用,不仅可能帮助我们个人的成功,对于社会,国家都是一样有功效的。譬如,世界人类四大起源地的希腊,埃及,印度都曾被列强征服,灭亡和占领,以至文化断绝。唯独中国在大清光绪年间,几乎被列强瓜分,而却终于傲然独存。美国前国务卿,犹太名人吉辛格在许多场合,都对中国当时运用“以夷制夷”政策的成功,赞不绝口。认为是中国人的智慧超群,起死回生的策略巧妙绝伦。所谓“以夷制夷”就是:“门户开放”“利益均沾”让列强“互相抵制”“互相平衡”,这也都是“低调”“弱势”“柔和”的策略运用。反把自己抽身出来,在一边“隔岸观火”“坐山看虎斗”。列强不是不要瓜分中国,因为一旦瓜分了,就可能引起他们之间的“世界大战”,尤其不敢惹中国四万万五千万的人民。(在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后,沿海的老百姓纷纷自动组织了起来,对抗英国人,使得英国人损失极大,束手无措。当时流行说:中国老百姓怕兵,兵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老百姓。)与其推翻大清,不如维持现状对大家更为有利,于是大清生存了下来。是谓“外其身而身存”(7)。当时,慈禧老佛爷的说话是:“咱们豁着扔出去这块骨头,让鬼子们去狗咬狗喀。”大清自《道光》以来,无日没有内乱,无年没有外患。几个大起伏,耗到光绪年间,元气殆尽,衰弱到了极点。列强掠取中国的兴头正是方兴未艾,甚至八国联军来对付这样的一个弱不经风的国家,却灭亡不了她。否极泰来,现在中华民族复兴,盛世即将来临,春风在望,实在是得来不易啊。行百里半九十,为山九仞不可功亏一篑。套孙中山的一句名言,也是一副自然的对联: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01: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二 三(下)
老子辩证逻辑中的《三连式》是他的辩证逻辑的总代表,是老子哲学思想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要说明《三连式》,首先要回到《道德经》第一章。他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在这里他一连串又提出了三个概念:无,有和万物。老子自己解释说:“万物(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德经40章》。万物生于有,所以有是万物之母。而有又生于无,无所以是天地之始。当然,无又是从道而来的。道动而生无,无立刻又化生有,从有就化生出天下万物来。这和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同一个模式。两者是联贯的,互为说明的。《道德经》第一章接下去,老子把“无”和“有”之间的联系和关系,称为:“同出而异名”。无和有本来是一对阴阳,是一体之两面。从“道”到“万物”,都是它们在中间过程里来回穿插化生的。如果光用一体之两面来形容的话,很可能会误被人理解它们是个静态的。用“同出而异名”来形容,因为有个“出”字,是动而出动的意思,就把它们是“动态”的这一点,标明得再清楚也不能够了。老子把这个动态的化生过程,起了一个专有名字(名词),叫做:“玄”。古今很多人都把这个“玄”字,照说文解字的字面上的意义,理解为“高深”“深远”,甚至于把它解成“玄虚奥妙”。其实这是老子独创的专有名词,他的意义就是:道之动变,或动态。假使我们把“玄”字当深远讲,那么老子下一句话:“玄之又玄”,就变成了:“深远哪,又真是深远哪!”是再次形容前面自己所说东西,了不起啊,又真是了不起啊。好象是一个“低级的商品广告”,王小卖瓜,自卖自夸。如果是这样,就把整个道以及道德经的价值都给砸掉了。老子这句话“玄之又玄”是极其重要的,是说明他整套辩证法成立的关键,所以才能被称为:“众妙之门(是天下一切事物的法门,也是不二法门。)”是老子《方法论》里极重要的一环。绝对不可以马马虎虎的把它看成是一句无关重要的“广告式的赞美词句”。
老子说:“反者,道之动。”《40》。朝着“负面变动”,叫做“反”。那么,把“反”字代入(代数学用语)“玄”字里,“玄之又玄”,就是“反之又反”。再说清楚一点,就是:“否定之(再)否定”,也就是“负负得正(- x - = + )”。“正题(Thesis)”经过一次的否定,就成为“反题(Antithesis)”,“反题(Antithesis)”再经过又一次的否定,就成为“合题(Synthesis)”。总而言之,阳、阴、和,正、反、合的辩证逻辑《三连式》之所以能成立,关键全在这个“反之又反”,“否定再否定”,“玄之又玄”。
与“玄之又玄”有相同形式的句子,就是“损之又损”《48》。老子在这章书里说:“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在这以前,“玄之又玄”所说的都是纯理论。由于“损之又损”把“玄之又玄”的意义,朝人生更拉近了许多。再在“损之又损”下面,他立刻就用(有)为,无为和无不为,这三个概念,一下子就烘托出他独特的实际运用理论来。一点都不辞费,完全不搞虚空飘渺,这是老子哲学的一大特色。
有为,无为,无不为,也是老子辩证法的最高表现。简称:“无为”。老子在《道德经》中反复提出过十次之多。太史公在《史记》的《老子列传》的结尾,用“无为”和“”清静“来概括了老子哲学的一切。因此古往今来,也有不少人根据这个概括,断章取义地,把老子骂得狗血喷头。清静犹可恕,无为最难饶。骂老子提倡无为,叫人不干活,消极,懒惰,退缩,误尽天下苍生。因为他们把概括性的简称,照字面解释,就是:“什么事都不做”,这点可不能怪老子。如果非要怪不可,还得连孔子也怪在内。孔子也讲“无为”《论语.卫灵公》,他说:“无为而治,其舜也与!夫何为(谓)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他这里的无为,是专讲“无为而治”,(老子讲的无为,远远超过无为而治。)孔子拿大舜来作例证,说他什么事都不干,只是恭敬地坐在自己的宝座(南面)上罢了。就是这样,大舜成了一位了不起的圣君,儒家认为:他们是所有中国人的榜样(孔子言必称尧舜)。其实孔子这种简单的说法,事实并不那么简单。你会那么天真地相信,尧舜真的什么事都不干吗?姑且不说他们怎么能把国家治理得那么好,如果什么都不干,那宝座是天上掉下来的?就算是天上掉下来给他的,常言道:“猴屁股尖,坐不住金銮宝殿。”他真能坐得住吗?碰到了“拚着一身刮,要把你皇帝拉下马”的人(这种人比比皆是),怎么办?庄子解释“无为而治”这一论点,说得很清楚。
庄子说:“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而)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故古之王天下者,知虽落天地,不自虑也。辩虽雕万物,不自说也。能虽穷海内,不自为也。天不产而万物化,地不长而万物育,帝王无为而天下功。”《庄子.天道》。这是说做君主的,虽然自己的知识智慧,能言善辩,办事能力比天下任何人都强万分,也必须能不自我抢着表现,要自制,耐着性子,不去使用自己的智慧,辩才和能力,而必须充分使用下属们的智慧,辩才和能力。能让他们尽量发挥的,就是尧舜。君主必须无为,臣下必须有为。这样才能把国家治理得好,否则必然败亡相继,这是辩证法的充分运用。曾国藩曾说过:“三天不读庄子,就觉得身上有一股臭气。”那些骂老子,不该谈无为的,大概是因为不读庄子之过。
历史的实例,最清楚的就是楚汉之争。刘邦,运筹帏幄、智慧谋略,不如张良。带兵作战,决胜千里,不如韩信。措办辎重,坐镇一方,不如萧何。可刘邦就是他能放手用他们,使各尽其才。对方项羽,英俊健壮。既有智谋,又会打仗,又心狠手辣。一根枪出神入化,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犹如探囊取物。可是,他连身边一个忠心耿耿八十岁的范增老头都容不了。最后带着一个美姬,糊里糊涂被人家用十面埋伏之计,困得走投无路。美姬殉情了,他自己又在乌江迷路,只好自杀了事。楚汉相争的故事,实在是:无为和有为,利和弊的最佳写照。
几十年前,蒋介石败退台湾之后,想要励精图治,重振雄伟,“下诏求言”。那时雷震就响应,办了个《自由中国》杂志,邀请了许多名人写文章,百家争鸣。内中有一篇是胡适的文章。题名叫做:“无能,无为,无智。”,是一封上蒋先生的万言书。劝他一定要无能,无为,无智。并且举了美国艾森豪和麦克阿瑟两人的性格和作风,好几件实事为例,详细的剖析两人的成败得失。他认为艾森豪是完全照着无能,无为,无智的原理原则办事的,所以一生都非常成功,享着美名,最后顺利地登上美国总统的大位。而麦克阿瑟则潦倒抑郁而死。他这篇文章,到地的解释了“无为而治”君主无为,尽量让广众臣下有为的原理。要君主无为,无智,无辩,无能,绝不是让君主做傻瓜,任人宰割,而是辩证法无上的智慧运用。当然,忠言逆耳,蒋先生完全听不进去,雷震反而被关进了监狱。蒋先生的失败,就败在他自己太“有为”了,太“聪明能干”了。动不动就把重要高级干部,吐一脸吐沫,打几个耳括,还踢上几脚,把他们骂得狗都不如。越贬抑部下,越衬出自己比他们了不起十万倍。不道早已。这与《崇桢》《道光》都犯着同一个毛病。
老子无为的辩证逻辑,其完整方式是:有为→无为→无不为,这是一个成功的人生必须经历的心路历程。一个成功的人,首先必须是一个有野心(大志)的,相当有智慧和能力,性格脾气都是很强烈、进取的...,基本上具备了“有所作为”的很多好条件,堪总称之谓:青年有为。但这样并不代表这人一定会成功,他的命运很可能只是昙花一现,迅速败亡。这是成功之人的第一个人生阶段,是辩证法的正题。接下来,他必须经过“无为”的洗礼。就是他必须经过逆境,打击,挫折,甚至于摧残。这是成功之人的第二个阶段,这是辩证法的反题。什么是无为的洗礼呢?如果用孟子的话来说,最容易明了。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孟子这段话描述了一个人在逆境中所遭受的五方面:“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从动机到行为都要受到严厉的考查。目的就是要他能够“动心忍性”“增益所未能”。与其说是逆境,不如说是“深造”。“君子深造以道”《孟子.离娄》。这里孟子是在反题里做文章,但他没有说出,能接受深造者的先决条件。就是那接受深造之人必须是有为的,否则,不过是一片粪土之墙,一根朽木,一块烂石,一碰就碎,哪里还经得起污(油漆),雕镩,琢磨,根本就是浪费,过不了关的。同时虽然经过逆境,对这个人来说,如果只不过增加了他怨天尤人的机率。他既未能“动心忍性”,更没有受到教训,而“增益所不能”。这个逆境对他就是白废了,折磨痛苦也白受了。挑大粪的还是永远挑大粪。赵匡胤的一生,也是一个好说明。他出身不错,有机智、本领。不想飞来了无妄之灾,于是他穷困潦倒,以至于一筹莫展,推车卖柴。后来风云际会,一路顺风,居然黄袍加身。
一个有为的人,仗着自己的有为,就很可能毛躁,冲动,妄作,强梁,无论他打着什么动人的旗号,实际的动机,作风和行为,很可能都只不过是:自见(意气用事,自我表现。),自是(自以为是,自作聪明。),自伐(自我炫耀,强出风头。),自矜(骄傲自大,刚愎无礼。)《22,24》。他的结局就是凶终隙末,误己误人。如果这个人经过了无为的洗礼,胜过了逆境,学会了动心忍性,把许多以前力量做不到的,也能做好了。而不该就做的事也能理智地立即停下来不做。这样就能达到更上一层楼的开阔境界,就是“无不为”的最高境界,凡事就不容易失败,进而人己双利,圆融贯通,必然获得巨大成功,甚至永垂不朽了。
