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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励杏老人

(转帖)从徐文医生被严重砍伤所想到的--医生是弱势群体(张友平医生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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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8 20: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急诊科女医生因患者死亡被其家属殴打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9日01:52  亚心网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胡大敏 实习生 索子鸷) 5月6日晚,新疆乌鲁木齐一家三级甲等医院急诊科女医生被患者家属殴打,导致面部软组织受损,双耳鼓膜受伤。“患者是位老太太,有高血压、心脏病,还有多种并发症,抢救了一个小时后,人还是走了,结果就发生了后面的事。不过,患者家属第二天就向我道歉了。”昨天,被打的女医生陈蓉(化名)说。
  记者经多方联系都没有联系到此次事件中的病人家属。
  采访中,首府多家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都会发生几起医生被患者或家属殴打事件”。而近期,国内多城市发生了患者伤害医生的事件。对此,国家卫生部、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警务室,加大医生的安保工作。但受条件所限,首府大部分二级以上医院目前尚未设警务室。
  新疆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富强表示,为杜绝医生被打,在医院建立警务室的做法是“治标不治本”,出现医患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医疗体制仍不完善。
  事件
  七旬老太太医院去世 患者家属一时间失控
  “他们骂骂咧咧的,我都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女的就对我一阵拳打脚踢。”昨天,提起当晚被打一事,34岁的急诊科医生陈蓉多次落泪,:“做医生太难了,做急诊医生更难。”
  陈蓉回忆说,5月6日晚她值班时,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在家属的陪伴下来到急诊科。经过查询陈蓉获知,老太太此前已在医院住院了一个星期,6日早上刚出院。当晚病情复发,所以再次来检查。
  陈蓉说,那位老太太患有多种疾病,此前经过一个星期的治疗后病情有所好转,但医院分析病人有主动脉夹层,这种病例很严重,死亡率很高,医院告知病人家属要做进一步检查,但家属放弃了,并同意办了出院手续。
  “当晚病人来了后,我就帮忙做一些列检查。其间,家属骂骂咧咧地说,医院没有把他们的母亲看好病。”陈蓉说,在此过程中病人病情恶化,“我的一个学生先过去了,可能是觉得病情有点严重,不知道咋办。我当时正在查看病人此前的就诊情况,知道情况后,就立刻赶了立过去。”
  “但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抢救,病人最终还是离去了。”陈蓉说。
  此时,病人家属开始在抢救室里面骂人,陈蓉说:“因为那里还有其他病人,我就劝家属在门外等候。这时一名妇女突然冲过来,抓住我的头发,朝我脸和耳朵打。”
  “我看到陈医生被打,就过去劝,病人家属这家属才松手。”该急诊科一名医生说,见陈医生的脸上都被打肿了,他报了警。
  警方随后介入调查,陈蓉也被送到该医院神经外科进行治疗。陈蓉的主治医生介绍说,经诊断,陈医生双耳鼓膜损伤,面部多处软组织受伤,目前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陈蓉所在医院负责宣传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事情发生第二天,患者家属已向陈蓉赔礼道歉。考虑到患者刚刚去世,其家属需要处理后事,所以打人者还未接受警方处罚。
  负责此案的乌市公安局和田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称,案件还在调查中,不便变透露相关案情。
  随后,记者经过多方联系,都没有联系到此次事件中的病人家属。据该医院急诊科负责人介绍,经过了解,殴打陈医生的是患者的女儿,40多岁。
  据该医院急诊科负责人说,经过了解,殴打陈医生的是患者的女儿,40多岁。

 楼主| 发表于 2012/5/8 20: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患那点事儿:别把医生不当“神”2012-05-08 10:30 来源 新华网



    所谓医生,乃行悬壶济世救死扶伤之职责,一直在神坛之上。脱下白大褂,他是普通人;穿上白大褂,他就是神,神圣的神。

    神圣的神之所以为神,是因为他长期有善男信女的香火供着,从来不愁吃穿不愁敬仰。如果没有吃穿和敬仰,他们同样会跌落凡间制造些许混乱,警醒一下忘记他们的善男信女。而我们的医生,首先是人,要生存要养家糊口,必须努力或巧妙地挣钱。

    毋庸讳言,个别医生巧妙得狠赚了些钱,可大多数医生,依然很敬业。别忘了,非典时期,冲在第一线与死神交锋的,是我们的医生;别忘了,汶川地震时,忘掉生死挽救众生灵于死亡边缘的,同样是我们的医生。

    医生们很郁闷:怎么非典时期灾难面前,我们是白衣天使;灾难一过,咋就成了批着羊皮的狼了呢?

