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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励杏老人

(转帖)从徐文医生被严重砍伤所想到的--医生是弱势群体(张友平医生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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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8: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伤医:后续进展比事件更应受关注2012-05-17 10:34 来源 医师报



    一次又一次伤医、弑医案件爆发,哈医大王浩事件、北大人民医院邢志敏事件、湖南衡阳女医生办公室被杀事件……每一件都深深触碰了人们脆弱的心。

    4月20日,令全社会震惊、医生愤慨的“徐文案”一审判决宣告: 持菜刀砍伤同仁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徐文的书画家王宝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 年,剥夺政治权利3 年,并赔偿徐文医生53 万余元。

    尽管原、被告对一审判决均表不服, 但重要的是这一判决对长期以来给人留下的“杀医不用担责”的错觉起到些许的警示作用;更对那些动不动伤医杀医者来说,一定程度上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与此同时,酝酿多时、旨在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终于由卫生部、公安部联合下发。

    徐文案判决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争议最大

    徐文案无疑是近来最受关注的伤医案,此案中一个概念最受人关注也最易使人混淆,即区别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重庆着名刑事律师张智勇向记者评解案例时指出,首先,要看犯罪的主观方面,即考察行为故意的具体内容。故意伤害罪的本质特征在于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利,行为人明知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也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但死亡结果不属于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的内容。

    而故意杀人罪的本质特征在于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利,行为人对其行为必然或可能造成他人死亡且希望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张智勇指出,从王宝洺对徐文医生的伤害方式来看, 无论是伤害部位还是伤害次数,均表明其对结果是明知的,因此判断其构成故意杀人罪也是必然的,但由于王宝洺在庭审过程中曾翻供,否认自己当时意将徐文医生致死,使得对其的定罪变得复杂。

    针对故意杀人罪,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将处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是一般的故意杀人罪”,北京安贞医院医务处处长张先锋补充到,“犯罪当事人如果给予被伤害者一定的补偿,加上积极的认错态度,法院可从轻判决。但此案例中王宝洺认错态度差,加上此事件对社会造成的恶性影响很大,如不从重处理,将会导致更多不良效仿,从重判决将在社会上起到一定的震慑与警示作用。”

    媒体报道虎头蛇尾 助长类似案件发生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妇科主任张师前一直关注有关伤医案的后续报道,但可惜的是,有些案件无论是通过百度还是医院官方网站或是媒体网站,都搜索不到任何结果,对于他来说是件很愤懑的事情。“殴医、伤医、弑医的量刑由法律部门界定,但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除了不希望看到这类事情的一再发生,也希望看到正义将行凶者绳之于法。”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镜表示,一些社会类刑事案件如药家鑫案,媒体跟踪报道尤其关注其量刑结果,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医疗刑事案件,有些媒体只关注案件本身,却没有跟踪报道,误导大众认为即使是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也可能无果而终,从而助长了此类案件的发生。

    张先锋从医院角度出发,剖析了另一种原因,“出于多方面考虑,医院不愿对此类恶性事件过度宣传,否则,不仅影响不好,医院效益也会受牵连。而且,相关卫生、医院行政部门规定,对此类事件要低调处理、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也是此类案件无下文的重要原因。”

    对此, 北京志华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他举出前几年发生在山东某地的患者杀害医务人员案,该凶手已被执行死刑, 但到现在媒体没有任何报道, 除了上述理由外, 他认为, 更重要的是, 当地政府不希望通过报道而传播仇恨。

    伤医弑医原因不少 须对症下药

    到底是什么驱使他们做出如此令人费解的行径?难道以治病救人为己任的白衣天使真的这么罪不容诛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先对其发生的原因稍作分析,如此也好对症下药。

    伤医、弑医的恶劣行径法不能容忍,但到底是什么逼他们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宋中清认为,当患者遇到困难时,需要社会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通道,使之有路可走,才能避免走上绝路。但现实中, 这一渠道往往走不通或布满荆棘。