中国历史人物中,岳飞是一位著名的“民族英雄”。当他在卅九岁的英年就被害冤死,是壮志未酬身先死的完全写照。他有一首借调满江红的词,尤其脍炙人口。我们从词中的几句话,大概可以想象得到他的性格和作风。譬如:“怒发冲冠,凭栏处。”“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等文字,就可以不难看到,他的豪气,胆气,盛气,傲气,刚气,也可以感觉得出,他的躁气,霸气,意气,怨气和莽撞之气。他统兵以来,恩威并济,智勇双全,战无不胜,攻无不取,颇有孙、吴之风。他自己决定了要“直捣黄龙”“迎回二圣”的决策,就勇往直前,谁也不能改变。当时朝廷的政策是:和议,和议,最后还是和议。赵构自即位以来,没有一时不是满脑子的和议。金兀术很顾忌岳飞,尝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但由于南宋有权臣在内(包括了疑主),他反而笃定了。因为他知道,自古以来,没有权臣在内,(主疑),而大将能够立功于外的(岳飞却不懂得这个原理)。当岳飞孤军深入敌内,抵达朱仙镇时,十二道金牌召他回军。然后立即将他逮捕,问他个通敌的罪名。从十一月十日被系,审到十二月廿九,打得他遍体鳞伤,都不能定案。而这时人民纷纷组织了起来,上书要为岳飞雪冤,反而帮了倒忙。突然在年底,大家忙着将要过年的夜晚,被“狱吏”悄悄勒毙。大儿子岳云(才廿三岁),和女婿张宪同时毕命。迅雷不及掩耳,其他在家四子:雷、震、霖、霆都被捕判了徒刑,刺配到岭南远恶军州。女儿抱着银瓶投井“自尽”,全家抄没。此后,岳飞两个字等于叛逆,罪大恶极,人们都不敢公开提起。清人袁子才有诗叹道:“灵旗风卷阵云凉,万里长城一夜霜;天意小朝廷已定,岂容公作郭汾阳。”(案:郭汾阳就是郭子仪,是唐朝中兴名臣。)史家评论岳飞之死,死在他忠勇有余,而智量不足。他既明知朝廷专讲和议,他却偏要直捣黄龙。明知秦桧专政,势不可为。却又不肯急流勇退,反而一意孤行。他虽然是国家的一员干城猛将,可是他死了,南宋朝廷觉得:无他不少,有他反而多余。有人说全是奸相秦桧暗地里害他,高宗皇帝并不知情。为什么后来岳飞死了,不管秦桧在位不在位,赵构完全没有追究过,也不替他平反,昭雪伸冤,就象此事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一样。直到赵玮(孝宗)即位,良心发现,干父之蛊,又想藉此鼓舞士气,振作一番,才对死掉的岳飞追谥“武穆”,后又追封鄂王,改葬如仪。他当然撇开父亲,把蛊恶坏事,对岳飞的一切不公平,一股脑儿都推到秦桧身上了事。岳飞冤死,不但造成他家族的极大不幸,而牵连处死了许多人。强烈主战派几乎被一网打尽,从此消声灭迹,大大的伤害了南宋的元气,以至复国无望。
岳飞当时的情况大体可以分做三点。高宗主和,主要大臣附和,成了国家主流政策和战略。赵构的目的,讲明了只要把母后接回,其他一切的牺牲,在所不计。而岳飞一味强烈主战,并且付诸行动。他的目的,打着堂而皇之的旗号是:迎回二圣(徽。钦二帝)。这样把赵构置于何地?这是一。金兀术放空气,说什么“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南宋朝廷最怕的是金兀术,而金兀术反怕起岳家军来。这对朝廷来说,岳家军比大金国更可怕。同时岳家军所过的地方,秋毫无犯,广受人民爱戴。岳飞到底安着个什么心?万一变生腋肘,雪上加霜,这就更可怕极了。这是二。朝廷对岳飞从怀疑到怨恶,已经积聚了相当一段时期。连一向对岳飞敬重和支持的张俊(前丞相.元老)都一百八十度地改变了态度。可以说朝廷与岳飞之间的矛盾,已经从“内部矛盾”,逐渐转化成了“敌我矛盾”。而岳飞在“忠君”模糊的意识下,竟然懵懂得茫然无知。自己最亲信的部下,被人收买,出卖了他,也浑然不觉。他的警觉性根本是个0,根本就从来没有设法,去做“抵而塞之”的缓和情势的补救措施。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年龄还很轻,凡事要前后左右顾到,量力而为。自己若是此时动心忍性,暂退一步,实在却能保全了好多生命财产和国家的未来。即使再等十年,东山再起,也不为晚。可惜,已经极其孤立的他,却还任性地不顾一切!这是第三。犯此三点大忌,岳飞是绝对死定了!怨只怨,岳鹏举不读老子书之过。
反过来看,比他功劳更大,名望更高的韩世忠。在金兵大举南下时,大有灭此朝食的气势。梁红玉帮着丈夫,击鼓退金兵(不仅如此,梁夫人还常常进宫,和太后、后、妃之间关系调整得非常融洽。内有后、妃的看待,掌握重兵的韩世忠在外,就可以办事顺手得多。因为连“黄天荡大捷”这样的事实,都还有人背后说闲话。不止一次的,加油添醋,吹到赵构的耳朵里,说韩世忠有意卖放金兀术。世事人心多么险峻!而岳飞的夫人是个完全贤妻良母型的家庭主妇,在政治关系上一点都帮不上岳飞的忙。),韩世忠黄天荡大捷,保住了大宋半壁江山。从此,金兵不敢再有大举并吞的行动。可是,要明白:大恩不谢,大功不赏,大德不报。老子教人,功成身退。而韩世忠却马上见机,听夫人梁红玉的劝告,毅然上表辞职。辞职不准,辞表就一上再上,不停地上,终于获准退休。皇帝拜他为《澧泉观使》,封福国公。后来观察他退休后的表现良好,又复封为蕲王。这位韩蕲王回家,杜门谢客,终身口不言兵。或骑驴出外畅游西湖山水,或在家与夫人后堂小饮谈心。与儿孙欢聚,怡然自得,优游乐岁,雍荣华贵,安享余生。梁夫人何其多智,莫非她熟读过老子书?
清末,中国在列强的欺辱下,朝不保夕。大家怪孝钦皇后(叶赫那拉氏.慈禧)挪用海军军费建造个人享受的颐和园,大家怪满洲王公大臣腐败,大家怪武将怕死,文官要钱,等等。有些文人却怪到老子头上,认为中国人之不蒸气,都是老子教坏的。其实大大不然,满清末叶,种种腐朽的败相,正是因为不听老子教导才发生的,是不道早已。而中国人认真听老子话办事的,三千年来,只有汉、唐!因而肇造了千古难得、仅有的《汉唐盛世》。即是史家称谓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这不是为老子巧言辩护,除非他们能否认中国有过《汉唐盛世》。史家简单地说他们:崇尚黄老,与民休息。其实,他们不仅君臣个人谨慎遵守老子的教导,完全听老子的话办事,连政府的结构和制度都是遵照老子辩证法中正、反、合而来。就是史家盛称,现代政治学,法律学,高级管理学所研讨的“中国汉唐宰相制”。汉唐宰相制也就是权、能分立制(这都是现代学者起的名字)。宰相有能,负责一切行政,是谓:有为,是“正”。天子虚位,不实际行政,也不负行政失误的责任,却有任免宰相之权,是谓:无为,是;“反”。政府是权与能的总结合体,是谓:无不为,就是以百姓之心为心的《全能的政府》,是“合”。那么君主根据什么来任、免宰相呢?“任”是根据他的人格,道德,学识和经验的实积,来选择宰相。“免”是根据《监察御史》的报告。这里又夹带出一个制度,名叫:监察御史制。是《汉唐宰相制》里的另一个正反合。监察御史的职责是专门察访宰相的行政过失。不必一定要有真凭实据,可以“闻风奏事”。就是要他们一天到晚寻找宰相的过失,大小都不能遗漏的,不断地向君主报告。君主根据御史大夫的报告,让宰相答辩。如果宰相不能自圆其说,暴露了破绽,君主就立刻罢免宰相,而监察御史大夫就是天然的宰相候补人。御史大夫当上了继任宰相后,君主再任命一个御史大夫做他的监察人。宰相是“正”,御史大夫是“反”,君主是“合”。因此,宰相的行政就必然是爱国利民的,不允许有任何的失误。于是,天下大治,富强无比。这个世界上最优良的,肇造中国汉唐盛世的体制,后来被英国模仿效法,蜕变而成英国的国会制(英国首相制)。黑格尔说:英国的国会制(国会代替里御史的职务,国会里面设有主要的正、反两党,这又是一个正、反、合)是当时世界上最合理的体制。(日本维新后,把英国的制度照搬到日本,效果也是立竿见影。)其实就是说,中国汉唐的宰相制是世界上最早,最优秀的体制。不管体制的现行的机构名称是什么,只要是合乎正、反、合辩证法的精神,就是合理的好制度。有了好制度,又有好人去维护和遵循,效果自然就是:国泰民安。老子的名词是:安平乐泰。至于《中国汉唐宰相制》是个专门而且庞大的学问,一本书都写不完,这里只好点到为止了。无疑的,这是中国人的光荣,更是老子的光荣!
总之,老子交出所著《道德经》,出函谷关后,不知所终。老子所骑的是只“青牛”,就是水牛。想是水牛的脊背特别“宽”,又走得特别“慢”,特别“稳”。他为什么不骑黄牛?不骑马?不坐马车?这是他的“不言之教”,意义也是很大的!
纸短情长,书不尽意。挂一漏万,在所难免。再加笔者学识浅薄,悟性有限,很难把老子这么伟大的,博大精深的命题-辩证法-能阐释得透彻。只不过是:不揣愚陋,略尽绵薄。希望能抛砖引玉,造福国家民族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0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辨
《老子道德经》八十一章中的第一章,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这是老子写《道德经》的开宗明义,其份量应该是极重大的。也可以这么说,如果这个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没有弄清楚,那么以下整本《道德经》都没有法子好好的读下去,更不要说如何去正确理解和实行了。那么,这个“道可道,非常道。”到底应该怎样诠释?怎样理解?从古到今,不知道有过多少人注释过《道德经》,恐怕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这么解说的:“可以被人说明的道,就不是那永恒不变的道。”或者是:“道可以说出来的,就不是那一成不变的永恒之道。”或许有人用些不同的字眼,总其意义,都是相差无几。我察看过十六种英文版本,这句话都被翻译为:“The Tao that can be spoken is not the eternal Tao.”有些译文变易一些字眼,也于大意无害。可见中外古今,俱是一般。这样的解说就应该是铁定了的,不容别人置喙!可是仔细想来,这句话的本身,不仅文法上有问题,意义和逻辑上都自相矛盾。觉得如鲠在喉,不得不吐。
道可道”中,第一个“道”字是名词,第二个“道”字是动词,“可”字是副词。第一个“道”字是一个总体的名称,它的内涵应该是整本《道德经》的内容。“可道”,是去界定头一个“道”字,说它是“可以说明”的,引申来说,就是“可以思议”的。因为“言”为“心声”,必先有思,后才有言。根据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如:“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道冲而用之。”“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以道佐人主。”等等,这“道”不仅可以思维,可以议论,可以阐明,而且可以施行,并且很有实用。因此,“道,可道。”这句话是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了。可是,跟着来的“非常道”这一句话就出了问题。这个“非”字一般人都把它当“不是”讲,“常道”是一个专有名词,在五千八百多言的《道德经》中,只出现了这一次。“常道”可以当“平常之道”“正常之道”讲,也可以当“永恒之道”“不变之道”讲。证诸《帛书》本:“道,可道也,非恒道也。”那么把“常道”解释成“不变的永恒之道”,猛然间似乎比较接近“合理”,而古今中外一般学者也都是这么解释的。把“道可道,非常道。”前后两句话连接起来,就自然变成:“那可以思议的道,【但,并】不就是那不变的永恒之道。”这样初读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不妥,不过,如果我们把这句话反转来读,“常道乃不可道之道。”就是“那不变的永恒之道是不可思议的,不可言说的,不可施行的,不可实用的...。”这样一来,问题就可大了。
我们接著必定要问:第一,这个“常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老子既然提出这个名词,为什么不说它是什么?给它特别下个定义?第二,老子既然只提出而不加说明,大概是因为它是不可以说明的。既然是个不可说明的东西,那么提它出来做什么?第三,老子在《道德经》第一句里,就提出一个“常道”的概念,可见是很重要的,甚至于比第一个“道”字还重要些。可它又是一个永远无法“接触”到的东西,那么把它放在第一句话里,除了“否定”了第一个“道”的总体意义上的重要性外,还有什么作用?第四,老子既要些写《道德经》来传《道》,而第一句话,就把《道》否定了,这是何苦来哉?因为除了《永恒之道》以外,就是相对的,暂时的,不稳定的“道”,用整本书来描写那样无谓的“道”,又所为何来?第五,在短短有限的五千八百个字里,要说“宇宙论”“本体论”“目的论”“方法论”,政治,社会,经济。军事,甚至于策略,这么多东西,为何还提出一个毫不相干的“常道”来?还有许多连带多的问题,问不胜问。总之,是老子自己矛盾呢?还是解读老子的人矛盾?