    医患其实都很委屈。患者说:你凭啥让我多吃药多检查?医生说:你凭啥让我只能治活不能出差错?

    相互间,有了利益的牵扯,真的就无法纯粹了。

    可是,没有哪个医生不想把病看好,也没有哪个医生无端与患者过不去,他们非不为也,而是有些地方“不能”也。可是,没有患者愿意看病找气受,实在是病人非“常人”乃“不正常人”,病人很脆弱,渴望呵护。如果相互间多些理解多些信任,也就不会闹得纷纷扬扬。

    自古以来,从来都是“求”医,患者根本无法将自己摆在“上帝”的位置。掌握一技之长,即可为师,更何况是救死扶伤的一技之长,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

    医生即使动了凡心,从事的依然是神圣的工作。如果非要将他们打落凡间,如果非要像在大街上吵架那样辨个是非争个输赢,那患者错了,医生也错了。

    别把医生不当“神”。这不是妥协,而是该有的尊重。

 楼主| 发表于 2012/5/8 20: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二三级医院需缴风险金 以用于处理医疗纠纷2012-05-08 09:49 来源 河南商报



    去年,我省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2000多起,赔付金额8000多万元,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要求,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要纳入社会管理创新总体规划。

    数据通报

    去年全省各类医疗纠纷    2000多起


    昨日,全省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驻马店举行。

    据悉,去年我省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2000多起,赔付金额8000多万元,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而去年全省公安机关在整治行动中,出动警力2.2万多人次,处置医患纠纷1113起,制止医闹事件95起。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在会议上指出,当前医患纠纷多发频发,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要纳入社会管理创新总体规划,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发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涉医案事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实行责任倒查,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

    化解矛盾

    二、三级医院要缴医疗责任风险金

    为防范纠纷升级、化解矛盾,日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颁布了《河南省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据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董薇介绍,从本月起,我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因医疗纠纷产生的医疗赔(补)偿,将从专门的医疗责任风险金中支付。

    按照办法,三级医院按照年医疗收入的千分之二进行记取,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按照年医疗收入的千分之三进行记取。

    办法同时规定,如果医院连续3年赔偿金不超过医疗责任风险金的一半,其筹资基数能降低三成。反之筹资基数将增加三成。

    不过郑大二附院医政办主任黄河湍说,解决医患纠纷,最关键的还是推行第三方协调制度。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初步建立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目前18个省辖市已经全部建立起不隶属于任何部门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或调解委员会。

    安全防范

    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立警务室


    日前,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

    据一家医院警医共建办公室一工作人员介绍,两年前,郑州市公安局曾与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郑大二附院、省中医学院一附院、省肿瘤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人民医院等联合设立了警医共建办公室。

    3月19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派出所驻郑大一附院治安办正式成立,协助相关部门调解疏导医患矛盾、打击医托医闹等职责更明确。