    似乎大家都觉得外国的月亮比较圆,而事实上国外医患纠纷、暴力案件也时有发生,只是解决方式相对平和许多。对此,张师前指出,关键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处理医患纠纷方面的通道是畅通的,保险机构、第三方认证等机构的介入将矛盾从医生和患者之间分离开来,但我国则将这种问题直接交给了医生和患者。

    张师前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医患矛盾实际上是各种关系、各种矛盾形成的末端,就像海浪拍打在岩壁上,人们只看到了千层巨浪,却忽视了海浪形成的源动力。中国中医科学院附属望京医院吴夏勃教授表示,“有人认为医患之间沟通少是形成矛盾的原因之一,但当前数量众多的患者与紧缺的医疗资源之间的尴尬岂能一朝一夕间解决?要求医生在一天几十个门诊的环境下做到与患者的“推心置腹”似乎天方夜谭。”

    多方努力通告出台 落实最为关键

    当前这种令人咋舌的事态若要得到缓解, 相关部门必须匹配相应的制度。宋中清表示,在医患纠纷中,不少案例都没有医疗执法部门介入监管。“对比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会找警察解决问题,而医疗领域,往往只是医生和患者在交涉。”医疗执法部门应积极主动配合解决医疗纠纷,而非鼓励息事宁人。

    “作为人民生命健康的守护神,当我们在工作职位上受到伤害时,国家应该加强对我们这个群体保护的力度,最好能出台一些相关政策或条例。”张师前表示。

    杨镜认为,慰问、关注受害医生只能宽慰人心,最主要的工作还是事前预防。中国医师协会此前已经努力呼吁出台相关条例,相信此次卫生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势必会对恶性事件的发生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而关键还要落实到位。

    此外,整个社会大环境还有待改善,医改工作的推进,“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缓解将有助于医患紧张关系的改善。需要指出的是,在医疗纠纷中媒体舆论导向及关注点的定位很容易改变,对此,媒体主管部门应直接制定相关政策并加以落实,吴夏勃补充道。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8: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大华西医院成立应急处置队伍 防医闹护医生2012-05-17 16:48 来源 成都商报



    导读:成都市公安局正式在川大华西医院授牌成立“武侯区应急处置机动大队华西医院中队”。这支30人的应急处置队伍,今后将协助警方、配合医院,主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参与处置涉医群体性事件等工作。


    人员构成

    共30人,院方出人、出钱和出力,武侯警方提供教官,对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培训,管理队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四大职能

    协助警力、配合医院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参与处置涉医群体性事件

    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维护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秩序

    盾牌、头盔、防刺背心、护膝……这些常见于防暴警察的防护装备,将装备在川大华西医院的安保队伍身上。昨日,成都市公安局正式在川大华西医院授牌成立“武侯区应急处置机动大队华西医院中队”。这支30人的应急处置队伍,今后将协助警方、配合医院,主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参与处置涉医群体性事件等工作。据医院常务副院长张伟称,这将是国内医院中第一支应急处置队伍。

    职责遇意外首先保护医疗工作者

    昨日上午,在川大华西医院急救中心外的广场上,数十名穿靴子、戴护膝、着深色作训服的安保人员,他们正是川大华西医院联合武侯警方成立的新一批安保人员。

    为什么要成立这支队伍?院方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华西医院是世界上单点规模最大的医院,也是国内病人量最多的医院,院区内每日人流量达10万人次左右。院方称,曾有极少数患者及家属在医患沟通中采取非理性、极端方式“维权”,或因对治疗效果不满而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此外,巨大的人流量也滋生了不少盗窃、扒窃、诈骗和倒卖挂号凭证的违法犯罪活动。

    “今后一旦发生医闹、侵害医务人员等意外事件,这支队伍将首先保护医疗工作者。”川大华西医院安全保卫部部长冉启刚介绍。

    据了解,武侯区应急处置机动大队挂牌在武侯区巡警(防暴)大队下面,主要由协警构成,以处置应急事件为主。“华西医院中队”所有人员也佩戴“协警”臂章,主要负责医院内部区域,主要有四大功能和职责:协助警力、配合医院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参与处置涉医群体性事件,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维护大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秩序。