论者或谓,老子既然说出一个“常道”来,而未加进一步的解释,不要紧,我们帮他解释就是了。这样对“常道”的解释大致分成两部分:一是从《道德经》里去找“相近”的字眼,然后把它们“栽”到“常道”身上去;二是凭着自己的想像力,编造出一个“常道”来。
前者,例如找到了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复命曰【常】,知【常】曰明。”(道德经第16章,以下简称16)意思是说:回复到根本(如叶落归根),就叫做【常】。知道(认识)【常】的,就叫做明。他们把这句话说成:回复到根本就是“常道”,认识“常道”的,就是聪明。这似乎太简易了,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那《道德经》第一句里的《常道》,应该是个很重量级的奥秘字眼,而且注明了是“不可道”的。怎么在这里就这样轻而易举地马马虎虎的就“说明”了那个《常道》?知道叶落归根就是“常道”,知道“常道”的就是聪明。这有什么神秘不可说的地方?这个《常》字分明不是《常道》,应该是《常理》,《常规》或《常识》。不然,那个不可思议的一成不变的永恒之道,不就成了个“纸老虎”了吗?其次,例如“见小曰明,...是谓袭【常】。”(52)。意思说:见得到微小之处,叫做聪明,..这就是因袭了“常道”。还有,:“知和曰【常】,知【常】曰明。”(55)这些地方,虽然老子用了个【常】字,分明不能就把它认做第一章里的那个《常道》讲,把它们当作同一回事。
后者,认为《常道》即是不可思议的永恒不变的,那么它必定是高超于万有之上,或高超于可道之道的一种“东西”。于是他们替老子建立了一个“自在天”。按“自在天”是佛教语,意思是一个“创世主”。佛教不立“自在天”,就是佛教没有创世主。如犹太基督教,就有一个.全智全能,自在,永在,无所不在的创世主-亚娃(中译:耶和华),回教称:“阿拉”。儒教中也有自己的《天.上帝》。而创世主都是有人格的。于是他们把《常道》看成了创世主一类地东西,替老子立了一个“自在天”。甚至于,把老子这个“人”,变成了那个创世主。这个“命题”,牵涉到了宗教的领域,而且内容十分庞杂,不是本文的重点,只好到此打住。
然而,中国古代研究《道德经》的学者们,对“道可道,非常道。”这句话,不是没有另一种的读法和解释。他们把这句话这样地解读:“道,是可说明的;道,不是一成不变,永恒的。”持这种看法的学者,如朱熹,这样的大学者就是持这种看法的。朱案:老子著五千之文,于此首发其立言之旨趣。盖“道”者,变化之总名。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这里把老子所说地的“道”,定义为:“变化之总名”。周《易》,时周朝代表性的学术。《易》就是变化,宇宙万有都在阴阳的相激相荡、相辅相成中变化无穷。《易经》的大前提是:一切事物都在川流不息地变化,所以称之为:《易》。但变化不是没有规则的乱变一通,它是有一定的法则的,所以称之为:《易简》。一切事物都在川流不息的变化中,却有一样东西是“不变”的,那就是《变化》的本身。变化的本身是不变的,也是不许变的。因为如果《变化》的本身都变了,那就变成没有变化了。这样就会破坏了大前提,整本《易经》都不能存在了。所以称之为:《不易》。《不易》以已经被包藏在《变易》之中,因此不必再作单独强调。从而朱子认为:道,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焉,此可谓之常。这一点没有什么不通之处。可是,自昔解老者流,以《道》为不可言,就大错而特错了。从高诱注解《淮南子泛论训》,开始说:“常道,言深隐幽冥,不可道也。”推到《关尹子》(伪书):“不可言者,即《道》。”达到了极端。实在说:老子一书,《无》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非不可言说者也。老子曰:“美言”,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皆言也,皆可道,可名。而以《常道》谓不变不易,实为解老者之偏。以上这段话把强调“不可道的常道”之说的错误,剖析得非常清楚了。
另外,“道可道,非常道。”还有一种读法。就是把“非常”两个字连用,当作形容词,去形容最后那个“道”字。也就是把这句话读成:“道是可道的,是非常的。”就是说: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谈的《道》,既是可思议的,也是特殊的,不是一般普通的道。不难想象,在老子写书的当时,社会上还存在了一些别的《道》,例如,郑子产的治道。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管夷吾之道。周朝开国是的先王礼乐之道。至少还有与老子同时,周游列国的孔子,到处宣讲的尧舜之道,大学、中庸之道。宗祧体制下的孝道。....。老子以作者的身份,把自己的著作,做了说明,给它一个与众不同的定位,不是没有道理的。林希逸说:“老聃所谓道,乃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既无永久不变之道,亦无永久不变之名。故以此处世,则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49)。以此应物,则『建之以常无、有』(庄子天下篇)。即谓:事能常无、常有。不主故常也。不主故常,故曰:非常。常有、常无,故曰:复命曰常(16)。知和曰常(55)。常,即非常也。”老子说:“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23)天长地久,四时变化,都是可变可易,安有所谓:《常道》者哉?总之,这种解法,也是旨在破解“不可道的永恒不变之常道”,朱、林二人,可谓:殊途而同归。
我想:“道可道,非常道。”如果把“常道”仍看作一个专有名词。应该著着重研究的就在这个“非”字上。“非”字可以当作“违背”解,可以当作“错误”解,...也可以当作副词“不是”解。问题是:“非”字能不能当作“无.没有”解?考诸古代《书经.大禹谟》:“后非众,罔与守邦。”孔颖达疏:“君非众人无以守国,无人则国亡。”其次,《元史。食货志》:“民非食货则无以为生。”近代,邹容《革命军.革命之原因》:“一两之税,非五六两不能完,务使鬻妻典子而后已。”以上诸例,都是把“非”字当作“无.没有”解。如果“道可道,非(无.没有)常道。”那么就彻底否决了常道的存在。排除了因《常道》而带来的困扰。和朱、林二人殊途而同归。也彻底解决了矛盾。不过,这里比较直截了当。
老子是一位大智大慧的人。他的书中有些话,都要叫人转几个圈圈,才能理解(辩证逻辑)。他这《道德经》的第一句话,是不是“埋伏”了什么“机关”在内?因为如果第一句话就解歪了,那么以下就不知道要歪到哪里去了。如果解读的人没有“真知卓识”,蘧而发言,就应了《言者不知》(56)的话了。按老子的话,本来是:“甚易知,甚易行(70)”的,可偏偏就“天下莫能知,莫能行。”(70)因为老子老早就知道:天下的人自作聪明,会把最简最易的事,弄得复杂万分,就掉到自己的陷井里,出不来了。老子他明说:“夫惟‘无知’,是以‘不我知’。”(70)因此,“知我者,‘希’(很少)。”(70)大多数的人把老子第一句话就解歪了。对老子能不能有真知灼见,就在《道德经》的第一句话上,马上就现底。莫非,“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老子“埋伏”下的“试金石”?这样说来,老子真伟大啊!真是微妙玄通。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20: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善、美
近年来,很多人都喜欢用真、善、美三个字来描绘人生的价值。很早以前,欧洲人就喜欢使用真善美的字眼,甚至把康德哲学的三个部分也用真善美来概括。一般来说,科学所追求的是“真”,宗教和哲学所追求的是“善”,而艺术和文学所追求的是“美”。
中国儒家的学说中,虽然没有直接用“真”这个字,以其主张“格物.致知”,从字面的意义看,是很具有科学精神的。可惜《大学》里《释格物致知章》缺掉了,现在有的几段话是程颐和朱熹的补撰,大半是朱熹的思想。《大学》之独立成为一本书,也是朱子的贡献(朱子作大学章句,以与中庸,论语,孟子,并列为《四书》。很多人认为,大学的原作者,是子思,是孔子弟子曾子的弟子,至今还没有人能提出确证。)儒家也谈“善”,可以散见各处。不过在《大学》里,有过“止于至善”的话。“至善”照字面讲,就是:最高的善,或绝对的善。在《大学.第三章释止于至善》里,做了不少描写,如:“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由此,似乎“仁、敬、孝、慈、信”五个字,即是“至善”。我们以为,这五个字作为“善”是不错的,如果说它们就是“至善”,这还有商榷之余地。可惜作者没有给“至善”这个概念下过明确的定义。如果至善就是绝对的善,从辩证的观点来看,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这里有着巨大的“盲点”。至于“美”,儒家比较缺乏。只有孟子曾提到过“美”。譬如:“不知子都之姣(美)者,无目者也。”《孟子.告子章句上》(案:公孙子都是春秋时代的天下第一美男子,是郑庄公的男宠。孟子说:谁要是不知道子都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他就是没有长眼睛。)孟子这里所说的“美”,还是“色”的成分多些。
老子在《道德经第一章》提出来“道”,在《第廿一章》里再次描写“道”时,他说:“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这里说出了:道的“真理性”和“信实性”。其详细内容,遍散在《道德经》各处。他在《道德经第二章》,提出了他的“美论”和“善论”。不过老子的“美论”和“善论”是非常与众不同的。当他看到“美”的时候,他同时看到了“恶(丑)”,当他看到“善”的时候,他同时看到了“不善(恶)”。因为“美”是“丑”所衬托出来的概念;同理,“善”是“恶”所衬托出来的。他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丑)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恶)已。”《道德经2章》。他的话,不但把美、丑、互相衬托而存在,作了极其明晰的说明。同时把美的不固定性(美的观念具有其地域性,时代性,个人的审美观等等的局限性。)也作了暗示(没用用言语说出来)的说明。在他,美与丑,善与恶是相对待的,是一体之两面,同出而异名。它们不仅平面的对立,同时也是立体的对立。这是宇宙中的“必然律”,是没有人能更改的。老子讲的这个规律,并不是一般的相对主义,更不是二元论,而是科学的相对论。由于看到了美的同时,也看到了他背面的丑,这可以称他为:“看得穿,看得透。”不仅在同时看到了事物的两面性,也同时看得事物的全面性。“看得穿,看得透。”应该叫做:《明智》。
关于美的两面性,譬如,欧洲人自古以来,就认为裸体为美,所以到处名胜,都有一丝不挂的裸体塑像呈览。而中国人认为“袒裼裸裎”简直是丑死了,是极大的羞耻和侮辱。因此,三国时的弥衡,在认为曹操不把他当做贤人看待,居然用他做鼓吏来羞辱他时,他就在表演击鼓时脱得一丝不挂,来还敬曹操。如果在欧美,弥衡(想象中,弥衡应该也是个美男子。)的这场表演,可能立时成名,做了个腰缠万贯的大明星了。又如:郑庄公和孟子认为子都是最美的,而颖叔考却一点也不觉得他美,反而觉得他丑恶无比,两人斗得你死我活。弄到后来,子都把颖叔考用暗箭杀死,成了无头公案,闹到连鬼魂都上了场。从此证明,老子的认识是比较深刻而正确。人们如果能真实地认识到这个真理,不但能省却人生许多不幸,而且能使人生得到真正地美好和幸福。
老子对“善”的认识,也是和“美”同一个模式。譬如,中国人以扶养老年父母(不仅要他们身体收到供养,同时要使他们精神上也要感觉愉快。)是孝,是善;而爱斯基莫人以把老人早早丢弃,让他们冻饿而死或被野兽吞食为善。又如,如所周知,以奉旨消禁鸦片而著名的林则徐,道光皇帝给他许多的上谕,其中之一,这样说:“奏悉,所缴鸦片烟土,敕即在虎门外销毁完案,无庸解送来京。俾沿海居民及在粤夷人,共见共闻,咸知震响。该大臣等唯当仰体朕意,窍实稽查,毋致稍滋弊混!钦此。”其中之二:“既有此番举动,若再示柔弱,则大不可。朕不虑卿等孟浪,但诫卿等不可畏葸,先威后德,控制之良法也。特此手谕。”林则徐禁烟有功,上谕连连褒奖,说他办事得体,晋封为两广总督,一品封疆大臣。曾几何时,林则徐正干得起劲的时候,忽接朱谕:“无非空言搪塞,不但终无实际,反生出许多波澜,思之曷胜愤懑,看汝又以何词对朕也。特谕。”林则徐的幕友们看到这个“特谕”,说:“大帅这般尽力,怎么忽然反得这般批谕?真实令人不解。”林则徐答说:“信而见疑,忠而被谤,古往今来,多出一辙。唯有立即上表谢罪。”。这边表文还不曾拜发,那边又立即连接严旨:“縻饷劳师,皆林则徐办理不善所致,着即交部,严加议处。”结果林则徐判戌新疆,充军到伊犁去了。“善事立功”到“犯罪充军”不旋踵而至。“功”与“罪”只在别人的一念之间。同是一个林则徐,同是一个禁烟的善举,一夜之间,大功立即变成了罪大恶极,这是多么可怕,而且防不胜防的。
吴越争霸的时期,吴王夫差灭了越国。大夫范蠡和文种商议后,决定,由文种看老家,留守。范蠡随越王勾践夫妇到吴国去当奴隶,在勾践身边保驾。范蠡在吴,用尽了心血,并和勾践受尽了折磨,(包括吃夫差的粪便)。终于保全了勾践的性命,安全回返越国。以后为了复仇,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范蠡逐步使用文种的“灭吴七计”来推展灭吴的行动。他命人在越国搜罗到一个绝色美女-西施,找来专人教她言行举止,歌舞弹唱,巧妙装饰,达到无不楚楚动人的境地。同时教她为祖国献身,为大义牺牲。一切准备好了,就用彩车,把她献给吴王夫差。夫差看到了她,模样真美,一颦一笑都十分优美,又会温柔体贴,口中说出话来,如吐珠玉,措辞合宜,句句动人心弦,畅人肺腑。(老子说: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62》。美言不信,信言不美。《81》)。夫差得了西施,只看到她美好的一面,完全看不到她“丑恶”的另一面,因此产生了“盲点”。勾践每一次送礼给夫差,必暗中有一份厚礼送给夫差的宠臣太宰伯否(加喜字旁)。伯否就一直不断的在夫差面前说勾践的好话,一切都设法转弯抹角地为勾践做美好的掩饰。吴国的三个巨头中的另一个是相国伍员,伍子胥,他的见识过人,明智,对事物看得穿,看得透。他看出了西施和伯否两人背后的重大危机,就向夫差直谏。夫差越听越烦,说:“汝言太不祥,孤所恶闻。”子胥再谏,夫差就说:“太宰伯否之言,足启心胸;而相国髦矣,言不足采。”等到子胥再次来谏,夫差竟然说:“老贼多诈,为吴妖孽。乃欲专权擅威,倾覆吾国。今且退自谋,无劳再见。”子胥离开了夫差,伯否乘间对夫差谮说:子胥怨望,叛国谋反。于是夫差的“盲点”再现,在气头上,赐子胥“属镂之剑”,把吴国唯一明智的忠臣杀了,种下了亡国的祸根。我们现在作另一个假设,如果夫差没有盲点,对西施的到来和各种献媚,闲时照样享受,可绝对不听她的话去不理朝政,陷害忠良。鉴于伯否老是说勾践的好话,这点值得怀疑。就暗中安排可靠的人员进行调查,查出来他收受勾践的贿赂,杀头的应该是伯否。对于子胥的明智和自己的明智,两者加在一起为国为民,继续合作无间。即使不再一次去灭亡越国,而使勾践所有的心思和作为都算作白费。因此,吴国之亡,夫差之死,不是死亡于勾践的怎么能干,而是死于自己的盲点。不懂辩证法!夫差在自刎之前,吩咐从人说:“我死,务必要用重罗三幅,盖在我的脸上。我无颜相见子胥于地下!”虽然有此一着,但是,悔之晚矣!整个历史都改观了。