    据郑大一附院保卫科工作人员李松介绍,治安办人员包括一名派出所民警、20多名治安巡防员。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01: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2/3城乡居民满意医疗服务调查结果权威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9日02:29  新京报
  ■ 热点
  近日,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公布《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调查报告》。结果显示,2/3以上的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表示满意,低于10%的居民表示不满意。78.6%的居民认为总体上医疗卫生服务变好了。这一结果引来质疑,有人觉得与实际感受偏差较大,有网友称自己“被满意”了。
  昨日,邓海华在发布会上表示,“它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以及调查目的都是非常非常权威的、科学的、有说服力的,也是一个第三方的调查。”
  这项调查的总负责人,北京大学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邱泽奇昨天也来到了现场,将一些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释。邱泽奇表示,该调查是全国医改满意度调查的一个方面,覆盖了全国25个省90个区县、360个村(居委会)、4792个家庭,调查对象都是16岁以上的成年人。
  邱泽奇表示,公众认为的落差是源于各自感受不同。
  【对话】
  “不满之处都与钱有关”
  医卫满意度调查负责人称,体制是医患冲突根本原因
  对话人物
  《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调查报告》总负责人、北京大学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邱泽奇
  医患冲突比例不高
  新京报:调查结果显示2/3的人对医疗服务满意,与个人感受有差距。
  邱泽奇:个人感受往往看感受者个人的体会,而现状却是整个医疗体系的问题。个人的感受相对简单,但背景却很复杂。现有制度安排产生的高药价、高检查费、高就医总费用等问题,是造成医患利益冲突的根本原因。
  新京报:最近医患关系极端案例多,而刚好这个满意度又觉得偏高。
  邱泽奇:全国每年60亿诊次,医患纠纷比例不高。大家对医患纠纷为何关注,是因为大家都会生病,一旦关系到自身身体健康,都是非常大的事情。再加上媒体的传播效应,对其有一个放大作用。
  新京报:具体调查数据上是怎么样的?
  邱泽奇:从调查数据看,包括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就医环境、就诊便利程度等项目的满意度都在70%以上。不满意的地方则都与钱有关,比如药品价格、就医总费用、检查费用,比例在50%上下浮动。而在这段时间里被认为变差的排前三位的是降低就医费用、改善报销方式、提高报销比例。
  新京报:医生位于第一线,所以成了矛盾的焦点。
  邱泽奇:这可能是一些人对医患关系的理解过于狭窄。医患关系,是患者及其家属在就医过程中与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之间发生的特定关系。
  患方不满意的内容并不是医生等人员,不满所涉及的费用问题,来自制度机制和相关机构。也就是说,医患冲突的本质是在既有制度安排条件下,医方和患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但不幸的是,医生成了冲突第一线的人。
  医护人员满意度更低
  新京报:你怎么看现在医生的权益保护?
  邱泽奇:放在大的体制下,患者和医生都是弱势群体。医院内部有两个利益集体,医院的管理层利益是向上的,医院赚了钱,是机构所得,用于建大楼等去了;而医护人员的收入则与付出并不平衡。现在医生收入并不高。如果把矛头指向医生,受损的是大家,是我们自己。
  新京报:医护人员对医疗工作又是怎么看?
  邱泽奇:这可能出乎一些人的意料。他们的满意度比患者更低。医务人员自认为长期处于抑郁状态的,比例更是非常高。以一个医生为例,假如一天挂50个号,面对50个人,说很多重复的话,其中还会有不确定的风险,这会造成他们的焦虑感很重。
  居民对医疗满意度调查
  【调查对象】
  样本:全国90个区县、360个村(居委会)的4792个家庭中的4792个人。
  在样本中年满16岁以上的人进行调查,共调查了3998人。其中349个村(居委会)完全面访,另外有11个是通过电话访问。
  居民对医疗服务满意度
  A 2/3以上 满意
  B 低于10% 不满意
  就医体验满意度
  A 接近2/3 满意
  B 10% 不满意
  医疗服务变化评价
  A 78.6% 变好了
  B 3.9% 变差了
  好评前3项:
  加强公共卫生措施、改善医保措施、让重大疾病治疗得到保障。
  差评前3项:
  医疗总费用、检查费用、药品价格。
  新京报制图/林军明
  本版采写 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实习生 朱程强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02: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中国医疗总费用非常低 医生护士收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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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9日08: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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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今日援引卫生部部长陈竺的话表示,中国的医疗总费用非常低,平均到每个人是200多美元。这并不是因为医疗技术和设备不够先进,而是因为中国医生、护士的平均收入很低。
  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有记者提问称:近日有媒体报道,有调查显示,中国医生对薪酬不太满意,卫生部对此何态度?
  对此,邓海华表示,中国的医疗总费用非常低,平均到每个人是200多美元。中国家用仅占世界医疗资源的医疗总费用的3%,维护了世界总人口22%人口的健康,人均期望寿命也达到了74岁。
  邓海华称,正如卫生部部长陈竺所言,中国的医疗总费用低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医疗技术和我们的设备不够先进,而是因为我们国家医生、护士的平均收入很低。不要说和发达国家比,和不少发展中国家同行的收入比,都是要少得多。
  邓海华同时指出,卫生部在这个问题上还是高度重视的,一直在重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别是在医改的过程中如何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医改主力军的作用。
  在最近4月17号召开的卫生系统2012年医改工作部署会议上,卫生部长陈竺在讲话中再次提到了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问题,讲了三个方面:
  第一是要提高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的比例,保障医务人员获得与他的劳务价值相当的合理的收入,并且要向关键岗位、骨干岗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技优酬,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方面是要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的空间,医改正在进行的全科医生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护士培训、管理岗位培训等这些制度性的建设,给医务人员制定合理的培养、培训的规划,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三个方面就是要通过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一方面加强我们的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另一方面,宣传我们医务人员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当然也包括我刚才提到的,我们要通过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等等方法来有效、切实地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务人员的工作,在这方面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李桂桂)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02: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住院医的故事2012-05-09 15:17 来源 八爪