    装备警方人士称与防暴装备无异

    据了解,这支队伍编制为30人,目前已从医院安全保卫部中选出20人。其余10人将通过社会招聘进行选拔。院方还制定了严格的选拔标准。每名入选队员身高要求在1.68米以上,体重在130斤到150斤,年龄在二三十岁,以单身青年为主。

    院方出人、出钱和出力,而武侯警方提供教官,对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培训,管理队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目前,首批队员已培训两周。一名队员介绍,他们完全实行军事化管理,除了简单的队列训练,还有体能练习,每次跑步要跑两三公里。

    值得一提的是,医院还以每名队员3000多元的标准,总共花费10多万元,购买了包括盾牌、头盔、防刺背心、护膝、甩棍、叉子、强光电筒等在内的各种防护装备,为这支队伍升级配备。今后,装备将达到30人人手一套。

    武侯警方表示,川大华西医院的装备,除了没有警棍、手铐、手枪等警用器具外,其他装备跟防暴大队警察用的基本上没区别,“这些装备都是约束性和防护性的,并不带攻击性”。

    装备一览

    防暴头盔:保护佩戴人员抵御头部及面部受到打击伤害或其他潜在伤害。

    防刺背心:采用高碳纤维或合金钢片制作,能有效阻挡刀具、匕首等冷兵器的刺、割、砍攻击,全面保护人体躯干和内脏免遭伤害。

    T字形拐棍:棍身为钢芯制作,外面裹高弹塑胶。又称丁字棍、T形拐、警拐,是国内常见的警用器械之一。

    盾牌:抵抗外来物体、人员推挤等防卫性装备,防护面积大。

    护膝:保护膝盖。

    甩棍:正规全称战术伸缩警棍,普遍用于世界各地的执法部门以及个人防卫。

    防暴叉子:一米多长,一头为弧形,可叉住对方,令其无法近身。

    强光电筒:重要的单警装备之一,前端带有攻击性棘槽,可起到攻击致痛制服作用,爆闪功能也可让歹徒短时间内暂时失明眩晕,起到一定防身作用。

    靴子:多为大头皮鞋材质,坚固无比,护脚用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08: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立医院平价说之悖论2012-05-17 10:49 来源 廖新波



    三年试点工作“结束”后,我们公立医院有重新拾起“平价医院”的概念,不禁使人们重新考量三年的医改试点我们做了什么?为什么三年的医改试点并没有解决看病贵的问题,相反出台这样的蹩脚措施解决“看病难”。市民感觉到越来越贵,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一种发展趋势,CPI都升,水价也升,连街边洗车也从5年前的5元升到10-20元。而纵观所有的医疗服务收费单价,却“按兵不动”。贵,贵 在哪里呢?可能最大的原因是虽然单价没有增加,但的服务质量与数量提升了,尤其是医改的广覆盖和提高报销比例之后一种 需求的释放大大“拉动”需求,“拉动”这种需求对不对呢,政治家和经济学家必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对于医疗服务来说,不管你承认与否,总费用确实是上升了!加上一种大医院的盲目扩张,盲目上等级,加速中小医院的两级分化,一种大医院虹吸现象促使医疗资源重新分布——市场机制使然,大的越大,强的越强,小的越小,弱的消失!

