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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从徐文医生被严重砍伤所想到的--医生是弱势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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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19: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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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录音门”当事医生:不少医生护士想辞职
来源:南方日报 2011年11月04日11:41我来说两句 (28) 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9月21日,患儿小梓涵因患手足口病,被送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治疗,随后经历治疗、回家、重新返院治疗一系列波折。此期间,患儿父亲因对医生的做法产生质疑,要求全程参与专家会诊讨论并进行录音,还找院外医生求证诊疗方案。此事报道后,引起了媒体、社会持续关注。昨日,南方日报记者独家专访了治疗小梓涵的医生,广东省儿科学会副主委、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王波。
◎“如果这种医患不信任持续下去,医务人员的心都冷了,今后我们老了,谁来看病?”
◎“哪天我们的医生能不再为了收入苦恼,百姓能不再借钱看病,我们的医患关系也许就会真正好起来。”
◎“医疗救治应该是医患两条腿发力,一起跳过悬崖,但如果两条腿不配合,甚至一条腿踹另一条腿,那就只能一起掉下悬崖。”
当病人把一支录音笔放在你的面前,如果你是医生,会怎样?
诧异、愤怒、拒绝?这些情绪王波都有过,但他最终选择了默许。
这40天来,48岁的广东省儿科学会副主委、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没睡过一个好觉,白头发添了好多根。
置身风暴眼,平日喜欢大声说笑的王波变得眉头紧锁:通宵在病房抢救,一次次与家长沟通,一面对着媒体的闪光灯,一面还要安抚他的团队……
昨天中午,和家长商讨治疗方案后,王波匆匆走进四、五平米的办公室,盒饭都没吃,跟记者聊了整整两个小时。尽管他的语调努力保持平静,但他的双手不时交叉抽动着,说到辞职的手下、重病的父亲,他终于忍不住摘下眼镜,抹了抹眼角。
同意家长录音 是为能放手救孩子
南方日报:你是什么时候接触小梓涵的?
王波:孩子9月21日住院时,我还在东莞出差。22日孩子上了呼吸机,当晚家长徐先生从新疆出差回来,就要求撤机。23日我赶回来,开始跟家长谈。这40天来,我们一线治疗的医生作了调整,唯一没换的是我,一直守在病房,一直面对家长。
南方日报:当了这么多年医生,为什么这次你的压力会这么大?是家长的一些威胁性言论,还是担心媒体的围观和抨击?
王波:压力有很多,但我们不是怕,90%的顾虑是孩子的性命。从开始的重症手足口病到后来的噬血细胞综合征,确实难治疗,但老实说,过去很多比他严重的病例,我们都成功抢救过。但这次最棘手的,不是一个医疗专业的问题。我们看着孩子病情持续加重,但家长多次拒绝检查,一再耽误治疗时机。不少会诊专家都说,如果能按照正常的噬血细胞综合征治疗方案,孩子现在可能已经出院了。家长的感受,我可以理解,也愿意去理解。所以一再让步,同意他录音拍照、复印所有病案资料、参加会诊,就是为了取得他的支持,让我们放手去救孩子。
南方日报:有网友说,医院为什么一定要家长签字?医生是不是在逃避责任?
王波:我们已经努力在尽医者的职责。第一次入院时查出重症手足口病,非常危急,我们顶住家长压力,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治疗指南做,48小时才下呼吸机,72小时出ICU。但之后的噬血细胞综合征,不会马上危及生命,所以还是要家长签字同意。
深夜给导师电话 不想做临床了
南方日报:你身边的人怎么看这件事?
王波:我太太一开始不知道,这星期媒体报道后,她每天不管多晚都会等我,陪我静静地坐一会。儿子上高中住校,太太昨晚去学校看他,告诉他最近媒体有一些关于你爸爸的报道,你是知道爸爸为人的,不要担心,安心读书。
最放心不下的还是80岁的老父亲,他在湖北老家,有肺心病,一到冬天就发作。周一下午开新闻发布会,他中午给我打电话,没时间聊,当晚12点多才跟他通了电话,原来他的病又发作了,当天在我们老家县城医院进了ICU,他告诉我,ICU里面很冷……我说,明天让家里人送些衣服被子进去,医院有点突发事情,要我处理,忙完了就去看他。怕他多问,我挂了电话。
南方日报:你想过放弃?
王波:我确实有过这个念头,做临床医生太没意思了。周一下午开完新闻发布会,我给我的博士导师打电话,聊了一个小时。我说,这事情过后,不想做临床了。导师耐心劝我,这只是个案,你这么辛苦干了这么多年,如果真放弃,你自己会过不去的。
不少医生护士 想离岗辞职
南方日报:你手下的医生护士呢?
王波:为了救小梓涵,我们成立了两个医疗组、护理组,加上我就9个人了。他们24小时轮流监护。
我每天早上给我的医疗团队说三句话:我们不是孤军作战,政府和医院、媒体会理解支持我们的;困难只是暂时的,会雨过天晴的;我们的唯一任务就是全力救治孩子。
大家的情绪有些低落,我见面都会拍拍他们的肩膀。我想,院长是一只老母鸡,我是一只小母鸡,要带好这群鸡仔。不少人想离开岗位,有的就说是想休假,有一个医生已经辞职了。这是20多岁的男孩子,今年儿科研究生毕业,刚在我们科工作了3个月。刚入行,看到这次事件,觉得压力太大了,决定辞职。我劝了几次,都没用。昨天他来找我签最后一次字,他觉得这时候离开我们,很内疚。我也很激动,一直没抬头看他,我怕一抬头,就会忍不住失态,等他签完字离开,我追出去,想问问他的去向打算,他已经跑远了。他说要回外省老家,工作还没确定,但坚决不做儿科了。
医生的孩子 现在很少学医
南方日报:很多医生同行在网上声援你,都在反思为什么医患关系会沦落到如此境地?为什么患者会这样不信任医生?
王波:从“八毛门”到“录音门”,医护人员都觉得气愤,说真的做不下去了。我很担心负面影响。我们医院医生的孩子,现在很少学医的。我让儿子自己考虑,他说坚决不学,爸爸太辛苦了。如果这种医患不信任持续下去,医务人员的心都冷了,今后我们老了,谁来看病?
全省7000多个儿科医生,绝大多数是为了孩子好的。我们见面,都刻意不提医患纠纷这些破事,都是一肚子苦水,一说心情就恶劣。都说医生是强势、患者是弱势,现在谁是强势?我们医生要花尽心思救他的孩子,还要被他怀疑、忍气吞声,怎么如此可怜?
医患两条腿发力 才能跳过“悬崖”
南方日报:也有很多患者在网上说,是现在医院、医生太“黑”了,动不动就大处方、大检查,所以才会录音拍照。这是被现实逼出来的。
王波:我理解患者的感受,现在医疗行业确实有不少问题。医生自己去看病,也得找熟人。我前段时间太忙,心脏不舒服,去省人民医院,也是找我的同学。
这两天打的,一上车司机就认出我,“在电视上看过你,你成了名人啦”。他跟我讨论,我打了一个比方,我不会开车,又不信任你,怕你乱兜路,上车就指着你开车,甚至抢方向盘,结果怎样?司机说,肯定是车毁人亡啊。那个年轻的司机说,说到底,还不是钱的问题嘛?
