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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从徐文医生被严重砍伤所想到的--医生是弱势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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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02: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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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办副主任详解大病概念:落脚点系在费用2012年09月05日14:46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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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病”最终的落脚点是在费用 而不是医学概念
2012年9月5日14:00,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和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做客新华网,解读“大病保险”新政。
[主持人]那老百姓的问题也都很具体,比如他们问到了“什么样的病才算大病呢?有没有什么标准?”我们老百姓普遍认为的大病在这次大病医疗保险中涵盖了多少呢?下一步有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呢?
[徐善长]这个问题也是我特别在这里要进行解释的。这次大病保险政策出台后,我们的“大病”首先不是医学的概念,不是一个病种的概念。“大病”最终的落脚点是在费用。那大家就要问了,到底什么是“大病”呢?在这里,我们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即: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费(食品支出)后家庭剩余收入的40%。如果出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返贫。我们将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换算成国内相应统计指标,按2011年数据计算,对城镇居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农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可能会发生因病致贫返贫。由此来确定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属于大病保障的内容。所以我们这次所说的大病就是人民群众患了大病以后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而不是根据你的一个病种或者某一个病种确定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阑尾炎不算一个大病,但有时候在手术过程中引起的并发症,比如腹膜炎、肠粘连等等,这样费用就大额增强,这种高额费用就自然进入了大病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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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0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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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4成网友认为体制才是砍医根源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05日00:32 新浪健康
微博
9月3日,深圳又发生一起恶劣的伤医事件。随着近年来伤医事件在各地的不断发生,人们不禁要问,现在的医患关系到底怎么了,医生、医院、患者到底怎么了?
深圳伤医事件发生后,新浪网健康频道迅速在微博平台上发出了一项调查,“你如何看待深圳医护人员被砍事件”,调查结果显示,排名第一位的观点,占到44.8%的网友表示无奈,认为医患关系问题关键在于医疗体制。
你如何看待深圳医护人员被砍事件
岁月如歌5202010:动一动小手术,就要花去近七千元,效果还不好,怎么不叫人气愤?
闲庭疏梅:砍人不对,但凡事都有因果,应该细查
风尘轮回路:医患关系的紧张和官民那种不信任都是利益之下的自私造成的。
水水水水zz:也不能否认中国确实存在好医生
悅麻Shelly:医疗改革迫在眉睫,医药分开,医生不以治疗谋利,不然中国都被毁啦
医小行:看起来好像是医生和病人的事,其实主要原因并不医生和病人的事,你懂的。
对于医疗体制改革,近年来无论从政府管理层面的政策研究,还是相关机构法律法规的出台,都在全力以赴地把精力投入到医改当中。
体制该怎么改,网友们都在说体制是医患矛盾激化的根源,那么,体制应该向什么方向改,改成什么样才能让老百姓没有怨气少花钱,让医生不再委屈,辛苦劳动得到价值上的肯定。
北京市三甲医院将体制的变革推到了历史进程的前沿,医药分开的改革内容,无疑是让医患双方感受最直接的变化。
在最近在京召开的一次公立医院改革座谈会上,一位与会专家指出,通过试点之后,我们也真切感受到,机制的变化,最大的变化是改变理念。在过去那么多年里面,政府通过以药补医,形成了一个系列的机制,一个系列的利益链,一个系列的制度支持。
当今天变革之后,冲破的不仅仅是观念,可能就是这些制度、机制和日常管理,所以说医药分开这是个大概念,它分开的可能还有很多环节要分开。
医药分开刚刚拉开序幕,它仅仅是将药品加成这部分,老百姓开始体验医药费减少的实惠、医生也开始通过设立医事服务费等措施得到劳动价值上的更多肯定。但这是否能化解医患矛盾,是否能杜绝未来伤医、砍医事件的发生呢?