长话短说,在越国复仇,灭了吴国之后。越国的第一功臣范蠡对第二功臣文种说:“功成身退,这是规律,我们该走了。”文种虽有智谋,但是也有盲点。范蠡退隐了,他却留着。以为自己功劳大,这下可以安享尊荣,平安到老了。范蠡走了,勾践日思夜想,怀念的都是他的种种好处,于是为他塑了铜像,走出走进都看着他,以慰渴思。文种后来有一点反应了过来,认为范蠡很可能是对的,就自己称病不出。大概还是想试探一下勾践的动静。勾践却以探病为名,来到了文家。文种当然睡在床上装病。勾践坐在卧榻之前,先来一套嘘寒问暖的废话,渐渐说到正题上来。他问文种说:“你从前为我定下来七个灭吴的计划,现在只用来了三个,吴国就被灭掉了。还剩下四个计划没用,你说把那四个计划怎么办呢?”这完全出乎预料,文种慌张着支吾地说:“臣不知所用。”勾践说:“我看,还是这么办吧。现在夫差已经死到地狱里去了,你就到地下,再去跟他打交道吧。”说完,就把自己所带的配剑,故意忘记,留在坐椅上,走了。刚才说的话,深怕文种没听懂,或是听懂了装糊涂。留剑,就更强调了他的意愿。文种走投无路,大叫:悔不听范蠡之言,只好自杀了事。“大德不报,大功不赏。”,这是规律。文种不走,即是想要勾践报答他。就是勾践把整个越国都给他,也报不过来他的恩德。他没有想到,勾践怕他胜过吴王。一旦他觉得赏赐不满意,翻转了面皮,勾践自问,恐怕不是他的对手。他既不肯象范蠡那样,自动走掉。那么只有先下手为强了。文种之死,一样是死于自己的盲点。不懂辩证法。
范蠡带着一家老小,飘三江,泛五湖,自在消遥的遨游。玩腻了,就改名换姓,叫做:氐夷子皮,到齐国去开农场。农场办得特别兴盛,被齐王知道了,硬要请他出山做官(做宰相)。这会他懂得要“无为”(无为是老子学说都代表作,我们以前也做过不少讨论。无为最简单的意义,是:不轻易去参与不必参与的事。)了,就马上再改名换姓,溜到了陶,开办起企业来。这个企业又办得异常发达,陶朱公的大富,留名千古,妇孺皆知。可见走了,并不等于完了。恋栈不走的,才真的是白白的完了。所以老子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不居。”《2》,又说:“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9》。“功成身退”实在是个“双赢策略”,使大家开心和放心,不必溢于言表的好法子。老子把这个意思,在《道德经》里反复陈述了四次。这是应然律,是从必然律而来的,也是个“劝说”。人有自由意志,他可以自由选择。
顺便想起一个故事,就是鄙曾外祖父崔国因。被任命为中国驻美大使时,正当美国排华,杀了中国人二十多万。那时,华人的生命财产,不如蚁蝼,危在旦夕。他到美上任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去为护侨,艰苦奋斗的。(他的任期四年,正好与美国总统 Benjamin Harrison 同时上任,同时离任。1890-1894)(弱国无外交,崔氏在美国的血泪,见《崔著:出使美、日、秘,日记》黄山书社出版)他在美时,公余抽空,也曾上表章一百道,痛陈中国要富强,急需体制改革,及体改的刍议。)卸职返国后,立即毅然退休。不久,到芜湖办了一个很成功的企业。(他的前任张荫桓使美后,回国被杀了头。)也是一个难以忘怀的功成身退的实例。
总之,自古及今,听老子的话,没错!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20: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争→不争→无所争
由于人有自己的身体为中心,为了让身体继续存活下去,生来就有保护和防御的本能。所以凡是对自己有利的,就要争取;对自己有害的,就排斥。这些都是不待学习而能的,就连最低等的动物和植物,也都有这种自然而然的能力,是以称为:生物的本能。荀子说:“‘性’是天生的,‘情’是性的本质,‘欲’是情的反应。人以所‘欲’为可以得到的,就去追求他,这是‘情’之所必定不能避免的。人心以为可以得到的,而去争取它,这是智虑所必然出于此的。”(《荀子.正名篇》)。一个小树的叶子卷了起来,把上面的昆虫吃掉了,或一只羊把青草吃掉了,或是一个昆虫把自己身上的颜色长成和树叶一样,以致别的昆虫以为只是树叶而被它吃掉等等,都是宇宙间自然而然,应该并没有是非善恶的牵连。为此,竞争是无处不有,无处不在的,这也不应该有是非善恶的界定。在人类的社会里,竞争虽然是本能的一种,不过经过人类智力的补充和加强,竞争就成为人类生活,以及自我扩张的艺术和学问。如何在竞争中取胜,并能长久立于不败之地,以及如何才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却是一个,古今中外,历来涉及于人类生存、生活的大命题。
人类在襁褓之中,看见母亲口里有一块饼,他就会抢过来自己吃,如果有个哥哥站在旁边,他就会要把哥哥推开,下意识的不许别人分了“他的饼”。如果他做不到,他就哭闹一番,直到满意为止。到了幼稚园,与人竞争的就不只是一块饼了。以后举凡外型的美丑,财富的多寡,知识的博陋,智慧的深浅,灵性的高低...都要比。甚至人都死了,还要比追悼会的规格,棺椁衣衾的丰盛,葬礼的隆重。俗语说:“人比人,气死人。”然而,竞争之中,有了胜利者,也就必定有失败者。有失而复得者,也有得而复失者。只有大智大慧的圣哲才能站得高,看得远,也才能讲得透彻。
一般西方人都是直接鼓励人们竞争,斗争,并且绝不讳言:弱肉强食,物兢天择。从小就教起,只怕小孩不会争,于是教科书本,电影,漫画都是教小孩要争,要争到底。在美国,小小的孩子就被父母师长逼着去打橄榄球(有的小孩性情不投,逼到自杀。),就是要为他们打底子,生怕将来争不过人家。英雄主义,要争得轰轰烈烈,死伤在所不计。会打橄榄球的将来在企业里,容易谋求职位或升迁。身体特别壮的,甚至当上橄榄球明星,立即变成富豪。因此,橄榄球在美国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体育的意义,它变成了美国的国家象征,是美国的“国球”。每逢元月最后一个星期日,必定有一场球赛,称为:超级杯赛(Super bowl)。这个日子比什么节期都更轰动。譬如今年(2004)的超级杯赛,票价从500美元炒到了6,000,因为没有特殊关系根本买不到门票的。当时赛地的宾馆,一个套房的价钱涨到17.5万美元一晚。电视广告卖到230万每30秒钟。全国人都似疯狂的钉在电视机前面,赌博输赢。到了这个地步,起初鼓励竞争的原意,早已不再有实质的意义,这是鼓励竞争副作用的变相结果。如同古罗马时,武士(Gladiator)斗狮子或武士相斗,本是尚武的大力提倡,后来就完全变成“表演”,“娱乐”和“赌博”的性质。又如同古希腊的奥林匹克,本是尚武的竞赛,狠到要彼此抓出对方的肠子来才算。后来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两男你死我活的敌斗竟变成他们彼此相爱的媒介,史家称为:希腊之爱(Greek love)。鼓励竞争和斗争的意义经过一段时期,都变成了当初不能想象的东西,这也是物极必反的辩证必然结果。老子在《道德经》中却恳恳切切的教人“不争”,这是他的习惯,略过了“争”,而只说“不争”。没有“争”,怎么会有“不争”?这是很明显的,说明他也是很注意“争”的。而且是教导人超过一时一地,暂时的成功胜利,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个“不争原理”在他的哲学里占非常重要地位,仅次于“无为原理”。他在五千言的篇幅中提到“无为”凡十次,而提到“不争”凡九次之多。其比重仅次于“无为”,可见老子对“不争”的重视与强调。因为小自个人成败,大至国家兴亡,莫不与之有直接关系。
近代欧风东渐,中国人的价值观受到西方观念的冲击,有的人一听到“不争”两个字,不问情由,就马上提出抗议,认为这是东亚病夫,颓废不振,软弱无能的体现。因而把老子贬为“祸国殃民”的罪人。把《道德经》贬为“荒唐不经”“不合时宜”的愚言。但有些人比较冷静,看出了一点端倪,就说:老子所说的是从道德,精神方面著眼,教人:“不要强出头”“退一步海阔天空”“舍己从人”“人家打你的左脸,你连右脸也给他打”...。也有人用心更深,认为:老子教人不争,是一种“迂回战术”“不作正面冲突”“伪装示弱”“以退为进”...的策略。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既然老子把不争这个命题这样重视,而且又为此而滋生许多疑窦,就有必要把它抽丝剥茧,一探究竟。
老子第一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
与“不尚贤”相对的是墨子的“尚贤”。墨子书里有尚贤篇上、中、下三章。不过仔细读过墨子书之后,就会明白,他的所谓“尚贤”,是劝勉君主,王公大人要用贤才,不但用贤才,还要重用贤才。要尊敬他们,给他们好的待遇。何谓贤才,他主张:以“义”和“能”作为选拔贤才的标准,同时一定要打破当时的阶级观念,不论出身,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以富、贵、敬、誉四种方法来延揽贤才。他并反复陈说,王公大人不用贤才必定会导致乱亡的结果。他列举了历代圣王们举用贤才的事例,从而阐明使用贤才的必要性。聪明的王公大人还要能使真正贤才高兴,使那些不是真正贤才的人惧怕。最误事的王公大人是在小处使用贤才,到了大处,紧要关头上,却不用贤才,因为他们选拔贤才不根据客观的规律,而根据“用人唯亲”的私念,势必导成“人心离散,国家难治。”。墨子的“尚贤”,实在是一个“用贤”的宝典,和老子一点也不冲突。而老子的“不尚贤”,绝对不是:不用贤才的意思。
老子说:不尚贤,其目的是使民不争。这是一个处理“内部矛盾”的命题。要处理内部矛盾,最好是不去制造内部矛盾。在内部搞竞赛是制造内部矛盾的根源。因此老子这里的“尚贤”,是指:在内部搞“标榜英雄式人物”的竞赛运动。本意是想要调动人民内部的积极性,是个急功近利的手段。从表面上看是一种“见贤思齐”的教育运动,鼓励和标榜好人好事,予以表扬和奖赏,希望众人向他看齐,多做好人好事。然而,表扬和奖励可以奏效于一时,久了就会麻痹,同时很可能造成多人作弊,假冒和伪善。如果从辩证的眼光来看,标榜英雄式人物可能得不偿失。譬如,做父母的特别夸奖某一个子女,他们心里原想以此鼓励其他儿女,可是往往因此造成其他儿女心理上的阴影,使他们有挫折感,进而促成嫉妒,甚至仇恨,以致恶性竞赛而互相仇杀。历史中,从上到下,这种事例,不胜枚举。在社会里更是如此,假使在一百个人中,标榜一个人优秀,就意味着,其他九十九个人不优秀。这是对那九十九个人无形的打击,使他们心理上永受创伤。如果再进一步对他们施压,无异在促使他们伪装,或流于形式的“努力效法”。老子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对人民内部必须用堂堂正正的正常方法管理,只有对外国或敌人,处理敌我矛盾时就非得用奇不可。这种标榜,表扬和奖励的方法,都是属于“用奇”时的暂时性的短暂措施。在平常人民内部不宜使用这种“兵法”,以免造成矛盾分裂。
从教育来说,近代许多人认识到:见贤思齐的教育制度是个失败的制度。譬如,近代美国哲学家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提倡“进步教育体系”(Progressive Education System),在美国普遍实施。他认为:教育的目的不应该只为造就极少数有学问的“贤者”,而应该是在制造社会的“现实效果”--就是制造彼此尊重,和平,互助的社会。过去的教育制度,其方针是教人“见贤思齐”,不断的制造和鼓励极少数的“贤者”(贤者却是永远居于少数行列)的竞争制度,最后不过是制造了无数的“失败者”。因此竞争,鼓励,标榜,表扬都不是好方针,不能称为:智举。杜威曾到过中国,他的哲学思想受到过老子的启发,化成了他的著名的革新教育哲学理论。老子的这个“不争”,是一个站在高处,望到远处的高层次的哲学思想。一个和谐,均衡发展的社会,是应该让最大多数的人,自动自发,自然而然。不应该是在人为的激励下,产生的极少数“贤者”的舞台。
老子第二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八章:“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水善利万物,更确切的说,凡有生命的都得依靠水而存活。水默默的滋生,畜养万物。一方面说明了水的贡献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万物对水的依赖性。老子在《道德经》的七十八章中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最要紧的是:以其无以易之,这句话。它说明天下没有任何东西能代替水的。黄石公说:德者,得也。施德与人,因而得人。水施德于万物,因而得着万物。天下没有什么能代替它,所以没有什么能与它争。它也根本不需要与任何东西争。根本就没得争,故而无所争。老子在本章接着说:“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主。”这是说:能承受一国的耻辱,才能称为一国之主,能担当全国的灾殃,才能配称全国之主。这是和上面所说的水的贡献性,坚强性,以及不可替代性是一脉相承的。有一次齐景公和宴子登上柏寝之台,景公眺望着齐国,说:美哉,泱泱乎!堂堂乎!后世孰将有此国?宴子说:大概是田氏吧!景公非常诧异说,我的子孙应当拥有齐国,你怎么说是田氏啊?(由于大夫田常施德于民,人民都唱歌说:要想吃饱肚子,就投奔田成子。)齐景公听罢,泪下沾衣,却不能象田氏一样施德于民。后来果然如宴子所预言,齐国转到了田家手中,这叫:水到渠成。王莽代汉,赵匡胤代周,都是水到渠成,不必争的。
老子第三次说“不争”,是在上面同章书里:“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惟不争,故无尤矣。”
这里说的七个“善”,都是依据水的特性来做比喻的。1.水择地而流,因此人要站好自己的立场,地位,把守好自己的岗位,做该做的事,管该管的事。进一步讲分层负责,团结合作。2.水聚于湖海,渊深莫测。因此人要追求渊博的智识,看得透,见得明,虚怀若谷,广纳建言,宽宏大量,能担待,能忍耐。3.水滋养万物,因此人要厚德仁慈,解衣衣人,推食食人,不能吝啬鄙薄。4.水虽柔弱,但无坚不克,无隙不入,因此人要言而有信,对下不可轻诺寡信,朝令夕改,食言自肥,对上不可贸然逆鳞顶撞,自取其辱。5.水善涤除洁净,因此人要政治清明,从而人人有希望,个个努力上进,自然可以致治富强。6.水势澎湃汹涌,无坚不摧,无强不克,因此人要勇往直前,办事要身先士卒,风行雷厉。7.水有一定的汛期,因此人要未雨绸缪,以期风调雨顺,万物滋生。以上是七个“善”的最简单的形容,人应该花费精力去努力能把这七个“善”做到,而不应该花费精力去和人家面红耳赤,老拳相向,争个你死我活。如果这七个“善”,一分地利,一分天时,三分做人,两分做事,都能掌握得八九不离十。天下人谁还能争得过他?因为人与人斗争,都必先要抓对方的错,兜对方兜底。试想一个人能把七善做到,还有什么怨尤遗咎?没有怨尤遗咎,谁能与他争?如果真个有人要来争,就如俗语所说:在鲁班爷门前卖弄斧艺,在孔夫子门前卖弄三字经,自讨无趣而已!
