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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发帖爆科室主任"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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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发帖爆科室主任"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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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知行
梁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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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05: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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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乱收费、7例手术死亡6例、学术造假骗取博导身份、收病人红包,曾延华在网上文章中列举的每一个“罪状”,几乎都是重磅炸弹。两
名医
生的争议令双方所供职的医院和上级主管单位高度关注,并各自通过相关渠道发表意见,刚刚从“天价收费”事件摆脱出来的深圳市人民医院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本报深圳讯(记者李少华)深圳市人民医院美籍华人医生、博士曾延华,因实名在网上声讨其同事兼上级——该医院
神经外科
负责人、兼职某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建良,而被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今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终审此案。
事发:博导医生遭网文指责
今年4月21日,在互联网某论坛上,出现了一篇题为《谁来切实管管医疗行业的医疗质量、医疗法规执行、学术论文造假和医疗乱收费?一个美国博士回国从事神经外科临床医疗一年实名投诉无门的经历》(以下简称《谁》)的帖子。发帖人署名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美籍华人医生曾延华。5月24日,曾延华再次在著名学术打假网站《
新语丝
》上,实名发表了该帖。
曾延华在《谁》文中直指陈建良在2005年1月至12月间的7例
动脉瘤
夹闭术死亡6例,死亡率达85.7%,并称这是“恶性的医疗效果”、“奇高的医疗死亡率”,“他平均每月效益工资高出同样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的效益工资2万元”、“自2004年以来,单是效益工资一项就比一般工作人员高出约20万元”。曾还指责陈任意捏造手术效果和资料,学术论文造假。文章一经公布,立即被各网站转载。
一审:认定网络文章失实
曾延华网文中提及的陈建良是神经外科的老医生,同时还是华中科技大学的博导,去年深圳市人民医院招聘,他以面试第一的成绩成为该院神经外科代主任。
上述网文发表后,今年7月,陈建良以名誉侵权为理由将曾延华告上法庭。此案法院一审认定曾延华发表于网络的文章基本失实,判决其赔偿陈建良4万余元。
曾延华:将出示账单证据
曾不服上诉,并表示,由于自己提供的是复印件,所以才遭法院否定,为此他已经向二审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调取医院收费账单以查明事实。同时曾还在一审后亲赴韩国找到署名的教授,取得重要证据。
记者昨日致电该医院要求采访,医院一负责人表示,医院并不存在乱收费问题,其他事情法院也都有调查结果,他不愿意再多说什么。据悉,事件也引起深圳市卫生局重视,该局专门发文要求医院处理好两人的纠纷。
一审判决:
学术造假证据不足
被告:陈建良与韩国光州全南大学医学院教授等8人发表在国内顶尖神经外科期刊上的
动脉
瘤论文,为陈学术造假的代表作。
法院:该论文是否构成学术造假,没有教育部门或有关专家等的认定结论相佐证,被告也未提供该论文学术造假的其他有效证据,也无原告利用任意捏造的手术效果和资料欺骗换来职称晋升和工作职务的充分证据。
违规收费没有定论
被告:医院和陈建良医疗小组违反规定收取血疗和氧疗费用后分成,相互约定按照医院七成医疗小组三成的比例分成。
法院:向患者收取相关治疗费用本是一种单位行为,而非个人行为。被告未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原告主持科室工作后,存在凭个人意志决定违规收取上述费用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事实。
“奇高死亡率”法无规定
被告:陈建良严重违反医疗规程操作导致恶性医疗效果,基本医疗技能很差,造成奇高的医疗死亡率,动脉瘤夹闭术7例死亡6例。
法院:由于医疗行为效果受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患者个体情况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何种医疗行为应定性为“恶性医疗效果”、“奇高的医疗死亡率”,我国
法律
法规并无明文规定。被告也无有效证据佐证。
来源:《广州日报》
神经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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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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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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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堂主
五味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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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 05: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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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事件不宜渲染,标题委婉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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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知行
梁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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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18: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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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博导学术造假案”昨终审开庭
美籍华人、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曾延华博士,与该院神经外科临时负责人、某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陈建良之间的名誉权诉讼,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前数日,曾延华远赴韩国取证,试图证明陈建良学术造假,这些证据首次当庭出示,成为庭审争议的焦点。两个博士级医生之间的争讼引来10多家媒体关注。
焦点1:
学术论文死亡数据造假?
被曾延华指称为学术造假的论文,是2000年7月发表于国内级别最高的医学杂志《中华神经外科杂志》第16卷第4期上的一篇文章,内容是关于动脉瘤夹闭术165例的总结报告。文章署了8名作者,陈建良为第一作者,署名第二至第五的作者是深圳市人民医院的5名医生,第七和第八作者则是韩国著名大学全南大学医学院的两名教授。
这篇业内反响强烈的论文称,在165例动脉瘤夹闭术中,“112例恢复(占69%),轻残19例,重残21例,死亡8例(4.9%)”。
曾延华称,这些数据都是虚假的,不仅没有这么多病历供研究,而且,深圳市人民医院类似手术的死亡率很高,直到现在也是大多数死亡。曾延华认为,这篇毫无根据炮制出来的医学论文,不仅为陈建良带来各种名誉,还为他吸引来了很多患者,增加了他的收入。
昨日审理中,曾延华出示一份这篇论文的其他5名中国作者的证词。在这份证词中,这5个中国作者均称在这篇论文发表前根本没有见过这篇论文,而且也没有在论文上签名。
为了证明这篇论文的真实情况,庭审前曾延华专程赴韩国全南大学,找到该大学著名的神经外科教授金寿汉,取得了金寿汉教授的书面证词。
在证词中,金寿汉教授说,1998年5月~7月,陈建良在全南大学医学院工作了3个月,“他是作为第二助手参与手术的,第二助手并不积极参与手术,只是在主刀医生旁边观看整个手术进程。我不知道他怎样得到那些数据,陈博士没有要求过我们,我们以前也没有签署过任何东西准许他使用我们的病人资料,返回深圳后也没有准许他发表论文。”
但陈建良当庭否认,他说论文是与韩国全南大学教授合写的,全南大学的金寿汉教授只是负责脊柱外科的专家,不一定知道全部情况,而自己在论文发表前与两位外国教授电话联系过,取得了他们的同意。当时编辑部还专门就文章版权问题与韩国方面进行了交流。
陈建良称,1998年,自己从韩国学习回来,主刀做了神经外科第一例动脉瘤夹闭术,后来做的动脉瘤手术例数是最多的,做过的各种动脉瘤手术,成功的是多数,2005年有几例失败,这也是事实。
焦点2:
7例手术6例死亡?
曾延华称,陈建良在2005年1月至12月期间的7例动脉瘤夹闭术死亡6例,死亡率为85.7%,医疗死亡率奇高。
但陈建良称,曾延华罗列的7个动脉瘤死亡病例,只有3例是自己主刀。陈建良出示证据称,深圳市人民医院2003年到2005年,神经外科全科16名医生手术死亡率11.7%;自己手术死亡率为10.7%。
而深圳市卫生局邀请三位国内神经外科专家,对“7例手术死6例”病历讨论意见及结论是:未发现医生对病人的处理违反诊疗常识;而由于临床经验不足,有的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手术时机掌握欠恰当,手术操作和术后处理欠规范,效果不理想。
昨天,7例手术死亡6例所指的家属也到场旁听,一位家属称,他们关注此次审理结果,是想弄清亲人的死亡究竟是属于医疗手术问题还是其他原因。 (记者李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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