在北京市友谊医院率先试点医药分开改革后,北京朝阳医院作为第二家医药分开试点医院已经进入改革试验阶段。更多的改革方向需要全民一同推进,只有大家都在各自的立场上提出要求,让各自的利益最大化,才能促进一个公平、高效的机制的全新诞生。
在若干次伤医事件发生之后,在无数起医患纠纷未得到有效避免和处理之后,我们看到,已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切实推动者医疗体制的全面改进,让我们静观其变,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一同加入到医改的历史变革之中。(常宾)
关注医疗体制变革、公立医院改革,新浪健康将持续关注,敬请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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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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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大病保险不受病种限制2012年09月06日03:44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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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病保险不受病种限制(政策解读)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的“大病”具体指的是什么?报销范围是什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在会上指出,文件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大病保险报销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只要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就将再给予报销50%以上。
大病保险可以保哪些病
孙志刚指出,什么是“大病”,我国的制度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即: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费(食品支出)后家庭剩余收入的40%。如果出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返贫。换算成国内相应统计指标,按2011年数据计算,对城镇居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农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
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可能会导致因病致贫返贫。此时,大病保险制度发挥作用,对城乡居民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合理的报销。
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在中国网访谈时提到:大病保险制度所指的大病“不是一个医学上病种的概念”。
近日,卫生部宣布,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记者了解到,这里的大病是医学上的病种概念,保障的对象是新农合参合农民,不同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两个制度不冲突。
大病保险具体能报多少
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到70%左右。所有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实际最高支付限额全国平均已分别达到13万元、7.98万元。那么,在70%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制度还能报销多少?
孙志刚说,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先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约70%,剩余自付费用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50%。
对具体的筹资额度或比例,文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孙志刚指出,主要是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医疗费用水平差别很大,同时,根据1亿人群样本数测算,不同地方,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障与需要的筹资标准也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国家层面对具体筹资标准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科学测算后合理确定。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地在测算时不能简单化。要根据前三年至少前一年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基本医保报销的情况、大病保险的目标水平,以及筹资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精细测算,多方案对比,合理确定。”孙志刚说。
按照全国平均报销水平,记者大致算了一笔账。比如一个参保的城镇居民,患大病共花了10万元,假定政策范围内费用为8万元,报销了约70%,共5.6万元。剩余4.4万元,超过了当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至少可以再报销50%,达到2.2万元左右,加起来共报销7.8万元,参保患者个人自付2.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就可以达到78%。
非政策范围内用药报销吗
大病用的很多药都是非医保目录内的,是否可以报销?
孙志刚指出:“大病保险报销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而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50%以上。”
也就是说,非医保报销目录内的药品、治疗项目等,只要是合规的费用,都可以报销。但具体哪些是合规费用,《意见》作为指导性文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主要原因是各地情况差异大。徐善长说:“这次出台的大病保险文件,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导文件,在许多方面没有设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和比例,比如,筹资标准、合规医疗费用、高额医疗费用等的界定,都由地方政府来确定。”
对于患大病的民政救助对象,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做好资助参保参合工作,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建设,力争年底前覆盖60%以上的县(市、区)。
【链接】
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对东、中、西部1亿个样本数的统计和测算,大病发生的概率大概在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四左右,按照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测算,全国大概是200万—400万人左右。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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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16: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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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大病保险将先行试点逐步推开2012年09月06日02:39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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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病保险将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据新华社电 记者5日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等六部委日前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政策性很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开展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意见,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筹资标准国家层面不作统一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会议中指出,在筹资方面,国家层面对具体筹资标准不作统一规定,各地在测算筹资标准时应根据综合因素进行精细测算。
在保障方面,文件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
在承办方面,政府制定筹资标准、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结算管理以及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大病保险单独核算办法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要求。
在监管方面,要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将大病保险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资金来源优先考虑医保基金结余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说,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应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尽快明确财务列支和会计核算方法,制定商保机构单独核算大病保险的具体办法,强化资金运行监管,做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超额结余、政策性亏损等问题,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指出,一方面要明确大病保险缴费标准、资金来源以及保障范围和水平,优先考虑合理消化居民医保基金结余,并向高额医疗费用段倾斜。
另一方面,要规范商保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加强大病保险管理服务,实现“一站式”服务。
此外,还要加强监督管理,执行财务列支和会计核算办法,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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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16: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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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允许医生自由执业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2012年09月06日03:19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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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恒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原标题: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就要允许医生自由执业
2009年9月,卫生部下发《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广东、海南、云南、四川、北京、江苏等地相继展开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经过两年多试运行,2011年7月,卫生部决定将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所有省份,同时降低门槛,将申请医师的资格由副高级以上降为中级以上。国家出台多点执业政策,是希望把大医院的优质资源引到基层和社区,这得到公众的广泛支持。
然而3年过去,多点执业在各地普遍遇冷,不少省份申请人数不足百人,在一些城市甚至出现“零申请”。为何医生多点执业“叫好不叫座”?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
缺乏制度保障的政策只会成为一纸空文
中国青年报:为何多点执业在各地遭遇执行难?