    关于评价医院的的评论我分别在5年前和4年前都有分述,原因和结果都有稽可查,如今重提“平价医疗”的建立虽然有政府兜底,但情况却不会有太大的不同,结果却会是相同。“平价医疗服务”本意很好,但完全否定了公立医院的本质。在回答目前公立医院 是什么性质医院的同时我们要考虑在三级医院开设“平价”是否与医改大方向背道而驰,分级分段医疗又如何实施呢?在病人就诊知识贫乏的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他 们不管大病小病涌向三级医院,造成人为的看病难和人为的不公平。这种机制其实会使民众对我们建立起来的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信心,而实际上患者家属在照顾患者所产生的费用上得不偿失。

    我再次表明我的一种态度:政府办的公立医院就应该是平价的,如果不是平价,政府必须重新审视,明白为什么要办医院?这样吧,我还是愿意从香港模式去阐述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意义。

    香港医疗体制是省领导、中央领导一再叫我们去学习的一个的模式,现在总以香港政府投入、不可复制而拒绝于门外。告诉大家一个事实,香港医疗费用仅占全部 GDP的3%多一点,而我们占了5%,即使这样我们面临的问题比香港大得多、多得多!而且我们医疗资源使用的公平性更是落差极大!这一点,我们总不能再 “指责”别人什么了吧?

    香港医院也是分两种,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而公立医院是直属医管局,私立医院由卫生署管理,它们有何明确的分工合作,分别负担着港人庞大的医疗任务。

    公立医院虽然收费较为便宜,但为了避免医生过度疲劳,除急诊病人外,非紧急情况就诊,都必须预约,因为病人较多,预约等候的时间也很 。相对来说,私立医院虽然收费高,等待时间较短。只要经济不是太困难,有个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大家都会优先选择去私立医院或去诊所看门诊。

    据数据显示,香港公立医院住院病人占总病人数的85%,门诊病人占15%;而私立医院住院病人占15%,门诊占85%,恰 恰与公立医院相反。这种现象明确了公立和私立医院各自的分工定位:公立医院提优先给急需的患者使用,主要以大病、重病、急病为主;而私立医院则因快捷、方 便、服务周到,是门诊病人的首选。而只要持有香港身份证,就可以免费享受公立医疗。香港医疗政策规定,市民在公立医院就诊,感冒之类的小病,政府报销63%,需要看专科门诊的病,政府负责95%,如肝移植等最高规格的手术,由政府全包。所以,有的市民为了尽快的得到服务,他们也跑到内地。

    从患者角度来说,香港的医院专科医生很少,公立医院也排队难,好不容看个门诊,巴不得和医生多沟通,但对医生很尊重,所以这里很少有医患纠纷,更没有医闹。有什么意见他们会向政府和医管会提出,不会有做砸医院的野蛮行为。只要有谁触犯权利警察依法执法。

    据了解,香港是通过公立医疗机构实行高福利、低收费来实现居民的医疗保障,而药物管制和采购也都有严谨组织,更可贵的是,在香港的公立医院,不会因为病人没钱而看不了病。假如在公立医院设立“平价病房、平价门诊和平价药包”会有啼笑皆非的感觉。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5: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急救医生楼道内救人被患者邻居指责不吉利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8日04:0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王俊) 昨天上午8点左右,北京市120急救中心接到任务,前往石景山区八角南路小区一居民楼内抢救病人。由于病情紧急,急救人员在楼道里现场抢救,招致邻居不满,并遭到投诉,称在家门口抢救病人“不吉利”。对此急救中心呼吁,希望市民们理解并配合急救工作。
  急救中心赵大夫参与了当时的抢救,据她描述,昨天早上8点左右急救中心接到任务,随后立即派出救护车,前往石景山区八角南路小区。通过跟家属联系,了解到发病的是一位老大爷,住在3楼。当急救人员走到2楼时,家属们已经把病人背到了2楼楼道里,让他坐在一把椅子上。“当时病人已经没有呼吸和心跳,我们决定现场抢救,在楼道里铺了床棉被,让他躺下。”
  赵大夫称,二楼有两户居民,听到楼道里的动静后便开门查看,急救人员对打扰到他们表示了歉意。随后,一位居民关上门回到房间里,另一位居民则情绪激动。“大概是一位60多岁的老先生,称在他家门口抢救病人会对他的生活带来影响,‘不吉利’”。随后,老先生拿出相机拍摄了照片,并拨打120电话投诉,急救人员只好将病人转移到楼下的救护车上,继续抢救。
  昨天,北京市120急救中心证实此事。工作人员说,急救工作大多情况紧急,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尽可能配合工作,为抢救病人提供方便。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5: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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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是什么把医患关系搞得需要装备武器了?[/url]
2012-05-16 16:22:45
浏览 21426 次 | 评论 23 条
  据《新京报》报道,5月8日,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28岁的女医生张娟留下一封遗书后,在家中服毒欲自杀,后被家人发现并送到医院抢救。5月10日,处于深度昏迷状态的张娟苏醒,但在找她麻烦的病人家属看来,这场“医疗纠纷”,无法因她自杀以“自证清白”的举动得以平息。