    学生、医生,都是住院医师的身份,权利与义务,是需要同时考虑的命题。而在法律眼中,他们已不再是单纯的学生……

    医院,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你将啼哭着从这里降临,也将从此悄然离去……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医院这个地方,更不要说了解这里的人了,一个简单的“医生”的称谓,远并不是这里的全部。就在这个妇孺皆知的地方,有着这样一群人,他们穿着白大衣,总是匆匆的脚步,在病房里来来回回穿梭,每天最早来到病房,又是最晚离去,病人们来到病房最先见到的是他们,除了同样辛苦的护士,病人们每天见到最多的也是他们;在熟练的询问病史、检查身体、开具各种检查单、解释各种病情的同时,每次查房,恭恭敬敬跟在那些主任老大夫后面,汇报病情的也是他们;你会看到自信的目光,但有些许的稚嫩,也会写在他们的脸上……


    是的,这就是住院医师,一群兼具着医生和学生双重身份的,住在医院里的人。

    住院医师(resident)这个概念,在我国是医生职称的一种,位于主治医师之下,被简称为“住院医”,因为医院通常是一个住院医每天生活的全部,工作、学习、一日三餐,甚至有时睡觉都要在这里进行。住院医都已经有了正规的医学学位(医学学士、硕士或博士),有也可能没有执业医师资格,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你所见到的一部分住院医师的确还不具备“独立开具医嘱”等执业医师才具有的资格,但并不是说你所接受的住院医师的医疗服务是不安全的,因为他们都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而且,更重要的是,通常而言,并不是这部分住院医师在水平上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而是我国医学教育中尚存的限制使得他们还没能参加或是获取这一资格证书(你在任意正规的三甲医院见到的最年轻的住院医师也可以轻松的通过这一考试)。住院医都要在已经有一定经验的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工作,这也正是他们具有医生-学生双重身份的原因,在日常的临床工作中不断学习,也是他们的义务与责任。住院医师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基本的医疗工作,包括收诊病人、完成住院志、记录病程、开具医嘱(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某些临床操作等,住院医师处于医患关系的最前线,是对病人进行全程诊治的一线大夫。在完成了住院医培训的要求之后,通过考核可以晋升为主治医师。

    在中国,每位住院医都需要完成卫生部规定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所规定的培训要求。通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三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各科室的轮转(所谓二级学科就是临床医学之下的几大分支学科,比如外科、内科等);而第二阶段则通常为两年,以三级学科为主(三级学科的概念与二级学科类似,诸如普通外科、呼吸内科等)进行专业的培训,并要担任一定时间总住院医师的工作。