老子第四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廿二章:“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认为:人生摧毁自我的最大敌人,就是“自我”。而“自我”的表现全在“四自”,就是:自见,自是,自伐和自矜。人自己毁灭自己,毁灭得最彻底,而且不知不觉的就被毁灭了,很多英雄豪杰都至死不悟。诸凡:表现欲太强,自以为是,顽固不化,自吹自擂,目中无人,骄奢淫逸,就是这个“四自”的显著内容。自己虽然不知不觉,别人则一看便知。孔子见老子时,老子马上就感觉出他的四自问题,非常不简单,立刻予以告诫。从前日本名古屋工商联合集团公司董事长-土川衣夫-要物色一个重要职位的人选,名铁百货公司总裁-长尾芳郎-知道了,立刻推荐了一个年青英俊,聪明才智的人去见土川。土川与他谈了廿分钟话,决定不予任用。长尾心里很不高兴。后来这人另谋高就,一路飞黄腾达。六年之后,在一件牵涉首相贪污渎职的案件中,这人被判入狱,刑期廿五年。长尾去见土川,问他当年为何不用这人?土川说:“你没有读过老子吗?这人在廿分钟内,把老子说的‘四自’,表现得不能再清楚了。他是一颗定时炸弹,是绝对用不得的啊!”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人不是敌人能打垮他的,而是自己先把自己打垮了,自己把刀柄递到敌人的手里,让敌人得到光彩而已。身上带着四自的人,不争自败。因此,老子反过来说,如果人能警惕去掉自己身上的“四自”,就立于不败之地。天下虽大,却没有一个人能与他争胜。如果一个人不明白这个道理,自己身上带着四自,还去与人争名夺利,持强斗狠,老子说他象:“余食赘形,物或恶之。”这个人简直就是象吃剩的饭菜,与身上长的赘瘤一样令人厌恶。反之。如果他能自己先胜过“四自”,这种“自胜者强”《道德经33章》的人,是真强,天下的人都莫能与之争。
老子第五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六十六章:“是以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这是老子第二次讲:“天下莫能与之争”。上一次老子说:“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次他说:“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一个是“夫惟...”;一个是:“以其...”前者是以自身修养来立论的,一个人自己具备完善的条件,没有人能比得上,无隙可钻,自然就争不过他。后者是以群众自愿推举来立论的,因为有广大群众的基础和爱戴,故而没有人能来争夺。
这里老子讲了一个“推举”和一个“不厌”。不厌是不厌恶,就是喜欢,爱戴。由于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推举的,这当然是一位领导了。那么,他为什么可以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推举呢?因为他在人民群众的上面,人民群众不感到有压力,他在人民群众的前面,人民群众不觉得有害。人民群众为了自己的利益,所以情愿跟着他走。换句话说,就是因为他无私的贡献,施德于民,而得到人民的爱戴,这是没有人能抢夺得去的。我们也可以看得出,老子在这里提出的是社会主义的真民主,与一般金钱贿选,黑社会称霸的假民主,断然不同!
老子第六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六十八章:“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
战争是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来达到战争胜利的目的。而善战者,不争。这个不争很有不作短兵相接的正面冲突式的战争的意义,与老子“以奇用兵”的话,正相呼应。这也与“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孙子.谋攻篇》)相呼应。简言之,就是要先用一切方法,使敌人腐败混乱,失去民心,等一切布置成熟之后,一举而歼灭之。绝对不可专依赖短兵相接的作战方式,侥幸取胜。因此,善战者用兵,表面上看不见战争,好象是不争,这是千古不易的作战原则。
老子第七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六十八章:“善用人者,为下。是为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人生在世,不是人用,就是用人。而能用人的人,当然是有了一定的局面,是个人上之人。老子说: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这样说法,简直不能再强调了。千古以来,用人不但是一门大学问,也是一门大艺术,更是难得不得了的事。有些人上之人,对部下,开口就骂,举手就打,吐他一脸吐沫,打了几个巴掌,踢上几扁脚,甚至绑出去砍了。这是“以威镇之”的权术。韩非子写了一本厚厚的书,教那些人上之人怎么样用法律去辖制臣下,并且加上怎么样用“术”,怎么样用“势”,去钳制部下,他的“法治学说”是给统治者如虎添翼,结果他自己被老同学李斯,用法、用术、用势,糊里糊涂的害死了。韩非子自以为懂得老子,还居然写了《解老》《喻老》两篇,只是老子这个“为下”两个字没有进到脑子里去。但凡能用人越多,则地位越高,权势越隆,财富越大。到做了皇帝,则贵为天子,富有四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谓“争”,争到最极,莫非是要抢皇帝来做。俗语说:“拚着一身刮,也要把皇帝拉下马。”花果山上的美猴王,自封为王还不足,说:“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皇帝下面的侯王,在他的区内,土地人民也都是他的私人财产,予取予夺,为所欲为。譬如,齐景公驾下有一个羽人(就是很小很小的官员,大概是个卫士,历史没有留下他的姓名。)。素以美男子称著的齐景公忽然叫左右,把他绑了,随后,吩咐刀斧手,把他推出去砍了。宴子听说齐侯要杀人,三步当成两步,急忙赶了来,问:主公为何杀人?景公说:这个羽人老是用色迷迷的眼光看着我,我问他,他说是他爱上了寡人了,他是个什么东西,胆敢爱我?宴子说:我听说:抑拒人家的欲望,是无修养;藐视人家的爱慕,是不吉祥。再说,堂堂齐国,哪有爱人家要杀头的法律呀?景公听了,再仔细看看羽人,长得挺不错的。就“喔”了一声,说:那就叫他陪我洗澡,顺便替我擦擦背呀,抱抱我什么的吧。《宴子春秋》。
老子把“为下”作为“不争之德”,古今中外能体会得最深刻的,莫若耶稣。当他的门徒在一旁争执,谁要做什么,谁为首,谁为大时,耶稣对他们说:“世界上的人,都有他们的君主管辖他们,他们是君王、大臣的佣人。可是,在你们中间,谁要为大,谁就要做你们的仆人;谁要为首,谁就要服侍众人。于是他们都停止不争了。”(《马可福音十章41节》)。现代受基督教影响,有人把领导们称为“公仆”的。有点象王侯们称孤道寡,反而是一种荣耀,并无真正做仆人的实际。
老子第八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七十三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宇宙按照一定的规律运行,分毫不得差错。人事是宇宙的一部分,自然也得按照规律而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太阳,月亮,地球,各按各的轨道运转,如果地球一旦提出要往相反的方向转,试想那还得了?老子说:“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道德经48章》),“我无事,而民自富。”(《57》)。古今学者们都把“取”字,训为“治”字,把“无事”解为:不勉强从事,或不做扰民之事。其实,按照规律办事,就是无事;不按照规律办事,脱轨乱撞,节外生枝,就是有事。历史证明,有些人常常会自作聪明,脱轨乱撞的,可是不久那些“肇事者”灰飞烟灭之后,社会又自然回复到它原来的轨道上。当“肇事者”轰轰烈烈的时候,宇宙规律好象并没有站出来,与他相争,而是好象采取极端放任的态度。奇怪的是:不久,回过头来看看,宇宙规律却是“不争而胜”。老子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23》),不正常的情形,还是短暂的,不久,又回复正常。“天网恢恢,疏而不失。”(《73章末句》),这句话是天道不争善胜的总结,意义深长。
老子第九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八十一章:“人之道,为而不争。”
这句话是整本《道德经》的结尾语。它既是总结,也是临别赠言。一个人读过了整本《道德经》,怎么样也应该受到老子的熏陶,多少也必然对人生有了更多的认识。如果有所进益,藉着“道”,人生必然有所进化,升华到更高层的境界。人本来和其他生物一样,“争”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在人进化了,升华了以后,懂得了还有比原始本能更高明,更有效的方法,运用得好,就能达到完善和理想的境界。在老子说:“为而不争”之前,他还说了:“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然后就是:“人之道,为而不争。”就是说:圣人不必为自己去积攒什么,因为圣人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百姓好,既然为了人家,自己反而得到的更丰富。圣人总是对人施与,反而给掉的越多,自己的收获也越多。这是一个宇宙的规律。宇宙的规律就是:“施德予人,而对人无害。”所谓:“雷霆雨露,皆是天恩。”因此,人道不能违反天道,人若懂得去“为人”,施德予人。德者,得也。自己自然就必然丰盛无比,越施与的多,就越丰盛。根本不必多此一举地再去争夺。这是自然而然更高明,更容易,更有效的方法。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天下既有争着为尧、舜的人,也就有不争而为许由、巢父的人。有人终日孜孜于治国平天下;也有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于我何有哉。种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因而怡然自得!
也有人说:上面老子的说法不是完全正确,因为所谓圣人施“德”于百姓,而那些百姓并不一定有资格来承受那些好处。天下百姓多的是“刁民”“恶蠹”,一味对他们好是不对的。这是历来暴君们的口吻,桀、纣都说过这样的话,作为对人民剥削,凶狠残暴的藉口。老子认为,那些凶狠残暴的手法都是“脱轨乱撞”,违反宇宙规律的现象,历史证明他们很快就都失败或过去,不值得这样去做。“上行下效”“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人民里面虽然有败类存在,那不过是“爵火之光”,恶人自有恶人磨,何况国家还有正常的法规相绳。“以正治国”,并不纵恿宵小不法。可是,如果君主当了败类,其影响之大,则不可限量。上头小小贪污,下面就会大贪特贪;上面小小腐败,下面就会大腐特败,成了难以收拾的局面。何况上面凶狠暴虐,那就举国若狂,成了禽兽世界。这是老子所谓的“不言之教”,上面怎么做,下面就怎么学样,一定还会变本加厉。反过来说,如果上面“一切为人民”,下面也就自动仿效,全国都一切为人民,人人相为,就是安平乐泰。国家就有希望成为天堂般的“文王百里”。所以老子从历史客观的例证,说:“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我无情(情字的意义包括色情或专门任用亲戚故旧。)而民自清。”(《道德经57》)。都是“责成”高高在上面的圣人们,从“我”开始,而不去责成嗷嗷待哺,终日拚手抵足的老百姓。
肩吾问孙叔敖说:你三次被任命为令尹(宰相),见不到你得意的样子。三次被免职,也见不到你忧郁的样子。现在看到你的气度,的确是怡然自得,我想请问你如何能够这样悠游呢?孙叔敖说:我并没有超过别人的地方,只是任命来了我没法推辞,任命去了,我也无法留住它。这种进退得失,并非我之所能左右,我又何必去为它操心?令尹与我,何者可贵?如果以令尹为可贵,则与我无关;如果以我为可贵,则又与令尹无关。我的心里有我更重要的事,哪里还有工夫去忧心那些身外之物呢?”孔子听到了这话,就说:“古代这样的真人,是真有智慧的人。美色不能侵淫他,盗贼不能窃夺他,连伏羲、黄帝也不能得他为友。生、死都不能影响他,何况一点爵禄啊?这样的人,他神游时,泰山也挡不住,深泉也浸不湿他。即使屈处他于卑贱,也困不了他,因为他的精神充满天地。这就是:既以与人,己愈有啊!”(《庄子.田方子》)。
在我们理解了老子的智慧以后,“无所争”是不是也能成为我们的精神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20: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个切身问题
如果有一个人问另一个人:⒈ 你还活着吗?抑或只是行尸走肉?⒉ 你健康吗?抑或是疾病缠身?⒊ 你是清醒的吗?抑或是污浊低沉?⒋ 你有人生的目的吗?抑或是在鬼混?⒌ 你会讲话吗?抑或是信口胡言?⒍ 你有学识吗?抑或是在盲目瞎撞?其实即使没有人这样问我,我也应该常常问问自己一些问题。不过我可以肯定,即使我问自己问题,也并不一定会一连串问这六个问题。不仅问我个人,也应该问问称为大我的社会。这六个问题都是相当尖锐的,也是很实际的,不是吗?假使有人这样问我的话,我能面对吗?