我觉得根子出在体制上。以前看病是政府全包,现在是自己掏钱。政府对卫生投入少,把医院推向市场,结果患者的不满都归结到医院身上,医院医生肯定有很多不足,但这不是我们这些个体、终端能解决、承担的。
科室的年轻人跟我说,主任,你是神仙,我们是人。我明白他的意思,我们这一辈现在已经当上教授、衣食无忧,可以少考虑钱、多想想专业问题,但年轻医生都有生存发展的压力。他们还年轻,还要买房、养孩子、发论文、评职称,不可能不食人间烟火。
南方日报:卫生部长陈竺在“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上演讲也承认,过度市场化造成的后果就是“看病难、看病贵”,此次医改就是要“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王波:我们医生也希望这样。哪天我们的医生能不再为了收入苦恼,百姓能不再借钱看病,我们的医患关系也许就会真正好起来。医疗救治应该是医患两条腿发力,一起跳过悬崖,但如果两条腿不配合,甚至一条腿踹另一条腿,那就只能一起掉下悬崖。(南方日报记者陈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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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19: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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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毛门”事件医患言和 还缺媒体道歉
2011-10-31 09:01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分享到: 备受媒体关注的深圳“八毛门”事件,近日以让媒体难堪的方式关上了大门。新生儿生病,家长带患儿到深圳儿童医院就医,医生诊断称需花数万元做手术,家长拒绝后将孩子转到另一家医院,声称花八毛钱就治好了病。医院一时成为众矢之的。可不久后孩子病情再恶化,家长将孩子带到武汉的医院,诊断结果与深圳儿童医院完全一致,处置方法也基本相同。家长因此向此前受到舆论冲击的医院公开道歉。
虽经过波折,可结局看起来还算不错:孩子在及时接受手术后已恢复健康,家长真诚道歉了,医院也接受了,称“理解家长爱子心切和当时的焦急心情”——冲突化解、医患握手言和的场景很是动人,可由此事件折射出的医患间的极不信任,以及在先前的冲突中撕开的医患裂痕,不是这种隔空的谅解可以弥合的。医患握手言和,媒体无法回避在此前报道中扮演的难堪角色:无疑,在这起医患冲突中,媒体带有偏见的报道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家长陈刚在公开道歉中说:因为自己对专业知识的无知和一时冲动,使得深圳儿童医院受到社会舆论的冲击——确实如此,问题首先出在家长的“无知”和“冲动”上,对事实的无知描述,误导了媒体,使媒体先入为主地将这一事件当成了“医院以高收费盘剥患者”的典型。
可是,在这件事上,媒体无法将自己假扮成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受骗者。患者因无知和冲动,错怪了医院,可作为媒体,应该是医患间中立的第三方,一个客观的记录者和公正的旁观者,在医患发生冲突时站在不偏不倚的公允立场,用扎实的调查而不是想象的新闻去报道冲突双方的声音,而不能被某一方牵着鼻子走,先入为主地选择站在某一方利益的立场上。问题就在这里,在这起冲突中,不少媒体基本是被声称“八毛钱治好10万元病”的陈刚牵着鼻子走的,缺乏专业的报道和独立的判断:本能地相信他是一个受害者,而医院是乱诊断乱收费,轻易被“八毛钱治好10万元病”这个爆炸性的、对新闻人极具诱惑力的不实信息所俘虏,带着“抨击医疗乱象”的狂热,完成了一次对医院的“施暴”。
如果对患者夸张的描述保持一点儿警惕,多听听医院的声音,就孩子的病情多采访相关专家,多听听专业人士的判断,新闻就不至于如此被操纵了。可“八毛钱治好10万元病”的冲突是那么诱人,那么符合报道者对“医疗乱象”的想像,那么适合做大新闻,于是,急于消费公众情绪的报道者便在患者的一面之词下失去了客观的理性。
在类似的冲突中,很多媒体人所以先入为主地选择站到患者一方去抨击医院,可能因为有一天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患者,而不会成为医生。“八毛门”正是带着这种偏见找新闻的产物——正因为我们某一天都要进医院,都要将自己托付给医生,更须呵护这种医患关系,而不是放纵这种“我们都是患者”的多数人暴力。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伦理,在医生眼里,只有病人,然后是治病救人;而新闻专业主义要求,记者做报道时也不能陷入身份的迷思中,作为一个报道者,眼中只应有事实和真相。
“八毛门”的始作俑者陈刚道歉了,我觉得,那些在此一事件中被牵着鼻子走的、对医院造成伤害的媒体和媒体人也应该站出来道歉——为自己的无知、鲁莽、偏见、肤浅、浮躁、对舆论的误导、对医院的伤害说声对不起。修复紧张的医患关系,离不开负责任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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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19: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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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部长陈竺:过度市场化致看病难看病贵
“去年年底,12.7亿人已经有医保,约占总人口的95%。也许来自城市的同学体会不那么深,特别是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但是来自农村的同学,来自二、三线城市的同学,我可以肯定,你们是有体会的。”
11月1日,在中科院研究生院和高等教育出版社主办的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第122场报告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谈及医改启动以来的成果时作上述表示。
陈竺认为,在医改上“我们曾经有过一些误区”,认为医改靠市场经济也能解决。实践证明,过度市场化造成的后果就是“看病难、看病贵”。“完全跟着市场走,医疗资源就会向大城市集中,向大城市的CBD集中,向富人集中。”陈竺指出,要把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2009年启动的医改制定了几项近期目标。第一项目标便是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基本药物制度则已经初步建立。陈竺说,过去是“以药补医”,医疗费用价格很低,药品卖100块钱,医院可以提取15元加成费;有的基层单位加成已经达到70%到80%,形成“以药腐医”的格局。这样导致药越用越多,越用越贵。陈竺表示现在在基层,政府办的所有乡村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都已经取消药品加成。
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方面,陈竺指出,过去两年有大量资金投向农村和基层,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有了很大的改变,同时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
此外,他还透露,曾经定下的“三年内为100万贫困白内障老人免费手术”计划现已完成90万例以上。
“对于医改,三年只是开一个头。”陈竺说。
《科学时报》 (2011-11-02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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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23: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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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协会:医生只是“药养医制度”替罪羊
正文 我来说两句(29人参与)2011年11月21日07:32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白雪 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编者按:日前,媒体报道,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不过0.6元,经过各环节“黑吃”后,在北京某医院零售价达12.65元。中间利润超过2000%。由此,药价问题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毫无疑问,药品中间环节的“水分”以及以药养医制度,不仅是百姓心中的痛,也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绕不过去的“结”。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医患关系的修复,也关系到医改的成败。
一支出厂价0.6元的药,到了医院就卖12.65元。老百姓不禁要问,在超过2000%的利润中,医生究竟赚了多少钱?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解读医院和医生在药品上究竟有多少加成。
药价水分在哪里
药价是怎么定的?庄一强表示,药厂首先将两类成本计算在药价中,一类是生产成本,如原材料、员工工资、水电费等制造费用,再一类是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广告费等。
厂家把成本算出后报到国家发改委物价司或各地物价部门,由其根据申报成本核算及市场实际情况,确定一个“最高零售价”。此后,由各省的卫生厅主持招标,产生一个“省级中标价”。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顺加15%,形成“医院零售价”,这15%的加成,就是留给医院的利润。
通俗地说,如果物价部门给某款药品定了最高零售价是15元,某省进行招标后,中标价为10元,那么该省此药的医院零售价为11.5元。这1.5元就是医院拿到的钱。“最高零售价”的意义在于指定一条上限,所有“中标零售价”不得高于“最高零售价”。
“在药品定价过程中,医院是不参与的,医院只有执行权没有定价权。”庄一强说。
那么,药价的“水分”在哪里?庄一强指出,药厂给出的生产成本比较难“做花账”,但另一类成本,也就是“期间费用”部分,尤其是销售费、广告费等,可能会隐藏虚高的成分,有“水分”。
这些“水分”中有医生的身影。医药代表会按照医生对某药的用量给提成,具体来说,他们会去某家医院的药剂部门或信息部门“统方”,核实医生开了多少药方。有专家表示,在一些药品上医生可以拿5%的回扣,某些抗生素则高达30%。
香港有两种做法,一是纵向比价,对比往年的中标价。二是横向比价,看同一个厂家同一个品种在其他国家的价格。“因为药价含有虚高的部分,有时经外汇换算和扣除进口关税后,我们有些药品比原产国还要贵。”庄一强说。
主管部门为解决药价高的难题,不断地“挤水分”。现在各省几乎都在国家定的价格下往下压,在一年一轮的招标中,上一年度的最低价往往成了新一年的最高价。这意味着,如果去年某药以10元的低价中标,今年招标时定的最高价就是10元。大多数厂家只能开价8元以求中标,明年则只能以6元中标。
长此以往,有时药品的中标价甚至低于成本价,药厂“赔本赚吆喝”,等中标了,再想办法削减成本。投标时要提供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前者挂钩药品质量,后者挂钩药品价格。而实际上后者很关键:招标不一定挑选质量最好的药,药品质量达标即可,主要比拼价格。
此外,药品还分为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前者以物美价廉的老药为主,后者则分为几个层面,如仿制类药以及原研药、专利药等创新类药。国家为鼓励药品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给予不同定价政策:原研药比仿制药价格高,如果是在专利期内的,还非常新的药,厂家可以申请单独定价。
庄一强认为,在药价出台的整个过程里,医生和医院都没有任何决定权,主要是厂家与物价部门制定价格。
医生开药选择权被扭曲
医生和医院对药品有选择权,照理应该是因病选药,但实际并非完全如此,这一权力产生的制度是扭曲的。
庄一强表示,目前中国绝大多数医院是公立医院,但各级政府给公立医院的钱,只占医院运营所需费用的10%左右,剩下的90%是靠医院给自己发工资,产生“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的现象。“院长必须带着医生去挣钱,不然就要饿死。”
他告诉记者,“给政策、不给钱”的制度设计,让医院通过合法渠道挣钱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通过卖药挣钱,二是通过买仪器,再收取检查费挣钱。国家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不足,就此导致了“大处方”和“大检查”。这必然直接损害患者的利益,而医生作为给他们开处方、做检查的人,也很无奈。
在很多医患冲突中,患者将气直接在医生和医院身上。因为他们看见的事实是:药厂生产的大部分药都卖给医院,患者使用的大多数药都得在医院买,医院是个双向垄断者。一种病有好几个可选择的药,一个病人往往有多种病,需要吃许多药,因此医生开药的手,是决定总药价最直接的手。就像上饭馆吃饭一样,每种菜的单价是固定的,点多点少点便宜点贵,点菜的人决定最后埋单的总价钱。
在庄一强看来,患者所见的“垄断”没错,但造成垄断局面的并非医院。他解释说,目前国内约80%的药品是处方药,只能由有处方权的医生开,而医生大多在医院工作。在国内通常习惯是有病上医院,病人去药店买药自疗并不盛行,而且路边药店的质量也让人不放心。
在美国和香港,病情是医生决定给患者用药的唯一标准,但中国的情况往往不全是这样。在一些极端事件报道中,也屡现医生“天价用药”、“道德滑坡”等问题。
在庄一强看来,不能只靠“道德”约束、靠指责来解决问题,应深度分析制度原因,尤其是制度中医生阳光收入的来源。
他举例说,医生应有合理、正当的高收入,如果在香港,一个商学院学生和医学院学生同时毕业,前者月收入1万港元,后者收入至少3万港元,一些大牌医生的月薪可达到20万或30万港元。拿着这样的薪水,没有医生会在意病人递上来的红包,病人如果想通过给钱向医生“示好”,“根本给不起。”
制度问题解决了,就能管住医生的处方权吗?即使有丰厚收入,谁不想再多拿一份钱?