朱恒鹏:医生要实现多点执业,一般要通过个人申请、所在医院同意、卫生局登记注册3个步骤。在公立医院,需要院长审批的多点执业几乎等于形同虚设。因为医疗人才与技术是医院最大的竞争力,哪个院长愿意把优质资源无偿送到其他医院?况且,医生在科研、教学、学术职称评定上都由医院说了算;以后的医疗报销、退休工资等也都指望医院。拥有国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公立医院医生,是“单位人”而非“社会人”,公开要求多点执业权利,相当于用身份保障换执业自由,多数人不敢“冒险”。
在政策层面,昆明市卫生局做得最好,医生多点执业只需在卫生局备案,不需要医院审批。2009年,时任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兼心内科主任的李易,带领20多位医务人员以“社会人”的身份在多家医院自由执业。他们的模式十分接近多点执业的设计初衷——医生脱离对事业单位的依附关系,成为自由执业者,打破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的藩篱。
但是,现在这个团队逐渐回归公立医院了,他们在实践中体会到,整个体制对自由执业权的束缚依然很多。目前,教学、科研资源集中在公立医院,更关键的是,能否获得这些资源不是取决于你是否有能力,而在于你是不是个“公家人”——自由执业的医生在圈内的影响力会下降,也评不了职称,当不了研究生导师。
更要命的是,作为自由执业者的医生退休后能拿到的养老金,可能不到国有事业体制内同行的一半。尽管前者缴纳的养老保险并不低于后者。这种不合理的养老保险制度,已成束缚医生自由执业,和妨碍社会资本办医的最大壁垒之一。
中国青年报:比起多点执业,为什么有些医生更喜欢“走穴”(指医生到注册机构外的地点进行门诊、手术等医疗行为,并获得个人利益——编者注)?
朱恒鹏:公开申请多点执业相当于公开宣布自己“有二心”,院长很可能认为你没把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上,以后升职、进修等都会受影响。而“走穴”尽管是事实上的多点执业,但属于私下行为,没和医院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公开“叫板”,又不妨碍个人赚钱。
尽管新医改方案鼓励多点执业,但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多点执业的地点不能超过3个,而优秀医生“走穴”可远远不止3个点。一些医院请医生过去做台手术给3000元,听起来并不多,但是像某些手术,一个大夫一天能做五六台,这样就有了规模经济效益。
现在已形成医生价格发现机制。不同医院、不同大夫、不同手术的费用,医院之间挖医生的薪酬,都有标准的但不透明的行市价。有价就意味着有了市场,不透明不规范意味着市场不充分、不完善。医院面对的外部环境已经市场化,因此医疗服务市场也应该放开。我们可以借鉴律师行业,让医生成为自由执业人,能自主选择执业方式和机构。
放开医生自由执业会降低患者负担并缓解看病难
中国青年报:自由执业和多点执业在与医院的关系上有什么不同?
朱恒鹏:多点执业只能算过渡性说法,最终的制度安排应是自由执业。医生和律师一样,靠专业知识和经验积累吃饭,只要通过政府或行业协会的统一考试,获得执业资格,就应成为自由执业人。这会让医生拥有更大的选择自由,也使医院在拥有充分选择自由的同时只能依靠自身的竞争力获得人力资源,而不能靠行政权力束缚医生。在自由执业状态下,医生和医疗机构之间是一种契约式合作关系。医生可以到医院接诊获得分成,也可以开诊所,介绍需要住院或检查的病人到医院去。
中国青年报:医生自由执业后,收红包现象可以遏制吗?
