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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火

2011/6/18 21:13| 发布者: david92003| 查看: 9822| 评论: 0

摘要: 天上的太阳为先天真火,不可灭,以通为治。 地心岩浆之火为后天所藏,不可灭,以深藏不露为治。 大兴安岭火灾之火为灾火,当灭之,以灭为治。 草,如果是干燥的,堆在那里是不会发热的,如果是湿的堆在那里 ...
天上的太阳为先天真火,不可灭,以通为治。

地心岩浆之火为后天所藏,不可灭,以深藏不露为治。

大兴安岭火灾之火为灾火,当灭之,以灭为治。

草,如果是干燥的,堆在那里是不会发热的,如果是湿的堆在那里就会发热,用不了多久一垛草就会被化为灰烬,却见不到一个火星。这种火应该叫郁火或阴火,用水灭之,熄而复燃,只有将其散开,在阳光下晒干,才可彻底熄灭。

生气通天,人天相应,“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本文内容由 霜中菊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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