老子在《道德经第十章》就问了相似的六个问题。他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天门开阖,能无雌乎?明白四达,能无知乎?”这六个问题,问得很率直,很犀利。世界上最严厉的父母和老师都不一定会问得如此彻底,恐怕只有老子才会这样做。如果只问而不答,没有答案的问题岂不是白问了吗?那么答案应该是什么?这是另一个非常奇妙的地方,就是:老子在问的时候,就已经回答了。答案埋藏在问题之中,也是世上难见之事。
第一个问题:“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
头一个“载”字,意思比较模糊,在唐玄宗《天宝》五年,曾经为这个字开过“御前会议”,然后下诏,诏曰:“朕钦承圣训,覃思玄宗,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属上文。及乎议定,众以为然。遂错综真诠,因成注解。”所谓:“仍属上文”,就是把这个当作语首词的“载”字,搬到前一章书的最后一句的最后一个字,当作了语尾词的“哉”字。载与哉两个字音同而字不同,不过在古文里,两者意义上可以相通的。前一章最后那句话是:“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把“哉”字加在这句话的后面,就是:“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哉!”。这个郑重其事的改动,似乎对后世的影响并不大,学者们好象并不理睬它。可能他们认为,“载”字放在营魄的前面,并不误事。好象“夫”“盖”“粤若”在文言文中当作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语首词”,反而增加了字句的美感。有些学者根据《楚辞.远游》里:“载营魄而登霞兮”王逸注:“抱我灵魂而上升也”。认为“载”具有抱的意义在,把载字照“抱载”的意思解,还是有意义的,大可不必把它换掉。所以这个“载”字就照旧留了下来。还有值得怀疑的一层,李隆基在位四十四年,前廿九年,年号是开元。前一半的时间,他倾心向道,听老子的话办事。他励精图治,也很有成绩,史称:“开元之治”,几与唐初贞观之治比美。大概是成功来得太顺利,后来逐渐自大,骄、甚、奢、泰的毛病都犯齐了,完全背道而驰。改元天宝之后,荒淫无道,贪污腐败,祸国殃民,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疯狂了十五年,卒至国破家亡。在他完全背弃老子的教导后,却于天宝五年,在《道德经》里一个不要紧的字上大作文章,诏书中竟自诩:“钦承圣训,覃思玄宗。”这是极大的讽刺,舍本求末,欲盖弥彰,现世现报。他是另一个宋徽宗,他比赵佶的遭遇稍微好一点,恐怕是因为他还有个“开元之治”的好处。因此,后人不把他的话当话,不是不可理解的。
营魄”并不是楚辞注解里的“灵魂”那么简单,“营”是营;“魄”是魄,都是指不同的东西来说的。根据《黄帝内经,灵枢经》第16,18章,对于“营”,都有非常详细的说明,《素问》里也有说明。是中国医学里的专有名词,与“卫”并称。简单地说:“营”是在“脉”内运行的;“卫”是在“脉”外运行的。若是以“营”代表血,以“卫”代表气。一个是阴;一个是阳。这是中国医学里《气血学说》的来源和根据。没有“营”“卫”,就没有生命和身体的机能。再进一步说,没有“营”,就没有血液。没有血液,就没有生命,更谈不到身体各部门的机能了,因为身体各部门的机能都全靠血液来滋生供养。它是身体里有形有质的东西,延伸它的意义,可以用它来简称为:人的生命和身体。
魄”的意义,就比较更复杂一点。根据《黄帝内经.素问》的许多篇幅里,把人的《精神意识》的来源,分布于五脏之中。例如,心脏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所居,主喜乐,亦主抑郁。肺脏是相辅之官,节制出焉,魄所居,主情感,亦主悲伤。肝脏是将军之官,智谋出焉,魂所居,主思想,亦主愤怒。脾脏是仓廪之官,营卫出焉,意所居,主忧虑,亦主疑惑。肾是作强之官,技巧出焉,志所居,主犹豫,亦主惊恐。这喜乐、抑郁、情感、悲伤、思想、愤怒、忧虑、疑惑、犹豫、惊恐十种精神状态都是五脏功能的正反作用,这是中国医学《五脏中心论》的《《精神病理学》,和现代西医的《精神病理学》是很不相同的。“魄”是肺脏机能的产物,如果人有肺病,他的情感方面就难以把握,越严重就越无端的悲伤。家喻户晓的林黛玉,作者对她精神状态的描写,就是最浅显的说明。肺脏的位置在其他四脏的上方,覆盖在上面,所以又称:华盖。魄居于肺脏之中,老子用一个“魄”字,就总括了人的五脏所生的一切精神状态。这是一个简化的说法,也是老子的习惯。合“营”“魄”二字,就是人的躯体与精神的总称。
抱一”和下句的“无离”相对,是合一,不分离的意思。抱一也是抱道,合道。合乎道的运行,就是各脏机能正常、平衡、和谐的运行。躯体和精神状态配合运行得正常,就是:健康而生机蓬勃。否则,就是个精神病患者。不但精神状态偏颇怪异,身体的健康状态也是分崩析离的。精神病影响五脏,五脏病影响精神。然而,五脏为基本,没有躯体,就不可能生出精神,所以老子让“营”在前,而“魄”居后。论到人的躯体健康状态,例如,有没有肺痨病,或肺痨第几期,非经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不能有准确的诊断。而人的精神状态,却是比较容易看到,普通人也能一望便知。因此,如果懂得这个道理,一旦和一个人接触后,稍微观察他一下,谈几句话就可以推测到这个人躯体里有那脏的机能不对。例如一个人的情感太激动,或终日伤感悲泣,就马上应该意识到快去保养肺脏。再例如,《红楼梦》里贾蓉媳妇秦氏的病,连她婆婆尤氏都看得出来,说是她用心太过。最后期的张太医也是这样诊断。治疗的方法,早就应该以《归脾汤》为基本来健脾。看那张太医所开的方子,比较接近《归脾汤》,只是可惜病已早入膏肓,来不及了。如果一个人被失眠恶梦,多虑多疑搅扰,以致精神委顿。必然伴随着的,还有胃口不好,消化不良,经期失律(女子),四肢无力,贫血或败血等症状,根据《五脏中心医学理论》,就必须治脾。不能只用开导,规劝,安慰,休息等方法,或用些普通安神补养的药,那是一定不可能收到效果的。是谓:庸医杀人!其他,依此类推,如:心脏有了问题,则喜乐与抑郁交替发生。肝脏有了问题,则思维模糊,不能集中,暴躁易怒。肾脏有了问题,则遇事游疑,难下决断,无端惊惧。故五脏之间,必须运行正常、平衡与和谐。
为什么在老子的哲学里谈起医学来了呢?因为老子的学识非常渊博,如果他不通医学,他绝不可能使用“营”“魄”这两个字,并且从这两个字来立说,而且说的是这么重要的理论。因此,要弄清楚老子“营”“魄”的真实意义,非得到医经里去证实不可。不然,就会感到隔靴爪痒,无用力之处。庄子的《庚桑楚》里有,老子曰:“卫生之经,能抱一乎?”这也是老子深通医理的一个旁证。
在企业来说,“营魄抱一”由个人的延伸,也自能形成一套有实效而易行的管理学说。任何一个企业机构,也必有相当于个人“五脏”的机制。领导与行政部门相当于心脏,是团体的“预(先)见(vision)”“使命(mission)”“企业精神”的创发中心。计划部门相当于智谋所出的肝脏,生产部门相当于仓廪所出的脾脏,监督审计部门相当于节制所出的肺脏,财政收支会计出纳部门相当于技巧所出的肾脏。这五个部门或机制运行得正常、平衡、和谐,自然这个企业团体生机蓬勃,兴旺鼎盛。假如任何一个部门或机制发生偏颇,运行立即出现困顿。譬如,如果领导行政部门出现偏颇,则整个企业必然萎靡不振,因为它不能使整个企业有使命感和中心思想。因此就难以团结众人,同仇敌忾,发奋图强,力争上游。很可能整个企业就会陷于长期不死不活的状态中。故而老子要问:营魄抱一,能无离乎?时时作为警惕,不断自我诊断,自我匡正。其目的,在使企业能长期兴旺鼎盛。
老子同时也对领导者说:“‘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道德经13章》。意思就是:为天下而自己保重(贵)自己身体的人,就可以把天下重任寄交给他;为天下而爱惜(爱)其身的人,就可以将天下大事托付于他。庄子在重复老子上面两句话后,又加上:“君子无解其五脏,无擢其聪明。”之说。《庄子.在宥》很明显也指出营魄的关系。营,人的躯体是物质的组合,因而有其一定的局限性。魄,是人的精神状态,可以无限的发挥。因此,领导者为了天下的重责大任,有时有必要把自己有限的躯体,藉着精神,把身量延伸到无限。
关于这一点,最好的例证就是宴子。宴子,名婴,字平仲。他身如其名,非常矮小,身不满五尺(一般儿童的身量是六尺)。他的个子虽然非常矮小(微小躯体之内的五脏机能却非常强健),普天下却没有人能欺侮他。因为他认为自己:枰锤虽小,能压千斤。那些自诩为身材高大的人,不过是:舟浆空长,终为水役。他所相的齐国,当他在世的时候,天下各国诸侯都老老实实,不敢正眼看齐国。楚灵王称赞他:“身不满五尺,而名满天下。”宴子相齐景公,把个极其衰弱的齐国,在很短期间内,变成富强,重整齐桓公时候的霸业,因为他十分懂得怎么以“营”役“魄”,以“魄”补“营”。他个人与孔子同时,比孔子老些,孔子也很佩服他。他虽没有俗人眼中外表的“佳形美容”,但他的一生处处都是完善美好,是成功,成功,和伟大的成功者(细节与方法见《宴子春秋》)。他的逸事极多而有趣,极具启发性。他对内政,外交都有特长,他的思想理论,做人处世的方法都成功到了极点。总而言之,就是:他是一个非常懂得怎么运用“营、魄抱一”的人。诸葛亮时常抱膝作《梁父吟》,所吟的就是他许多故事之一:步出齐东门,遥望荡荫里。里中有三坟,垒垒正相似。问是谁家冢?田疆古冶子。力能排南山,文能绝地纪。一朝中阴谋,二桃杀三士!谁能为此者?相国齐宴子。可见他在一代人杰诸葛亮心中的地位了。太史公在《史记.宴子列传》的最后一句话说:他愿意为宴子执鞭,以表示对他的钦慕。这是对任何人都没有过的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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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切身问题(中)
第二个问题:“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
在这个问题里,老子一共提出了三个概念,一个是:“专气”,一个是:“致柔”,还有一个是:“婴儿”。为了方便解释起见,先看“婴儿”的意思是什么。老子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嗌不哑,和之至也。”《道德经55章》。庄子《庚桑楚》说:“老子曰:‘儿子终日号而不哑,和之至也;终日握而不捉,共其德也;终日视而不瞬,偏不在外也。’”。列子《天瑞(7)篇》:“其在婴孩,气专志一,和之至也。物不伤焉,德莫加也。”以上庄子和列子都是根据老子说的。老子在《道德经55章》里,称婴儿为“赤子”,庄子《庚桑楚》里称“儿子”,列子《天瑞篇》里称“婴孩”。根据《汉书.贾谊传》刘世奉说:“婴儿,体色赤,故曰赤子。”因此,婴儿也好,儿子也好,婴孩也好,指的都是第二个问题里的婴儿。老子,庄子,列子,说到婴儿的事,或多或少,大体上意思相同。综合起来是这样说的:对于深厚有德之人,可以用婴儿来作比喻。毒虫、猛兽、凶鸟对他不能伤害(客观环境已经充分的保护着一个初生的婴儿)。他骨弱,筋柔,他并没有意识到要去捉住什么东西,而他却把手握得很坚固。并无一定外在的目的,他却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没有男女色情的欲望,由于精力强盛,而小小阴茎却作勃起状。他即使终日哭号,由于他气专志一,在无知无欲的一团和气中,不为哭而哭,因而并不致声嘶力竭。这些话的重点是:婴儿的一切动作,并不因要动作而动作,他毫无目的和愿望,而是自然而然。这里老子劝告我们的是:要我们看婴儿的榜样,尽量放松,尽量随意,对自己身体的机能运作,不要去作任何人为的勉强和强制,要看重自然而然。换句话说,即使有毒蛇,猛虎,鸷鸟在他面前,他也不知道“怕”,即使把金银珠宝堆在他面前,美男美女陈列在他面前,他也不知道“要”。因此,他是一个纯然无瑕的婴儿。他不“怕”,也不“要”,所以他不受外界和内在的摧残和伤害。而“怕”和“要”是一般成人的两个“恶魔”和“天使”,从里到外,交织着,无时无刻的催、攻、缠、搅着,甚至夜里睡梦之中,还受着它们的煎熬。用现代的时髦话讲,就是:压力和紧张。“压力和紧张”( stress ),是人们致病致死的总源头,这是廿世纪现代西医学划时代的重大“发现”(所罗门王说:日光之下没有新东西。)从而在社会里,企业里甚至政府机关里,多设立了“压力和紧张管理部门”(Department of Stress Management)。进行研究和处理人们的压力和紧张。并成立了“处理压力和紧张的策略科学”( Stress management strategy)。市面上充斥了各种应运而生的电子仪器和相应的运动器材,以及处理压力紧张的专家等等。这些都是三百六十行以外的新行业,有的人因此发了财,有的人因此获得就业,至于效果如何,至今还是乏善可陈,见仁见智罢了。有些人只要抓住一点什么就搞了起来,其系统化,组织化的能力表现得很强,是不是基本上就是在“怕”和“要”的驱动力之下,把事情越搞越复杂呢?是不是把压力和紧张搞得更上一层楼了呢?那些新兴的博士和专家,读过了老子之后,老子问他:能如婴儿乎?无疑的会自觉汗颜的吧!然后就是:五体投地。故而老子书特别畅销。
专气致柔”,“专”,古字与“抟”通用,是合聚的意思。“气”,根据《灵枢经.决气篇》,是从身体吸收营养而来,充沛于身体各处的动力。《素问.刺志论》:气充实,形体就壮实;气虚弱,形体就衰病;气散失了,就是死亡。“气”虽然看不见,模不着,,古人把他用水来作比喻,有时也用空气来比喻。现代有了电,用电来比喻也非常合适。在人的身体各部机能,“气”是它们基本的原动力,就是生命的动力。质言之,它也可以被称为:生命。因此,“气”的聚合与分散;充实和虚弱,是整个生命生死存亡的关键。管子的《内业篇》说:“抟气如神,万物备存。”同时说:“人能正静,皮肤裕宽,耳目聪明,筋信骨强。”这样好象是为“抟气”作了注解。老子叫人“致虚极”“守静笃”《16》。就是把一切思虑意欲从身体内排除,同时使身体处于高度的安静状态。这不仅是聚合“气”,使之不分散的最佳方法,也是处理压力和紧张的最佳方法。纵观现代处理压力和紧张的种种所谓策略,还是脱不出老子“致虚极”“守静笃”的范畴。譬如,专家们建议:一个人每天起码要抽出时间,静坐至少廿分钟等等。
致柔”比较容易理解,就是身体的各部门都要柔软,千万不能让它们坚硬。老子用青草来作比喻,当青草生气勃勃的时候,是很柔软的。当它到了秋天死亡的时候,就变得非常直强坚硬。人的动脉原本应该是柔软有弹性的,一旦硬化就不得了。肝脏的蜂窝状组织必须是柔软的,一旦肿大或硬化,也是不得了的事。治疗的方法虽有多种,可都不见得有特效。而预防却是最为重要,这些病症即使暂时侥幸治愈,以后不加预防,随时可以复发丧生。预防的方法基本上不外两项,就是:适当的运动与不食肥(特别食动物脂肪)、甘(甜品)。然而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养生工程,属于下一个问题里“涤除玄览”的“涤除”。
人生必须氧气,而氧气在身体里面又会把许多东西氧化,使它们“上锈”。这些上了锈的物质,积聚瘀塞起来,就能使人致病,致死。因此,如果要避免癌症,就要不断的“抗氧化”。人必须吃东西,因为没有营养人就不能存活,但食物营养(特别是肥、甘)也会在体内积聚瘀塞,致病,致死。因此,医家强调:营养不足,病还可医,而营养过剩的病是不治之病。人活着,既不能不呼吸,又不能不吃喝,所以,“涤除”是一项非常急需而严峻的工程。列子《杨朱(7)》论养生里,有管夷吾曰:“肆之而已,勿壅勿瘀。”就是:1.尽量让身体各部任其自然运行,不可强制。2.不让身体里面有积聚瘀塞,因为身体里面一有积聚瘀塞,就必然使器官僵化,硬化。“致柔”--解除僵化硬化--就是刻不容缓的需要,“涤除”是它的具体实施的要领。青菜萝卜和各类果实,都是“抗氧化”的圣品。现代医药界,越研究就越证实:许多中国药材都具有高度“抗氧化”和“除积祛瘀”的功能。中国人喝了几千年的“绿茶”,更被世界闳成了“涤除”的极品。这都是中国人的宝山,金库!