朱恒鹏:收红包现象源自医疗服务定价不合理。按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单位收入总额用于个人分配的比例不能超过一个规定的比例,比如30%。一位医生苦学多年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又经过两三年住院医培训,才有在大医院独立出诊的资格。但公立医院医生个人收入不能和业务能力直接挂钩,手术费用很低,一些医生才因此收红包。
医疗费应由市场决定。实行自由执业,形成规范透明的医生服务价格决定机制,让医生获得与劳动相等的报酬,也就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收红包现象。只要医疗服务价格涨了,医生开方量必然减少,也可以挤压药品的回扣和返利空间。
中国青年报:一些人可能担心,放开医疗服务定价,会不会造成医疗费用大幅上涨?
朱恒鹏:首先,我可以肯定地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医疗费用肯定会有所下降。放开医疗服务定价,医生就不需要变相地“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了。现在医生给病人做完诊断检查,如果发现患者没病不需要吃药,医院和医生的收费会很低,三甲医院的挂号费也不过5元,一个医生检查10~20分钟,就得到5元,这样的收费怎么养得了医院和医生?放开医疗服务定价,也就是提高诊疗费,医院和医生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而患者的支出会有所下降。
其次,放开医生自由执业会进一步降低患者的总体负担。目前,医疗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优秀医生绝大多数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不管大病小病,一些患者都奔着大城市的大医院去,且不说就诊费用,单单是患者和家属的吃、住、行,就是不菲的开支。自由执业能使医生流动到基层去,一般小地方比大城市各种费用低得多,即便就诊费用增加一些,患者看病的总支出也会下降。
不过,我必须强调一点,医疗费用上涨是必然趋势。50%~80%的医疗费上涨源自技术进步。技术进步使人们患病被治愈的几率增加,病人付出的费用也就随之增加。随着人均寿命的提高,医疗费用必然越来越高。
中国青年报:那老百姓的看病负担岂不是越来越重?
朱恒鹏:降低医疗负担只能依靠保险机制。比如北京,42元的普通挂号费,其中40元由医保报销,患者只须掏2元挂号。此外,单位也可以给职工买一部分商业医疗保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人们还可以自己购买商业保险。这样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制”既能减轻患者负担,又能更好地满足大家多样化、差异化的医疗需求。
中国青年报:自由执业能缓解看病难吗?
朱恒鹏:这是一定的。看病难是因为医疗供需矛盾。医疗需求增加一是因为人们的收入在增加,二是全民医保的实现和补偿水平的提高使看病成本降低。若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没有提高,越来越多的医疗需求会加剧看病难,也会加剧医患矛盾。
自由执业“解放”了医生,调动了医生的积极性,等于增加了医疗供应,让患者能就近获得优质医疗服务。自由执业还能促进医生形成团队,以全科医师为守门人,帮助病人解决一般疾病,把大量常见病、多发病、慢病管理的患者留在基层处置,同时把真正有需要的病人选送到更好的医院。这就使医疗资源得到最佳配置。
推动医生自由执业可以借鉴国企改革经验
中国青年报:您认为应该怎样推动医生多点执业,进而到自由执业的落实?
朱恒鹏:改革既定制度不容易,关键看政府敢不敢下决心恢复医生自由执业。这涉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一下子完全改变现在的格局不太可能。我认为可以借鉴国企改革经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继续给离退休的医生按照现行制度发放退休金,在岗的医生保留国有事业编制身份及相应待遇。从此取消国有事业编制制度,新人全部采用合同制。
同时,还要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当前养老保险双轨制很不合理,也不能维持。政府应该通过社会养老保险金,保障包括医生在内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而不只是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特殊待遇。社会养老保险应该对所有职工一视同仁,一律只保基本。
医院可以引入企业年金制度,对不同职工设不同的年金档次,让医师的工作能力和他所享受的退休金挂钩。这样一来,医生“靠本事吃饭”的意识就会提高,不再去争编制争身份,而是把更多精力放在技术和患者身上。
中国青年报:医生自由执业后,如何防范他们的不规范诊疗行为?