  张娟的“遗书”,充满了愤懑、绝望与无奈,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前些年,笔者在一家都市类报纸做社会新闻时,多次看到过类似的医生写的“书”。最难忘的是一位从事二十多年医务工作的优秀儿科主任,因看到同事被“关系很硬”的患者困在值班室二十几个小时不能获救而崩溃,怀着伤感放下她曾引以为理想的医疗事业,改行去做别的事情。而据最新的报道,广东东莞等地的医院,则更是明文规定“医院保安要人手配备一件头盔、盾牌、防割手套、强光手电、对讲机,还可以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可制成渔叉状)、催泪喷雾剂、防刺背心。”——这不禁要问,这种全副武装的配置,所对应的,是什么样的医患关系?

  是什么原因造成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对立,甚至尖锐冲突到需要配备武器进行防范了呢?他们之间,原本是施救与被救之间的恩爱关系,古语云:医者父母心。很多病人在发病时,看到医生,确乎如看到父母;而许多医生,在面对病重的患者,也确实表现出了父母对儿女一样的殷切和悲悯。

  而这一幅和谐的图画,正在成为一面脆弱的玻璃,它所面对的,却是一个个又尖又硬的石头。这些石头,使患者和病人之间原本应该有的亲切和谐关系变得残缺甚至破碎。

  砸向医患关系究竟是怎样的一块块石头呢?

  第一块石头:是现行的亟需改革医疗体制。由于公共投入的不足,医院的公益性被弱化。医患之间的关系,被简单矮化成“买”与“卖”的关系。公立医院被要求承担的公益职责,但相应的投入并没有跟上,最终导致“以药养医”等现象的出现。当病人自我定位为消费者之后,面对越来越高的医疗费用时,自然对医院亲切不起来,而在一线的医生和护士,在某个层面上就代表了医院,进而成为整个不太合理的医疗体制的终端,很多患者对医生护士的不满,严格说起来是对“不成功的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满。

  第二块石头:是医疗系统内部分(不是少数)唯利是图、草菅人命的害群之马。他们用手术刀为凶器,收红包,接回扣,阿谀富人,漠视穷人。相对于大多数辛辛苦苦任劳任怨的医务工作者来说,他们是极少数,但他们对医疗行业形象的破坏,也是不可低估的。患者对医生的怀疑和恐惧,大多源自于此。而据一些业内认人士表示,在医疗行业,真正有机会腐败的,绝对是少数有实力的人,而他们损毁的,却是整个行业的形象。

  第三块石头:是我国目前医疗事故和处理的法规和机制不健全,在出现医患纠纷时,应付和处理的能力相对偏弱。卫生主管部门既作为医院上级单位,又作为仲裁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主管单位,其公信力受到一定程度的质疑。而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完整的医事法律,更没有一支完全独立于第三方的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的机构,很难理性化地处理医患关系。有时,矛盾的激化过程就是处理过程的本身。

  第四块石头:是部分媒体的不负责任报道。为了制造和炒作新闻,某些媒体不惜制造和编造新闻,往医患关系上火上浇油。而对于医疗行业中的好人好事,都漠视或淡化。而遇上医疗行业中负面或疑是负面的报道,则摇唇鼓舌极尽炒作之能事。“哈尔滨天价医疗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出来,医院违规金额被某些媒体放大了几十倍。另一则耸人听闻的消息称,某人的儿子在医院被检出肠上有瘤,需要花几万元钱,但最后他花五毛钱就治好了。但事实却恰好相反,娃娃的病情被延误,并最终还是做了手术。但媒体误报的消息,却没有人来给公众一个说法。