专气致柔”是人生必须的,不然就是疾病和死亡。但是老子要大家,不论专气也好,致柔也好,一切都必须在“自然而然”的方式下进行。他说:如婴儿。不是教人回头去再作婴儿,而是:如婴儿。象婴儿那样,和气一团。要求每一个人至少在一天里面,留些时间去体会一下,如婴儿的“无知无欲”状态,这是要得到健康长寿,少不了的工作。然而,有些人把老子的“专气致柔”当作“气功”“练功”的依据,庄子在《刻意篇》里,曾把练功者--吐故纳新,熊经鸟伸--特别地分别了出来,把他们称为:彭祖寿考者之所好,与老子无关。既然说是“所好”,就是说,练功练到一个地步,成了嗜好,会欲罢不能的。如果练得过度,很可能会走火入魔,精神失常。象印度有种瑜伽术,硬要把人的身体练到象蛇一样,非常勉强、坚忍、刻苦。人自是人,蛇自是蛇,如何勉强得来?这么做,是否真能达到健康长寿,或是扭伤了什么部位,永远残疾,很值得怀疑。老子主张:自然而然,绝不勉强。有些功法,对身体成了“虐待”,那绝不是老子的本意和主张,不可混为一谈。
在企业来说,“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的问题也是非常实际而重要的。企业的成功失败,与它息息相关。企业最大的要求是:员工能长期持续,积极工作。不管电脑和机器如何发达,他们还是需要人力去发明创造,去维持机器效能。近来美国有个研究报告,认为:企业里因为员工的“肥胖症”,由于这种积聚瘀塞导致的旷工,医疗,怠工...,损耗企业的资金,高达百分之廿五。因此,为员工减肥,成了首务之急。
其实,企业必须要“专气”,就是重视“企业生命和企业文化”。这是企业根本的驱动力,没有企业生命和文化,就完全没有了能力。企业也要“致柔”,就是绝对不能容忍任何部门有僵化和硬化的现象。企业也要“如婴儿”,就是要尽量让他自动自发,自然而然。
近代有人主张用“兵法”来办企业,而老子主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就是,用正常的办法来管理企业,只有暂时的突击可以兵法从事。兵者,诡道也。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用各种诡计欺骗敌人,以战胜攻取为目的。因此,用兵是暂时性的手段和不得已的措施,用完即止。同时,用兵是一着险棋,没有人能百分之百保证必胜。而治国是日久天长的事,所以必须用日久天长的办法,循序渐进,治大国如烹小鲜。《60》。用兵根本是很不同的另外一种手法,譬如:孙武子练女兵,以斩了两个吴王的宠姬而得逞。田穰苴为齐景公御敌,出师前,先斩了景公的男宠监军庄贾,军威大振,敌军望风而逃。戚继光扫除顽强的倭寇,先斩了自己的爱子。这些都是成功的用兵事例,如果用这种办法治国,而岂能天天杀宠姬,杀男宠,杀爱子?因为这些都是一时刺激,鼓励的权宜之计。如果,即使天天有这些人来杀,杀久了,习惯了,人心也麻痹了,就完全没有了鼓励的功效。同理,企业里惯常用奖励的方法来激励工作精神,想藉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假使从一百个员工里,挑出了一个是模范,得了奖赏。那么另一面,就是在暗示,其余九十九个都是不好或不够好的。却不知,提了一个好的,而不知不觉伤了九十九个。那一个“好的”今后又怎么在众人之中立脚?如果老是这么办,即使一时鼓励有效,久了就会麻痹,谁也再鼓励不起来,就成了笑话了。若要长治久安,就绝不能老用这种笨办法,所以老子说:“不尚贤”《3》。企业里一旦搞起“尚贤”来,就是矛盾分裂,钩心斗角的开始。老子不尚贤,不以人工去勉强,是因为老子以辩证的眼光来衡量事物,看得深,见得远,一般人很不容易了解。如果企业里真能问问自己:能如婴儿乎?就自然的减去了员工的压力和紧张(其实领导者的压力和紧张比员工要大百倍),自然而然的就会有好的表现。不是设立一个“处理压力紧张部”,就能真正解决问题的。因为员工们奉命“减压”,要排班,要被安排使用这个仪器,那个器材,左缠磨,右折腾,去祛除压力与紧张。受折磨的员工又担心压力紧张没能除得顺当,可能会被炒,反而增加了更多无谓的压力与紧张。同时,企业就更增加了无谓的支出和损耗。看来,还是能让员工自动自发,自然而然,比较智慧,上算。
第三个问题:“涤除玄览,能无疵乎?”
关于“涤除”,就是清除的意思,前面也提到了。不过,人们不仅无时无刻的要注意清除躯体里面的积聚和瘀塞,同时也要不时清除脑海里下载的各种资料。旧的,坏的资料占据满了脑海的空间,新的,好的资料就再也下载不进不来。因此,被满脑子不适用的东西,害得头脑不清醒。脑海里调不出合适,有用的资料时,这个人就成了活着的古董。因此,“玄览”也就不可能正常运作。“玄”是高超深远。“览”是观看,眼光,看法。总起来说,就是:“高瞻远瞩”。见解,眼光高人一等,行动敏捷,先人一步。老子教人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为乱。《64》。没有清醒的头脑,就不能有高瞻远瞩,就更无法先人一步。俗语说:小周郎三步一个计,诸葛亮一步三个计。周瑜所看到的想到的,诸葛亮早就都看到想到了,而且先行动了。诸葛亮看到想到的周瑜还没有看到想到,诸葛亮处处都早周瑜一两步。周瑜急得只好怨天,说:“既生瑜,何生亮?”气得吐血,可怜没有几次就活活的气死了。真是遗憾啊!可诸葛亮后来又偏偏遇到个牛皮糖,挥之不去,老脸一皮的司马懿,也得吐血,早早的在五丈原归天了。也真是遗憾啊!故要保证成功,就要先保证能先人一步。要保证能凡事先人一步,就必要“涤除玄览”。这样就可无怨无尤,人生才没有瑕疵,没有遗憾了。而老子本人就更高明了,人家形容他,明明望之在前,还没来得及转眼,他又忽然好象在后了。还没有来得及看后面,他又老早在前面了。变化不测谓之“神”,老子出神入化了,谁能望其项背呢?辩证法的奥妙,他是三千年中第一人!
在企业里,领导行政部门和计划部门,就是头脑。企业有两大任务,就是:开发产品与占领市场。开发产品的诀窍是要配合运用“贡献原则”,开创出市场需要的产品,处处得“先人一步”。占领市场的诀窍是要配合“冷门原则”,开辟人家还没有注意到新的市场,也是要先人一步。一般人恰好相反,看到人家什么做得还不错,他也来做,是个跟屁虫。更有他人也来做,还有跟屁虫的跟屁虫。你挤我,我挤你,最后大家挤垮了事。再不然就是不择手段,要把人家打垮,让自己独霸。不想天外有天,人中有人,于是就要杀喊连天了。杀人者,人恒杀之,黑道白道,弄得腥风血雨,几败俱伤。所以归根到底,涤除玄览,能无疵乎?这个问题是要时常问的啊?能不能运用得好,那就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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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切身问题(下)
第四个问题:“爱民治国,能无为乎?”
这个问题可以有两个解释,一是:爱民治国,能够无所作为吗?很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意味。另一个是:爱民治国,能够采用“无为”的办法吗?