“香港的医生恐怕不敢。”庄一强表示,在香港,病人想感谢医生可以写“感谢卡”或送盒巧克力。但医生如果收红包或拿了药品回扣,医管局和廉政公署会介入调查,一旦问题确凿,医生将被吊销执照并全行业通报。这就意味着,一个辛苦学习多年、有良好社会地位和高收入的医生,从此失去行医资格。“如果香港医生敢昧着良心干事,违法成本太高。”
而“以药养医”制度设计下的内地医院,医生如果不卖药就无法养活自己。庄一强说,“医院像是两只羊。首先是替罪羊,因为制度设计导致今日现状,但患者的气都撒在医院身上;医院又像沉默的羔羊,医生在医改过程中,宁可沉默。”
谁来出钱养医生
解决“以药养医”问题,首先要把医生高价“养起来”,再让他们“不敢违法”。只有这样,患者才能得到与病情最适配的药方。那么,谁来出钱养医生?
在庄一强看来,让国家出钱,使得所有公立医院和医生都有高收入,并不现实。
他解释,在很多国家,公立医院只占所有医院的一半不到,而在中国,绝大多数医院都是国家只给少部分钱的公立医院。目前应发展“真正的公立医院”,“比如把2000家县级医院、1000家地区性医学中心和100家与国际接轨的医教研高端医院划为公立,由政府出资养活”,其他的则放开。
庄一强曾对此进行研究并提出,在国内医院体制的结构中,公立医院应占50%~60%,私立营利性医院占20%~30%,私立非营利医院占25%~40%。其中私立的营利性医院,注重服务,价格也高,可让其充分竞争,由市场调节并监督。而私立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大胆利用社会慈善力量。“如果有人捐钱给壹基金,这些钱可不可以用来建‘壹+壹医院’(综合性医院)?如果有人捐钱给嫣然天使基金,这基金能不能建‘儿童专科医院’,免费为唇裂的孩子做手术?私立非营利医院是公立医院体现社会公益性的同盟军。”
目前,如何放宽投资环境,完善医疗慈善投资政策,慈善和医院能否对接,如何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医疗制度中吸取经验,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必须呼吁各方力量解决制度的顶层设计,将医生作为一切医药问题的替罪羊没有意义。”庄一强说。
本报北京11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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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23: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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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须设医调委 医院赔偿超万元不得“私了”
□撰文 广州日报记者 练情情
深圳八毛门、南海弃婴门、潮州、东莞杀医案……近来医患矛盾再度升级,制度化、法律化解决医患纠纷已势在必行。昨日,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 《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按照草案规定,广东各地级以上市都要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含1万)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公众对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于12月15日前向广东省法制办反映。
患者若有占据医疗机构诊疗或办公场所、围堵医疗机构出入口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致使工作、医疗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公安可部门按照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含1万)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委调解,赔付金额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应当先行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草案亮点
地级以上市须设医调委
此前有专家呼吁建立中立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以公平、快速地化解医患纠纷,这一设想在草案中“兑现”。
草案规定,地级以上市应当在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属地原则依法设立医调委,县(含县级市)、市辖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医调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草案还明确规定:“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情况下,医调委受理的案件应在双方同意调解的情况下进行,并且应该在30日内调结。
据悉,广东省医调委已于今年6月成立。医调委属于行业性、专业性的医患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独立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保险公司之外。
患者不配合治疗医院可免责
草案中有一条医疗机构免责条款。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草案还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健全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报告制度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死亡12小时内须送殡仪馆
草案还规定了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的处置程序。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
(一)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具体办法和程序;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的,应当告知其推举不超过3名代表参加协商。(二)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论的结论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三)在患方要求下,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共同对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四)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应在患者死亡后12小时内将尸体移送医疗机构所在地殡仪馆,死者近亲属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阻拦。
赔偿超万元医院不得“私了”
草案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含1万)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双方当事人申请医调委调解,赔付金额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应当先行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
草案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医闹”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草案规定,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及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组织、教唆、胁迫他人干扰医疗纠纷处理的行为;(二)非医疗纠纷当事人、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等无直接利益关系者参与医疗纠纷处理的行为;(三)占据医疗机构诊疗或办公场所、围堵医疗机构出入口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致使工作、医疗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 (四)盗窃、抢夺、毁坏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及其他诊疗文件资料,损坏医疗机构公私财物的行为;(五)将老人、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弃留医疗机构的行为;(六)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或在医疗机构内拉横幅、设灵堂、摆放花圈、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制造噪音、泼洒污秽物等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 (七)谩骂、侮辱、诽谤、实施暴力、威胁、骚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限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人身自由或阻碍依法执业的行为;(八)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媒体煽动对立情绪要追责
草案规定,新闻媒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报道医疗纠纷,正确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
草案表示,新闻机构或新闻记者对真相未明、调查结果未公布的医疗纠纷作失实报道,或在报道中煽动对立情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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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为什么不可以体面地富裕
2011年11月08日 10:09:45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字号 大小】【收藏】【打印】【关闭】
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暴利问题正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卫生政策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教授卓小勤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前不久,一个业内的朋友跟我说,一个顶尖的骨科医生一年可以拿到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回扣。
这样的声音并不孤独。之前,曾有媒体以“一个商人眼中的心脏支架医生,个个身家千万”为标题,报道了一些医生的暴富过程。