    在此处,我觉得有必要提及一点我国住院医培训的历史。毕竟这一从国外引进的体系为我国培养医疗专门人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应该始于1921年的协和医学院,并在当时提出了“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和总住院医师负责制”。后来,诸如北医等老牌的医学院校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严格的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医学人才。而建国之后第一次将这一培训制度纳入讨论范围是在1962年卫生部召开的会议上,并于1979年制订了《高等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医师培养考核试行办法》,以及在1993年制订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逐步经历了从萌芽、试验、提出到完善的过程。而后,在各方面的不断推进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渐拓展到全国,具体可以参考北医老校长王德炳主编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2年)。

    住院医师的培养是每一位大夫必须要走过的阶段,临床医学是一门实践的学科,如果没有从实践中学习的机会,任何一位妙手回春的名医都将是纸上谈兵。而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养制度,也的确高效、专业、大量的为我国医疗卫生行业输送着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然而,理想与现实总会有着一定的差距。看似清楚明了的规定,实际上蕴藏着医疗教育与运行中最模糊不清的概念。。

    上面的文字是从中国的医疗与医学教育体制出发,简要介绍了住院医师这一特殊的群体在中国的现况。其实全球的情况基本类似,但西方国家会与我国的情况稍有不同,这些不同主要体现在整个医学教育制度上。在英文中,所谓的“住院医师”通常叫做resident, 或是叫做house officer(英国的叫法),是一种研究生的教育阶段,有时会在第一年的时候包含临床实习。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也是沿袭西方的传统,所以在制度上也是大同小异。但就我个人总结,国外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与国内相比,有这样几点不同:
    1)培训质量不同。在国外,只有特定的医院具有住院医师培训资格,而且每个具有资格的教学医院都将住院医师的培训作为等级最高的工作任务,会派遣最有资质的医师完成培训,并且具有统一的、严格的、明确的培训目标。而在我国,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各地、各医院均不相同,而且许多医院根本没能履行“教育”这一部分的义务,而完全将住院医师作为了廉价劳动力使用,不仅仅没能完成教育的义务,还将大量繁琐的工作交由住院医师完成。
    2)立法上的不同。在国外,虽然也并没能有让所有人满意的法律条款能从立法的角度规定住院医师的各项职责义务及享有的权利,但这一进程从未终止。从最初的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NLRB)1999年的声明,就指出住院医应该作为医院正式雇员的一部分,一直到后面即将提到的梅奥医学教育研究基金会等诉美利坚合众国一案,都就住院医的身份问题在立法上进行着不懈的努力。而在我国,这一进程则相对滞后。

    简单说来,住院医师这一角色之所以容易产生问题,主要在两个方面:一、其身份究竟如何?是学生?同时却工作在临床的第一线,直接与病人接触,并进行大量的临床实践工作。是医院正式职工?学习却还是最主要的本职任务,同时又没有享受医院正式职工的各项待遇。也就是其二,究竟拥有着如何的义务与权利?每周工作时间远远大于40小时,休息无法保障;也不能享受医院正式医师拥有的报酬;同时,当出现医疗事故与纠纷时,还往往处在风口浪尖。

    这篇文章也正是从这两方面入手,就上面提到的那个案子进行了分析。由于美国实行的是判例法,因此通过这一次诉讼所得到的判决,也许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住院医师的身份问题。梅奥基金会,作为代表最先进思想的医学团体,就住院医师工作时间,以及医疗机构应为其缴纳各项税款保险等问题对美利坚合众国提出了诉讼。争论的焦点在于1935年制定的《联邦保险捐税法》(Feder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Act (FICA)),这一法案对那些参保美国国家社会保险的员工追加附加的税款,但对学生身份免税。也就是说,住院医师是否享受这样的“免税权”成为了案件的要点。而之后美国财政部坚持要求医疗机构为住院医师缴纳相应税款的做法也受到了原告的不满。经过了8轮的法庭circuit,美国最高法院终于在2011年1月11日,以8比0的投票就这一案做出了判决,表示支持美国财政部的意见,即住院医师不应享有这一权利,可以将住院医师解释为既受益于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并为其作出贡献的员工。也就是说,其“学生”的身份,并不表示他们不应承担正式员工所应承担的责任)。

