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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課第十:字裡藏醫——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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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9 20: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疾”、“病”兩字都帶病字頭,其實病字頭的本義是床的意思,在甲骨文中很形象,是豎起的床的樣子,指人生病臥床。醫生看病叫做臨床,也是由此而來。本篇作為開頭,以後會根據我的理解介紹所有帶病字頭的漢字,以求體會古人觀察認識疾病的角度和方法。
“疾”是會意字,甲骨文字形從矢,指人中箭。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矢能傷人,矢之去甚速,故從矢會意。”本義指急性病
一般說來,疾病在初期,或在淺表的時候,稱為疾。這時候往往邪氣盛,正氣也足,發病快,病勢急,但是往往好得也快。好比外感病,起病突然,高燒體痛,但是汗出以後自然痊癒,來得快,去得急,故稱為“疾”。人的小毛病、缺點,也被稱為疾,《墨子·公輸》說“必為竊疾”,意思就是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孟子·梁惠王下》記載齊宣王曾說:“寡人有疾,寡人好色。”齊宣王說他自己有一個毛病,那就是愛好女色。孟子回答說,愛好女色並非什麼過錯,只要老百姓都能過上正常的夫妻生活,內無怨女,外無曠夫,又有誰會指責你呢?
在《韓非子·十過》中記載了一個喝酒誤事的故事:“子反之為人也,嗜酒而甘之,弗能絕於口,而醉。戰既罷,共王欲複戰,令人召司馬子反,司馬子反辭以心疾。共王駕而自往,入其幄中,聞酒臭而還。”大意是說子反這個人嗜酒如命,喝酒和喝水一樣,一喝就停不下來,直到喝醉了倒下。一次打完了仗,共王又要出兵再戰,結果子反不能應召出戰,以“心疾”的名義推辭。共王親自來探望他,結果一進帳篷就聞到了嘔吐穢物和酒臭,只好回去了。這裡的“心疾”,後人都翻譯成“心病”,這是錯誤的。疾病發展到了心,那就不叫疾了,一個有心臟病的將軍,估計也難打仗。之所以叫做心疾,是因為酒後心跳加速,也就是心動過速、心慌、心跳、心悸。想必喝高過的人們都知道這種感受。
“疾”也作為形容詞使用,同“急”,比如“疾風知勁草”,“春風得意馬蹄疾”,等等。有時“疾”也作動詞用,同“嫉”,有痛恨、討厭的意思,比如成語“疾惡如仇”、“憤世疾俗”。《左傳·成公十年》:“公疾病,求醫于秦。秦伯使醫緩為之。”其中的“疾”就當痛恨、難以忍受講。因為當時晉景公已經是病入膏肓,不是淺表的問題。
““病”是形聲字,含義是加重的疾,或者是合併的疾,也就是說,病是急性轉為慢性的疾病,或者是深部的、不容易治療的疾病。《說文》段注:“析言之則病為疾加,渾言之則疾亦病也。”
“病”也有詞性變化,作為動詞用,有痛苦、難以忍受的意思。比如“人之所病,病疾多;而醫之所病,病道少”,意思就是說,患者最痛苦的是身上的疾病種類太多,醫生最痛苦的是治療疾病的思路和方法太少。《水滸傳》中英雄薛永、孫立的綽號分別叫做“病大蟲”和“病尉遲”,當初看到,我還以為是病了的老虎和尉遲恭,後來才知道這是使動用法,是使大蟲、尉遲病的意思,就是讓老虎、尉遲恭都頭疼、難以對付的人。
仔細研讀古文的時候,就會發現古人很注意“疾”和“病”使用的分寸。比如在《韓非子·喻老》中描寫扁鵲初見蔡桓公,扁鵲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桓侯曰:“寡人無疾。”
扁鵲說君有疾,而不是說君有病,含義就在於疾的程度較淺、危害不大。如果不治療,進一步深入發展的話,疾就成病了。桓侯連自己有小毛病都不承認。扁鵲出,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後來人翻譯這句話不清楚疾和病的區別,把不病翻譯成沒有病,桓侯的話就成了“醫生就喜歡給健康的人治療,然後邀功”,顯然不合邏輯。其實“不病”是病得不深的意思,也就是小毛病。桓侯大概也感覺到了自己有些不舒服,但是他認為那根本算不上疾或者是病,所以不大願意讓扁鵲診治、邀功。
等過了十天,扁鵲複見,曰:“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桓侯不應。扁鵲出,桓侯又不悅。居十日,扁鵲複見,曰:“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將益深。”桓侯又不應。扁鵲出,桓侯又不悅。居十日,扁鵲望桓侯而還走。
第二階段,疾的發展就嚴重了,扁鵲就用“病”來替代“疾”了,層次也逐步深入到肌膚、腸胃、骨髓。在分析疾病的治療機理的時候,扁鵲曰:“疾在腠理,湯熨之所及也。”小毛病用熱水洗浴就能好。“在肌膚,針石之所及也;在腸胃,火齊之所及也。”疾發展成了病,深入到了肌膚、腸胃,分別用針刺砭割、口服湯藥能夠治好。
“在骨髓,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但是病入骨髓,如同病入膏肓,就無藥可救了。短短的一篇故事,使我們看到了一個由疾而病,由病而死的過程。
中醫治病仰仗患者天賦的自愈能力,就是所謂的正氣。所以,中醫治病不怕外感、外傷,就怕內傷、內亂。正氣浩然、精充血足的人,即便受到感染傷害,也很快就能恢復。就像二戰中的美國,在珍珠港受點兒小創傷,但是很快全國動員,投入戰爭,很快解決問題。這就像中醫治疾,因勢利導。
但是如果七情內傷,精血耗損,即便沒有外患,也會生出內亂,這就是病了,調理起來費時費力,還經常被患者不良的飲食、性愛、思維、情緒、習慣干擾。司馬遷在《史記·扁鵲倉公列傳》中感歎道:“故病有六不治:驕恣不論於理,一不治也;輕身重財,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適,三不治也;陰陽並,藏氣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也;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有此一者,則重難治也。”
現代的“疾”、“病”趨於同義,在翻譯成英文的時候可以通稱為illness或disease。但把“疾”翻譯成suffering,把“病”翻譯成sickness,似乎更合古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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