只要谈到医生高收入,基本都与“吃回扣” 、“可以媲美贩毒” 、“建立在病者痛苦基础上”这些字眼联系在一起。这或许是事实,但时常忽略了一个问题:医生的劳动价值究竟值多少?最好的医生拿千万元的年收入究竟是异常还是正常?为什么在合法的途径下,医生却拿不到匹配身价与付出的收入,只能选择铤而走险、甚至不择手段?
在香港地区,最顶级的医生可以月薪百万元,即使是实习医生也有4万元左右的收入。除了高收入之外,他们还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人们会觉得,医生拿高收入天经地义。但在我们这里,医生通常被认为是廉价劳动力。
有人会说,你凭什么要拿内地医生与香港美国医生相比?培养途径与成本都不同。他们显然忽视了一个事实,很多顶尖的内地医生,同样留过洋,接受过严格的医学教育与培训,他们做的手术质量同样可以媲美发达地区的医生。具备同样救死扶伤的能力,但在收入上为什么差得离谱?有民间学者曾调研发现,中国医生收入上是世界上最差的。发达国家医生的收入是中国同行的40倍左右。香港的医生收入是内地的22倍,台湾是大陆的14倍。即使与印度、巴西、巴基斯坦等不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依然是远远落后的。
管理者或许认为,人为压低医生的劳动价值,实施低工资养医制,可以将看病成本压低,有利于缓解看病贵社会之疾。但足够多的事实教训显示,这是一张有问题的处方,开错了药。这样干,反而进一步加剧了看病贵,还引发了一系列尴尬冲突,让贿赂与回扣在医疗领域泛滥成灾,一发不可收拾。
包括北京大学心血管外科学系系主任万峰在内的不少医疗专家认为,医生应享有独立执业的权利和义务。这可能也是让医生劳动价值回归体现的最佳途径,值多少钱,让市场说了算。如此,他们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只能通过偷偷摸摸地卖药卖支架卖器械来获得高收入,收获一大堆的骂声与唾沫。(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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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18: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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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专家指见死不救折射医改未成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7日 07:08 南方都市报微博
作者:马强 薛冰妮 马建忠
中国医院院长年会在穗举行,院长学者点评新医改成与败
以药养医是我国的一项国策,过去因为政府财政资金不足是一项临时的措施,其实政府也知道,这样的一种政策,没有履行好政府的责任。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
以药养医的弊端和现象大家看得很清楚,原因基本上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扭曲的价格,一个是按项目付费的方式。扭曲的价格说明什么?药品的“虚高”是由于我们对服务价格的虚低造成的。第二,按项目付费就带来了开大处方的冲动,因此要将扭曲的价格扭转过来,要改革按项目付费的方式。
———哈佛大学公共卫生专家刘远立
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马建忠 “见死不救现象仍然存在,连见死不救都没有解决,谁都没资格说中国医改成功。”昨日,第五届中国医院院长年会在穗举行,哈佛大学公共卫生专家刘远立在会上直言,让医生承担急救医疗欠费相当于失火后让消防队员付费。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出席会议。今年是新医改三年试点的“收官”之年,院长、学者点评成与败。
医疗欠费100亿多为急救欠费
本届年会的主题是“开放的时代,开放的医疗”,评点医改三年的得与失成为热点。
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项目部主任刘远立表示,中国每年新增门诊量1亿人次,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但是看病难依然存在,不单是大医院、大专家号难挂的优势资源分配问题,还难在急救医疗服务上,没有钱的人急救医疗付费以及转诊难。
“现在全国公立医院医疗欠费是100亿元,很大一部分是急救欠费,这笔钱一般由医院承担,医院又让救人的医生承担。这是一个很坏的制度,相当于失火了,让消防队员解决救火费用。见死不救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果连急救这个涉及基本人权的东西都没有解决,谁都没资格说中国医改成功。”
谁救谁买单,这是不对的
“我看了个新闻说,山东一名老护士是个劳模,她救了人,但是怕费用要全科的医生护士承担,她又把病人送到原地,她被判了三年刑。医改到今天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啊!”刘远立称,谁救,欠费挂在谁账上,这是不对的。现在急救,各种医保制度也在推诿,先找工伤保险,再找肇事者,非常无奈。与急救医疗让医生买单的窘况相比,中国每年有60亿元的医疗救助资金结余。“民政部门会说,他们无法认证他是否穷人、低保户。事实上,这些穷人在急救时没有身份证啊!于是很多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刘远立称应当建立全民医疗信用制度。先救命再付钱。他表示在国外,大部分医院采取这样的做法,如果是非营利性医院,政府给你免税,要求医院每年拨出一部分钱来做免费医疗急救。若是医院发现这部分钱超出了范围,就可申请政府承担。这就是福利。
刘远立抛出的急救无人买单的问题,引起了其他嘉宾的共鸣,政府办医院如何体现公益性又成为焦点。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表示,医改的不足中有一点就是公益性难回归,“现在都说不能见死不救,口号喊得很多,但是谁付钱却不谈。”
第二焦点
庄一强:药价高,医院是替罪羊
中国医院院长年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药价虚高、药品零差价等再度成为关键词。专家透露,基本药物零差价低估了基层的反弹,也有专家质疑药品零差价并不能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
一些地区合作医疗崩盘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表示,医改里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药品零差价能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实际上,现在药品零差价只是基本药物,很多药品并不是零差价。其次,即使做到了药品零差价,只能做到医院的阳光收入,但没有解决医生的灰色收入。
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项目部主任刘远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则透露,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低估了基层的反弹,“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乡镇卫生院往上级医院推病人的情况,而且实行零差价后,一些基层医院总费用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一些地区的合作医疗出现崩盘”。
医生和医院成为替罪羊
谈起药品零差价,现在药价虚高是避不开的话题。在问及药价为何虚高时,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现在所有的矛盾都直指医院,但药品价格不是医院制定的,虚高的问题不是医院和医生的问题。
廖新波认为,医院从药品中获得15%是不多的。但是砍掉这15%并没有解决问题,因为没有解决药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砍掉这15%需要多少钱?各地不同,所以不敢全面取消药品15%加成。但即使是基本药物取消15%的加成已经出现了困难。就是政府补偿不到位。”他认为,药品价格应该保留一定的“虚高”,这个利润空间是人工、材料、仓储和运输的合理利润。
庄一强则认为,医院和医生是制度的替罪羊,也是沉默的羔羊。因为他们没有力量阻止政策。2000%的利润与医生也没有关系,因为他们没有权制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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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7: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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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观察
是什么束缚了医生的双手
发布日期:2011-11-25 来源:健康报 我要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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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当代医学生的医学人文素养,推动医学人文课程和教育的改革,教育部高校医药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医学哲学分会、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健康报社、《英国医学杂志中文版》、《医学与哲学》杂志社和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等机构于今年9月~11月联合主办了首届全国医学生医学人文写作竞赛,来自国内25所医学院校的逾千名学生提交了参赛作品,就近年来医疗界发生的3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和阐述。本期,我们摘编部分获奖作品,希望能引发读者对“救与不救”这一时下困扰医疗界话题的深入思考。——编 者
案例一:产妇丈夫拒绝剖宫产,医院不予剖宫产合法
2007年11月,22岁的孕妇李丽云在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死亡。由于丈夫肖志军拒绝在医院准备实施的剖宫产手术单上签字,该事件被媒体命名为“丈夫拒签致孕妻死亡案”。后来,北京市卫生局经过专家死亡病例评审后认为,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当日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案例二:产妇拒绝剖宫产,医院强行剖宫产合法
2010年12月,一名29岁临产孕妇被转送至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医生检查后认为,如不尽快手术,将造成一尸两命的严重后果,但产妇坚决要自己生产。为抢救产妇,医院在征得其家人同意,并由医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为产妇进行剖宫产,挽救了产妇生命。
案例三:家属拒绝抢救,医生救还是不救
2010年10月,广州44岁的刘先生因酗酒被送到医院时已深度昏迷,必须马上手术。随后赶来的刘先生的两个姐姐表示,弟弟没老婆、没工作、长期酗酒,家人多次劝阻仍我行我素,拒绝医生进行任何救治。医生按常规给予刘先生保守治疗,但因病情过重,刘先生于第二天死亡。
如何面对善与善的冲突
许启彬
如今的“救人”在诸如知情同意等义务或原则面前反而成为一种技术化的考量,抑或是一种难以消解的道德困境。这是现代人遭遇的伦理事件,也是医生无法逃避的道德审问。这些考量,在中国语境下呈现出特有的伦理症候。