    与此同时,立法对住院医师的工作时间也进行了规定。每周40小时的工作上限,以及应得的各项保险、报酬等都应该是住院医师培训单位所应该提供的,因为实际上,住院医师对于医院而言,并不仅仅是在那里“学习”而已,实际上他们的工作已经创造了价值,并且成为了现今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一类成员。可以说,没有了住院医师的存在,现有的医疗机构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运作。

    可见,从权利与义务两方面。住院医师已经不同于学生,虽然“学习”依然是这群人重要的关键字。如何在使其履行医疗行为义务的同时,切实保障其应得的利益,才是诠释这一身份的最佳做法。而在这之中,立法更显得尤为重要。

    漫漫学医路。相信对于每一位大夫而言,选择医学就意味着选择了一条长长的道路,而住院医师,也注定是其中最辛苦最曲折,但同时也是收获最大风景最绚烂的一段旅程。对于大夫而言,如何从这段旅程中磨练自己,磨练临床能力,善待每一位患者,履行每一点义务,都是注定不变的誓言;而对于医院、医学院校乃至更高级别的行政机构而言,如何保护住院医师的权益,如何使其在这段旅程中收获最多才是不变的目标;至于旅途过程中的指示牌、警示灯等,就需要不断完善的立法去完成了……

    而对于广大患者,理解,并且信任这一群人,对他们,更是对你们自己,都是最正确的做法。毕竟,医生与患者,往往抱着同样的目的;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更是从这里开始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6: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郎新娘大闹急诊室打昏保安被拘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0日02:21  重庆商报 微博
  5月6日,是万州小伙黄漠与妻子周敏大喜的日子,他们在一家酒店办了喜宴。本来,当天中午举行完婚礼与亲朋好友共进晚餐后,两人就该入洞房了,谁知这顿晚餐上,却发生了意外:两个朋友醉倒被送到医院抢救,这对新人和一帮朋友到急诊室探望时,不但无理取闹,还打伤那里的一名保安,后者至今昏迷不醒。结果,新郎新娘还没入洞房却先进了“班房”。
  客人喝麻了 送医院抢救
  5月6日中午12点过,万州主城区一家大酒店,黄周两家的数百名亲友齐聚一堂,一起见证了黄漠与周敏的婚礼。婚礼很成功,也很热闹。当晚,这对新婚夫妇邀请亲朋好友继续在酒店共进晚餐。
  参加晚宴的宾客中,这对夫妇的同龄朋友比较多,很快便相互拼起酒来。结果,两人的好友谭刚和于华当场醉酒倒地。
  接到求救电话后,三峡中心医院的120救护车立即赶到酒店,将谭刚和于华接到医院抢救。
  怪救治不力 大闹急诊室
  当晚9点多钟,婚宴散场后,黄漠和周敏领着一帮朋友前去医院,看望醉酒的谭刚和于华。
  到了医院,他们认为医生不负责,只给醉酒的谭刚和于华吊输液瓶,却没有输液,属于抢救不及时。于是,他们开始借着酒劲在急诊室里辱骂医务人员。尽管医务人员多方劝阻,并告知他们,医生一直是按照抢救病人的程序在施救。然而,黄漠等人根本听不进去,情绪十分激动。很快,他们就占领了急诊室里的抢救病床,以及医护人员的工作平台,使得急诊室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值班医生也不敢走进急诊室。
  见此,医院方面只好拨打了110。很快,望江派出所两名民警赶到现场,对黄漠和周敏一方的人进行劝解,要求他们撤出急诊室。
  好友打保安 新郎当帮凶
  就在民警劝几名醉酒者走出急诊室时,黄漠和周敏的朋友张强走到急诊室门口,让站在门边的一名保安史某去把主治医生找来。
  史某站在原地还没来得及走动,就被张强挥拳打中。紧接着,史某的好友严明也向史某动起拳脚。
  史某一边用手抱住头,一边往急诊室门口退,两人一顿狂踢猛打,追到门口又将史某拦回。这时,黄漠也冲了上去,一把抱住史某,站在黄身后的韦庆冲了出来,挥起拳头朝着史某头部狠狠打了下去。黄漠双手一松,史某倒在了地上,当即不省人事。
  昨天,据万州区公安局望江派出所民警称,急诊室的监控录像拍下了整个打人过程,史某自始至终都没有还手。
  新婚夜被拘 新人很后悔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史某倒地后,参与行凶的张强竟让严明也倒地,装着被人打了。随即,严明装模作样地仰面躺在了地板上。
  医护人员将史某抬上担架推出去抢救后,又找来一副担架,欲将躺在地上的严明抬出去检查治疗,后者却不愿起来。然而,警察进来时,在地上躺了1分多钟的严明,“一骨碌”爬了起来,拍了拍屁股,走出了急诊室。
  当晚,万州警方将黄漠、周敏及严明、张强、韦庆等多人扣留调查取证。
  到了派出所值班室,这伙人才彻底醒了。“哎,都怪自己当时太冲动了!”新郎黄漠后悔不已。
  万州区公安局望江派出所民警称,黄漠等人的行为,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经营秩序,并无故伤人,影响极坏、后果严重,新娘周敏虽没动手,但她带头前往医院,没有制止打人行为,也应承担责任。
  警方经研究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动手打人的严明、张强、韦庆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黄漠、周敏等4人,则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这意味着,黄周二人不但没能进成洞房,蜜月前10天,他们也只能在拘留所里过了。
  昨日,记者还了解到,保安史某自当晚被送进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以来,仍未苏醒。(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张沁雪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9: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男子在医院门诊大厅设灵堂 被行政拘留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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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0日10:07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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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谢金  5月1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就在这一天,广东省深圳市公安机关按照两部委通告精神,处置了一宗医患纠纷,严惩了扰乱医院就诊秩序行为。