其实,老子这句话究竟并不是对一般人说的,因为“爱民”,我们再深入一点分析,谁有资格去爱他的人民呢?“治国”,谁有资格去治理他的国家呢?从而,这个问题应该是老子专门问“王侯”们的。帝王有天下,诸侯有国,大夫有家。因此,王侯以上才有资格谈治国;大夫以下,就没有资格谈治国。庄子在《天道篇》里解释得很清楚,他说:“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质言之,王侯必须无为;臣下必须有为,这是不容许改变的大道理。老子还警告王侯们说:“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道德经29》。就是,很不客气的说:王侯们,你们要是不“无为”,而自己专制独裁,你们就一定会“失败”。如果你们一定不听,一味的想方设法,还想蛮横地把它霸住,你们就必定要把它“失去”。这话说得简直再厉害,再明白不过的了。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君主必须是“虚位”的,必须不实际负行政责任。否则,你们迟早就要完蛋,失去一切!老子的这句话“能无为乎?”的问题,是一片婆心的问:过去,现在和未来,能有资格和机会去“爱民”“治国”所有的人们。
在中国的历史里,汉初刘桓(文帝)执政的廿三年中,很虚心听老子的话,实行君主无为,让宰相有为。就是由他建立的,在政治学里享有盛名的《汉唐宰相制》。简单的说:也就是君主有权,宰相有能的“权能分立制”。君权.相权对立统一(正、反、合)。另外设立一个“御史机构”,专门监察“相权”,以防“相权”太过膨胀而误事。御史们可以“闻风奏事”,不必一定要有宰相行政错误的证据,只要有点影子,就可以弹刻宰相。相权与御史权对立,而统一在君权之下(正、反、合)。这个有能的宰相只有拼命的去爱民治国,错了一点,立即就要负起行政责任而丢官罢职,而他的荣誉和权位马上就被御史大夫取代。宰相的薪奉是两千担米,御史大夫是六百担。只要御史大夫能把宰相弹刻去位,他是宰相的天然候补者,马上自己就贵为宰相,富有两千担。这种“制衡机制”非常严密。所以在廿年中,中国从离乱贫穷,一跃而登“盛世”。所谓《文景之治》,历史形容:人民家家都有车子,野外到处牛马成群,仓库里的粮食堆得满了又满,装不下都流到了外面。整体说,就是达到了富强康乐,人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道德经80》的境界。到了他儿子刘启(景帝)手里,他智慧比他父亲低多了,常常想“尊儒”,要专制独裁,出出风头。幸亏他母亲和他父亲一样深信老子,在这点上看得他很紧,不容许他变法。勉强在他的十六年中,还维持了“宰相制”。总共父子两个算在一块儿,中国人民享受了卅八年的盛世的幸福。一到了刘彻(武帝),他是个典型的,眼高手低的纨绔子弟,起初被祖母压着,“尊儒”了好几次,都被老祖母硬挡掉了。可是老祖母一死,他马上就“尊儒”“定于一尊”,大好专制独裁了起来。此后中国的君主们再也不肯放弃专制独裁而“无为”了,以后两千年成为定制,根深蒂固,好象嵌入了中国人的基因和血液之中,再也去不掉了。而刘彻专制独裁了不到四十年,中国变成了“饿殍遍野,父子相食。”“各地民变,蜂拥而起。”的地步。他晚年虽然下了“轮台”罪己的诏书,还有什么用呢,西汉自此要灭亡了。
老子的要求君主“无为”,是很替君主著想的。由于君主如果亲自行政,行政则必定会犯错误,就必定要负起犯错误的责任。君主又不能随便更换,有失国体稳定。犯了失误的君主又不肯自动退位,僵持下去,就必定导发革命。就是“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的必然规律,两千年来中国就在这不幸的圈圈里打滚。如果君主有相当的智慧,就自动无为,让宰相去有为,宰相一犯错误,马上可以撤换。不断撤换宰相,不至动摇国本,而且一直给人民新希望,新的气象,人民就必能得到福祉,国泰民安。君主的智慧低,只想独霸,逞一时的专制独裁威风。不想专制独裁的孪生兄弟就是贪污腐败,结果就是国破家亡。老子这个对君主的保护办法,也是对国家长期稳定的保护,更是对人民福祉的保护。后来英国把这套办法学去制度化了,加上了“以百姓之心为心”的民主思想,宰相由民选,然后由君主任命。御史也是民选,转型成了国会。所以黑格尔称他为最理想的体制。而中国在汉初短短的三八年中,根本还没有来得及形成完整稳固的制度前,“无为”就整个夭逝了。后来唐初的“贞观之治”“开元之治”虽然也恢复了“宰相制”,而君主的介入也很厉害,不能与汉文帝的时代相比。即使是不完整的“君主无为制”,也还能造成盛世。所以史家以“汉唐盛世”并称。汉初卅八年,加上贞观廿三年,开元廿九年,充其量,连头带尾,都算进去,不过九十年。在中国两千年来,只有九十年,人民才有好日子过,言之令人惭愧,令人伤心!最令人扼腕的是:在中国不仅君主们自己认为,专制独裁是天经地义的,就连一搬人民也是这种观念。譬如,大家读《三国》,读到汉献帝君主虚位无为,大家都自然而然的为他打抱“不平”,痛恨曹操。因此戏台上给曹操抹了个大白脸。他自己也眼泪鼻涕,还咬破中指,鲜血淋淋的写血诏。因为不得专制,就自己觉得冤屈得了不得。绝对不以为这正是建立“君主无为制”的好机会,效法祖宗汉文帝,和那十分有为的宰相曹操坐下来,好好商量出一个好办法,定成制度为以后万世造福。到了明、清两代,连宰相的名称也容忍不下,干脆彻底废除掉了,君主实行绝对的专制独裁制。等到实在混不下去的时候,日本可以照搬英国的制度,维新顺利成功,而中国的“维新”不过是个历史的悲剧笑话。即使到了民国,学了外国皮毛,皇帝的名称虽然没有了,而“无为”并没有建立。是不是,这个“能无为乎?”的问题还要问呢?把老子思想认真对待,恐怕才是根本办法吧?
第四个问题:“天门开阖,能无雌乎?”
这个问题里,“开阖”两个字,是一开一闭,没有什么问题,而“天门”和“无雌”就有了问题。历代很多学者把“天门”改作“天地”,把“无雌”改作“为雌”。天地开阖,就是自然界的阴阳运作,为雌就是雌伏,无所作为。宇宙的运行,人类对他根本不可抗力,也没有为雌不为雌的余地。再说,老子的六个问题都是在人身上的人事问题,突然,插进来一个不相干的宇宙运行,实在是不伦不类。因此,有人把“天门”用道教的修行来解释,说天门就是百会穴,是灵魂出入的门户,修道修到了一定程度,灵魂可以自由出入,所以叫做:天门开阖。其实老子的时代,根本还没有道教。道教是几百年以后才形成的,而“灵魂”之说,也和老子的实证哲学一点都牵连不上。道教的灵魂出入之说,是在魏晋以后,恐怕很受印度佛教的影响。今且就灵魂而言灵魂,既然“灵魂”都能自由出入了,那么何必还要“雌伏”?这句话如果这样解释的话,前后都扯不通。老子虽然没有给“天门”作特定的注解,但与人身有关的这一点,是不会错的。鬼谷子说:言为心声,而口为心的门户。《鬼谷子.摩篇第八》。而老子把“言善信”列在《七善》中的重要地位,在人身上能开阖,而传达心声的门户,应该是人的“口”,就是“天门”。
无雌”的雌字,除了母性的意思外,就是“雌黄”。雌黄是一种矿物,也是中药材,也可以用来涂字改错。雌黄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是:不负责任的言论。俗语叫做:信口雌黄。“能无雌乎?”就是问,是不是会说话不算数,信口雌黄?这是一个很重大的问题,鬼谷子说:“口可以食,不可以言,言者有忌讳也,众口烁金,言有曲故也。”这是说:信口雌黄,影响之大,后果会不堪设想的,还是多吃东西,少开口吧。
中国人都能朗朗上口的话,诸如:一言兴邦,一言丧邦。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可见匹夫说话不算都是不能允许的事,何况领导。领导们言多必失,或言而无信,或轻诺寡信,或朝令夕改,都是不得了的大忌讳。然而,无如“好吹牛”最误事。吹牛者可能有很好的动机和目的,好心要把事情做得好,可由于嘴巴太快了些,没有先想清楚,就顺口说了出来,又夸大了些。以后不能兑现,误人误己。从前马谡,刘先主临死的时候,特别关照诸葛亮,说他“言过其实,终无大用。”连诸葛亮都被他吹大牛,唬住了。结果街亭大败,误了大事。从中国医学来看,很可能这些好吹牛的人的肝脏机能有些问题。近代也有一个人,他的名字是:张沛纶。他谈锋特别犀利,吹起牛来,睥睨不群,目空一切。哄得满朝文武都说他是真材。在文事上,周公孔子也不过如此;在武事上,孙膑吴起也要让他三分。连李鸿章听过他吹牛,也夸他多才,称赏备至。中法交涉严重时,战事一触即发。清廷特简他为福建船政大臣,会办海疆事宜。他到了福建,与总督何景,巡抚张兆栋会晤,高谈阔论,旁若无人。何、张二人素闻他有才名,以为他有些来历,索性把军务都推到他的头上。他倒毫不辞让,到差好几个月,也不见他练兵布防,单只饮酒赋诗,围棋挟妓。人都说他,名将风流,非比等闲。也有不少人看出了端倪,参刻他:沽名钓誉,毫无实际。等到法国人兵舰打了进来,他还下令不准开炮。自己醉得不醒人事,军将们要还击,叫他不醒,没处领弹药。于是在几个时辰中,中国海军丧失殆尽,福州失陷。后来在一个穷乡鄙野的彭田乡把个蓬头垢面的他找到了,左宗棠竟然还上疏替他回护。他那时还吹牛,在他自请处分的摺子里说:“格于洋例,不能先发制人;狃于陆居,不能登舟共命。”为自己巧妙洗刷。结果充戌黑龙江了案。中国为他吃了败仗,把越南丢了。没有实际的乱吹牛,已经是“神经病”得厉害了,何况再酗酒?身居统帅,这么重要地位的一个领导者,在敌人打来的关头上,竟然酗酒醉得不醒人事。这样的人,居然做那么大的大官,真是古今中外无独仅有的了。
从现代心理学来看,吹牛者的吹牛,很多人都能心知肚明他是在吹牛,为什么又这么容易上当呢?原来人人都有一种浪漫性的希望,特别是在低潮的时期。譬如人在危难时呼求“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主耶稣”“妈妈”等等,并非真有某某会来搭救,而是此时这人的心中,希望某某会来搭救,就好象小说戏剧中突然出现的英雄一样,被人浪漫的期待着。与其信其无,不如信其有。其实,人们相信的还是他们自己的浪漫主义,也就是:一相情愿,希望他是真的。这时,如果刚好有一个人有吹牛狂,吹得越大越有人信,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在选举时,吹牛的人吹得越大,往往越容易当选。等到事后那些气球一个个破掉了时,悔不当初已来不及了。老子说:“美言可以市尊(买得人的尊敬)”《62》。虽然“美言不信,信言不美。”《81》,吹牛的还是一度可以得逞的。
想一个人喝酒,居然喝到不省人事,他的肝脏和脑细胞多被酒精杀死,就会糊涂幻想。把幻想的事当真,自己编出故事来骗自己。谎话说了十遍,连自己都当作是真的。譬如李白是个大诗人,作诗的人,往往都会夸大其词,什么白发三千丈之类的话,很可能肝脏已经不妥了。再加上酗酒,就会神智不清。所以他竟然会跑到水中去捞月亮,昏头磕脑的,又不会游泳,以至被淹死。可惜才子,好在他不曾误国。不过,由此可见一般。很奇怪,一般人在谈生意时,少不了要请吃饭。吃饭时必然喝酒,而且彼此互相无所不用其极的灌酒、比酒(中国人的特别习俗),不知道大家努力把肝、脑细胞杀死后,还怎么能好好做生意?拚酒,白花了许多钱不算,常言道:“酒是穿肠毒药”,也不知道那些人的目的是要酒,还是要命?有时遇到这种场合,看到他们那英雄豪杰的气概,一想到民族健康,不由得觉得他们十分可怜!
在现代企业里,企业的“言语”,就是“广告”。如今广告最有效力的是电视广告,因为看的人多。人们现在不读书,不念报,不买杂志,却都看电视。所以百年老店的大书局都纷纷倒闭了。美国虽然言论开放,却不见电视广告里有烟酒的广告。原来,香烟可以致癌,又是第一杀手心脏病的首凶;醇酒杀伤肝脑细胞,又是酒后驾车杀人的首凶。因此严禁企业以广告诱惑人民抽烟喝酒。企业不管多有头脸,也非得自律不可。其次就是夸大其词的不实广告,也是重大刑事犯罪。就有专门的人,咬文嚼字,跟着审察检举。可见连卖点商品,都不允许信口雌黄,也都是不能以巧言欺人的,又何况其他。信口雌黄一旦被人拆穿,信誉扫地,作奸犯科,企业就要垮台,并不能受言论自由的保障。
第六个问题:“明白四达,能无知乎?”
明白四达”,就是有充分的学识知识,能够明白事理,通达人情。这句话也能有两个解释,其一:要能明白事理,通达人情,能够没有充分的学识知识吗?其二:领导者要能充分明白事理,通达人情,能不能使自己象是“无知”的一样,尽量让部下有机会贡献他们的学识和知识吗?这个“无知”的原理和“无为”一样,要保证领导的成功,他必须有心胸度量,去兼听兼视,集思广益。反之,如果他是个鼠肚鸡肠,自卑感作祟,偏爱自己逞强,自作聪明,刚愎自用。部下不是禁若寒蝉,就是在一边看笑话。所以智慧的领导,绝不自显其能而不让部下为他极思尽虑,务期达到凡事都在预料之中,掌握之中。
黄石公的一段话,说得十分透彻,可以称为:领导者“明白四达”的座右铭。他说:“仁贤之智,圣明之虑,负薪之言,庙廊之语,兴衰之事,将所宜闻。”《黄石公兵法.上略》。这是说,将帅领导者有五个方面,是一定要注意,必须要知道的:1.仁贤之智--有智能之人研究的智慧结晶,有学识的建议。2.圣明之虑--聪明能干之人的深谋远虑,出谋划策。3.负薪之言--一般人民,以至于贩夫走卒们的粗糙见解和他们的看法。4.庙廊之语--政府官员们(中外)的见解和舆论。5.兴衰之事--历史中有关成功失败的故事和实例分析,故不可不读史。
接着,他说:“将者,能思士如渴,则策从焉。夫将拒谏,则英雄散。策不从,则谋士叛。善恶同,则功臣倦。专己,则下归咎。自伐,则下少功。信谗,则众心离。贪财,则奸不禁。内顾,则士卒淫。”这是说,领导者如果能这样做,就能得到一定好的结果。如果他是一个思贤如渴的人,能有容纳贤士的胸襟度量,就会有四方有才能的人为他贡献良谋佳略,他就必定能胜利成功。但是,如果他一旦不听人家的善意劝谏,那么英雄豪杰就必定离心散去。他再拒绝,不采用人家的所贡献的良谋佳略,那么有智谋的人们就要灰心,甚至于投到敌方去了。如果他再分辨不出好坏,那么为他苦干的人们,就必定意兴阑珊,不愿意再继续效力了。如果他自专,刚愎自用,部下落得把责任推给他,只剩一群精神涣散,献媚的奴才。如果再自夸自傲,那么部下都成了无所事事的一群酒囊饭袋。如果他私心自用,专听小话,闲话,于是就众叛亲离了。他自己贪污,就禁不住部下贪污。他自己好色,就禁不住部下淫乱。以上这些虽然都象是很平常的劝勉,但确是领导者非常容易忽略而放任的。却实在是领导者生死存亡的关键所在。无论是个人还是在企业,这些都是原理原则。明白事理,通达人情是成功的不可避免的要求。
老子在这六个切身问题中,以“营魄抱一”为始,以“明白四达”殿后。以身体健康开始,一步一步深入,到完全睿智-明白事理,通达人情-作为一个人完善自己,到完全成功的保证。这六个问题在老子问过之后,应该轮到我们自己随时问自己的了,越问越能保证完善和成功。是老子对我们的保证,也是我们自己对自己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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