观照这3起事件,其现象都是在医生面对急危病症时,如何在救人的天职与尊重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权的较量中进行抉择。在医学伦理学的视域中,“救人”与“签字”冲突的伦理本质即在于生命至上原则与知情同意原则的抵牾。因两个原则都是对于生命的敬畏,也都是出于对人的尊重,因而两者的冲突是“善与善的冲突”,其衡量标准应在于对生命本身的干预后果。
从伦理的视角看,“救人”是医生对患者生命权的尊重,体现着医生在尊重患者生命权时所享有的特殊干涉权;而“签字”旨在尊重患者或其代理人的知情同意权。在两个序列的权力的冲突集于一处时,便产生了何者为重的症结。很明显,对于患者生命权的捍卫是高于对其知情同意权的尊重的。无论医生本着何种动机,采取何种手段,其救死扶伤的结果是最为重要的目的,这是由医生的职业所决定的。相对于生命本身而言,“签字”这一原则是次级的。
那么,面对急危病症时,医生到底该如何选择?我认为,这种选择并不只是一种道德的谋划,也不该蜕化为对法律条例的刻板遵从,而是一种在构建道德共识与生命伦理精神基础上的权宜之道。具体而言,医生应继承传统的生命伦理精神,将之作为德性基础;其次,将生命伦理学最基本的原则,比如对于生命本身的敬畏与尊重,作为伦理共识与道德精神以完善自身的义务体系;最后,面临道德情境,将这些原则合理地运用于不同的冲突境遇中。这既是对于单纯的生命伦理学原则局限性的克服,也是承继恩格尔哈特解决“道德异乡人”冲突的“允许原则”。
总之,无论是善与恶的冲突,抑或善与善的冲突,在面对救与不救的困境时,医生理应在清晰的伦理边界中智慧、权宜地做出选择。当然,这仍然是基于理论的理想化探讨。真正能够将生命的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生命伦理精神诉诸关涉生命的事业,这是医生的道德底线,也是最高的道德标准。(作者为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博士)
正确理解法律的精神
胡 佳
一名医生的成长是漫长而艰难的,要经得起贫穷、耐得住寂寞,不断学习、避免犯错。因为一个失误对于医生可能是千万分之一,对于患者就是百分之百。那么,是什么把医生推上了道德的审判台?又是什么让医生在技术和爱心之外还有如此多的无奈?
在“丈夫拒签致孕妻死亡案”中,遵守了制度的医生在“生命高于一切”的舆论声中无所适从。法律说医生和医院没有过错,但这一纸公文却无法解除医患双方内心的枷锁。
二战中纳粹医生进行的人体试验严重摧残了生命健康,撼动了患者对医生的信赖。为避免医生决定权对生命健康权的不当侵害,《纽伦堡法典》确立了知情同意、患者自主权,医疗决定权属于患方。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然而在医疗活动中,许多人遵守着法律但并没有真正理解法律所维护的精神。
比如手术前签订知情同意书,其本意不是为了减轻医生的责任,而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权利,让其知情、理解、同意,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在李丽云一案中,丈夫肖志军拒绝手术,是在情绪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下。对医学知识的缺乏、认识能力的不足可能影响他作出判断。具有专业知识的医生不应只是无奈、无力、无选择地遵守《条例》,等待着知情同意,还可以运用特殊干预权强制诊疗,突破制度挽救生命比尊重自主权更优先。
另一个典型例子是耶和华见证人。这是一个基督教非传统教派,禁戒血,包括不食用血或带血的肉,不接受输血。一位医生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为急危的耶和华见证人输血,反而被法院判败诉。看似与法律规定的保障生命权相违背,其实这正是法律精神的延伸。因为对一个有信仰的人来说,如果把生命比作圣诞树的树尖,那么信仰就是树顶上那颗闪耀的星星。
总之,我们要在三维医学模式思维下作出临床决策建议,即生理、心理、社会功能的和谐统一。哈佛的临床教学中有一个很有趣的课程,叫“病人-医生”。其中课程Ⅰ和Ⅱ主要侧重于问病史和查体,很像我国的诊断学。课程Ⅲ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医学生在心理上为未来的职业做好准备,同时教会他们在职业生涯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素质,那就是反思。
当他们学会了问病史、查体,经历了标准病人的考试,来到病人身边时,面对的可能是一个抑郁、悲伤、愤怒甚至绝望的人。他们有可能需要向患者的家人宣布一个不好的病理结果,面临患者要求涂改出院报告骗取保险的要求,面临社会、道德、专业价值的冲突,面临救治病人时的无助和无奈……课程Ⅲ为医学生搭建了一个避风港,让他们可以分享、讨论、反思。
自省的医生就是那些在工作中不会用一种主观臆断的方式来看待生理和精神上的疾患的医生。这种自我的审视使得医生能够专注地倾听病人的苦痛,意识到自身的不足,提高自身的临床技能,做出循证的判断,更重要的是不断地升华自己的价值。只有这样,他的技术、能力、洞察与同情才能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服务于患者。(作者为北京大学医学部2006级学生)
岂能靠“签字”保驾护航
田文泽
当下,由于物质主义盛行,医生在疾病的诊断、治疗等过程中因为掺杂了些许顾虑,如利益、责任、代价等,开始变得畏首畏尾;同时,患者权利保障意识的逐渐增强以及公众强烈关注医疗透明等,都导致医生不能像以前那样“独行独断”。
现实社会中,一些医生对职业精神的认知和追寻正在逐渐迷失。面对有生命危险的病人,医生该如何选择?看到这个问题,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要看具体情况,是否有患者或家属的同意、是否值得抢救、预后怎样等等。这个问题甚至已经演变为“救与不救”的社会大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然而,现代医学的首要原则就是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医生的责任就是救死扶伤。面对有生命危险的病人,医生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抢救病人。谁说医生还有其他选择?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医生权利威信的弱化。医生的权威是几千年来行医人凭着高尚的医德和高超的技术积累下来的,代表的是一个群体,而不是某位医生。医生的权威基础主要有四个方面:医师的专业水平、人道主义、利他主义及诚信。现在存在这样一个悖论,一方面人们觉得医生高高在上、不易亲近,另一方面医生的威信却在式微。
整个社会在提倡患者权利的时候,显得有些急功近利了。医疗法律法规、社会大众与媒体舆论等对医疗系统的各种影响,使得患者的权利过于强化。医生虽拥有高超的医技,但却面临人道主义、诚信、利他主义的丧失。结果就是一些医生对个人责任、义务、权利与职业精神等的理解出现误差,开始选择明哲保身,不但没有建立自己的威信,还在逐渐弱化自己的权利。尤其是在处理危急病人的时候,很多医生开始变得畏首畏尾,不敢担当责任,甚至忘记了自己的权利,却以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签字为护身符。
难道医生行医竟开始沦落到依靠“签字”保驾护航的境地?面对有生命危险的患者,医生难道可以因签字的缺位而放弃挽救?为了生命的尊严,我们不得不停下快速发展的脚步,深刻反思这些问题,寻求更好的方法来铲除自身的“病灶”,逐渐恢复原本属于医生的权威和职业信仰。
我曾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令人深思的话:“在物质主义兴盛的大环境下,谈职业精神是需要勇气的。”很悲观,也很现实。医生职业精神的维护,不仅仅是医生这个群体的责任,还需要整个社会的维护和支持。在现在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下,光靠谴责医生和苛求医生难以实现真正的转变。只有医疗大环境的改变,或许才能换得医生职业精神的回归。(作者为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07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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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23: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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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励杏老人 于 2011/11/30 15:31 编辑
谁解医改结谁怜医患情?(2011-11-29 20: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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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自述文章,但在一些人眼里这确是体制叛逆分子不负责的言行;虽然我依然以我真诚、忠诚为体制办事,却被强行认为影响系统形象!谁解医改结谁怜医患情?≪岳麓实践论≫又是如何解解读廖新波呢? 同样的一种病,为什么你用抗生素,为什么用这么长时间?如果说这种情况影响你的医院行为,医生协会就要处分你。行业自律制度建立起来后,医生就是绝对的权威。我现在也在呼吁,不要盲目地去反对医生,当然我们反对的是制度,我们还是要客观地认识医生的特殊性。
廖新波,他在微博上名叫“医生哥波子”,他的博客有1100多万的访问量,新浪与腾讯两个微博粉丝则达150万。
在微博上,他既跟网友一起怒斥南海弃婴事件,“这样的医生太不争气了!”又与医学生一起探讨医生的职业素养,称找工作不容易;他还现身现场了解医患纠纷中的真相,却回头告诫人们,“以一种逆反心态喊‘医生该杀’大逆不道!谁没有亲人为社会从事各种‘高危’工作呢?”病人没钱看病,他怜,网友要求医院买单,他悲,“为什么医疗行为要为丑陋的制度买单”。他经常会被@要求关注某某病患,以便获得医疗救助。实际上,他也促成了几单善事。
他大部分的微博,通过iphone所发。遇到堵车,他也记挂医疗问题,“从卫生厅下班到广州大桥不足三公里居然走了一小时。大家都很沉着,只是小心地插队和轻微地违规。我在想,如果人与人之间都如此沉着和冷静地处理纷争就好了。医患矛盾也如此。”
“以抗生素为代表的抗菌药物的滥用已成为我国医疗行业十分突出的问题,”卫生部药政司副司长姚建红日前表示,抗生素毁掉中国一代人。
我国是抗生素使用和生产大国,人均年消费量为138克左右,而美国为13克。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集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病例中,因抗生素滥用引发的病例占近一半,其数量和严重程度排各类药品之首。近2000万听障残疾人中,一半左右是由于使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等)造成。
每年有19.2万人死于药品不良反应,其中抗生素造成的占2/3以上。
日前,卫生部发布“史上最严”的治理抗生素滥用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将使用的抗生素品种、数量、使用率、价格进行公示,三级综合医院抗生素的种类原则上不得超过50种。
我国抗生素药物滥用现象背后有什么样的原因?能否得到彻底改变?近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做客湖南卫视《岳麓实践论》节目,深谈当下中国的抗生素困局。
利益结构
“难道药厂就不应该有利润吗?如果药厂没有利润谁生产”
记者:从当初的博客,到现在的微博,你一直跟网络公众混成一片,你的感觉如何?为什么选择这种方式和公众沟通?