  4月28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某公司上班的陈女士因感冒、腰痛到松岗人民医院就医,随后两天一直服用该院开出的药品。5月1日凌晨6时左右,陈女士突然发病被送至松岗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陈女士生前曾在松岗人民医院就医,其弟弟陈某等人在悲痛之余,认为松岗人民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5月1日16时许,陈某等人纠集多名家属来到医院讨说法,18时30分左右,陈某等人开始在医院门诊大厅摆设灵堂、烧纸钱,医院方无奈之下报警。
  接到报警后,松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对陈某等人进行劝解。直到5月2日凌晨1时许,陈某等人同意在上午9时与医院协商解决,并自行离开松岗人民医院。但陈某等人并没有善罢甘休,8时30分,陈某再次纠集10余名亲属和老乡来到医院,堵塞医院门诊楼大门,阻碍其他就诊市民进出。
  为维护其他患者合法权益、恢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松岗派出所联合松岗街道办有关人员现场进行处置。在劝诫无效的情况下,9时30分,民警控制了12名参与堵门的人员,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带回的12人有陈女士的弟弟、伯父、姑姑共5人,其他人均是同乡。警方在劝诫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带头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随后,在派出所协调下,松岗街道办、医院等有关部门领导赶到派出所,其他家属同意于5月2日下午在松岗街道办与医院继续协商有关事宜。最终,经过协商,陈女士家属同意先行尸体解剖,待正式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据法律途径处理此事。
  深圳警方表示,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就诊秩序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将结合两部委通告有关精神,出台具体执法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态度,对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9: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医生不堪医疗纠纷压力留《血泪书》后服毒自杀2012年05月10日 02:24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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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娟的父亲张子富拿着女儿的遗书老泪纵横。
□记者 郭启朝 通讯员 屈连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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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 5月8日下午,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28岁的女医生张娟在家中服下了700粒毒性很大的强心药“地高辛”欲自杀。张娟服毒之后虽然及时被家人发现并快速送到医院抢救,但因其服用太多,毒性已经融入血液,至今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张娟的父亲张子富拿出女儿服毒前写好的遗书告诉记者:“女儿是不堪忍受患者家属的侮辱和高额索赔才自寻绝路的。”
接受咨询引发医疗纠纷
5月9日上午,记者在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采访时得知,张娟依然在该院心脏内科重症监护室抢救。张娟的父亲张子富在重症监护室门外等候。
“女儿喝药的时间大概在5月8日下午3时左右。”张娟的父亲说,下午5点30分左右,张娟妈妈见张娟在卫生间呕吐得厉害,到卧室一看,发现7个写着“地高辛”的空药瓶子(每瓶100粒)。熟悉药物毒性的张娟妈妈一下子惊呆了,急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张娟送医院抢救。
张娟为什么要服毒自杀?张子富拿出了一封张娟写的遗书,向记者讲述张娟自杀的过程。
张娟是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儿科的医生。5月8日中午,张娟下班回来,一进门就哭喊着:“他们讹我!诽谤我!侮辱我!我冤!”经过追问,张娟向父母讲述了事情经过:5月2日晚9点左右,她接到一位患儿家长打来的电话,说婴儿发热,体温为40摄氏度。经过询问得知,他们的儿子出生不到1个月,曾在该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张娟是主管大夫。
张娟于是在电话中询问婴儿是否有其他异常症状,患儿家长说婴儿吃奶良好,无异常症状。考虑到家长称曾带着患儿坐公共汽车,包被可能比较严实,随即告诉家长可以口服点退热药,并叮嘱他们密切观察患儿情况,喝药半个小时后再给她打电话。可家属一夜没有打电话。
第二天上午,患者家属将婴儿送到该院治疗,大约在9点30分,婴儿停止了呼吸。患者家属认为,患儿死亡是因为张娟没有让患儿及时到医院治疗,贻误了治疗。
5月4日上午,患儿家属到张娟所在的科室大闹,追打并辱骂张娟,并提出索赔15万元。
服毒前留下遗书为己辩白
记者在标题为《一个医生的血泪书》的遗书上看到:“我心里实属冤屈,第一,当时患儿只是高热,如果物理降温,加上口服退烧药,半小时后体温逐渐下降,自可无大碍。第二,本人作为一名医生,在下班之后,给予患儿家属做咨询指导,他反倒把责任推到我身上。第三,患儿家属在患儿持续高热情况下,并未再通知我。考虑到本人一生还要继续从医,因为我热爱这门行业,可想到在我职业生涯中到底要面对多少这样的医闹,实在是心灰意冷,无法从事医疗行业。当一个人的一片真心,却得到病人家属的如此打击与对待,我真是伤心透了。难道只有我死了,才能证明我的冤屈?”
南阳医专附属第二医院一位副院长告诉记者,得知张娟服毒自杀的消息后,医院院长和书记第一时间前去看望,全力进行抢救治疗。
“对于张娟对患儿死亡有多大责任,科室领导在处理该医疗纠纷时是否存在过错,医院正在调查。”这位副院长说。
记者曾试图联系患者家属,了解他们对此事的说法,但经多方努力,至发稿时仍未联系上。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20: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新密七名医闹获刑 被判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12年05月10日08:18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严厉打击“医闹”行为,该院自今年4月以来连续对两起“医闹”案件提起公诉,7名被告人被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