朱恒鹏:自由执业使得执业的收益和风险全部落在医生个人头上,他们工作会更认真也更注意自己职业道德,对声誉会尤其看重。这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非常优秀的激励约束机制。
所以,医生自由执业后的管理主要靠声誉机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可以成为个人信用记录,就像今天我们买车后,车祸和违规记录就如影随形一样。一方面,要规定从业人员基本义务,例如,要求其必须挂出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记录;另一方面,要通过立法赋予社会团体监管权。在各种社会团体中,媒体可以披露医师不良执业记录,同时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定期做出各类执业医师排行榜。律师可以在患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使用法律为其维权。执业团体自身也会由于集体利益,加强内部监督。监管部门和医师协会可以建立起医师不良记录网站,并允许患者评论,维护患者知情权。由此建立一个竞争充分、职业声誉机制完善的医生人力资源市场,医生若留下不良记录,会影响其整个职业生涯。
本报记者 王聪聪 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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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2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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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患者负担重 59%医生挨过骂
2012-09-06 11:05 来源 华尔街日报
原文:
麦肯锡:中国居民自付负担不轻 59%医生挨过骂
麦肯锡新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到2020年,预计中国的医疗支出将达到1万亿美元,比目前水平高两倍。报告说,虽然医保覆盖率高,居民自缴部分的负担也不轻。报告说,中国很多参保人员仍不了解所缴医保的限制,如果碰到大病,这些限制将使他们陷入财务困境。
北京一家医院外等待就医的人们
中国政府在过去三年投入了1,250亿美元,将医保覆盖范围提高到占全国人口95%的水平,同时改善看病难问题。但咨询公司麦肯锡(McKinsey & Co.)新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的医疗体系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接下来的挑战将越来越严峻。
报告指出,到2020年,预计中国的医疗支出将达到1万亿美元,比目前水平高两倍。报告说,虽然医保覆盖率高,居民自缴部分的负担也不轻。报告说,中国很多参保人员仍不了解所缴医保的限制,如果碰到大病,这些限制将使他们陷入财务困境。
报告还强调了另外一个问题:城乡医疗质量差距仍然很大。报告发现,全国药品供应不足,因此无法确保农村病人能像城镇病人一样能够获得药品。与此同时,农村地区就医难,缺乏高质量的设备和人员,所以很多人涌向城市地区看病。这造成缺乏资金的城市医院超负荷运转。
甚至相对富裕的中国人也觉得医疗设施不足。麦肯锡调查了1,000名年收入超过8万元的人士,31%的人表示在公立医院很难看上病。
长期以来,中国医生工资一直不高,为弥补低工资,他们通过开高价药的方式来赚取回扣。报告说,病人对医生的怀疑情绪与日俱增,病人攻击医生的事例越来越多就是这种矛盾的体现。麦肯锡调查了3,300家医院的近6,000名医生,59%的人表示被患者或患者家属骂过,6%的人表示被患者攻击过。
近期《经济学人》(Economist)和美联社(Associated Press)刊发的文章认为,打骂医生的原因是患者觉得没有得到足够的治疗,因此不信医生,心生怨恨。
在被问到过去一年医患矛盾有无变化时,麦肯锡调查中44%的受访者表示矛盾恶化,51%的人表示没有变化。麦肯锡还发现,中国37%的医生表示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5%的人表示正在考虑改行。
如何让这一切得到控制,将是令中国领导人头疼的一件事。这同样也曾是美国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等其他国家领导人感到头疼的事情。但麦肯锡提到,虽然有这些艰巨挑战,企业──不管是中国企业还是跨国公司──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机会:从药品到医疗设备,从私立医院到私人医保,所有市场都将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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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2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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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累钱少压力大 医院出现护士荒
2012-09-06 14:00 来源 医学教育网
普通病房床护比例低于1:0.4的国家基本要求,与省卫生厅1:0.6的配备标准也有差距,岛城多家医院出现“护士荒”。9月5日,调查了解到,工作强度、压力大,收入却不高,屡被护患关系困扰,恶化的医疗从业环境和青岛医疗“价值洼地”导致护士荒。
调查一 忙得连轴转,收入还不高
小青是青岛某三级医院的一名护士,每周5个白班,一次大夜班和一次小夜班,大夜班从凌晨1点忙到8点,小夜班从下午4点30分忙到第二天凌晨1点。白天经常因为抢救病人等原因延迟吃午饭的时间。最多时一天跟了10台手术。而由于晚饭的时间经常不是在做治疗就是在手术,吃不上晚饭也成了常事,夜班经常独自照顾40余名病人。