廖新波:我对医学、药学的一些问题非常清楚。但是社会上尤其网友,有多少人清楚医疗问题呢?作为一名卫生官员,我认为我有责任出现在网络世界,与大家共同去探讨医改也好,医疗也好,甚至每一粒药品的使用也好,使大家共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生命价值观。平效率,还有一定的距离。抗菌药物这个风,一定要刹,因为它涉及的不仅是经济问题。中央下达的命令,怎么使它固化呢?我认为就是怎么样使我们补偿医院的机制建立起来,使它成为制度。 医德医风 “过多的政府治理只会越治越乱,应建立行业自律制度” 记者:作为患者,如果连医院都不能相信的话,我们信谁? 廖新波:如果说仅仅就你的问话来回答,是绝对要鞭打这种没良心没医德的行为。但要分析其原因,我不是为了我们的过错而辩护。我们从不同国度、不同制度的医生来对比,为什么西方包括市场经济非常发达自由的美国,没有像中国医生这样乱开药?在具有共同民族血统的台湾、香港、澳门甚至新加坡,他们的医生为什么会过着一个体面的生活,而不是通过开药去体现他的价值呢?也许我不可能为中国出现这样的不负责任,违反医德的行为,有任何的结论。但是结论大家心里非常清楚。在批判中国某些医生这种唯利是图、滥用抗生素现象的同时,我们更多的是反思我们的制度。 记者:目前对医生滥开抗生素的处罚,并不是很严苛。比如会给三次机会后,才会取消其处方权。 廖新波:这也是制度存在的一个弊病。现在不是专业自律的组织在规范医院的行为,而是政府的行政部门,也正像刚才我所说的,多少次违规给予处理。在香港,医生必须遵守医师学会里面的医德规范,如果违反了,业内给予警告,取消医生资格。香港医生,如果在大陆行医出现香港限制的行为,同样受到处罚。 记者:为什么医生不能被行政处罚约束? 廖新波:大陆的不少医生并不是靠本事来维持尊严,而是开药开检查,我可以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也就是我前不久跟台湾的代表团接触,他们说你们大陆做一个阑尾炎手术,有的地方手术费仅人民币几百元,而他们在台湾做一个同样的阑尾炎手术,医院扣除了成本、利润,医生可以得6000新台币。所以这就是医生的价值在不同的制度下,表现出的一个鲜明的对比。 记者:医生的工资低,那是忽视了他的红包收入。医生在抱怨自己的收入太低,实际上有很多潜规则潜渠道在流通,所以这应该是两个问题。 廖新波:红包本来是一种感情的表达,最后成为一种价值的体现,这就是变质了。
记者:你说抗生素问题不是小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廖新波:我认为抗生素的政治问题,确确实实比较尖锐,或者说逐渐明显起来。由于抗生素从最初的能救命,到现在被发现有很多害处,尤其是在中国这种发展中国家,抗生素的耐药性越来越明显,这就与滥用有关。在国际上,也有人对我们使用抗生素提出质疑,并提出我们应该予以遏制。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人家针对的并不是抗生素的使用者。对抗生素的使用,一个观点就是,如何去干预,如何使我们中华民族能够有健康的体质。
记者:我国抗生素每年的使用量约为21万吨,其中出国有3万吨,自己使用约18万吨,平均下来每个中国人使用138克。药品从生产、销售到分配,利益链条非常粗、非常长,这是不是造成今天难以解决抗生素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抗生素的使用,一个观点就是,如何去干预,如何使我们中华民族能够有健康的体质。 记者:我国抗生素每年的使用量约为21万吨,其中出国有3万吨,自己使用约18万吨,平均下来每个中国人使用138克。药品从生产、销售到分配,利益链条非常粗、非常长,这是不是造成今天难以解决抗生素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廖新波:我认为这是在以药养医的政策环境下,医院不能从政府部门获得补偿的一个渠道。政府过去制定了一条政策,以药补医已经50多年了,从开始的利润不高,到后来变得很高,在利润空间极高的情况下,腐败就产生了,利益链就形成了。不同时期会产生不同想法,有想法就会有做法。目前取消15%的药价加成,我认为还不是根本,因为断掉医院加成的15%,仅仅是断掉医院的发展基金,而院外那些交易有多深呢?也是很触目惊心吧。谁来砍掉中间利润?肯定不是医院。所以有时我也在想,难道越便宜的药就越好吗?难道药厂就不应该有利润吗?如果药厂没有利润谁生产?如果药厂没有利润谁研发?谁保证质量?怎样去平衡这个利润点,是经济学家、政治家、社会学家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源头就是政策。 记者:单讲政策非常抽象。单以抗生素为例,把它拿出来解开政策的复杂性,最需要做的一件事是什么? 廖新波:最要紧的,是认真去调研生产一颗药的成本是多少,然后给出一个合理的利润价格。流通要经过市场,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现在可以看到,我们的做法并不十分奏效。我们有阳光招标,但是价格没有下来。一些有效的低价药进不来,在市场上看不到。所以你说医生想开便宜药,去哪里开?我不是为医院辩护,而是说一个很现实的例子,所以医院的公益性和市场性应该有所区分,政府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做自己的事情。 监管机制 “行政监督不太到位,应通过法律监督和利益关系监督” 记者:抗生素使用的主体是医生,医生不可能自己去揭发自己;使用的客体是病人,但是病人又不了解这个东西。到底谁来监督呢?违规了谁来发现? 廖新波:制度的监督有院内的。院长监督科主任,科主任监督所管的医生,这就是监督。另外还有行政部门的监督,再就是司法部门的监督,还有我们付钱的部门来监督,比如保险公司。 在国外,保险公司可以限制医院的行为,用这个药,你要跟我说清楚为什么用,你做这个CT,你要告诉我为什么要做,否则我可以拒付。所以通过一种支付制度的改革,一定可以制止一些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的行为。 记者:但目前我们的监督还是一条线上的蚂蚱。 廖新波:我们现在的行政监督不太到位,也没有通过一些有效的法律监督,或者说是利益关系的监督。比如,如果把抗生药物的使用列入法律,违反了药品使用规定,就是要绳之以法。这在国外是非常严格的,你这家药店不让你卖处方药,你就不能卖,卖了我就要处罚你,送你上法庭,甚至判刑。我们现在却是:有监督,而不利。 记者:他们是个利益共同体,怎么会舍得互相监督? 廖新波:所以说这个真的是比较难。网民对我提出很多希望,说廖厅这是你管的。我说我虽是副厅长,但不是政策制定者,我不可能逾越人家的地方。但是有时候责任心迫使自己不得不在媒体上和微博上牢骚几句。 记者:卫生部从2003年到2011年,一共发了12个关于合理使用抗生药物的文件,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今年号称史上最严的整治措施出台,立马的各项指标就降下来了,这种暴风雨式的治理,到底有多大的疗效? 廖新波:运动如风,这是中国的传统。我们总是认为制度重要,领导的意图也重要,我曾经说医改成功与否,只是领导一句话的问题。确确实实在中国的文化里面,领导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但怎么使领导明白办医的目的和责任,怎么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去奖惩,去讲究公
廖新波:我认为这是在以药养医的政策环境下,医院不能从政府部门获得补偿的一个渠道。政府过去制定了一条政策,以药补医已经50多年了,从开始的利润不高,到后来变得很高,在利润空间极高的情况下,腐败就产生了,利益链就形成了。不同时期会产生不同想法,有想法就会有做法。目前取消15%的药价加成,我认为还不是根本,因为断掉医院加成的15%,仅仅是断掉医院的发展基金,而院外那些交易有多深呢?也是很触目惊心吧。谁来砍掉中间利润?肯定不是医院。所以有时我也在想,难道越便宜的药就越好吗?难道药厂就不应该有利润吗?如果药厂没有利润谁生产?如果药厂没有利润谁研发?谁保证质量?怎样去平衡这个利润点,是经济学家、政治家、社会学家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源头就是政策。
记者:单讲政策非常抽象。单以抗生素为例,把它拿出来解开政策的复杂性,最需要做的一件事是什么?
廖新波:最要紧的,是认真去调研生产一颗药的成本是多少,然后给出一个合理的利润价格。流通要经过市场,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现在可以看到,我们的做法并不十分奏效。我们有阳光招标,但是价格没有下来。一些有效的低价药进不来,在市场上看不到。所以你说医生想开便宜药,去哪里开?我不是为医院辩护,而是说一个很现实的例子,所以医院的公益性和市场性应该有所区分,政府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做自己的事情。平效率,还有一定的距离。抗菌药物这个风,一定要刹,因为它涉及的不仅是经济问题。中央下达的命令,怎么使它固化呢?我认为就是怎么样使我们补偿医院的机制建立起来,使它成为制度。 医德医风 “过多的政府治理只会越治越乱,应建立行业自律制度” 记者:作为患者,如果连医院都不能相信的话,我们信谁? 廖新波:如果说仅仅就你的问话来回答,是绝对要鞭打这种没良心没医德的行为。但要分析其原因,我不是为了我们的过错而辩护。我们从不同国度、不同制度的医生来对比,为什么西方包括市场经济非常发达自由的美国,没有像中国医生这样乱开药?在具有共同民族血统的台湾、香港、澳门甚至新加坡,他们的医生为什么会过着一个体面的生活,而不是通过开药去体现他的价值呢?也许我不可能为中国出现这样的不负责任,违反医德的行为,有任何的结论。但是结论大家心里非常清楚。在批判中国某些医生这种唯利是图、滥用抗生素现象的同时,我们更多的是反思我们的制度。 记者:目前对医生滥开抗生素的处罚,并不是很严苛。比如会给三次机会后,才会取消其处方权。 廖新波:这也是制度存在的一个弊病。现在不是专业自律的组织在规范医院的行为,而是政府的行政部门,也正像刚才我所说的,多少次违规给予处理。在香港,医生必须遵守医师学会里面的医德规范,如果违反了,业内给予警告,取消医生资格。香港医生,如果在大陆行医出现香港限制的行为,同样受到处罚。 记者:为什么医生不能被行政处罚约束? 廖新波:大陆的不少医生并不是靠本事来维持尊严,而是开药开检查,我可以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也就是我前不久跟台湾的代表团接触,他们说你们大陆做一个阑尾炎手术,有的地方手术费仅人民币几百元,而他们在台湾做一个同样的阑尾炎手术,医院扣除了成本、利润,医生可以得6000新台币。所以这就是医生的价值在不同的制度下,表现出的一个鲜明的对比。 记者:医生的工资低,那是忽视了他的红包收入。医生在抱怨自己的收入太低,实际上有很多潜规则潜渠道在流通,所以这应该是两个问题。 廖新波:红包本来是一种感情的表达,最后成为一种价值的体现,这就是变质了。
监管机制
“行政监督不太到位,应通过法律监督和利益关系监督”
