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 民间中医网!

 找回密码
 立刻注册
查看: 902|回复: 1

“金能量”开始蒙骗北京人 在全国多地区被查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26 02: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刘桥斌


从2006年起,在全国多个地区被工商部门查处并严禁销售的保健品“金能量”,近期却堂尔皇之地“登陆”北京,冒用清华大学名义办讲座、搞义诊,向老年人强行销售产品。

  读者投诉:

  “金能量”骗去2388元

  6月中旬,家住北京朝阳金台西里的杨先生收到一份宣传单页,称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中医养生保健工程部将在呼家楼力行宾馆举办公益讲座,请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曾耀辉教授、来自空军总医院的知名专家讲授,还特意强调“现场不推销任何产品!”。

  6月20日,杨先生就按宣传单上的地址去了,现场几位“知名的专家”年纪都30岁左右,自称“空军总医院的马辉教授”也不到50岁。清华大学的曾耀辉教授“因为临时要为国家领导人保健”没能出席。工作人员给每人发了一张表格,要求填写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和病史等。这次确实没有推销产品。

  随后,一个叫杜伟的、自称是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中医养生保健工程北京工程部的工作人员先后三次来到杨先生家,说是通过特殊渠道弄到了一批专供老将军用的药“金能量”限量销售。

  到了销售现场,杨先生发现专家给每个人的处方都是服用金能量一年,“不是说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吗?为何都开金能量呢?”马辉的解释是:“金能量不是普通的药物,能治疗多种疾病。”

  杨先生有些怀疑,可杜伟缠住杨先生,还打车带着价值2388元的、半年的“金能量”陪杨先生回家取钱购买。购物发票的落款是“北京金汉方商贸公司”。

  后来杨先生得知“金能量”已在很多城市被查处,于是要求退货,可对方一再推脱,一周后就不再接听电话。

  记者调查:

  讲座专家均系“假冒”

  8月19日,记者在杨先生家中看到一整箱6盒装“金能量”龙心口服液。包装盒上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8]第368号。左下角印有醒目的“中国中医养生保健工程专供养生保健品”字样,右下角是:“华能药业出品”,落款是“济宁华能生科有限公司”。盒上注明:主要原料是蚯蚓蜂蜜大枣甘草生姜

  “我们医院根本没有叫马辉的教授,这显然是在利用空军总医院的名义骗人。”空军总医院政治部的一位负责人否认了该院专家替“金能量”做讲座。

  清华大学理学院生物系的朱老师也证实,生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撤销了,曾耀辉教授也已退休近10年了。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曾耀辉教授,曾教授解释道:1997年,他所在的清华大学专家组把蚯蚓综合利用方面的技术转让给了山东华能药业,当时该公司是作为保健食品开发的,技术转让后他本人从未再参与此产品的研究和销售宣传,“那是他们在借用‘清华教授’的名义骗取消费者的信任。此前已经多次接到过消费者受骗的电话。”

  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山东济宁华能药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金能量’是我们公司的产品,我们是中国华能集团的下属子公司,该产品是华能集团和清华大学共同开发的。”但记者向国务院下属国有大型能源企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证实时,该公司表示并没有“济宁华能药业公司”这一子公司。

  按包装盒上批准文号在国家卫生部网站上查询得知,该产品是济宁华能生科医药保健品厂1998年获批的一个普通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为“龙心口服液”,“金能量”是商标名,批准功能为:“调节细胞免疫、调节血脂。”并非如销售人员所称:“该产品是专供老将军、国家老干部的特供品,包治百病。”

  销售人员杜伟自称是“中国老年保健协会中医养生保健工程北京工程部的工作人员”,根据他留的地址“北京宣武区牛街春风小区8号楼1902室”,记者证实为“北京金汉方商贸中心”,正是杨先生购物发票上的落款单位。


    《健康时报》 (2008-08-25 第24版)
 楼主| 发表于 2008/8/26 02: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金能量”劣迹谱

■成都  2006年3月,“金能量”销售人员以类似方式,欺骗消费者购买,经四川成都当地媒体曝光后,成都市金牛区、武侯区两地工商部门对该市两处销售窝点进行了突击查处,此后被禁止在成都市非法销售。

  ■合肥   2006年12月,安徽合肥庐阳区工商局公告,“金能量”属无照经营,在销售过程中有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并禁止非法销售。

  ■上海   2006年12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消费警示,该市消费者陈女士服用“金能量龙心口服液”后晕倒,并被送医院急诊,不法销售商假借卫生部之名,通过杜撰“健康中国万里行”活动,夸大该产品的保健功效,强行推销保健品。

  ■海口   2007年1月,海口工商局查证核实“金能量”属于虚假宣传、非法经营,责令其停止销售。

  ■武汉   2007年7月,市民投诉“金能量”强行销售,武汉东西湖区工商分局查证,“金能量”产品系非法销售、虚假宣传,责令停止非法销售。

  感谢杨先生为我们提供的新闻线索,您的奖金已经寄出,请注意查收。欢迎更多的读者为我们提供线索,投诉电话:010-65369666/8,13611056765

    《健康时报》 (2008-08-25 第24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