  检察机关查明,2011年9月26日,河南省新密市大隗镇张广的妻子张某,因产后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广及其亲属张甫、张勇、张涛等人向医院索要赔偿70万元被医院拒绝。张广、张甫、张勇、张涛带领众人采用在医院大门口挂横幅、放花圈、烧纸、放鞭炮等手段围堵医院大门,致使医院不能正常工作。

  法院经审理后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被告人张广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判处张甫、张勇、张涛有期徒刑各两年,缓期3年执行。

  2011年6月,新密市袁庄乡董会的父亲董某在打麦机旁边干活时,右手被打麦机擦伤,董某在医院治疗后出院。同年10月21日,董某去世。董会及其他亲属董发、阴亮等人要求医院在董某丧葬仪式上随礼2000元,医院拒绝。董会、董发、阴亮等人将董某尸体抬放至医院门口,并在医院门口以挂横幅、烧纸、放炮等手段围堵医院大门。

  法院经审理后,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被告人董会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期3年执行;判处董发、阴亮有期徒刑各两年,缓期3年执行。

  据河南省有关部门统计,2011年,河南省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2000多起,赔付金额8000多万元。河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处置医患纠纷1113起,破获涉医刑事案件85起,查处涉医治安案件182起,查处职业医闹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58名。(记者范传贵 通讯员张胜利 禹淑芬 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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