记者:抗生素使用的主体是医生,医生不可能自己去揭发自己;使用的客体是病人,但是病人又不了解这个东西。到底谁来监督呢?违规了谁来发现?这不是自述文章,但在一些人眼里这确是体制叛逆分子不负责的言行;虽然我依然以我真诚、忠诚为体制办事,却被强行认为影响系统形象!谁解医改结谁怜医患情?≪岳麓实践论≫又是如何解解读廖新波呢? 同样的一种病,为什么你用抗生素,为什么用这么长时间?如果说这种情况影响你的医院行为,医生协会就要处分你。行业自律制度建立起来后,医生就是绝对的权威。我现在也在呼吁,不要盲目地去反对医生,当然我们反对的是制度,我们还是要客观地认识医生的特殊性。 廖新波,他在微博上名叫“医生哥波子”,他的博客有1100多万的访问量,新浪与腾讯两个微博粉丝则达150万。 在微博上,他既跟网友一起怒斥南海弃婴事件,“这样的医生太不争气了!”又与医学生一起探讨医生的职业素养,称找工作不容易;他还现身现场了解医患纠纷中的真相,却回头告诫人们,“以一种逆反心态喊‘医生该杀’大逆不道!谁没有亲人为社会从事各种‘高危’工作呢?”病人没钱看病,他怜,网友要求医院买单,他悲,“为什么医疗行为要为丑陋的制度买单”。他经常会被@要求关注某某病患,以便获得医疗救助。实际上,他也促成了几单善事。 他大部分的微博,通过iphone所发。遇到堵车,他也记挂医疗问题,“从卫生厅下班到广州大桥不足三公里居然走了一小时。大家都很沉着,只是小心地插队和轻微地违规。我在想,如果人与人之间都如此沉着和冷静地处理纷争就好了。医患矛盾也如此。” “以抗生素为代表的抗菌药物的滥用已成为我国医疗行业十分突出的问题,”卫生部药政司副司长姚建红日前表示,抗生素毁掉中国一代人。 我国是抗生素使用和生产大国,人均年消费量为138克左右,而美国为13克。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集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病例中,因抗生素滥用引发的病例占近一半,其数量和严重程度排各类药品之首。近2000万听障残疾人中,一半左右是由于使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等)造成。 每年有19.2万人死于药品不良反应,其中抗生素造成的占23以上。 日前,卫生部发布“史上最严”的治理抗生素滥用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将使用的抗生素品种、数量、使用率、价格进行公示,三级综合医院抗生素的种类原则上不得超过50种。 我国抗生素药物滥用现象背后有什么样的原因?能否得到彻底改变?近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做客湖南卫视《岳麓实践论》节目,深谈当下中国的抗生素困局。 利益结构 “难道药厂就不应该有利润吗?如果药厂没有利润谁生产” 记者:从当初的博客,到现在的微博,你一直跟网络公众混成一片,你的感觉如何?为什么选择这种方式和公众沟通? 廖新波:我对医学、药学的一些问题非常清楚。但是社会上尤其网友,有多少人清楚医疗问题呢?作为一名卫生官员,我认为我有责任出现在网络世界,与大家共同去探讨医改也好,医疗也好,甚至每一粒药品的使用也好,使大家共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生命价值观。 记者:你说抗生素问题不是小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廖新波:我认为抗生素的政治问题,确确实实比较尖锐,或者说逐渐明显起来。由于抗生素从最初的能救命,到现在被发现有很多害处,尤其是在中国这种发展中国家,抗生素的耐药性越来越明显,这就与滥用有关。在国际上,也有人对我们使用抗生素提出质疑,并提出我们应该予以遏制。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人家针对的并不是抗生素的使用者
廖新波:制度的监督有院内的。院长监督科主任,科主任监督所管的医生,这就是监督。另外还有行政部门的监督,再就是司法部门的监督,还有我们付钱的部门来监督,比如保险公司。
在国外,保险公司可以限制医院的行为,用这个药,你要跟我说清楚为什么用,你做这个CT,你要告诉我为什么要做,否则我可以拒付。所以通过一种支付制度的改革,一定可以制止一些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的行为。
记者:但目前我们的监督还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平效率,还有一定的距离。抗菌药物这个风,一定要刹,因为它涉及的不仅是经济问题。中央下达的命令,怎么使它固化呢?我认为就是怎么样使我们补偿医院的机制建立起来,使它成为制度。 医德医风 “过多的政府治理只会越治越乱,应建立行业自律制度” 记者:作为患者,如果连医院都不能相信的话,我们信谁? 廖新波:如果说仅仅就你的问话来回答,是绝对要鞭打这种没良心没医德的行为。但要分析其原因,我不是为了我们的过错而辩护。我们从不同国度、不同制度的医生来对比,为什么西方包括市场经济非常发达自由的美国,没有像中国医生这样乱开药?在具有共同民族血统的台湾、香港、澳门甚至新加坡,他们的医生为什么会过着一个体面的生活,而不是通过开药去体现他的价值呢?也许我不可能为中国出现这样的不负责任,违反医德的行为,有任何的结论。但是结论大家心里非常清楚。在批判中国某些医生这种唯利是图、滥用抗生素现象的同时,我们更多的是反思我们的制度。 记者:目前对医生滥开抗生素的处罚,并不是很严苛。比如会给三次机会后,才会取消其处方权。 廖新波:这也是制度存在的一个弊病。现在不是专业自律的组织在规范医院的行为,而是政府的行政部门,也正像刚才我所说的,多少次违规给予处理。在香港,医生必须遵守医师学会里面的医德规范,如果违反了,业内给予警告,取消医生资格。香港医生,如果在大陆行医出现香港限制的行为,同样受到处罚。 记者:为什么医生不能被行政处罚约束? 廖新波:大陆的不少医生并不是靠本事来维持尊严,而是开药开检查,我可以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也就是我前不久跟台湾的代表团接触,他们说你们大陆做一个阑尾炎手术,有的地方手术费仅人民币几百元,而他们在台湾做一个同样的阑尾炎手术,医院扣除了成本、利润,医生可以得6000新台币。所以这就是医生的价值在不同的制度下,表现出的一个鲜明的对比。 记者:医生的工资低,那是忽视了他的红包收入。医生在抱怨自己的收入太低,实际上有很多潜规则潜渠道在流通,所以这应该是两个问题。 廖新波:红包本来是一种感情的表达,最后成为一种价值的体现,这就是变质了。
廖新波:我们现在的行政监督不太到位,也没有通过一些有效的法律监督,或者说是利益关系的监督。比如,如果把抗生药物的使用列入法律,违反了药品使用规定,就是要绳之以法。这在国外是非常严格的,你这家药店不让你卖处方药,你就不能卖,卖了我就要处罚你,送你上法庭,甚至判刑。我们现在却是:有监督,而不利。
记者:他们是个利益共同体,怎么会舍得互相监督?
廖新波:所以说这个真的是比较难。网民对我提出很多希望,说廖厅这是你管的。我说我虽是副厅长,但不是政策制定者,我不可能逾越人家的地方。但是有时候责任心迫使自己不得不在媒体上和微博上牢骚几句。。对抗生素的使用,一个观点就是,如何去干预,如何使我们中华民族能够有健康的体质。 记者:我国抗生素每年的使用量约为21万吨,其中出国有3万吨,自己使用约18万吨,平均下来每个中国人使用138克。药品从生产、销售到分配,利益链条非常粗、非常长,这是不是造成今天难以解决抗生素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廖新波:我认为这是在以药养医的政策环境下,医院不能从政府部门获得补偿的一个渠道。政府过去制定了一条政策,以药补医已经50多年了,从开始的利润不高,到后来变得很高,在利润空间极高的情况下,腐败就产生了,利益链就形成了。不同时期会产生不同想法,有想法就会有做法。目前取消15%的药价加成,我认为还不是根本,因为断掉医院加成的15%,仅仅是断掉医院的发展基金,而院外那些交易有多深呢?也是很触目惊心吧。谁来砍掉中间利润?肯定不是医院。所以有时我也在想,难道越便宜的药就越好吗?难道药厂就不应该有利润吗?如果药厂没有利润谁生产?如果药厂没有利润谁研发?谁保证质量?怎样去平衡这个利润点,是经济学家、政治家、社会学家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源头就是政策。 记者:单讲政策非常抽象。单以抗生素为例,把它拿出来解开政策的复杂性,最需要做的一件事是什么? 廖新波:最要紧的,是认真去调研生产一颗药的成本是多少,然后给出一个合理的利润价格。流通要经过市场,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现在可以看到,我们的做法并不十分奏效。我们有阳光招标,但是价格没有下来。一些有效的低价药进不来,在市场上看不到。所以你说医生想开便宜药,去哪里开?我不是为医院辩护,而是说一个很现实的例子,所以医院的公益性和市场性应该有所区分,政府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做自己的事情。 监管机制 “行政监督不太到位,应通过法律监督和利益关系监督” 记者:抗生素使用的主体是医生,医生不可能自己去揭发自己;使用的客体是病人,但是病人又不了解这个东西。到底谁来监督呢?违规了谁来发现? 廖新波:制度的监督有院内的。院长监督科主任,科主任监督所管的医生,这就是监督。另外还有行政部门的监督,再就是司法部门的监督,还有我们付钱的部门来监督,比如保险公司。 在国外,保险公司可以限制医院的行为,用这个药,你要跟我说清楚为什么用,你做这个CT,你要告诉我为什么要做,否则我可以拒付。所以通过一种支付制度的改革,一定可以制止一些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的行为。 记者:但目前我们的监督还是一条线上的蚂蚱。 廖新波:我们现在的行政监督不太到位,也没有通过一些有效的法律监督,或者说是利益关系的监督。比如,如果把抗生药物的使用列入法律,违反了药品使用规定,就是要绳之以法。这在国外是非常严格的,你这家药店不让你卖处方药,你就不能卖,卖了我就要处罚你,送你上法庭,甚至判刑。我们现在却是:有监督,而不利。 记者:他们是个利益共同体,怎么会舍得互相监督? 廖新波:所以说这个真的是比较难。网民对我提出很多希望,说廖厅这是你管的。我说我虽是副厅长,但不是政策制定者,我不可能逾越人家的地方。但是有时候责任心迫使自己不得不在媒体上和微博上牢骚几句。 记者:卫生部从2003年到2011年,一共发了12个关于合理使用抗生药物的文件,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今年号称史上最严的整治措施出台,立马的各项指标就降下来了,这种暴风雨式的治理,到底有多大的疗效? 廖新波:运动如风,这是中国的传统。我们总是认为制度重要,领导的意图也重要,我曾经说医改成功与否,只是领导一句话的问题。确确实实在中国的文化里面,领导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但怎么使领导明白办医的目的和责任,怎么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去奖惩,去讲究公
记者:卫生部从2003年到2011年,一共发了12个关于合理使用抗生药物的文件,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今年号称史上最严的整治措施出台,立马的各项指标就降下来了,这种暴风雨式的治理,到底有多大的疗效?
廖新波:运动如风,这是中国的传统。我们总是认为制度重要,领导的意图也重要,我曾经说医改成功与否,只是领导一句话的问题。确确实实在中国的文化里面,领导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但怎么使领导明白办医的目的和责任,怎么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去奖惩,去讲究公平效率,还有一定的距离。抗菌药物这个风,一定要刹,因为它涉及的不仅是经济问题。中央下达的命令,怎么使它固化呢?我认为就是怎么样使我们补偿医院的机制建立起来,使它成为制度。
医德医风平效率,还有一定的距离。抗菌药物这个风,一定要刹,因为它涉及的不仅是经济问题。中央下达的命令,怎么使它固化呢?我认为就是怎么样使我们补偿医院的机制建立起来,使它成为制度。 医德医风 “过多的政府治理只会越治越乱,应建立行业自律制度” 记者:作为患者,如果连医院都不能相信的话,我们信谁? 廖新波:如果说仅仅就你的问话来回答,是绝对要鞭打这种没良心没医德的行为。但要分析其原因,我不是为了我们的过错而辩护。我们从不同国度、不同制度的医生来对比,为什么西方包括市场经济非常发达自由的美国,没有像中国医生这样乱开药?在具有共同民族血统的台湾、香港、澳门甚至新加坡,他们的医生为什么会过着一个体面的生活,而不是通过开药去体现他的价值呢?也许我不可能为中国出现这样的不负责任,违反医德的行为,有任何的结论。但是结论大家心里非常清楚。在批判中国某些医生这种唯利是图、滥用抗生素现象的同时,我们更多的是反思我们的制度。 记者:目前对医生滥开抗生素的处罚,并不是很严苛。比如会给三次机会后,才会取消其处方权。 廖新波:这也是制度存在的一个弊病。现在不是专业自律的组织在规范医院的行为,而是政府的行政部门,也正像刚才我所说的,多少次违规给予处理。在香港,医生必须遵守医师学会里面的医德规范,如果违反了,业内给予警告,取消医生资格。香港医生,如果在大陆行医出现香港限制的行为,同样受到处罚。 记者:为什么医生不能被行政处罚约束? 廖新波:大陆的不少医生并不是靠本事来维持尊严,而是开药开检查,我可以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也就是我前不久跟台湾的代表团接触,他们说你们大陆做一个阑尾炎手术,有的地方手术费仅人民币几百元,而他们在台湾做一个同样的阑尾炎手术,医院扣除了成本、利润,医生可以得6000新台币。所以这就是医生的价值在不同的制度下,表现出的一个鲜明的对比。 记者:医生的工资低,那是忽视了他的红包收入。医生在抱怨自己的收入太低,实际上有很多潜规则潜渠道在流通,所以这应该是两个问题。 廖新波:红包本来是一种感情的表达,最后成为一种价值的体现,这就是变质了。
“过多的政府治理只会越治越乱,应建立行业自律制度”
记者:作为患者,如果连医院都不能相信的话,我们信谁?