因为是合同制护士,工作三年后才能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现在扣完保险,小青可以拿到基本工资1000元,一个月可以拿到夜班费200元左右。由于小青目前仍在轮转科室,科室每个月两三千元的奖金她只能拿到一部分,算下来一个月收入三千出头。而与她同科室的在编护士也只在基本工资上多出1000元。
“护士短缺与如今的医疗环境有很大关系,目前医疗行业收入低且劳累,多数优秀人才不把从医当做第一选择。”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邢晓博说,优秀人才来青岛甚至挣得比以前少。在各地医疗资源纷纷扩张急需人才的情况下,青岛与其他地方争起人才来力不从心。三医迁建项目预计明年10月启用,床位数将由现在的300张增加到800张,由于护理人员和医生数量均不足,医院只能尽力保证届时开放500张床位。
调查二 护患关系紧张
病人拍照留证据除了工作劳累、待遇偏低,护患关系紧张也让护士对自己的工作热情减退。
“护患关系紧张主要是不信任。”小青说,经常在自己给病人换药的时候,病人用手机把用的药拍下来留一份证据,有的病人只听医生的医嘱却把护士的嘱咐当耳旁风,这种护患之间不信任的感觉让自己很不舒服。还有一次自己告诉病人新挂上的液体可能会滴50滴,结果病人真的一滴一滴数起来,多滴几滴就立即向科室主任投诉,自己感到很无语。
最让护士头疼的是,一些家属为了和医院理论,常从护士身上找岔。小青所在的科室经常会接到一些慢病晚期的老人住院,而且送老人来医院的家属对老人的病情很清楚,虽然来到科室后医生就给家属下了病危通知,但家属还经常会以护士服务态度不好等理由找事,等到老人在医院去世,就和医院谈赔偿问题。
影响护理专业招生难,生源七成靠调剂
截至目前,青岛市共有注册护士24699人,普通病房床护比例低于1:0.4的国家基本标准要求,与省卫生厅1:0.6的配备标准存在差距。青岛本市目前有卫生学校和青岛大学医学院能够培养医学人才。
“今年学校计划招收800名学生,实际招收了858名,其中680余人都学习护理专业。”青岛卫生学校校长李智成说,由于学校教室和宿舍硬件条件的限制,学校一年只能招收这么多学生。为了使护士毕业后及早进入工作状态,在校生实习一年后即可考护士从业资格证,大专生通过率达到了97%,中专生的通过率也在70%左右。除了考取本科和出国外,其余的护理专业学生就业时并不把护理工作为首选。
在青岛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近几年学校的护理专业招生一直保持在150人,并没有扩招,即使这样报名的生源仍然凑不够数。据了解,护理专业70%至80%的学生都是靠调剂补充来的,不然150人根本凑不齐。每年入学时都有家长咨询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给孩子转专业,每当大一结束,就会有20%的学生通过校内考试转到其它专业,同时极少有人愿意转入护理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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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15: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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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长:十二五期间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2年09月07日21:0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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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陈竺:“十二五”期间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 (记者李江涛)卫生部部长陈竺7日表示,“十二五”期间着力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将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还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的“部长进校园”首都大学生系列形势政策报告会7日在清华大学举行,卫生部部长陈竺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展与展望”为题向近千名首都大学生作了首场报告。
陈竺在报告中说,2009年3月正式启动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进展,主要表现在: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从无到有建立起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显著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启动,“看病难”和“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展望“十二五”期间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陈竺表示,我国将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着力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
