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 〖经文〗 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于天下。 其事好还。 师之所居,楚朸生之。 善者果而已矣,毋以取强焉。 果而毋骄,果而勿矜,果而勿伐。 果而毋得已居,是胃果而不强。 物壮而老,是胃之不道。 不道,蚤已。 〖译文〗 要用合道的方式来辅佐人主,不要用武力在天下逞强霸道。 凡是军队长驻的地方,都会荆棘丛生。 如果非战不可,最好是取得一定效果就罢手,不要因此在那里逞强霸道。 取得一定效果而不骄横,取得一定效果而不自大,取得一定效果而不杀戮。 取得一定效果应该以迫不得已的低调态度自居,这就叫取得一定效果而不逞强。 既然不合道,那就尽早收手吧。 【提示】 各位看官,好戏开始了。老子那么强调无为的人,现在开始正式给我们上课了。虽说“师之所居,楚朸生之”,“兵者,不祥之器也”,但是,总有“不得已而用之”的时候,关键是“善者果而已矣”,能够取得一定效果,比如达到教训对方的目的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因此在那里逞强霸道,要做到“果而不强”。如此实际地指导实战,原则上,这些内容应该是《德经》的内容而不应该编入《道经》,毕竟这已经偏向太多“不道”的内容,给那些没有一定合道境界的人学习的话,很容易就会因此而着魔的。但是为了尊重原貌,在此不作更改。 “其事好还”,说白了就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其实就相当于佛家所说的因果报应了。确实是这样吗?当然。佛祖这样说,老子现在又这样说,这些有大智慧的高人都这样说,难道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吗?老子接着就开始举例,“师之所居,楚朸生之”,凡是军队长驻的地方,都会荆棘丛生。为什么?因为有那么强大的杀气,自然天地就会感应得到,并因此而化生具有杀气的荆棘。同样的道理,一个经常怀有杀气的人,这种能量发射出去,伤害了别人的同时,最终自己也受到伤害,因为这些杀气是自己发射出去的,具有自己的烙印,最后也一定会回到自己身上。这就是“天地不仁”的要义所在,没理由你今天伤害了别人,明天还要求上天保护自己。 天道宇宙有着这样一个规律:零和。这是阴阳对立的结果,有阴就必定有阳,有善就不定有恶,有正能量就必定有负能量,有物质就必定有反物质。所以,天地万物都在沉浸在一物克一物的怪圈里面,这是由大道的零和规律所决定的。当你伤害别人的时候,对方就一定产生怨气,基于零和的规律,这些伤害与怨气最终必须由你自己来解决,于是就产生了因果报应,其实不是上天惩罚你,而是自己在自作自受。于是,能够看破其中规律的人,就不想着再产生新的因果,于是佛祖就建议无我,老子就强调无为。为人处事“以和为贵”,修心以“无”字诀为贵。因为一旦产生了有,哪怕只是一个思想片段或者一个念头,就会因为这个有而导致阴阳的对立,而立刻产生一个克制这个有的东西,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就会演化成因果报应。 有果就一定有因,但有因就未必有果,因为从因到果之间,是需要时间与助缘的,就像种瓜一样,除了种子,还需要有合适的土地、阳光、水分等等助缘,并且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但正是由于这一点,使得很多人误解了因果报应。因为有些作恶的人,自己在世的时候活得很是滋润,只有慢慢地看到他的后代不济才觉得有报应,于是就说报在子孙。其实佛祖没有这样说过,老子就更加连提都不提。因果报应是自作自受的,与子孙无关,那些子孙不济,是他们自己本来应有的果报,由于有这层关系,便感召降生在那样的家庭,而那个作恶之人在机缘成熟的时候还不知在哪里受报呢!如果希望不得到报应与免除轮回,即打破“其事好还”这个规律,就需要修行,要明白所有出现在自己身边的一切,其实都不可能是无缘无故地发生的,都是自己自作自受的结果,猛然醒悟之后,言行举止处处合道就可以了。“我命在我不在天”,命运不好的千万别怨天怨地,更不要埋怨自己的父母,你的埋怨除了产生新的不良影响之外,没有任何的作用,你要改变这一切,就必须从改变自己开始。努力地合道而为,是唯一的途径。“不道,蚤已”,凡是不合道的一切,老子建议我们尽早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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