廖新波:如果说仅仅就你的问话来回答,是绝对要鞭打这种没良心没医德的行为。但要分析其原因,我不是为了我们的过错而辩护。我们从不同国度、不同制度的医生来对比,为什么西方包括市场经济非常发达自由的美国,没有像中国医生这样乱开药?在具有共同民族血统的台湾、香港、澳门甚至新加坡,他们的医生为什么会过着一个体面的生活,而不是通过开药去体现他的价值呢?也许我不可能为中国出现这样的不负责任,违反医德的行为,有任何的结论。但是结论大家心里非常清楚。在批判中国某些医生这种唯利是图、滥用抗生素现象的同时,我们更多的是反思我们的制度。
记者:目前对医生滥开抗生素的处罚,并不是很严苛。比如会给三次机会后,才会取消其处方权。
廖新波:这也是制度存在的一个弊病。现在不是专业自律的组织在规范医院的行为,而是政府的行政部门,也正像刚才我所说的,多少次违规给予处理。在香港,医生必须遵守医师学会里面的医德规范,如果违反了,业内给予警告,取消医生资格。香港医生,如果在大陆行医出现香港限制的行为,同样受到处罚。
记者:为什么医生不能被行政处罚约束?
廖新波:大陆的不少医生并不是靠本事来维持尊严,而是开药开检查,我可以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也就是我前不久跟台湾的代表团接触,他们说你们大陆做一个阑尾炎手术,有的地方手术费仅人民币几百元,而他们在台湾做一个同样的阑尾炎手术,医院扣除了成本、利润,医生可以得6000新台币。所以这就是医生的价值在不同的制度下,表现出的一个鲜明的对比。
记者:医生的工资低,那是忽视了他的红包收入。医生在抱怨自己的收入太低,实际上有很多潜规则潜渠道在流通,所以这应该是两个问题。
廖新波:红包本来是一种感情的表达,最后成为一种价值的体现,这就是变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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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杏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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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生动手能力缘何滑坡
2011-12-06 00:00:00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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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有博士学历的临床医生不会做阑尾炎手术,有本科学历的临床医生不会静脉穿刺,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个例。曾益新还强调,解决好“临床专业学位培养”研究生以及临床医学长学制后期实习学生的合法执业身份和考核准入问题是当务之急。
有博士学历的临床医生不会做阑尾炎手术,有本科学历的临床医生不会静脉穿刺,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个例。人们不禁要问:现在的年轻医生是不是越来越不会看病了?在当前的医学教育中,临床实践是不是被弱化甚至忽视了?在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之际,记者多方采访,试图寻找问题的答案。
动手能力确有下降趋势
对于“当前临床医学生越来越不会看病的说法”,北京大学医学部常务副主任柯杨首先给予了纠正。
“首先,人们必须认清医学教育本身是一个不断学习、成熟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在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终身教育,因此,没有哪个学校能够培养出刚出校门就可以包治百病的医生。但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与过去相同学历的医学生相比,当前的临床医学生实践能力确实有下降的趋势。”
柯杨说,临床操作技能、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都属于临床医学生的实践能力范畴。保证临床实践的质量和效果涉及诸多环节,其中,在学制上给予学生充足、规范的见习、实习时间是重中之重。“比如,临床医学5年制的课程设置上,至少要保证2年的时间用于临床基础知识的学习以及临床见习、实习。”柯杨说,目前一些学校因扩招,无法保证本科生的临床实践,另一方面,对于医学生至关重要的毕业后教育,在教育改革中被分化为多种形式,出现了概念上的模糊。
据柯杨介绍,目前,我国临床医学毕业后教育主要分为3种形式:本科毕业后的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以及长学制的后期临床实习。这3种形式虽然起点与终点一样,但要求却不够明确,尤其后两种形式是以学生身份做住院医生,学校及导师对于临床实践内容和时间掌握不一,这就导致了在同样培训年限下,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参差不齐。
例如,当前不论是5年制还是8年制医学生,毕业后都要重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因此,一些临床医学生虽然顶着博士生的“帽子”,但在校期间并没有太多动力进行临床实践。此外,由于当前国家对于“临床科学学位研究生”与“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内容和方法没有明确定义,因此,很多本应执着于临床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都一头扑在了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上。
一位专家更是直言,虽然教育部和卫生部对于5年制、长学制以及本科毕业后接受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的医学生,都给出了实践能力的考核指标以及教学大纲。但由于政策性不强、实际操作层面不重视,这些本来全面、系统的标准越来越“形同虚设”。
柯杨表示,医学教育的本质是高等职业教育,因此政策的制定应该以此为出发点。“在当前不可能一下子统一教育学制的情况下,临床医学生培训的年限和内容至少要统一要求。”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副院校长曾益新等专家提出,将当前住院医师培训规范化制度与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施“双轨合一”,明确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就是临床技能训练,或许是保障临床医学生实践能力和质量的有效途径。
曾益新还强调,解决好“临床专业学位培养”研究生以及临床医学长学制后期实习学生的合法执业身份和考核准入问题是当务之急。
需要“特殊资源”保障
“临床实习小组越来越大,实验动物越来越小。”一位专家如此形容临床医学生在实践中所遭遇的尴尬。在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处长王维民看来,上述现象其实蕴含着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当前医学教育“特殊资源”供不应求。
“当前一些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每年招收2000名~3000名学生,导致教学质量降低。”曾益新说,“以基础医学的解剖课为例,对于一名未来的临床医生而言,无疑是基础中的基础,然而,当前在一些医学院校,十几个人一具尸体,里圈的同学动手,外圈的同学只能看着。一些院校干脆集体上大课观看教学录像,这就丧失了解剖课的意义。”
柯杨说,医学是实践科学,因此,动物、“大体(遗体)老师”、“标准病人”等特殊学习资源格外重要。然而,随着近年来医学生的增多,教育经费有限,上述这些特殊学习资源变得“供不应求”。
“病人不让看,学生不爱看。”是现在医学生临床实践的真实写照。随着相关医疗法规的颁布,病人维权意识提高以及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医学生在临床实践中显得无所适从。王维民说:“过去医学生学习心音,就是在病人身上听,一队学生拿着听诊器挨个儿听,病人很配合。但现在,别说实习医生想为患者查体,即便一个老师带着一队实习医生查房,病人也特别反感,医学生也不愿意‘强人所难’。”
柯杨呼吁,患者应理解临床医生的成长过程。“临床医学生的培训过程都是在带教老师严格的指导下进行的,学生的实践操作也会由易到难,由小到大进行,绝不会盲目地‘用病人做实验’。”
教学医院应发挥“带教”作用
在采访中,很多专家称赞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8年制的培养模式和效果,但也直言“更高的入学门槛”、“较小的办学规模”以及“百年的历史积淀”难以复制。对此,曾益新并不否认。在他看来,“协和”的医学生是在“协和”浓厚的学术氛围中“熏”出来的,这一点特别体现在学制内和毕业后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上。
“协和的优秀传统之一就是‘人人好为人师’,大家自觉地把培养学生当作一种义务和责任,已经习惯随时随地向身边的实习生‘念叨’疾病的发病机制、鉴别诊断和处理方法。这对于医学生的成长非常有利,也是一种优秀而有效的教学文化。”在曾益新看来,这样的教学模式,带有一定的理想色彩,但在市场经济的宏观环境下,医疗可以赚钱,科研可以升职称,对教学的热情如果没有制度的支撑,必然会受到影响,导致真正“达标”的教学医院明显不足。
柯杨对此直言不讳:“不论是对于学制内教育,还是毕业后教育,教学医院作为医学教育链条的‘下游’,都是教育的最关键部位。然而,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的绝大多数教学医院,都是集‘医教研’在内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医生的生存压力过大,而医院的教育功能作为公益性的任务又投入不足。因此,大多数教学医院只是凭着带教传统和责任心对医学生进行教育。相比其他繁重的工作任务,最无功利性的教学任务难免‘滑坡’。”
此外,当前不论是主任医师、教授、研究员的职称评定,都以论文等级和发表数量为硬性考核指标,这些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老师对学生实践能力教育的投入。为此,柯杨提出,改善职称评定体系、鼓励医生投入教学是目前各个大学人事管理的重任。
曾益新则提出,在当前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短期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对教学医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建立临床医师带教的准入制度,对其教学工作量和带教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并使之与绩效工资及职称晋升挂钩,建立良好的教学激励制度,或许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措施。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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