  还有诸如职业医闹,蛮横病人等,都是砸向医患关系的石头。将医患之间原本应该平和温暖的关系砸得千疮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22: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该不该给“开药老人”做手术2012-05-18 10:57 来源 健康报



    广州的一位老人,本想到当地医院开一点降血压药。可是到医院后却被要求赶紧住院检查,检查后又很快给老人做了血管支架手术,第二天,老人病情加重,并于当晚去世。

    应该承认,家属的质疑有其道理,毕竟老人虽然有心脏病和高血压,但一般情况还可以,结果自己走着到医院开药,到医院一番治疗后,天各一方了,放在谁家,也会难以理解。应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对此,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病人只是来开药并不代表病情不重,因为有许多疾病都是隐匿的。例如心肌梗死,不是每个人在发病的时候,都会感到胸口难受,都会透不过气。有相当一部分这样的病人,没有任何症状。有些心脏病人之所以猝死,就是因为他的心脏病本来很重了,自己却一时没有感觉。因此,面对一个本来是来开药的老人,医生没有理由掉以轻心。所以,接诊的医生根据病人的表现,考虑到老人可能出现了急性心肌梗死,于是要求老人行冠状动脉造影,之后根据造影的结果(例如血管严重狭窄),选择了血管支架置入手术。这在医疗流程上,是正常的。

    其次,手术后死亡,也不代表手术不应该。手术后病人去世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病人的疾病继续发展了,也可能是出现了并发症,还可能是术后管理不到位,这些都不代表手术不应该做。

    面对这样一个意外,需要强调的是这位老人究竟有没有手术指征。比如根据病人到医院开药时的基础资料,病人确实有急性心梗的,而之后的冠状动脉造影也证实了这样的判断,并且其狭窄的状态确实有进行“血管支架”手术的指征。事实上,如果当事的老人真的是急性心肌梗死,而医生却仅仅是开药了事,老人很可能会在离院后出现情况,如此,当事医生很可能存在漏诊的问题,过后也很可能出现类似“八旬老人上医院,医生开药后老人心肌梗死”的新闻。

    在相关报道中,我们看到,家属质疑手术合理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医院方面可能涉嫌伪造家属签字,对此,个人认为这倒不是主要问题,如果不符合手术指征,即便有家属签字,那也可能是医生诱导,不能说明合法。这里涉及的主要是患方的知情权益,这和病情的发展走向,不应该有太多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22: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蚌埠:第三方调解机制破解医患纠纷难题2012-05-18 09:04 来源 新华网



    安徽省蚌埠市针对当前医患纠纷频发的现状,设立蚌埠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人民调解和保险理赔相结合的模式,构建第三方调处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有效促进了医患纠纷的解决,医调委成立半年来,受理调解医患纠纷85起,调解成功率超过80%。

    从对峙到对话,医调委成为"第三方平台"

    据蚌埠市司法局副局长、医调委主任唐冬玲介绍,从2007到2010年间,蚌埠市共发生医疗纠纷565起,而干扰正常医疗秩序的纠纷多达192起。其中停尸闹事达72起,严重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案例102起。

    面对这一现状,蚌埠市探索建立医患矛盾调处第三方机制。去年8月,由蚌埠市司法局牵头、市卫生局配合组织建立了医调委,聘用6位懂医、懂法、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专职人员,专门从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专职调解员实行坐班管理,同时建立了医学和法学专家库作为补充,随机抽取协助调解工作。蚌埠市市区10家公立医院首批参加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试点,这10家医院以每年总计285万元的保险费用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了医疗保险协议,保险公司根据医调委的调解协议进行理赔。