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他说,将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总量不变,结构调整”,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2年在300个左右试点县先行推开,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此外,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对绩效工资进行合理的调整,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还将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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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6: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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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久治不愈持刀砍死医生一审获死刑2012年09月09日01:45
中国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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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突袭医院砍死医生”续闻
砍人者卢德坤一审被判死
法院认定被告人有明显的控制和辨认能力,长安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
羊城晚报讯 记者常思雯,通讯员王创辉、方慧敏报道: 由于受面瘫疾病困扰,陕西男子卢德坤竟迁怒主治医生,持菜刀冲入东莞长安医院诊断室一顿乱砍, 造成医生一死一伤。昨日下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卢德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54 万余元。宣判后,卢德坤表示上诉。
2011 年8 月16 日下午2 时许,东莞长安医院神经内科医生刘某霖身中十数刀惨死于就诊室内,不远处,另一名医生尹某也倒在血泊中。挥刀砍人者是卢德坤,2011 年1 月至5 月,卢因患面瘫前往长安医院医治,不料病情持续恶化,其主治医生刘某霖建议他去其他医院就诊。
随后,卢德坤举债前往陕西、北京等数家大医院求诊,但病情没有好转,还花光了借来的3 万元,求医期间卢德坤妻子向其提出离婚。在双重打击之下,卢德坤迁怒于主治医生刘某霖, 持菜刀将刘某霖砍死。卢离开9 号诊室时,医生尹某正巧路过,看到尹某和刘某年纪相仿,认为他们是一伙的,又将尹某砍倒。事发后,在医院保安的围追下,卢德坤当场被制服。刘某霖不治身亡,尹某伤势被鉴定为重伤。
昨天庭审时, 卢德坤的辩护人提出两点辩护意见, 即卢德坤杀人是因为医生刘某霖未能帮其治愈面瘫所致, 且卢没有前科, 希望获得法院从轻、减轻处理。法院审理认为,卢德坤并没有提供患者应保存的在长安医院进行治疗的病历资料,卢德坤辗转就医的北京两家医院,均没有对卢的病情做出一致认定, 所以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医生刘某霖有对卢德坤进行诊治的行为, 也不能证实东莞市长安医院在卢德坤的治疗中存在医疗过错。卢德坤虽没有前科,但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据此对其从轻处罚。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 卢德坤在作案时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况希望对其做精神鉴定,法院认为从卢的庭审供述可知,其对报复刘某霖医生是有预谋的, 且在作案前准备了刀具,杀人后还夺路逃跑,卢德坤对自己的杀人行为有明显的控制和辨认能力, 故辩护人提出要求对卢德坤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的意见没有依据,法院不予采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德坤犯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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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17: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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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坚决反对医院内暴力行径
2012-09-10 09:14 来源 健康报
“强烈谴责院内暴力,坚决反对院内暴力!”在9月8日召开的“2012全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研讨会上,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孙阳表示,发生在医院的极端暴力事件,让身处工作岗位的医务人员身心受到伤害,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也是对广大患者切身利益的直接侵害。
9月3日,一名男子持刀在广东省深圳市一家医院行凶,导致数名医务人员受伤。而今年以来,发生在医院的暴力流血事件已有数起,其中后果最严重的是今年3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生的恶性伤医事件,造成医务人员1死3伤。
孙阳表示,从总体上看,医患关系和谐是主流,偶尔会出现纠纷和冲突。他呼吁公安机关对这类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反对借医患纠纷名义在医院内制造暴力流血事件的犯罪行径。同时,他期望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自律,自觉抵制红包、回扣等不良风气,对少数败坏医疗行业形象的人员,要严肃处分教育,甚至将其清除出医疗卫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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