    据介绍,蚌埠市医调委成立以来,已经接受医患纠纷咨询95起,受理调解申请85起,引导诉讼7起,成功调解67起,其中零赔付两例,调解成功率超过80%。

    从诉讼到调解,医患双方共同认可


    蚌埠市实行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相结合的模式,在出现医疗事故后采取应急处置,在公安、卫生等部门见证下,立即复印、封存病历等资料、物品,积极引导患者进入纠纷调解程序。患者家属只要同意接受调解,可以自己指定医调委中的法学和医学专家对案子进行审核,医调委根据专家意见分析案情、确定调解方案,进行沟通与说服疏导,在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有关协议。保险公司根据协议,2日内支付应付金额50%,余款7日内理赔完毕。

    对于患者而言,调解比诉讼成本低,时间短,方便快捷;保险理赔,也避免了法院判决执行难问题。对于医院来说,依法调解使医院赔付合理化、合法化,保险理赔也降低了医院的风险。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教科科长马强说,"医调委作为中立方,客观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失。这个机制可以防止患方漫天要价,也让院方赔得服气。"

    蚌埠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就医疗纠纷与患者自行和解的经济补偿、赔偿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患者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选择医调委调解或诉讼渠道解决;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唐冬玲说:"这一规定使调解工作更加规范。过去医院对医疗纠纷事件能捂就捂、能瞒就瞒;对患方来说,也避免了漫天要价,无理取闹。"

    蚌埠市副市长杨宏春说,调解不是让医院一赔了事,还要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从源头上减少医疗事故。蚌埠市卫生系统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实施医疗纠纷责任倒查制度,对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等严格追究医院及相关人员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2/5/18 05: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公立医院改革今启动 先期在五单位试点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8日19:17  中国网
  中国网5月18日讯 北京市医药管理局今日宣布,北京市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公立医院改革将通过实行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建立财政价格补偿调控机制,医疗保险调节机制,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
  据悉,此次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先期将选择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儿童医院五家市属公立医院进行试点。分别在医药分开、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医保付费机制等不同方面进行改革试点。通过实行医药分开、管办分开使医院利益与药品收入脱钩,控制滥开药、过度医疗等现象。规范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环境和医患关系,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本次改革将通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的总额预付和按病种分组制度改革有效控制快速增长的医疗费。通过全面推广电话和互联网预约挂号,所有号源纳入到预约系统,使医院挂号、候诊、取药、排队时间明显缩短。

 楼主| 发表于 2012/5/18 05: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试点取消以药养医 医事服务费最高60元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8日19:5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 杜燕)中国大多数医院收入依靠药费、医疗收费和财政投入,北京市将试点让医院的利益与药费脱钩,并建立医事服务费,减轻病人负担的同时杜绝过渡用药。
  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18日正式启动。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在今天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为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北京将选取试点医院,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销售加成的费用,对试点医院收入来源进行结构性调整,建立医事服务费,即按照医师职级确定患者在门诊的诊疗费。
  她表示,取消三项收费中的药品销售加成费用,药品将实行进价销售,这样就切断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从利益机制上来规范诊疗行为,杜绝过去医生不开药就没法多挣钱的状况,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过渡用药、滥用药等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间接费用。
  韩晓芳还称,取消三项收费,将会使医院收益体现在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能力等方面,激励医院提高服务治疗。
  另外,她指出,北京“看病难”是“看专家难”,由于医事服务费从2元到60元不等,这样将有效分流患者,让专家能发挥更大优势,为真正需要的患者诊疗。
  韩晓芳表示,此次北京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选取5家大医院分别进行法人治理运行机制试点、医保总额预付试点、医药分开改革试点等,它们将为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完

 楼主| 发表于 2012/5/18 06: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破解看病贵其实只要政府一个决策
2012-05-17 17:16
“子长模式”医改是破解看病贵的风向标

•洪巧俊
在全国范围内,公立医院的改革依然没有明确的方向。子长县的改革已从公立医院扩展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了县、乡、村一体的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子长县医改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该县出院患者次均费用为1783元,门诊患者次均费用为70.8元,与改革前相比,出院患者平均费用下降42%,门诊次均费用下降65%。子长的医改思路吸引了各级政府、学者、公众的关注,被称为医改的“子长模式”。(517日《中国青年报》)
在医闹不断的今天,陕西省子长县的医疗改革,给了我们一副清醒济,只有让老百姓看病不贵不难,医闹才会减少。子长县政府出资创建平价医院,政府主导破解看病贵看病难,这个思路是超前的,方向是对的。当然,要改革就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这种做法是政府大包大揽、回归计划经济,单靠财政投入无法真正解决医改问题。没有实践,怎能说明无法真正解决医改问题?子长县这种做法,是政府在担当为百姓看病难,是做有责任的政府。
子长县的做法是把医务人员工资纳入全额财政预算、县医院债务由财政统一处理、县医院基础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由财政出钱。这样做显然增加了地方财政支出,但确保了医务工作者的收入。数据显示,改革前,该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的平均工资为2.9万元/年,改革后,平均工资达到6万元/年,县中医院的平均工资达到5万元/年,乡镇卫生院的平均工资达到4.5万元/年。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比县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33%。只有确保医务工作者的收入,他们才能安心工作。医务工作人员工资高于公务员,这应是正常的,国外医务人员、教师的工资普遍高于公务员。当今大多医院是自收自支,为了提高员工的收入,医院往往会巧立名目来创收,而子长县医务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预算,显然就可避免这种现象。
另外债务由财政统一处理,也可遏制医院增加患者的负担,医院贷款买了设施,钱总是要还的,于是他们就会千方百计掏患者的腰包来还清债务。值得一提的是,该县投入5700万元为县人民医院建设新大楼外,还将为该县中医院选址进行建设。截至目前,子长县已经建成疾控中心综合大楼并配备仪器设备48台件,建成6个甲级乡镇卫生院、9个乙级乡镇卫生院和300个规范化村卫生室。从2009年起,子长县财政还为公立医院安排奖励资金130万元,用于奖励为医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这笔资金如今已经增长为每年190万元。扩建了医院,增加了设施,有利于医院的发展。设立奖励金,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有利于调动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但做这些,当地政府都是要出大批资金的,如果只重“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不重民生,当地主政领导显然是不会这样干的。
子长县平价医院的改革,并不是大锅饭,也不是走老路。这场改革已从公立医院扩展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了县、乡、村一体的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他们还实行定岗定编、平等竞争、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等措施;工资总额的60%作为岗位工资发放,40%作为绩效工资,按照工作实绩和效益考核发放。经过4年的改革,可以说取得了成效。子长县医改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该县出院患者次均费用为1783元,门诊患者次均费用为70.8元,与改革前相比,出院患者平均费用下降42%,门诊次均费用下降65%(去年我作为市行风评议团人员参加了对自己居住城市几家医院的评议,从中了解到这几家大医院收入都是大增。其中一家医院的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228.57元;平均每出院者住院医疗费7379.6元。相对于子长县两项都是高出几倍。)2011年,子长县人民医院门诊患者增加15.8%,费用降低了37.5%,住院人数增加31.5%,费用降低31.8%。阑尾手术的日均费用从改革前的400元下降到200元;胆结石患者的手术费从5000多元降至不到3000元。从这组数字看出,子长县已经走进了平价医院,老百姓已经受益了。
其实子长县并不是很富的县,能财政出资创建平价医院,破解看病贵看病难,这是把民生放在首位。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是在甩包袱,不但不对医院投入,甚至还伸手向医院要钱。有的地方医院与患者的关系日益恶化,显然与看病贵看病难有关,也与一些地方政府不投入、甩包袱有关。
如何破解当前的医患矛盾,破除看病贵看病难,各地应该大胆探索,可以借鉴“子长模式”的经验。可以说,子长县的实践经验是医改的一个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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